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主席令第91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1997〕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2001〕建设部第91号令修正)

4.《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权限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9]242号)

(二)办理范围:白云区建设局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应提交的材料

(五)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业务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218窗,联系电话: 86055612 (周一、周三、周五对外办公)

36501773(周二、周四)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