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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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
本罪也是属于一种刑事犯罪,主要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非法买卖一些毒品的原植物的种子或者是幼苗。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我国禁毒部门近几年来统计上来的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其实吸毒的这种现象有明显年轻化的趋势。我国未成年人吸毒的群体越来越大,是令国家相关部门相当担忧的一个问题。如果能够从根本上消灭毒品的话,那么对于禁毒工作来说将会带来很多的方便。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
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
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
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本罪也是属于一种刑事犯罪,主要是指违
反国家的相关规定,非法买卖一些毒品的原植物的种子或者是幼苗。种植有毒物品原植物的幼苗就是毒品犯罪的源头,生活当中想要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法千千万万,希望大家千万不要选择一条与法律相抗衡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