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内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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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

内容:

1、实验室工作环境安全规定

1.1 实验室内要配备常用防火器材,如沙子、灭火器等。一般的灭火器、设施应装在实验室门口附近处,便于取用。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1.2 实验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均应绝缘良好,安装触电保护器,仪器应妥善接地。

1.3 日光能射进房间的实验室内必须备有窗帘,日光能照射的区域内不宜放置烧瓶及加热时易着火的一切物质,也不要放置受热时易挥发的物质。

1.4 实验时所用的仪器、试剂要放置有序;实验台面要及时整理,周围不得留有破碎或缺口的玻璃器皿。

1.5 及时清洗洒出的化学药品。

1.5.1 装化学药品的瓶子和仪器用完后把它们全部整理和存放好。

1.5.2 药品万一洒出时,要用碳酸氢钠中和洒出的酸,用硼酸中和洒出的碱。

1.5.3 洒出的水银应用滴管吸出并贮存在用水覆盖其表面的玻璃瓶中待处理,不便吸出时应撒上硫磺粉末,清除要彻底,因为水银蒸汽是剧毒的。

2、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2.1 严格遵守检验室各检品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仪器、设备使用标准操作程序。

2.2 实验前应熟悉原理和说明书事项,仔细检查仪器的安装是否良好。

2.3 按规定要求穿戴工衣、工帽、工鞋,不应在非工作时穿用,以防污染和损坏。禁止穿戴钉鞋进入实验室内。

2.4 在进行一切有可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带上保护眼镜。

2.5 使用危险试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室内尽量有两人,以减少人身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2.6 实验中要集中精神按操作步骤进行,不要与人闲谈。禁止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

2.7 检查线路或机壳是否漏电,应使用电笔,并注意电线的绝缘层是否破损,地线焊接是否牢固。

2.8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发热时,就以手背试壳,不要用手掌面去触试,以免因触电痉挛发生危险;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高温设备,如电炉、电热套等。使用完后不得直接接触其表面,以免被余温烫伤。

2.9 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

2.10 取用腐蚀性、刺激性物质,应戴眼罩、面罩和使用耐腐蚀手套,操作前后要仔细洗手。

2.11 配制有毒药品及洗液等腐蚀性液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戴眼罩、面

罩、手套,防止溅出造成灼伤。

2.12 取完试剂后要盖紧塞子,不可搞错瓶塞。

2.13 易挥发、放出有毒气体的瓶口应放入通风柜中存放。

2.14 使用挥发性化学药品或有机溶剂时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

2.15 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使用水浴或电热套,绝对不可以使用明火。如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或玻璃珠以防止爆沸。

2.16 稀释浓硫酸时,一定要将浓硫酸沿着器壁慢慢地注入水里,并不断搅拌,使产生的热量迅速扩散。切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防局部过热而溅出,发生危险。

2.17 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朝自己或临近的工作人员。回流冷凝器的上端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与空气相连,避免容器内部压力过大而破裂。

2.18 禁止用鼻子对准试剂瓶瓶口嗅气味。如需嗅气味时,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瓶口上方扇动,使气流吹向自己而嗅出其味。

2.19 禁止用舌头尝试剂。

2.20 当眼睛内喷进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2.21 在装配玻璃仪器时,要注意不要用力过猛而被玻璃割伤(扎伤)。

2.22 推拉电闸时不要面对电闸,以免被电火花烧伤眼睛。

2.23 不要用水及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2.24 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

3、使用易燃试剂安全规定

3.1 化学试验中的有机溶剂几乎都是易燃物质,有些为极易燃品,因此首先要分清易燃物质的等级分别制订预防措施。可燃液体的易燃性常用闪点和燃点来表示。

闪点:规定试验条件下施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

初沸点:一种液体的蒸汽压力等于标准压力(101.3kPa),第一个气泡出现时的温度。

燃点——可燃物体接触火焰时燃烧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凡是试剂上有以下标签的液体试剂均为易燃液体;具体的分类见表1

表1 易燃液体类别和警示标签

类别1 类别2 类别3 类别4

危险

极易燃液体和蒸汽

危险

高度易燃

液体和蒸汽

警告

易燃液体

和蒸汽

不使用

警告

可燃液体

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不大于35℃闪点小于23℃和初沸

点大于35℃

闪点不小于23℃和闪

点不大于60℃

(23℃≤闪点≤60℃)

闪点大于60℃和闪点

不大于93℃

(60℃<闪点≤93℃)

闪点小于23℃的试剂叫一级试剂,其试剂标签上有表1中相应的警示标语。例如:醚、苯、甲醇、无水乙醇、丙酮、石油醚、乙酸乙酯、乙腈等。对一级试剂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3.1.1 实验室的火焰口装置应远离一级试剂。

3.1.2 放置这类物品的房间内不能有煤气嘴、酒精灯以及有电火花产生的任何电气设备,室内应有通风装置。

3.1.3 一级试剂必须封好口,置可控温和有排风设施的房间储存。

3.2 实验操作室内不可贮存大量的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应存放在专门房间里。

3.3 冰箱内不准存放无盖的试剂、试液。含易燃易爆物质的试剂、试液必须存放在防爆冰箱中。

3.4 自燃物质应存放在防火、防爆的贮存室内。

3.5 严禁带压操作。操作过程中应有人看管,排压后方可取用。

3.6 化学试剂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须经常检查在库试剂情况,发现渗漏及时处理。搬运化学物品时严禁滚动、撞击,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照明。

4 、压缩气体(如:易燃、易爆)钢瓶管理:

4.1 要存放在安全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

4.2 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遇明火应采取隔离措施。

4.3 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4.4 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5、事故急救和处理

5.1 火灾

5.1.1 局部性的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有乙炔等可燃体的地方,应立即关闭气路阀门。

5.1.2 针对起火的情况,用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见表2),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火警119),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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