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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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一、妇幼卫生报表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

广西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非广西户籍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统计在“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报表”。

(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出生医学证明、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产机构业务情况、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

(四)报告期及调查方法:

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区卫生厅。报告期实行月报、年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卫统42表至卫统卫统43表-1表):41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区)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网络直报,实行季报、年报,进行网络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3.出生缺陷(卫统44表和卫统45-1表):实行月报,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自治区卫生厅,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报表的统计时限

月报表:上月26日~本月25日。

统计年:上年的9月26日~本年9月25日。

自然年:上年的12月26日~本年12月25日。

(六)报表的上报时间

月报表上报时间:每月5日上报

统计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0月15日

自然年年报表上报时间:每年1月10日

逢法定国家节假日顺延2个工作日。(以上是市级上报时间,卫生院须前移5-7天,以便县级妇

幼能按时上报市妇幼)

(七)报送方式

以数据库、电子版和原件三种方式上报。

1.原件盖章后寄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2. 数据库、报表电子表格(扩展名为.XLS)按月上报自治区服务器上的“报表上报”文件夹中的指定专项文件夹。

(八)填表要求

(1)所有项目不得空缺。没有开展工作的项目填“-2”,开展工作但没有收集数据的项目填“-1”。

(2)数据来源:有关妇幼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保健服务记录,人口数主要来源于社区或人口、统计等相关部门登记记录。

(3)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修改的方法。

对漏报、错报的数据是在发现的当月改。如1月份死亡的孕产妇死亡在3月发现,在3月上报。

二、报表的种类和名称

(一)国家妇幼卫生年报表

1.表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7表)

2.表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卫统38表)

(二)广西妇幼卫生年报表

1.表九《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年报表》

(三)广西妇幼卫生月报表

1.表一《广西5岁以下儿童生命指标月报表》

2.表三《广西5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月报表》

3.表六《广西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月报表》(新增)

三、妇幼卫生报表填报说明

(一)国家妇幼卫生年报

1.表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统计范围】本县(市、区)户籍7岁以下儿童。

【填报单位】本表由县(市、区)级妇保健机构负责收集上报。

【指标解释】

(1)儿童数:分别填写7岁以下、5岁以下和3岁以下三个年龄段的儿童人口数。计算年龄均以当年9月30日24时为标准时点。

①7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7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②5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5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③3岁以下儿童数:指至当年9月25日不满3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2)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以下三项儿童死亡指标分性别统计,性别分为:男、女、性别不明(包括两性畸形)。

①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人数。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

②婴儿死亡数:指出生至不满1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人数。满1周岁的儿童死亡不计在内。

③新生儿死亡数:指出生至28天内(0~27天)死亡的新生儿数。满28天死亡的新生儿不计在内。

(3)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①母乳喂养调查人数:0-5个月婴儿进行母乳喂养调查的人数。

②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调查前24小时内)喂养过母乳的人数,含纯母乳喂养。

③纯母乳喂养人数:调查的0-5个月婴儿中过去24小时内纯母乳喂养的人数。纯母乳喂养是指调查前24小时内,除喂母乳外,不添加任何辅助食品和饮料及水,但在有医学指征情况下可加少量维生素、矿物质和药物。

(4)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①新生儿访视人数:指接受1次及1次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

②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苯丙酮尿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③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④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听力筛查的新生儿数。一人筛查多次按一人上报。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指对新生儿进行代谢性疾病筛查的例数,目前是指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接受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筛查人数,一人筛查多次、或多病种,按一人上报。

注:描述某地区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时要同时用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描述。

⑤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人数:指7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总人数。一个儿童当年如接受了多次查体,也只按1人计算。

⑥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该统计年度内3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1(城市)、3:2:1(农村)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儿童数。新生儿访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在内。

(5)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

评价标准:采用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 )标准(见附录二)。

①体重检查人数:5岁以下儿童该统计年度内进行体重测量的实际人数。进行体检但未测量体重、或仅在出生时测量体重但在该统计年度内未再进行体重测量的人不计在内。在该年度内进行多次体重测量者也只按1人统计。

②体重<(中位数-2SD )的人数:对照WHO 标准的体重参考值,计算5岁以下儿童在该统计年度内至少有一次测量体重低于同年龄标准人群体重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的人数(低出生体重不包括在内)。

③血红蛋白检查人数: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应测查血红蛋白者中,进行了血红蛋白检查的人数。

④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在进行了血红蛋白检查的6个月至4岁(不满5岁)儿童中,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小于90克/升。

【计算公式】

(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某年某地活产数

岁以下儿童死亡数该年该地5×1000‰ (2) 婴儿死亡率=某年某地活产数

该年该地婴儿死亡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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