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合作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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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农民合作社模式

1.美国农场主协会

美国农业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在市场竞争中自发形成的合作社成为美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导模式,这些合作社均因此也被称为农场主协会。其运行特点以合作加T和销售为主,专业化水平高.一般只围绕一种或几种农产品进行供销合作。农场主协会最初主要是提供收购、储存和销售服务,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而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等领域。管理实行民主平等合作,协会设立董事会。由聘请的经理全面负责El常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美国州政府为其确立合法地位、开展合作教育与培训,同时给予各种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援助。

2.日本农协

日本农协的典型特点是地域性和综合性.Et本根据国情建立小农制模式的“农协”组织.实现全国农民的高度组织化、农业现代化。农协在全提供综合性经营与服务,主要负责涉农业务指导,以及销售、购买、信用服务。营农指导员学历高、专业技能强,在农业一线作用发挥的好。农协受农户委托免费提供销售服务,将产品统一集中起来。发送到上一级或中央一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计划向市场投放.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农民利益,农协还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资源和生产设施。

3.德国农村合作社

德国是世界农村合作社的发源地.现农村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地区,德国的农村合作社特别强调政府在农村合作社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在人工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农业合作社创业资助,在采购、加工、销售、仓储、包装等方面给予投资资助。德国的农村合作社特别强调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并按经营业务范围划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各农村合作社之间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在生产、加工、收购、销售、信贷等各个环节建立了自成一体和联合经营的业务网络,从而产生较好的规模经营效益。

(二)国内较为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经验

1.全面的信息支持与服务:

随着现代信息传递途径的多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保证在市场中拥有过硬的竞争力,必须及时获取有利于其整体发展的相关信息,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册)等多种方式告知于合作社成员,尽量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最恰当、最有用的信息。尤其在我省部分较为贫困的地区,信息交流方式较为单一,合作社成员获取信息的途径有限,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各类有效信息。其中包括: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及日常运行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②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项目及优惠政策;③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流程;④与专业相符的最新科技动态;⑤行业内产品流通市场的最新导向和利润最大点;⑥预测行情的走势,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2.优化管理层人员配置

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部管理层人员没有确定的标准,大部分由农民能人进行组织和管理,少数则由政府部门牵头,管理层人员普遍存在市场意识薄弱、缺乏管理相关经验和知识、综合管理能力较差等问题。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企业类型、盈利为主的经济组织,而不是非盈利组织,这一点在国外学术界已经取得了共识和定论。因此国外农业合作组织十分重视以企业运作模式进行组织运营管理,甚至聘请知名企业家来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实施,以提高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的利益。另外,除了聘请专职管理人员外,针对本合作社专业的科技人才也应该列入管理层,以保证合作社在行业内的专业性和先进性,通过专业方向和市场的紧密联合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

3.金融扶持体制改革

资金缺乏、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

水平较低,难以成为涉农金融机构合格的信贷载体;同时,涉农金融机构缺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配套扶持政策,没有针对合作社的金融服务产品。安徽省针对这些问题,从合作社、涉农金融机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改革: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积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整体信贷载体水平;二是涉农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合作社发展的不同类型的贷款模式,完善相关信贷制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中的信用户、示范户和专业户,签发带限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大力推行联保贷款,充分发挥合作社担保基金的作用,降低担保难度;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把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对起步阶段的合作社适当放宽扶持基金的申请条件,对发展稳定的合作社集中进行扶持,提取其部分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合作社成员申请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同时,政府出资建立一部分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出台一定的优惠措施,对确实发生损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数量、对农户收入的贡献度等进行评估,决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及具体项目、幅度;对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适当减免营业税,并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

4.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产品组合

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成立、发展直到稳定运行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个地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当地政府在进行管理时应不断创新合作社管理办法,全力提升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淮安市对当地已经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行的合作社进行分星级管理,每年做好名录编制和星级评定工作,针对不同星级的合作社建立不同的扶持方法,通过联合推动、分类指导,努力提升各类合作社竞争力。产品组合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各种不同类型产品之间质的组合和量的比例。一般的企业往往生产或提供多种产品,如何将这些产品统筹安排从而实现总体营销目标,就是产品组合所要解决的事情。台湾很多村庄、农会在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时,会同时开展观光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产品组合。因此,当地政府应针对有能力的合作社,利用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村级创业点等平台作用,支持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积极鼓励合作社自办或联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实体,开展多形式服务;引导不同合作社之间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合作,组建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联合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合作社综合竞争实力。

5.支持科技成果的应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做大做强,科技力量不可或缺。目前,国内大部分合作社越来越注重与农业科研院校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引导,合作社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聘请专家学者担任专业技术顾问,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引进推广各类农产品的新品种及相关的新技术,支持最新科技成果的应用。农业科研院校通过交流,推行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合作社提供统一品种、农资、生产技术等全程化系列服务,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上规模上水平。

6.品牌化建设

品牌化建设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商标的应用。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品牌农产品的需求增加,拥有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比较容易,面对消费者时辨识度较高,比较容易建立稳定的顾客群,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很大的附加值竞争力。福安市虎头村水蜜桃协会成功注册“虎桃牌”商标之后,该村的水蜜桃又获得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名牌农产品证书”,投入市场后供不应求,获得了消费者的亲睐,整体销售价格也比往年高,给合作社成员带来了切实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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