泥石流和滑坡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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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
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普查
技术方案
(2013年)
国家气候中心
2013年4月
目录
一、普查目的 (2)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2)
三、普查要求 (2)
四、技术路线 (4)
五、普查内容 (5)
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6)
七、普查表及填表要求 (6)
(一)普查表 (8)
(二)汇总表 (22)
附件一 (30)
一、普查目的
开展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气象风险普查对于了解该类灾害发生历史概况、灾害隐患点以及灾害发生风险,提高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我国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历史及现状的调查,全面了解现阶段全国范围内易发生暴雨诱发的泥石流及滑坡灾害影响区域的地质、地貌、土地利用、人口、经济等情况,为开展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和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泥石流、滑坡灾害发生地区及隐患点。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起的泥石流、滑坡灾害(其它原因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本文不涉及)。
普查范围: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单元,全面普查县域村级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
三、普查要求
1.试点期间(2012年)试点县的选取
试点县的选取与确定可参考下列标准:
(1)制作历史暴雨频率和强度空间分布图,确定暴雨多发且强度较强区域;通过搜集相关数据或制作本省泥石流、滑坡灾害分布图,确定泥石流、滑坡高风险区;叠加本省行政区划图,确定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县市。
(2)试点阶段,原则上选则泥石流、滑坡多发的区域,便于有足够的样本确定致灾临界雨量。结合中小河流洪水、山洪风险普查,可优先选择同一流域,它
是山洪重点防治区,又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且中小河流洪水又比较明显。如果找不到也可选择3个泥石流、滑坡多发的县进行。
(3)试点县内可获得详实的气象、水文、雨量站点资料。
(4)试点县工作基础较好。
2.收集方式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普查任务,通过与水文、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省级部门能够完成的,尽量在省级部门完成。
各县在省市级的指导下,开展实地调查及通过信息交换、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暴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信息。由省级部门组织本省信息录入。
3.填表上报和逐级审核、汇总
根据普查实施技术方案,县级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普查表,以及录入相关信息,将普查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省级气候中心。
省级对普查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建立省级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的普查数据(库),并匹配相应的图形文件;各省基于普查信息及技术指南完成全省泥石流、滑坡致灾临界雨量的确定。然后将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图形、报告等上报国家气候中心。
4.普查数据总汇总
国家气候中心对省级的普查成果进行全国普查数据总汇总,以及资料汇编、成果归档,建立国家级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普查成果数据信息库和图表库)。
四、技术路线
图1 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路线图
五、普查内容
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险普查内容包括:
1.收集本省已有泥石流、滑坡信息资料,了解发生背景及易发区分布情况。
2.泥石流沟、滑坡点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所属流域等信息。
3.泥石流、滑坡相关主要参数、地质、地貌、物质组成等特征及信息。
4.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情况。
5.收集遥感、影响资料信息。影响资料通过到现场进行调查、拍摄照片获取,并存档。
6.降水量统计资料。
收集泥石流沟、滑坡点附近降水观测站信息及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
统计雨量站降水历史极值。收集年气象报表10分钟、30分钟、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年最大值及出现时间,以及其他资料来源,统计各站有记录以来不同历时的极大值,及出现的时间。上报格式见《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全省所有站统一上报。
收集整理全省历史逐小时降水资料或更高时空分辨率降水资料,包括:雷达降水估算资料。针对每次泥石流、滑坡灾害,统计分析前期和灾害发生前、发生时的降水特征,上报形式见附件。
7.收集和实地调查灾情损失及对社会经济相关行业的影响。
8.防治及监测措施。
9.泥石流沟、滑坡附近近期工程建设、人类活动和地震活动情况。
10. 泥石流、滑坡的总体分析和判断。
11.调查灾害潜在影响的范围、人口及资产价值、重点关注等信息。
12.灾害预警指标。针对每个泥石流沟和滑坡点,收集已有部门研制和应用的1个或多个预警点、不同时效(如:0.5小时、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等)的基于降水量的预警指标信息,预警指标包括: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指标尽可能如实反映原有信息,并尽量收集参与预警降水量计算的站点信息。
六、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建议资料收集渠道及文献:
1.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门2006年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近期成果。
2.国土资源部门2011年地质隐患点调查资料及相关地质普查结果。
3.相关部门已确定的致灾临界雨量资料和预警指标。
4.《县域地方志》中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情情况。
5.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和区域经济统计年鉴。
6.最新的人口普查资料,如: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7.实地调查获取资料。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和试点经验,编写各省普查资料采集指南。
七、普查表及填表要求
1.在进行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前,应以1:5万或更高分辨率的地形图为底图,统计和标明本地区泥石流、滑坡点,列出编码清单,普查信息细化到行政村单位。
2.按照每个泥石流沟、滑坡点建立档案,填写普查表。
普查表见表L-1和表L-2
表L-1 _______省泥石流灾害普查表
表L-2 _______省滑坡灾害普查表
3.汇总表
3.1 雨量站汇总表
基于普查表,将全省泥石流沟、滑坡点涉及雨量站进行汇总。
表 L-T1 _______省泥石流沟内雨量站汇总表
表 L-T2 _______省滑坡点附近雨量站情况汇总表
3.2灾害发生情况汇总表
基于普查表,将全省泥石流、滑坡灾害事件及影响进行汇总。灾害序号,用于灾害前期降水量上报文件名,见附件。
表 L-T3 _______省泥石流灾害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