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店镇中心小学关于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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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店镇中心小学关于课时津贴实施方案为了构建和谐校园,完善内部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改善教师待遇,经过学校集体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田店小学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一、享受对象:田店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主要原则:

1、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2、以岗位性质及学校规定的相应课时量和工作量,作为发放课时津贴的标准。

3、课时津贴主要发放于一线教师,但又考虑到学校实际,适当照顾其他岗位的人员。

三、津贴标准:

1、在一线任教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每月课时津贴为:周课时量×4×2元;在一线任

教其他学科的教师每月课时津贴为周课时量×4×1.5元。

2、教研组长每周工作量折算为2课时,每月课时津贴为2×4×1.5元=12元。

3、班主任每周工作量折算为5课时,每月课时津贴为:5×4×1.5元=30元。

4、学校主任每周工作量折算为6课时,每月课时津贴为6×4×1.5元=36元。

5、学校校长每周工作量折算为8课时,则每月课时津贴为8×4×1.5=48元。

6、学校四至六年级晚辅导津贴为10元。

7、凡学校规定的其他辅导、自习课(有老师督班)等同其他学科课时津贴标准发放课时津贴。

四、几点说明:

1、教师每月工作量语文、数学按每月课时量×1分纳入教师绩效考评,其他学科按每

月课时量×0.8分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2、教师月工作考评在85分以下的按当月课时津贴的50%兑现。

3、每月教师月工作考评作为教师绩效考评,学校不另外补贴。

4、因事因病请假的教职工,除按考勤制度扣款外,按实际出勤的工作量计算课时津贴。

5、每月病假、事假(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满一个星期,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25%;请

假超过一个星期的,如实扣除。

五、附则:

1、课时津贴每月按每人实际课时量核算,报校长审批后统一发放。

2、本方案中凡与上级文件规定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3、本方案从2009年9月起实行。

4、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教务处。

5、本方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不妥之处在实施中进一步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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