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河道蓝线及主城区防洪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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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河道蓝线及主城区防洪规划》第一册

《常熟市河道蓝线规划》

一、规划概况

常熟市地处江苏省南部,太湖下游。市域为东经120°33′~121°03′,北纬31°31′~31°50′。东邻太仓,距上海100km;南接昆山、苏州;西接无锡、江阴;北濒长江黄金水道,与南通隔江相望;西北境与张家港接壤,总面积1276.32km2(含长江界属水面)。全市辖虞山镇、梅李镇、海虞镇、古里镇、沙家浜镇、支塘镇、董浜镇、尚湖镇、辛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常熟1276.32km2市界范围的河道湖泊,分为主城区及主城区以外两个部分,按照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市级河道、镇级河道、村级中心河道以及湖泊的六个级别进行蓝线规划。河道共323条,总长度1187.0km。流域性河道1条(长江不列入本次规划),长37.0km;区域性河道8条,长199.1km;市级河道16条,长180.9km;镇级河道98条(主城区4条,主城区以外范围94条),长500.8km;村级中心河道200条(主城区162条,主城区以外范围38条),长269.2km。湖泊共24个,总面积5.143万亩。

三、规划原则

(1)遵循流域、区域水利规划的相关标准;

(2)同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3)与各乡镇规划相协调;

(4)遵循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相统一,体现生态型河道的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蓝线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为管理部门提供直观、可行的管理依据。

四、蓝线规划

1、蓝线绘制办法

(1)现状河道的蓝线绘制:以现状河道河口线加向外预留距离(包括规划需拓宽的

宽度)为蓝线位置,河道二侧蓝线之间面积为蓝线管理范围,即蓝线总控制宽度;

(2)规划新开河道的蓝线绘制:以规划新开河中心线加向二侧预留距离为蓝线位置,规划新开河二侧蓝线之间面积为蓝线管理范围,即蓝线总控制宽度。

2、蓝线宽度划定

(1)流域性河道望虞河的蓝线按照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确定(长江不列入本次规划中);

(2)区域性河道的蓝线在规划口宽基础上岸控各20m,其中集镇居住密集段蓝线岸控10m,主城区段根据河道功能另行考虑,宽度不小于20m;

(3)市级河道的蓝线在规划口宽基础上(下同)岸控各20m,其中集镇段蓝线岸控10m, 主城区段根据河道功能另行考虑,但岸控宽度不小于20m;

(4)镇级河道

①一般为规划河口线外侧10m;

②有拓宽、景观绿化要求的河道,依照相关规划或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划定,蓝线控制宽度不小于10m;

(5)村级中心河道蓝线一般为河口线外侧5m;

(6)湖泊蓝线控制宽度为湖口线外侧20m。

附图

《常熟市河道蓝线及主城区防洪规划》第二册

《常熟市主城区防洪及水系规划》

一、规划概况

本规划以《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规》)为依据,进一步优化主城区河网水系布局,确定防洪排涝标准,完善有效的城市防洪、排涝安全体系,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

规划范围为东至东三环河-常浒河,南至东三环河-三环路,西至三环路-张家港河与望虞河交叉处-四环路(204国道),北至四环路-四环路与常浒河交叉处-常浒河,面积125km2。重点规划范围为常熟市现状主城区,以东环河为界,南、北、西三个方向以三环路为界,面积88km2。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重点规划内容包括河网水系总体布局规划、防洪排涝规划、雨水管网规划、调水引流改善水环境规划、河网湖泊生态修复规划等。

二、规划原则

(1)规划布局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原则。

(2)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3)统一规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

(4)依据《总规》,因地制宜的原则。

(5)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原则。

三、水系规划

主城区圩外河道主要是二级(区域性)、三级(市级)、四级(镇级)河道,结合《常熟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圩外河道布局维持原有布局,全长42.12km。

主城区圩内骨干河道规划长度135.51km,其中疏、拓浚河道97.09km、新开河道32.22km、填埋河道18.01km。新建河道护岸91.35km,新建水系连通箱(管)涵2.59km;新建桥梁71座、改建桥梁7座。

主城区湖泊规划主要考虑在不影响现有湖泊功能的前提下,配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的要求,进行规划治理。

规划后水面积17.82km2,水面率20.5%,其中圩外河道水面积 1.82km2,圩内河道

3.0km2,湖荡水面积13.00km2。

四、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防洪标准:主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山洪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

排涝标准:圩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

(2)工程等级

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堤防及相关水闸、套闸、泵站等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级水工建筑物。圩区堤防设计洪水位为4.46m(100一遇的洪水位),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堤顶高程取5.2m。

(3)联圩调整

规划对兴隆片、青墩片、颜港片、安定片、尚湖南片、花园浜片、泄水片、尚湖片(不含尚湖)等进行调整。

(4)水利设施规划

规划工程包括新建、改建防洪闸和排涝泵站,堤防新建和加高加固等。其中,新建防洪闸71座、排涝泵站44座,拆除防洪闸23座、排涝泵站16座,新增排涝流量共109.9m3/s;堤防新建9.03km,加高加固60.27km;新建挡墙0.3km。

五、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管网设计标准

雨水管网设计重现期采用:P=2年~5年,其中城市快速路采用重现期5年,主干路及重要地区重现期采用3年~5年,其余道路及一般地块重现期均采用2年。

在2020年和2030年主城区雨水管道的规划服务面积普及率达到85%、95%。

(2)雨水工程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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