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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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从7月1日起,毕业生只需登录鹤山人才网(),点击“江门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认真阅读报到须知,仔细录入个人信息,确认后即可完成毕业生报到手续,无须再亲临本中心办理。到达本中心的毕业生也可使用由本中心提供的自助电脑实行现场网上报到。

一、报到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在“江门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填写高校毕业生报到信息,并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

(二)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的编制内毕业生,网上报到后,凭《录用通知书》(或《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到录用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国有企业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接收的

编制内毕业生,网上报到后,凭《录用通知书》(或《就业协议书》)和《报

到证》到录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开具介绍信。

(三)《报到证》抬头单位签发至外市(非江门市)的毕业生,网上报到后,

需凭《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报到证》、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到录用

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和档案转递手续。

(四)人事代理。网上报到后,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于次年元旦后登

录报到网站查询本人档案去向,档案到达江门后,凭《报到证》、身份证、计

划生育证明到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外地毕业生另需附《就业协

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录用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起始时

间为本人毕业年度的7月1日(办理暂缓就业或改派的毕业生则以报到证签发日期为准),办理时间不受限制。

注: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

(五)转正定级。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时一并提交《转正定级表》、见习期(毕业后一年期间)1千字工作总结,即完成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见习期满后执行转正定级。

(六)办理入户。

1、本市生源(户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原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同意入户”意见后到当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迁入到录用单位集体户的,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录用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同意入户”意见后到当地户籍部门办理。

2、非本市生源(户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薄》、《就业协议书》到录用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同意入户”意见后到当地户籍部门办理。

(七)网上报到完成后,如无需办理其他业务,请自行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必再到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八)如属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到后,还需附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或证件复印件到人才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九)若您的通讯方式发生更改,特别是手机号码,为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请务必及时在报到网站上更新。

附件:

1.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流程;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生就业见习;

4.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5.其它说明。

附件1: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流程

需入户的凭经我中心加盖意见的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材料到鹤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办理,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和铁夫路交界,咨询电话:8881644。

注意:毕业生务必要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户口。

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注意:外地生源入户鹤山的还需提供原户口簿的复印件,并由鹤山市人社局在《报到证》上加具入户意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办理地点:办理人所属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

2.需提交证件或资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最高学历证书④计划生育证明⑤二寸彩色近照1张。

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咨询电话 :

沙坪所:8888778 雅瑶所:8286065 共和所:8305333

址山所:8315689 古劳所:8761233 龙口所:8738311 宅梧所:8633429 桃源所:8216892 双合所:8636166 鹤城所:8388559 注意:请务必办理,以便享受我市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附件3:

毕业生就业见习

对象:江门市户籍未就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公开报名。高校毕业生根据就业见习单位在鹤山人才网公布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其它有效的证明材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填写《鹤山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

2.确定人选。本中心根据毕业生报名和见习单位的需求情况,对报名对象进行筛选,经审核后确定见习人选。

3.派遣见习。见习人选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发出《就业见习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见习基地报到,并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书》。

4.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应当每月向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组织股办理。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市府大院内),咨

询电话:0750-8882437、8802437。

附件5:

其它说明

1.低收入家庭是具有以下有效证件的家庭:《鹤山市低收入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

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

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

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

家庭;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家庭,其非农业户籍成

员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其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农村“零

就业家庭”成员条件的,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130号鹤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税大楼侧)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8933101;传真:893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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