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九龙坡区金科·云湖天都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九龙坡区金科·云湖天都物业服务收

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渝价[2007]28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5.30

【实施日期】2007.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九龙坡区金科·云湖天都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渝价〔2007〕281号)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科·云湖天都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通过招投标对金科·云湖天都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63900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7.86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有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台,有健身活动区、儿童娱乐区;有喷水池、流动水景;精装修进户门厅,大堂摆放茶几、休闲椅,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设洗手盆并专人管理;有可视对讲、电视监控、户外周界智能化、背景音乐系统;有中央监控系统、烟感、喷淋、消防栓;电梯轿厢装修;有自备发电机;有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物业

公司维修机具设备、现代办公设备配置齐备。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文件规定和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金科·云湖天都高层住宅符合特级收费标准。经现场查验,还有部分申报条件未达到。因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