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方法的控制程序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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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方法的控制程序文件页码:第1页共5页颁布日期:2017年05月0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7年05月01日

1目的

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中心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包括样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检测活动中方法收集、选择、制定、使用、管理、验证和确认。

3职责

3.1检验检测部负责对所开展检验检测项目依据方法的收集和确认,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实施和修订;检验检测方法的开发和制定;非标准方法的确认。

3.2技术负责人负责本中心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的方法及作业指导书应用的批准,负责对偏离标准方法与非标方法的批准。

3.3综合部负责标准方法的有效性验证、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分发、复印和保存。

3.4检验检测人员对方法应熟悉、理解并能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

4程序内容

4.1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在体系运行之初,检验检测部应根据所开展的项目及质量手册中方法的选择原则,选用适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以满足预期用途,并形成《技术标准一览表》,报综合部管理。

a.客户指定检验检测所用方法时,经合同评审人员审定,如果符合测试要求,应

采用客户指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b.当客户未指定检验检测所用方法时,应选择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或行业、地

方发布或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标准,并在实验工作中采用。

c.如果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时应向客户做出说明。

d.在检验检测前,有关人员应证实能够正确运用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如果方法标

准发生变化,应重新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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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检验检测方法的时效性确认

4.2.1检验检测方法收集后应由综合部对方法的时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每六个月,综合部应对《技术标准一览表》中的检验检测方

法、评判标准通过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网站进行一次时效性确认,及时将更新的方法通报给使用部门,在使用部门确认能满足预期项目的开展后,由综合部更新《技术标准一览表》。

(2)资质认定初次、复查、扩项申请提交前的1个月内,综合部应将申请项目中应

用的方法列表后,报标准化研究机构,由其出具正式的“方法有效性确认报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合。

4.2.2检验检测方法时效性确认后,应由综合部收集正式的检验检测方法有效版本。4.2.3在最新有效版本的检验检测方法取代原来使用的检验检测方法时,文件管理员应及时从有关场所撤走已失效文件,及时申请销毁,需留存的加盖“作废留存”章予以保存。

4.2.4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有关的作业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检验检测人员取阅。相关资料均由综合业务部负责归档保存。

4.3检验检测方法一经选定,必须严格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检验检测。对方法的偏离,要有相应的文件规定、经过技术判断,在验证的基础上填写《方法偏离验证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客户同意后实施。

4.4检验检测方法的证实

4.4.1在获得正式的方法有效版本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检验检测部,按预期用途评价所选用的方法,得到结果的范围和准确度应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软件条件、硬件条件两方面对方法的适用性进行证实,并形成《方法适用性评价表》,经部门主任审核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采用。证实的内容包括:

(1)证实标准方法是否是对应项目在本检验检测领域中常用的方法;

(2)证实标准方法内容中是否对环境条件、设施设备、样品提出要求,这些要求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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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项目开展部门现有软、硬件条件是否满足;

(3)证实检验检测人员是否具备或有能力运用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诸如:测定结果

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和(或)复现性限等是否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证实是否需要编制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4.4.2在证实软、硬件条件都能满足后,由技术负责人下达《方法适用性评价任务单》,明确标准方法验证开展的项目、实施人员、承担部门、验证方式指标、结果控制方式及指标,并组织质量监督员实施必要的质量监督。

4.4.3项目承担部门及人员在接收《方法适用性评价任务单》下达的任务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方法适用性验证工作。

4.4.4必要时,方法适用性验证过程中检验检测部应按《能力验证控制程序》、《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和认可部门公布的信息要求,寻求外部的能力验证或比对检验检测,进一步证实自我能力。

4.5检验检测方法应用的批准

4.5.1方法适用性验证结束后,方法验证实施人应将《方法适用性评价表》、《方法适用性评价任务单》、验证形成的原始记录、计算过程记录、设备有效溯源证明、人员上岗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汇总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5.2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该方法纳入本中心的方法应用体系中,由综合部将方法纳入到《技术文件一览表》中。

4.5.3纳入到《技术文件一览表》中的方法应由综合部存档一套,并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量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方法的管理。

4.6检验检测方法验证的应用

4.6.1所有的检验检测方法在使用时应在委托单中注明,获得客户的签名同意。

4.6.2检验检测现场和存档的检验检测方法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状态标识,现场使用的方法还应有文件分发编号。

4.6.3综合部应根据本章第4.2条款要求,对在用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定期的时效性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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