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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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918

课程名称:《法医临床学》

英文名称:Forensic C linical Medicine

课程类型:专业课

总学时:99学时讲课学时:72学时实验学时:27学时

学分:5.5学分

适用对象:法医学专业

选修课程:神经内科学、耳鼻喉科学、司法鉴定学、临床与法医学鉴定、赔偿医学

法医临床学五年制本科教学大纲

基本要求

法医临床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医学分支学科之一,就学科本身而言,法医临床学的范畴非常广泛。根据当前我国医学教育的发展及我院五年制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法医临床学总学时数99学时,因此我们只能选择若干重点章节作为教学内容,他们包括绪论、活体损伤鉴定、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丧失、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眼损伤、耳、鼻、咽喉损伤、口腔颌面部损伤、四肢骨脊柱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泌尿和生殖器官损伤、诈病、造作病、虐待、性犯罪、性功能障碍、妊娠、分娩、流产与堕胎、医学检测技术及其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等。其中安排理论讲授60学时,电生理示教教学4学时,法庭观摩4学时,案例讨论4学时,案例实习27学时。

学生应当通过听理论课和自学,掌握上述各章的基本内容,并通过案例实习课学会应用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结果,并争取学习一定的实习方法。

本教学大纲根据第三版全国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教材编写,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部分章节中的某些叙述作了必要的调整,以便于同学学习。由于当代科技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师可在完成

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适当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某些新理论、新进展,供同学参考。

第一章绪论

目的要求:

1、掌握法医临床学的概念、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

2、熟悉法医临床学的特点、研究内容,熟悉法医临床学鉴定的种类及鉴定注意事项。

3、了解法医临床学的发展。

4、学会法医临床学鉴定书的制作。

学时安排:

理论课3学时,实习课4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法医临床学、法医临床学的特点及研究的内容、法医临床学鉴定人、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概述:

(1)法医临床学的概念;

(2)法医临床学的特点;

(3)法医临床学研究的内容。

2、法医临床学鉴定:

(1)法医临床学鉴定人;

(2)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

(3)法医临床学鉴定的种类;

(4)法医临床学鉴定书的格式;

(5)法医临床学鉴定注意事项。

3、法医临床学的发展与展望。

第二章活体损伤鉴定

目的要求:

1、掌握活体损伤程度鉴定以及鉴定注意的问题。

2、熟悉损伤的概念、分类及表现,熟悉活体损伤法医学鉴定所涉及的内容。

3、了解皮肤瘢痕的类型及特点。

学时安排:

理论课5学时,实习课3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损伤、活体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内容、皮肤瘢痕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概述:损伤的概念及分类。

2、损伤的表现。

3、皮肤瘢痕。

4、活体损伤的检查:身体检查、辅助检查、衣物检查。

5、活体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内容。

6、活体损伤鉴定几个特别注意的问题:

(1)鉴定时限问题;

(2)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问题;

(3)医疗对损伤后果的影响;

(4)审查材料以鉴别真伪。

第三章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丧失

目的要求:

1、掌握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丧失的概念。

2、熟悉不同行业劳动能力丧失的标准和国际残疾分类。

3、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工伤事故的伤残评定、涉及保险的伤残评定。

学时安排:

理论课1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丧失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概述:

(1)劳动能力;

(2)劳动能力丧失;

(3)不同行业劳动能力丧失的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3、工伤事故的伤残评定。

4、涉及保险的伤残评定。

第四章颅脑损伤

目的要求:

1、掌握颅脑损伤的临床表现及法医临床学鉴定。

2、熟悉颅脑损伤的分类、检查以及颅脑损伤的鉴定标准。

4、了解颅脑损伤的检查方法。

学时安排:

理论课7学时,实习课3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颅底骨折、脑震荡、脑损伤后神经反应、智力、外伤性脑梗塞、外伤性癫痫、慢性硬膜下血肿、DAI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概述:颅脑损伤的分类、常见表现及检查。

2、头皮损伤及鉴定。

3、颅骨骨折及鉴定。

4、原发性脑损伤及鉴定:

(1)脑震荡;

(2)弥漫性轴索损伤;

(3)脑挫裂伤;

(4)脑干损伤。

5、继发性脑损伤及鉴定:

(1)颅内出血、血肿;

(2)外伤性脑水肿;

(3)外伤性蛛网膜下积液;

(4)外伤性脑梗死。

6、颅脑损伤的并发症及鉴定。

7、颅脑损伤后遗症及鉴定。

第五章脊髓损伤

目的要求:

1、掌握脊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2、熟悉脊髓损伤与疾病的鉴别,熟悉脊髓损伤的临床表现。

3、了解脊髓损伤的检查方法。

学时安排:

理论课2学时,实习课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基本概念:脊髓的横贯性损伤、脊髓的不完全性损伤等。

二、主要教学内容

1、概述:脊髓损伤的原因和分类。

2、脊髓损伤的临床表现:横贯性损伤和不完全性损伤。

3、脊髓损伤的检查。

4、脊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1)脊髓损伤的诊断;

(2)伤与病的鉴别;

(3)损伤程度评定;

(4)伤残等级评定。

第六章周围神经损伤

目的要求:

1、掌握周围神经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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