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宽甸至本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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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宽甸至本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丹政办发[2017]26号

【发布部门】丹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宽甸至本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丹政办发〔201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宽甸至本溪(碱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体工作部署精神,全面推进该项目尽快实施,推动我市区域经济建设总体工作的落实,经市政府研究,成立丹东市宽甸至本溪(碱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组长:孙志浩市长

副组长:牛向东副市长

王先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希明宽甸满族自治县县长

孔庆书市交通局局长

何吉喆市发改委主任

朴明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振毅市水务局局长

杨相继市环保局局长

孙本智市林业局局长

宁兆庆市规划局局长

李书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牛莉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连秀君市地震局局长

王作东市气象局局长

张铭辉市法制办党组书记

孙宏市安全局局长

领导小组责成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先庆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难点问题的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孔庆书担任,副主任由宽甸县副县长邹晓辉、丹东市交通局副局长高伟、科长贾德文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副职领导担任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

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前期工作;适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三、部门职责

宽甸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实施方案(细则),负责组织项目沿线征地动迁各项工作;承担对该项目竣工审计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省交通投资集团与丹东市各相关单位工作对接,联系市直各部门协助完成项目审批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省发改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完成土地预审组卷;协调省级部门完成土地预审审查工作(初审);协调省级部门完成土地预审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协助省国土厅按时完成用地审批。制定表土剥离利用办法;监督指导县土地部门规范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配合评价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协调省水利厅按时完成批复。

市环保局:负责协助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沟通、协调省环保厅审批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

市林业局:负责协助完成项目用地中的林地组卷上报,协调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按时完成林地审批审核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配合评价单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并协调省住建厅按时完成批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涉及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关材料的组织上报工作,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时完成批复。

市文体广电局:负责协调省文化厅出具同意项目路线走向的同意函。

市地震局:负责协调省地震局出具同意项目的批复。

市气象局:负责协调省气象局出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市法制办:负责对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建设项目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市安全局:负责协调省安全厅出具同意项目意见函。

丹东军分区:负责按照省军区的要求调查项目沿线是否有军事设施,向省军区提交相关报告,并协调省军区出具同意意见函。

望各成员单位尽心尽力,各负其责,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前期工作。

附件:1.宽甸至本溪(碱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表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名单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宽甸至本溪(碱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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