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用水、电合同

甲方:(供水、供电方)乙方:元氏县北外环道路池村互通工程项目部(用水、用电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以下供用电、供用水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元氏县北外环道路池村互通工程施工

2、供水、供电地点:

3、供电电压:四线三相交流380伏,供电容量100KW

4、用电容量: 40KW (用电方可以根据设备用电容量适当调整)

5、供水、供电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工撤场止。

6、供水、供电费用支付

(1)、甲方负责提供电源、水源供乙方在元氏县北外环道路池村互通工程施工中使用,电源及水源必须符合乙方工程施工需要。

(2)、甲方每月负责到乙方工地抄水电表读数,乙方必须派一名水电人员配合,并签字确认后,持甲方水电费交纳通知单,于每月30日前缴纳本月所产生的费用,逾期将按每日3‰交纳滞纳金,逾期7个工作日,甲方停止供水、供电。

(3)、水费按元/立方米,电费元/度收取。原始读数:水表:立方,电表:度。

7、其他事项

(1)、甲方在向乙方供电时必须保证变压器电力保护装置是合格产品,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的位置架设三相四线,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工程结束后乙方自行拆除自己架设的电源线路,甲方负责架设及拆除电线的协调问题;

(3)、甲方提供水源,乙方自备抽水设备(电源线、水泵及抽水管),待工程竣工后乙方自行拆除自己的设备(电源线、水泵及抽水管);

(4)、乙方用水范围包括:施工场地用水,施工队伍预制厂用水,拌合场用水及生活用水;

(5)、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甲方维护管理,乙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

8、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同等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四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约人:签约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