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报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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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
申报材料
(封面)
隶属乡镇(街道办事处):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宁市兖州区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证
申报材料卷内目录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
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户口本复印件粘贴处
注:A4纸复印不用粘贴
证明
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
户口,年月日生人,原为民办代课教师,其不担任民办代课教师后,未再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镇(街)村(居委会)
(加盖公章)
年月日
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公章):
注:此证明为现居住地开。
证明
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请注明)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镇(街)村(居委会)(加盖公章)
经办民警(签字):
派出所(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证明
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请注明)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镇村(居委会)(加盖公章)
镇(街道)计生负责部门负责人(签字):
镇(街道)计生负责部门
(加盖公章)
年月日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证明
兹有我校原民办代课教师,男(女),年
月日生人,身份证号,在任教期间,
非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或开除。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乡镇中小学、区直学校(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为原学校所在地中心校或区直学校开。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
证人证词
出证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
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主要担任年级学科教学工作。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出证人,系我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现居住于,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教过的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为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
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面。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年月日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对为原民办、代课教师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按相应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您是否听清楚上述纪律?
答:
1、您是不是,是不是单位的在职公职人员,与被证明人是什么关系,有没有亲属关系?
答:
2、证人证词中,证人签字、手印是不是您本人书写?
答:
3、被证明人让您证明的任教起止时间是否确切?答:
4、被证明人让您证明的任教学校,任教班级,任教科目是否属实?
答:
5、您是不是与被证明人在被证明的时段有过工作接触?
答:
6、您还有没有与此事相关的其他问题需要说明?
答:
被调查人签字(手印):
调查人签字:
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公章)
济宁市兖州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表
济宁市兖州区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