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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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浅谈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获得了不断的发展,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首要保证条件,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意义重大,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控制管理。本文从前一段时间一些北方地区连降大到暴雨导致多处住宅渗漏水问题开始,分析了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最后介绍了几种主要材料的质量监管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质量控制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低劣的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而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建筑物的质量等级、结构安全、外部造型和建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 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一直是建筑工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

一、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问题的案件分析

前一段时间,我国北方地区连降大到暴雨,降雨所引起的住宅渗漏水问题层出不穷,轻则墙体发霉、脱皮,重则“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以7月21日遭遇特大暴雨侵袭的北京为例,北京很多楼盘的住宅屋面、侧墙及门窗等处均存在渗漏水问题。 7月22日,北京房山区的张女士家中,一晚的暴雨过后,紧挨张女士家客厅窗户的墙体出现了两处渗水,每处面积约A4纸大小,墙体隐隐有起皮现象。

据张女士介绍,房屋属于新建楼房,刚搬进去居住不到3个月,如此早地出现渗水,不免让她对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产生怀疑。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信息中心主任王旭表示,防水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一部分,出现渗漏水表明住宅质量存在一定问题,或者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防水成本在整个工程开发成本中仅占1%~2%左右。一些住宅屋顶出现严重渗漏水,可能因为设计时未考虑一定的坡度、没有做防水垫层或者使用质量低劣的暴露式防水卷材等,在设计、材料、施工以及后期维护等各环节做得不达标。

严峻的现实情况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问题已经刻不容缓。这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之所以能流入建筑工地被使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业主或施工方意识淡薄,仅仅着重于经济成本的核算,而选择质次价廉的不合格建筑材料产品。另外,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了最大程度的获取利润,在初期取得了业主和监理方的信任后,在施工中建立用质量较次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提供给建筑工地。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目的违规操作,其不规范的工作行为为不合格建材进入建筑工地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二、实现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

(一)严格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严禁无证生产。

2.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出厂,坚持淘汰落后的工艺和生产线。

3.产品出厂必须检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可出厂销售;产品销售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书)。

4.严格禁止不具备生产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小型生产企业挂靠大企业或以大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加大流通领域监督力度

1.建筑材料销售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常用建筑材料

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水泥、防水材料、钢材等,更要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假冒伪劣产品要予以销毁。

3.对制售质量低劣建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即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要从重处罚,并按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与管理好、质量优的建材生产企业建立直接的联系渠道,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中的不法行为。

(三)完善使用环节各项制度

1.从事设计、施工、验收等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产品的单位要严格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2.建筑工程建设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在工程材料供应招标中应严格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建筑工程材料的供应,必须是有一定生产能力和生产资质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严格禁止不规范小厂生产的“三无”建材产品进入工地。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3.明确材料管理程序,制定材料管理细则。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针对每个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材料管理规划和细则,明确

材料管理程序.在材料管理细则中,明确材料工程师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手段以及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措施等.在材料管理过程中,材料工程师则应严格按材料管理规划、细则开展工作,使材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的轨道.

4.对建筑材料实行谁采购谁负责制度。材料采购的质量监管在材料的采购过程中,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凡违反规定购买不合格建材、违章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当事人。由于建筑材料市场的供求变化,钢材、水泥两大材料常常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因此,凡是对计划进场的材料,建设单位都要会同施工单位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及质量保证措施

予以审核,并对订购的产品样品要求其提供质保书,根据质保书所列项目对其样品的质量进行再检验,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能订购其产品。

5.各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材产品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都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6.材料检验要实行有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即在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建材的取样与送检;材料检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检验工作。材料检验单位要对试件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对出具假试验报告的单位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必要时,重点工程、重要工程的主要建材应委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或授权的检测单位进行材质检验。

7.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应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合格。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监理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检,施工单位要在监理方的监督下,同时取样和试(化)验工作,监理方负责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当监理方的检验结果如与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不相一致时,以监理方所提供的检验结果作为标准。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

三、几种主要材料的质量监管措施

(一)钢筋

进场检验以同牌号、同规格、同一出厂检验合格证不超过60t 为一批,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冷拉伸长率、弯曲性能四项指标。

进场检验某一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应根据不同类钢筋的抽样方法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该项目的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必须在监理见证下退货,并将相应记录归档备查。加倍取样复验合格的,属于合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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