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全面管理,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各种休假制度,维护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利益,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调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勤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休各种假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需续假的,应在假满前提出申请。

(二)科室负责人应本着对医院、科室及职工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每个职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勤员按考勤要求如实记载,认真统计工作和休假情况,按照考勤表的列项结清当月各类休假的天数,考勤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综合考核办,各种假条证明附后。

(四)一周内工作满三天,方可享受休息日。在休假期间,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其休假日和休息日按有关规定冲销。

(五)如对科内违规的或缺勤的隐瞒不报,经核实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六)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职工调资、发奖、评先、晋升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为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第三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职工休各种假期,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各科于次月3日前将《休假申请表》报送综合考核办。

(二)职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请病假的,除急诊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办理请假手续。遇有特殊情况(急诊、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完成,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急诊需持当地医院相关病历资料、疾病证明回医院补办病假手续,意外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

(三)凡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岗者,在上班前应及时到科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综合考核办备案。未按规定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学习、进修及公务活动等,按《关于职工外出参加学习的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医院批准外出者,参照《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按旷工处理。

(五)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不得同时请假,休假时应合理安排好工作。

第四条假期审批权限

(一)职工请病假的,病假条必须由相关疾病专科主任出具病假证明(急诊除外),并要求附带病历,病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病假7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审批;病假7天至15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病假15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逐级审批。

(二)职工请事假的,事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事假3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审批;事假4天至7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事假7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逐级审批。

(三)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休假,如生育假(产假、护理假、流产假、节育假)、丧假等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休婚假须先到工会核准,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带薪年休假、放射假、探亲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工伤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逐级审批。

(四)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假期计算(《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

(一)病假、生育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二)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三)放射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但含公休假日。

第六条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绩效奖待遇

(一)病事假期间扣(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病假1天扣2天,事假1天扣4天,直至扣完为止。(扣发后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更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制职工参照在职人员病、事假天数规定扣发。(扣发后余额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卫生津贴按日扣除。

(四)病、事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

(五)年终目标奖、全勤奖按规定执行。

1.病事假15天以内,扣全勤奖、1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2.病事假1个月以内,扣全勤奖、2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3.病事假1~2个月,扣全勤奖、4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4.病事假2~3个月,扣全勤奖、6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5.病事假3个月及以上的,扣除全勤奖和全部年终目标奖。

(六)病事假累计6个月者,扣除一年工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患精神病、麻风病、癌症的,病假不影响其工资待遇,不享受绩效奖。

第六条旷工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对待:

1.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考勤月度内,未经请假,迟到、早退(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达岗位或在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前擅自离开岗位)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以此类推。

3.不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部同意,自行调班或休假休息者。

4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经查明请假理由失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说服教育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7.由于打架斗殴不上班者或被拘留者。

8.调动、出国、辞职者,未办理手续或虽申请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二)旷工的处理:

1.旷工半天扣半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1天扣一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2天的扣2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2个月绩效奖。

2.旷工3天的给予待岗。

3.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院方有权给以开除公职处理。

4.凡旷工的,扣全勤奖和全年目标奖。

第七条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

(一) 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实行休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1)职工申请享受年休假,填写《休假申请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安排。安排职工休年假期间,因本人原因不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

(2)每位职工当年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每年由人力资源科统一计算后,

于每年一月份发至科室。

(3)对在当年度工作累计满一年的新职工,按照满一年后剩余月份计算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四舍五入以“天”计数)。

(4)因工作需要,年休假分散安排的,审批权限同本规定第四条(一)。

3.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内部退养或请长假、长期病休以及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

(6)当年离岗脱产学习累计满6个月的;

⑺当年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

如职工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出现(1)~⑺情况之一的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4.符合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一律由科室安排休假。

5.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即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6.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7.未经批准,擅自休年休假的,作旷工考勤。

(二) 婚假(《婚姻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可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的,延长婚假10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明之日起三个月内休完。

(三) 生育假

1.产假(《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均享有产假,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女职工产假证明由产科主任出具,逐级上报。

(4).产假天数规定:

①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可以产前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护理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男女职工符合晚育,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职工休护理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

3.女职工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4.节育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

(1)职工休节育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

(2)凡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妊娠的,未婚先孕或生育未采取稳定性节育措施而怀孕的,手术费自理,不享受公假待遇,按病假处理。

(3)节育假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证明,相关专科主任签字。

(4)节育手术假天数规定: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日(自手术次日起,下同)。

②取出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日。

③输精管结扎,休息7日。

④单侧输卵管结扎,休息21日;双侧输卵管结扎,休息30日。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假期14日。

⑤采取稳定性节育措施宫外孕手术者,休息30天。

5.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

(1)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假期2日。

(3)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假期10日。

6.产前检查假、怀孕流产假、产假、晚育奖励假、哺乳假均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四) 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天数规定

(1)工作满一年(按周年虚月计算)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每次30天;探望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2)工作满一年(按周年虚月计算)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科室当年不能安排假期的,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探望父母)。

3.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奖。

5.根据《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探亲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6.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医院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医院负担。报销路费标准按医院原有规定执行。

(五) 丧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职工的岳父母、公婆 (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死亡后,科室可安排3天丧假。

2.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3.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六) 工伤假(2011年1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改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

1.职工工伤的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

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4.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 放射假(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从事放射、CT、MRI、放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1)从事放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14天;

(2)从事放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21天;

(3)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以上的,休28天。

2.放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放射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当年待产假、产假、哺乳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3)在外进修、学习或其它原因脱离放射诊疗岗位超过2个月的。

(4)如当年享受了放射假以后,出现本条上述情况的,则下年度不再安排放射假。

3.非放射岗位人员临时参与放射线下工作,已享受放射补贴的人员,一律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有关待遇:

(1)专职从事放射、同位素工作人员休放射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月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2)正式调离放射工作者,可继续享受放射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3)职工休放射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

(八) 法定节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元旦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

二、初三,放假3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28岁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八条其它

1.外出进修、学习期间的休假:按进修学习单位的规定执行,医院不认可其累积休假。

2.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各科室凭值班表汇总至相关职能科(临床科室汇总至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医技科室汇总至门诊办),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办公室。日常急诊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加班的,以行政总值班与医疗、护理总值班确认为准(查对行政总值班记录)。医院年终核定后,有关加班费用发放至各科室。

本规定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凡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上级规定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即依上级规定执行。

2014年1月14日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5月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 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 天、每天 7 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 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 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 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 50 元。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 100 元;超过 2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 50 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 第三条 假期管理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 (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 明书)。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 假、请假未获批准 (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 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 请假、调班三天的 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 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 ,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 1 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 7 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 2 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5 分钟每次扣工资 20 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30 分钟扣工资 50 元,影 第五项 计旷工 1 周开除。 第一项 第二项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医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三、工作时间 1、夏秋季节(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春季节(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30~17:30 3、每月休息8天,不得积假,法定节假日另算。 四、考勤管理 1 、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每天签到4次,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刷指纹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 2、签到时间:上班前10分钟至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下班前15分钟至下班后10分钟,其它时间签到、签退均无效。上班后10分钟内打卡及下班前10分钟内打卡不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一位以上同事或科组长签字证明,报分管副院长核实后备案。 4、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10元。 30 分钟以上 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每工作时间段超过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者不予签到直接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给予双倍罚款。 (3)每超假、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均按60元计算),一年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报市局予以辞退。 旷工指不请假,未经同意的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逾期不归者。 脱岗指未经同意脱离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内罚款30元,脱岗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 (1)休息请假:职工休息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须注明具体的离院、返院时间,经科组长核准后,报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医院时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2)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报院长批准,住院请假或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院长批准算作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请假期间所有行为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6、出差 (1)职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院长批准后,报分管副院长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院长,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院长签字按出差考勤。 7、刷指纹时请动作轻柔,毁坏考勤机者,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8、分管领导:曾宪敬副院长。 9、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院委会,于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模板)

001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XXX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特批可以不参加考勤的除外)。 三、考勤基本规定 (一)作息时间 早上9:00分至中午12:00分 下午13:00分至18:00分 (二)轮休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六为门店员工轮休时间。每天的轮休在不影响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原则上安排一名员工休息,由店长负责安排。 2、星期二至星期五为营销部员工轮休时间。轮休由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安排。 3、星期六为公司本部员工固定休息时间。 4、公司有大型活动、培训学习,休息时间以公司统一

安排为准。 (三)固定上班时间 1、星期一和星期天,两天为公司本部、各门店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2、星期一、星期六和星期天,三天为营销部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四)例会、学习时间 星期一上午9:OO分为公司周例会时间。 下午14:00分为公司全体员工集体学习、技术培训时间。在公司没有统一安排学习、技术培训的情况下由部门、门店为单位自行组织。 (五)、考勤要求 (1)公司实行考勤机管理,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2)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考勤,没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考勤记录但无公司直属领导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在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情况也都必须签到。 (4)忘签到/签退:在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间点具备签到、签退条件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而忘记签到、签退的员工,必须及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补签申请表》(表一),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员工出勤、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原则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公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及外派人员探亲假,且出勤记录与薪资挂钩。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考勤管理 2.1 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应熟悉本办法并严格按各项规定执行,以保证考勤信息的准确、真实。 2.2 考勤实行指纹刷卡制,信息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的考勤机刷卡签到/签退。 2.3 员工每日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上班刷卡和一个下班刷卡记录,记录不全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如员工忘记打卡需通知前台,到、离岗时间需在当日到前台签到或签退,同时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以便月底统计查询,到、离岗时间以签到、签退时间或到、离岗时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2.4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刷卡者,需及时填写《公出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前台留存,每月考勤结束后统一由前台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如遇到临时性工作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履行手续,应先电话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回到公司的当日补齐手续。未经批准外出或没有完整的打卡记录且未履行《公出单》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如出现突击补签《公出单》的现象,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接收。 2.5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而且未请假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员工迟到或早 退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者,罚款10元;员工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者,罚款20元。 2.6 员工无故旷工连续三天(含三天)或累积旷工五天(含五天)者,一律视为自动离职, 公司有权解 除劳动合同,做开除处理。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 第二项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第三项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科室领导监督本科室考勤的执行;科室考勤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考勤及呈报。 (二)工作时间 医院工作时间分为基本班次与特殊班次。 基本班次为每周工作五天半,周一至周六上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工作制以医院党政办通知为准)。 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特殊化,各科室根据医院总体需求以及科室需要,除安排基本班次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科室人员特殊班次。 特殊班次包括:上午班、下午班、连班、中班、夜班、陪班、帮班、全天班、急诊班、清创班、值班、备班、主班、治疗班、早班、责任班、出班等等。特殊班次种类较多,且同一特殊班次因科室情况不同而所定时间不同,故由各科室自行安排,但需确保每周40小时工作制。 (三)考勤期间 我院考勤实行二级管理。由科室负责安排员工个人班次,科室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由科室负责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员工的考勤汇总,并不定期根据科室排班表进行抽查。 科室排班由科室负责人制定,并于当月27日前将次月本科室排班表交人力资源部(电子或手工表皆可),人力资源部根据排班表可进行加班认定以及不定期的劳动纪律等检查。 各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责,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本科室各种休假凭据复印件和科室考勤汇总提交人力资源部。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误差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四)考勤形式 我院部分科室已实行指纹考勤形式。 二、缺勤管理 1.对有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员工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教育不听从者予以相应处理。 3.严格执行各班次时间,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扣除奖金、纪律处分等)。 4.遇抢救病人或急诊手术、任何工作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对无特殊原因或借故不到者,视其性质和造成后果严重性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直至行政处分。 三、加班管理 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以及科室的弹性排班制,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医院给予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如(如公休日、年休假等)则由科室安排休息或补偿,医院不额外给予加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 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

假;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 全院考勤汇总后列表交财务科核算经济指标。 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1. 工龄不满10年的,病休时间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工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2. 工龄满10年,病休超过6个月者第7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 十二、获省、市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家及专家津贴者,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存假,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医院统计室。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1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

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3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值班医师值班可以提前1.5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病假: ①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 工资; ②病假连续超过1月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同时按照劳 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④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出勤纪律,确保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方式 1、顺河街220号、公司总库房采取考勤机打卡的方式计勤; 2、其他办公地点采取点名的方式计勤。 3、每周一至统一路店参加早会时考勤。 四、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7:50;下班时间夏季为17:30,冬季为17:00。商场值班按商场作息时间执行。 午餐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超过45分钟的外出须向上级主管口头请假。 考虑到实际情况,事业部总经理可对本部午休时间临时调整。 五、考勤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员工应于7:50在指定地点准时打卡或点名考勤。 2、每周六、周日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公司统一安排的节假日值班,由值班经理负责考勤。 3、上班开始后一小时内到者,按迟到处理;一小时后到者,按缺勤处理;一天未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员工休假 本公司员工休假可分为:休息日休假、节假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

伤假、事假和特别休假。有关休假安排、审批按如下规定执行:(一)休息日休假 原则上,公司每周休息一天。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轮休休息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节假日休假 1、每年元旦(1月1日)、春节(除夕、初一、初二)、清明(4月4、5、6日其中的一天)、端午(农历5月初5)、五一(5月1日)、十一(十月1、 2、3日)为固定节假日。 2、元旦、五一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1月1日、1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5月1日、5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 3、清明、端午不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清明节、端午节各休息一天,本周休息日照常休息。 4、元旦、五一、清明、端午按以上规定休假,若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人员值班由各事业部提前自主安排。 5、春节、十一长假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请示董事长决定如何休假,并通知各部门。各事业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假期值班表报至人事助理。另,春节休假应由人事助理提前组织确定假期值班经理,以确保假期内慰问值班员工、及时处理紧急工作及生产安全。 6、传统民俗节日:元宵节、中秋节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1—2小时下班。具体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临时通知。 7、法定节假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请假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与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职员考勤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全体职员,特殊岗位管理办法由各部门自行制订,但必须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定义 2.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岗者为迟到。 2.2早退:工作时间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3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 4管理内容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总时间为40小时。 4.1.2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制,上下班刷卡记考勤;员工须于每天上午上班前及下午下班后各刷卡一次;业务人员每天9点必须打卡,下午下班允许不打卡,但必须提交《每日工作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抽查业务人员拜访记录,一经查不属实,将按旷工一日处理。 4.2.2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刷卡,忘记打卡必须写《签卡审核单》,经直接上司签字后有效,但一个月不能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按10元/次罚款。 4.2.3下列情况可免予刷卡: ——特殊岗位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可免予刷卡。依本条免刷卡者仍需遵守公司上班时间上班; ——因公出差者; ——请休假并经核准者。 4.2.4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按1元/分钟予以处罚;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视同旷工。 ——员工旷工一天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以2天的工资标准给予负激励; ——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试运行期间,上班签到) 4.2.5员工因公出差1天以上,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部门内存档备查。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表》并依相关权限核准后由人力部门存档备查,违者按旷工论处。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休假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他劳动用工关系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特殊规定外,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部是人力资源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及同业的情况,对上下班的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条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打卡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工作部,并在事后到总经理工作部及时补办请假等有关手续。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考勤管理人员应如实做 好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将其归档。

第七条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薪酬,也不享受福利待遇。 3、员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迟到或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50元,单月累计扣款不超过该员工应发工资的20%。 3、员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含10次)者,公司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上下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勤的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 第九条公休假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和星期日属公休假日。 第十条法定休假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春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XX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医院人事科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人事科和总值班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并负责收集汇总员工休假、出勤情况,并及时向行政院长汇报,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及时完成排班、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职工休假前需按程序审批假条: (一)员工休公休假3天内由科室审批;4-7天科室同意、部门审批;7天以上科室同意,部门同意,院长审批。 (二)院级领导休假由院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院长审批,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休假由业务院长审批,护士长休假由护理部主任审批。 (三)休假前需将各类休假条交医院人事科备案。 (四)因意外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在上班前30分钟电话告知科室负责人以及人事科,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 科室、医院考勤人员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 二、劳动纪律 (一)医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

(三)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四)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 (五)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除做好不良记录外,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人事科,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投诉、纠纷、差错、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进行经济处罚,并酌情给予当事人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待岗或解聘等处理。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假期规定 (一)工作时间:每周五天半工作日,但每月休假不超过六天,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1、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加班和补休: (1)原则上当月假当月休完,如确实因工作原因,当月假无法休完的,可在次月安排补休。 (2)因处理公事加班,每2小时/次计算加班次数,每次加班3小时以上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客服部 分两班:早班8:00-5:00 晚班2:00-9:00 一个月休息四天 销售部、市场部 一周上五天半班,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 其他部门统一单休,一周上六天班,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 5:30 二、考勤 1、公司实行签到式的考勤方式,所有员工需上班前签到,客服部考勤由客服主管负责。 2、所有办公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 3、公司通知的会议和培训都纳入考勤范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席,无故缺席作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工资10元。 1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除两倍工资,一个月之内旷工超过3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5、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在办公室的需先跟直接领导沟通,并告诉考勤管理人员。 6、销售部考勤: 1)公司通知的所有的会议和培训都纳入考勤范围,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席.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10 元。1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工资 20 元. 2)销售部所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公司行政部不定时电话抽查,如发现一次电话不通者扣工资10元,一天之内电话不通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连续三天电话不通者,公司予以辞退。 三、请假: 1)病假:1.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客服部是7 : 30 - 8 : 00 ,其他部门是8 : 00 - 8 : 30)致电直接上司请假,并致电告诉公司考勤人员,不得让人代请假。 2.请病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医院就诊证明,交人事部。 2)事假: 1.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正常上班后应补请假条交人事部。 2.普通事假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核准签字,交人事部,并告知相关的同事,交接相关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上司批准的请假一律作按旷工论处。 3.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由隔级领导审批。 四、出差: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休假管理条例_2015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节目的 (2) 第二节范围 (2) 第三节考勤总则 (2) 一、管理原则 (2) 二、定时工作制 (2) 三、弹性工时 (2) 四、考勤记录 (2) 五、特殊情况 (3) 六、准假权限与审核 (3) 第四节考勤与假期管理 (3) 一、迟到、早退、忘打卡 (4) 二、旷工 (4) 三、加班与调休 (4) 四、病假 (5) 五、事假 (6) 六、法定节假日、其他假别 (6) 七、年假 (6) 八、婚假 (7) 九、产假、相关育儿休假 (8)

十、丧假 (8) 十一、工伤假 (9) 第五节其它 (9) ------------------------------------------------------------------------------- 第一节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节考勤总则 一、管理原则 1. 公司执行法定作息时间,考勤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2. 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若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报公司行政部批准执行。 二、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7:30 午餐时间:中午 11:30-13:00 三、弹性工时 1.指员工在保证上午9:30到下午17:30分核心工作时间时,上班时间可延至上午10:30前,同时将对应的下班时间相应延至18:30后; 2. 适用范围:销售人员、技术人员; 3. 销售人员允许有弹性工作时间,允许出差、外派、商务走访等外事活动,工作时间内的办公调整,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填写《客户走访会晤记录单》。 四、考勤记录 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上午上班时间与下午下班时间各一次,考勤周期为当月月初至月末;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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