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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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豫人社[2009]22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9.07.28
【实施日期】2009.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豫人社〔2009〕224号)
省直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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