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苏州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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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为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要求各引智基地根据五年的建设计划,瞄准学科前沿,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开展与国外学术大师及学术骨干等的高水平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所建设学科创新基地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第四条“111计划”专项经费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及高校共同筹措,在各自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专款专用。

"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

对学科创新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职责第五条为保证"111计划”顺利健康开展工作,学校成立"111计划”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和各基地负责人为委员。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

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为:1.建立有利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2,负责审核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3.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4.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5,负责"111计划”的动态监管和学校年度总结及预决算的审核。

第六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各基地成立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为:1.负责基地的基本建设。

xxxx工作站运行管理机制(1)

xxxx工作站运行管理机制(1)

xxxx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公司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保持公司在国内外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经xxxxx 批准在公司设立xxxxx工作站。

第二条为切实做好xxxx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进站学者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xxxxx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三条xxxx工作站是依托企业的科研基础设立的研发部门,其业务相对独立、人事实行合同制和聘用制。

xxxx工作站根据要求筹建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xxxx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或主管科研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站筹建运营、经费筹措拨付、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讨论年度计划,并组织对xxxx工作站的绩效评估。

第四条xxxx工作站学术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知名教授、专家、企业技术骨干组成, 负责工作站的研发方向、项目申请、人才培养、学术交流、项目咨询、技术评估、成果产出等。

学术委员会成员由依托单位提名,采用工作站聘任制,任期五年。

第五条xxxx工作站实行“xxxx负责制”。

在内部管理体制上,本工作站下设专业技术研发部、实验室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开放服务管理部、中试基地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技术研发产出成果工作、实验室管理保养工作、人事调动后勤保障等行政工作、对外技术交流产生技术服务工作、科研成果的中试转化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xxxx工作站实行技术经济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管理为工作站基本管理模式,即按照工作站的任务和职责,结合工作站实际和行业发展现状,制定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把研究开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等纳入目标要素,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洛阳市科协召开创建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推进会

洛阳市科协召开创建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推进会

济源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5月29日下午,济源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韩祥荣,济源市鸿润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战等人出席了鸿润苗木科普示范基地科协成立揭牌仪式,建立了济源市第一家科普基地科协组织,这标志着济源市基层科协组建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在此之前,济源市科协分别于5月3日、5月14日选取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轵城镇政府为代表,举行了企业科协、基层科协挂牌仪式。

济源市高度重视科协系统深改工作,自省委办公厅印制的《河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立即责成市科协认真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班子,制定济源市科协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7年7月初,济源市科协成立专门起草小组,经过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起草形成了《济源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市委改革办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该《实施方案》。

于2017年11月1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通过,14日正式印发《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2017〕24号)文件。

2017年12月7日,济源市召开了科协系统改革动员会,对全市科协系统改革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

18个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30余家重点企业领导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仝柯峰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有关群团改革的讲话精神,下发了《济源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之后,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高度重视,积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基层科协。

2018年3月底,18个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分别采取与农办或旅游文化中心合署办公等形式成立了基层科协。

在各集聚区、镇(街道)基本完成组建后,2018年15月3日企业科协挂牌(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科协召开创建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推进会6月22日,洛阳市科协召开创建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推进会。

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

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

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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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了提高专家团队工作站的管理效率,规范团队成员的行为,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站成立
1. 工作站的成立应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明确工作站的组织形式和职责。

2. 工作站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团队成员
1. 专家团队成员应根据工作站的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 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站的工作,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3. 团队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
工作站职责无关的活动。

四、工作站的职责
1. 工作站负责研究和解决相关领域的问题,提供相应的专业咨
询服务。

2. 工作站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团队成员的
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工作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五、工作站的管理
1. 工作站应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和
权限。

2. 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站的各项工作
有序进行。

3. 工作站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六、工作站的评估
1. 工作站应定期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态度。

2. 工作站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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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内容,为保证工作站的
正常运行和团队成员的工作效率,工作站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
理和执行。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工作站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企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企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企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企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站的设置与管理
第二条工作站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科技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
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范围、超权限开展科技活动;
3. 根据工作站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工作站的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工作站建设,为其提供必要支持;
2. 在工作站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科技活动;
3. 科技专家应按照工作站的规定参与科技活动,并按时提交相关报告。

第三章科技活动的组织与运作
第四条工作站可以组织以下科技活动:
1. 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创新;
2. 组织科技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
3.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企业发展。

第五条科技活动的组织与运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按照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和科技需求,制定科技活动计划;
2. 科技活动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遵循科学、规范、创新的原则;
3. 科技活动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匹配,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置于企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文件之下。

中国科学院海外科教基地管理组织实施明细介绍

中国科学院海外科教基地管理组织实施明细介绍

中国科学院“发展中国家科学院优秀中心”支持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发展中国家科学院优秀中心’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发展中国家科教合作拓展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支持一批依托我院设立的“发展中国家科学院”(简称“TWAS”)优秀中心(以下简称“优秀中心”),以深化我院与发展中国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战略咨询方面的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科学能力建设,提升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第三条优秀中心将按照“统筹协调、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际合作局(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优秀中心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

(二)总体负责优秀中心新建、变更、评估等工作。

(三)协调相关厅局参与优秀中心立项论证、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依托单位(一)提供人员与科研条件保障。

(二)负责优秀中心的日常管理。

(三)配合院做好评估工作。

第六条优秀中心(一)开展与发展中国家在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等方面的合作。

(二)为发展中国家培养科技人才。

(三)举办科技论坛、研讨会或培训班。

(四)开展战略研究和相关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开展与TWAS总部、区域办公室及其他优秀中心的合作交流,协助拓展我院与TWAS的合作。

第三章立项第七条优秀中心应充分依托院属单位的科研力量,面向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挑战,紧密围绕院“一三五”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科研和人才培养目标及长远工作规划。

依托单位具有支撑优秀中心建设的人才队伍和科研工作条件。

第八条国际合作局会同相关厅局提出优秀中心支持方案,确定优秀中心依托单位,并对其提交的实施方案组织可行性论证。

第九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依托单位组织填写优秀中心任务书,由依托单位、国际合作局和主管院领导共同签署后付诸实施。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优秀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4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4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4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3.04.16•【文号】科协外函[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科技合作正文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4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科协外函〔2013〕29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中国科协2014年度对外(包括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计划的编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国家发展和对外关系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国际及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资源,以我为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及对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

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科学策划,精心组织,保证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

二、组织形式各单位在安排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对外交流形式,注重建立较稳定的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形成以我为主、以项目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对外合作格局。

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

充分发挥民间优势,积极开展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和与港澳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认真安排好海智计划工作。

三、国际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6〕10号)和《关于从严控制在华举办各类涉外论坛的通知》(中办发〔2010〕10号)以及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协办发外字〔2009〕28号)的有关规定,国际科技会议项目,必须按照国家以及中国科协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四、出访项目1.在编制出访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揭牌

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揭牌

龙源期刊网
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揭牌
作者:贵州省科协
来源:《科技创新与品牌》2013年第10期
8月30日,“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奥利化学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智工作站”在贵阳市乌当工业园揭牌。

法国国家药学院院士张勇民,贵州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朱洪波,贵阳乌当区长唐兴伦,贵阳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促进局局长周若平为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奥利化学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智工作站揭牌。

贵州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主任杨泳滨及省科协、乌当区、奥利公司相关人员参会。

“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贵州工作基地奥利化学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智工作站”是贵州省内第一家直接设立在企业的海智工作站。

工作站的成立代表着贵州省对服务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载体和服务平台的重视,将对省内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引进海外优秀科技人才,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专家基层工作站管理制度

专家基层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基层工作站在推动基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专家基层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在基层的专家工作站,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医疗、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

第三条专家基层工作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宗旨: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2.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公正公开:工作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工作公平公正。

4. 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专家基层工作站设站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副站长一名,协助站长工作;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事务。

第五条站长职责:1. 负责制定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协调解决工作站内部和外部问题。

3.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

4.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六条副站长职责:1. 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2. 负责工作站内部管理。

3.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工作站日常事务。

2.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

3. 负责档案管理。

4. 完成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1. 日常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

2. 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存储、使用、保密等。

3.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报销、审计等。

4. 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站设施、设备、资料等安全。

第九条工作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十条工作站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1. 项目申报:根据基层需求,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

2. 项目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立项。

海智计划

海智计划

海智计划小组成员:张颖20120161李斌20120134概念简介←海智计划,即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吸引和组织海外科技工作者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实现报国志向,2003年中国科协和35个海外科技团体共同发起,2004年2月启动实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服务方式←围绕国家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发展战略的需要,发挥海外科技团体的优势和主体作用,从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入手,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和政策咨询、专题研讨、项目合作、技术引进和创新、兼职、考察、培训、回国参加国内学术交流和中介服务等方式为国服务。

←海智计划由中国科协总体协调,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方科协、各海外科技团体,可根据本计划的宗旨和合作原则,围绕国家、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相应的工作。

工作目标←以国家实施的重点发展战略为切入点,由中国科协会同有关单位和地方科协确定一定数量的试点地区、试点项目,在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建立若干工作基地,给予重点支持←每年组织召开有海外科技工作者和国内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向党和政府献计献策;←各试点地区的科协组织要建立由海外高层次专家组成的科技顾问团,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供科技咨询;←根据试点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在已建立工作基地的地方,每年根据不同的专题,举办专业培训班,培训相关人才;←在开展上述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回国服务团,推动海外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入股、回国创业等方式直接参与国内的经济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在今后应使条件成熟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地方科协结合实际需要参与本计划的实施。

工作机制←海智计划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科技项目,一是科技咨询。

海智计划的工作方式是由海外学子从自己专业和工作领域出发,提出优势所在,国内基层科协和单位提出需求。

←海智计划还建立了“海智计划工作基地”,以深入推进该项工作。

专家工作站日常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日常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日常管理制度一、引言专家工作站是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设立的科研与人才培养的平台,为了保障专家工作站的顺利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并实施日常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设备管理以及成果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和阐述。

二、人员管理1.专家工作站的人员应由工作站负责人提名,并报高校批准任命。

2.工作站负责人应设立科研助理职位,辅助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3.专家工作站的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惩措施,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4.工作站负责人应积极组织专家工作站的学术交流和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人员的学术水平。

三、经费管理1.专家工作站的经费由高校、企业等提供,应按照约定的规定进行使用。

2.工作站负责人应制定预算计划,并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化利用。

3.工作站负责人应及时编制经费使用报告,向高校等提供相关机构进行汇报。

四、设备管理1.专家工作站的设备购置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2.工作站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并制定设备使用规定,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工作站负责人应加强对专家工作站的设备使用和管理的监督,防止设备闲置和损坏。

五、成果管理1.专家工作站的科研成果应及时发布和宣传,在相关学术会议和期刊进行报告和发表。

2.工作站负责人应建立成果管理的制度,包括对专利、论文等成果进行归集和整理。

3.工作站应加强与高校、企业等的合作,利用专家工作站的科研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六、总结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制度是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够提高工作站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推动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对于专家工作站的发展至关重要。

科技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科技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科技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科技基地运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技基地是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提供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第三条科技基地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开放共享、协同创新、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科技基地运行管理主要包括:基地建设、设备管理、项目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共享、财务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二章基地建设第五条基地建设应结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基地发展定位和目标。

第六条基地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基地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第七条基地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环保、安全、节能等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基地设备管理应建立健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制度,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九条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设备使用应实行实名制,明确使用责任,确保设备合理、有序使用。

第十一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降低故障率。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基地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章人才培养第十五条基地应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基地可根据需求,开展各类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七条基地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共享人才资源,促进人才流动和交流。

第六章资源共享第十八条基地应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基地内部及与其他基地间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年06月27日(2007年6月1日中国科协七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各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适应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中组部等五部门《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就加强新时期的学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使命1.学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会作为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科学共同体的重要组织形式,负有孕育创新思想、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承担着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推进自主创新、传播科学文化、规范学术行为、推动学术生态建设、提供服务和反映诉求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学会的重要作用。

2.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社团。

近年来,各级科协及学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学会改革,提高学会自主活动、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学会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学术活动日趋活跃,承接政府社会化职能有了一定进展。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学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仍未打破,对会员的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还未充分展现。

在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学会发展对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具有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社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3.促进学术建设,培育创新人才。

海外工作站管理制度

海外工作站管理制度

海外工作站管理制度一、绪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海外设立工作站,以开拓新的市场和获取更多的资源。

海外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海外工作站的管理中,要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同时也要兼顾总部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海外工作站管理制度,以规范海外工作站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站的运营效率,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海外工作站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当地法律法规。

2. 尊重文化:海外工作站要尊重和遵循当地文化习俗,不得对当地员工或当地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 统一管理:海外工作站要统一总部管理要求,确保与总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要求保持一致。

4. 客观公正:海外工作站的管理行为要客观公正,不得偏颇对待员工或业务合作伙伴。

5. 提供服务:海外工作站要以提供服务为宗旨,为当地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管理体制1. 总部管理层总部管理层要对海外工作站进行整体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海外工作站与总部的管理要求保持一致。

总部管理层要定期对海外工作站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2. 海外工作站负责人海外工作站负责人要负责海外工作站的整体管理运营,包括人员管理、业务拓展、成本控制等方面。

海外工作站负责人要具备丰富的海外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3. 海外工作站管理团队海外工作站管理团队要协助负责人开展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

管理团队要负责监督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营。

四、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选拔海外工作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岗位和工作内容,确保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海外工作站在招聘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2. 培训与发展海外工作站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拓展,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浙江: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浙江(温州)工作基地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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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科 技 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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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 O 日 , 湖
南 省 科 技 厅 表 示 该 省 《 关 于 完 善 省 级 科 研 项 目 资金 管 理 激 发 创
新活力 的若干政策措 施》( 以下简称 《 二十 条》 )已 印发 。这 意 味着 , 湖 南 省 在 给 科 研人员 “ 松绑 +激励 ”上 ,有了可落地 的新政策 。 科研项 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是近年 来社会关注 的焦 点与热 点问题之一 。科研人 员普遍反映科研项 目资金管 理 “ 过细过死 ”, 困扰 _ r 科技创新 。湖南新 出台的 《 二十 条》,着力探索该 问题的解决。 湖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童旭东介绍 ,政策 呈现了五 大亮点 : 劳务 费预算不设 比例 限制 , 项 目负责人劳务 费 开支标准可高于全 国同类平均水平 : 在科研项 日经 费开 支中 , 两 院 院 士 等 全 国知 名 专 家 、 高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等 人员的专家咨询费 、通信咨询 费可适 当高于全 国同类平 均水平 :取消绩效支 出在间接费用 中的 比例限制 : 改进 了结余资金处理方式 ; 横 向经费可实现 自主规范管理 。 《 二十条 》也很有 “ 激励 ”性。特别提 出了奖励在 科技成 果转化 工作 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成果持有 单 位可 提取 不低 于 7 0 %的职 务发 明成果 转化纯 收益 比 例 ,奖励科研 负责人、骨 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

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一、前言科研设施基地是从事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在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中大有作用。

科研设施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率,也与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

因此,建立并完善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以进一步提高科研设施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二、科研设施基地建设规划和管理2.1 建设规划科研设施基地建设规划应遵循科学规划、实用创新、绿色建设、安全可靠的原则。

与环保、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相结合,建设规划的关键因素是: - 科学研究方向 - 设备要求与发展趋势 - 重要设备和设施管理 - 保障科研常态化运行2.2 建设管理2.2.1 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并落实级别保密制度和管理制度。

建设过程中需按照标准化、通用化、模块化的要求和设计进行建设。

2.2.2 设备购置和操作设备采购和操作应根据科研需求,尊重学术自由主张并遵守保密管理要求,确保设备质量和操作安全,避免浪费科研资源。

2.2.3 设施日常管理设施日常管理应具备运行可靠、设施清洁、安全管理、定期维护等要素。

根据设施、设备类别和管理级别要求,实施管理体制和多层次保密制度。

三、科研设施基地对外服务与交流科研设施基地经过建设和管理,积累了大量的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和操作方法和技术流程。

下面介绍科研设施基地的受众和交流的方式。

3.1 服务对象科研设施基地的服务对象包括建设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公共管理单位等科技实体。

3.2 服务方式科研设施基地通过推广和交流活动等方式,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方法和管理体系等传到社会实践环节,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如科技论坛、创新展览等。

四、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建议建立科研设施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科学研究和发展,进一步完善科研设施基地的管理、保密、交流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

高校工作站管理制度

高校工作站管理制度

高校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工作站管理,加强对工作站的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站正常运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工作站。

第三条工作站的设立是为了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高校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站管理机制,明确组织机构设置,规范日常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工作站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五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站评审机制,加强对工作站的规范评估和监管,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高校应当定期对工作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高等学校工作站设立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站发展规划,审查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对工作站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立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工作站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工作站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新设工作站和在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工作站进行评审,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站管理第十一条高校工作站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政策,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十二条高校工作站应当定期对研究课题进行评估,及时整理、归档、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第十三条高校工作站应当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四条高校工作站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工作站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高校工作站应当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工作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科研项目和合作伙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高校工作站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专项经费和科研项目资助。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后勤保障,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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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苏州基地工作站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进一步提升苏州市海智工作水平,推进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苏州基地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依据《苏州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海智计划”工作的意见》(苏科协〔2011〕8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作站是我市吸引海外人才智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平台,是提升我市科协集聚国际化人才,促进海外科技资源向我市转移的创新举措。

第三条苏州市科协负责统筹领导和管理全市工作站,各市、区科协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和联络当地工作站开展工作。

工作站任务
第四条建立多层次、多形式海外人才联络交流平台。

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引进、联合攻关等多种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为苏州经济转型升级服务。

第五条建立海外科技资源库。

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海外科技人才、技术和项目等信息,创建各自的人才库、技术库和项目库。

第六条建立项目、技术和人才需求库。

定期收集本地企事业单位项目、技术和人才需求,通过各类平台对外发布,同时报苏州市科协统一发布。

第七条支持海智项目运行,服务海智人才落地。

为海智项目和
人才做好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人才落地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联络等服务。

第八条打造海智引才品牌活动项目。

充分利用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平台,结合当地招才引智工作的需求,大胆创新,打造当地海智活动品牌项目,建立起政府认同、用人单位信任、海外人才放心的服务通道。

第九条举荐海外人才携项目积极参与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

第十条参与中国科协、省科协、市科协开展的海智活动和会议,完成各级科协安排的海智工作任务;协助市科协开展海外人才的调查、统计等工作。

申报认定
第十一条申报主体:各市、区科协、基层科协组织、海外科技人才集中或者对海外科技资源需求迫切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鼓励产业园、创业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申报;鼓励企事业单位组成联盟申报。

第十二条申报条件。

(一)具有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员、发挥海外科技人员的智力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能够利用海外资源发展本地或本单位的经济,在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下独立开展工作;
(三)申报单位领导重视,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人员、经费、
办公条件)。

第十三条申报程序。

工作站申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一)申报:各市、区科协推荐、初选工作站,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苏州市科协报送请示和申报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市属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载体等建站主体可以直接申报。

(二)评审:由市科协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挂牌:对于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予以挂牌,标牌统一为“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苏州基地xx工作站”。

第十四条申报省级、国家级海智基地须是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苏州基地工作站。

已获得省级、国家级海智基地称号的自然成为苏州市基地工作站。

管理
第十五条苏州市科协每年通过会议或活动总结、交流、部署工作。

利用海智网站搭建本地海外科技资源供需数据库,公开发布。

第十六条各市、区科协具体指导本辖区工作站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认定挂牌的工作站,市科协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引导经费。

第十八条设站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运行经费,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与科协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工作站每年制定年度、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对工作站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自我评估。

每年5月31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由各市、区科协负责统一收齐后报送市科协。

第二十条各工作站不定期报送各自的海外资源库、人才、技术和项目需求库。

考核
第二十一条市科协每年对工作站进行考核,对优秀工作站给予表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工作站。

第二十二条工作站考核成绩纳入年底对各市、区科协考核的系统。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科协制定并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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