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实施,现有外资企业有哪些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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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原有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事要做?

《外商投资法》(“外资新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原有外企”)均系按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旧法”)设立。随着外资新法的施行,外资旧法于同日废止失效。那么,新旧法的交替,将对前述原有外企产生什么影响,这些企业又有哪些事需要做呢?

总的来说,原有外企因其设立依据发生变化,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议事规则等必须根据外资新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进行审视和调整。此外,随着外资旧法的废止,“投资总额”“投注差”相关概念在法律层面将不复存在,这将带来哪些影响还有待观察。

在下文中,我们以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为例,看看新旧法的交替将对原有外企带来哪些影响(均以原企业保持公司制为例)。

1、外商独资企业

2、中外合资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取消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原有外企办理变更手续的自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的最后期限。也就是说,原有外企必须在2020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过渡

期”)办理必要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企业登记机关将拒办该企业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可将相关情形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新外资法实施前,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和外商投资的合伙企业均无需办理商务部门的备案手续。而新法实施后,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无论是其新设还是变更,统统需要向商务部门报送初始或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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