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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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2.1.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2.1.1“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仍存在
2.1.2理赔服务质量未纳入公司经营考核机制
2.1.3“低费率、高费用”的竞争手段削弱理赔服务能力
2.2、保险机构的快速发展造成理赔服务资源不足
长期制约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发展的另一个根本因素也来源于保险公司本身,即理赔服务资源的投入不足以满足日常服务的要求。由于偏重业务发展,公司资源往往倾向销售方面,而对服务工作的资源需求保障不足或供给不均匀,或整体或局部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
2.2.1服务设施配置相对滞后
2.2.2理赔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2.3保险理赔管理意识存在误区
2.3.1误区一:向理赔“要”效益
2.3.2误区二:理赔内控制度“细”化
2.3.3误区三:“通融赔付”的泛滥
2.4、社会环境影响理赔服务效果
2.4.1保险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度不足
2.4.2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2.4.3法制环境不健全
2.5.4社会诚信环境不理想。
3.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能力的对策
综合当前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当前理赔服务质量因素分析,当前影响理赔服务效果的,可总结为几种情形:一是在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必经的阶段因素如市场主体不足、保险深度不高、公估业发展不成熟等;二是保险机构自身对理赔服务的关注程度因素如经营考核、资源投入、效益选择、服务标准等;三是受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如社会认知度、政府部门职能、社会诚信建设等。从当前社会对保险理赔的需求来看,建议着重从以下等方面改善环境,促进理赔服务能力的提升。
3.1逐步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升保险公司盈利能力
3.2加强理赔服务质量监管,促进保险公司对理赔服务的关注
3.3逐步统一理赔服务标准,实行保险理赔资格准入制度
3.4促进保险公估行业发展及完善,充分发挥保险公估作用
3.4.1明确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
3.4.2拓宽公估业务范围,提升自身实力
3.4.3增加服务网点,提高公估服务水平
3.5建设保险诚信社会
建设保险诚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保险经营的特殊性,联系社会的广泛性,决定了保险诚信建设对整体社会诚信环境的依赖性。所以,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切实肩负起营造社会诚信环境的责任,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市场行为规则,规范保险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重大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监督和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同业合作,共同抵制不诚信的行为。二是实施教育与引导,从构建企业文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出发,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对其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惩处机制,树立起保险企业形象。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在建立保险行业荣誉体系,定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隆重表彰全国范围内的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引路,弘扬诚信文化。同时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和被保险人诚信信息查询网络,对有不良记录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名单
和恶意骗保骗赔被保险人名单进行公布。这样一方面可使失信的业务员难以再从事保险业,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使那些恶意骗保的投保人难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