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及木制品环境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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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及木制品环境作业
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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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及木制品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依据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标准对木材、板材、建筑用木制品的制作、制容器、软木、稻草及麦秆制品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时,能够结合本行业特点,特编制本审核要点。
2.适用范围
本审核要点适用于木材、板材、建筑用木制品的制作、制容器、软木、稻草及麦秆制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
3.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应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4年国际木材协议
《国际植物保护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胶合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4.行业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
行业特点和主要环境因素
行业特点
对于本行业来说,锯材、木片加工业是其它各类生产的基础,是为其它各类生产提供原材料的。
人造板制造则是对锯材、木片加工出的原材料根据品质及需要,进行人为的加工,由于工艺不同,可生产出各种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热固性树脂装饰层压板等。
生产、生活用木制品,竹、藤、棕、草制品以及除用金属做原料的家具制造,又是对人造板材的再加工,即加工成农具、包装用品、工艺品、床、桌、椅、凳、柜等。
主要环境因素
木材、家具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对生态及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锯材、木片加工所用的针叶、阔叶锯材的开采对森林资源的消耗;竹、木加工成人造板
过程中,在原材料的准备,加工和半成品的砂光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制胶、拌胶、涂(施)胶过程中产生的含甲醛有害气体,用于热压过程提供蒸气的燃、TSP、NOx等废气以及涂料上漆、烤漆过程中由涂料中挥发煤锅炉产生的含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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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含苯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制胶车间清洗废水,原料准备过程中的蒸煮废水,工厂内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生产过程中为控制车间粉尘所采用的除尘装置除下的含木屑的粉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燃煤灰渣等组成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生产过程中粉尘过量造成的爆炸;切割、锯边、粉碎、挤压、干燥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等。
并以粉尘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最大。
工艺流程
本行业较复杂的生产工艺是人造板制造工艺,典型流程如下:
工艺流程图
主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锯材、木片加工选材
如属林场自建的加工厂,则在林木采伐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
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按法律规定完成更新造林。
如企业是从林场采购原木进行加工,应适当对供方施加影响,不向无采伐许可证的林厂购买原木等等。
如企业是进口木材进行加工,供方必须出示有木材检疫证明。
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避免浪费资源。
人造板制造
1.资源浪费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对回收的粉尘、边角料、废料进行再加工,开发以非木材为原料的人造板材的生产加工工艺。
2.废气污染
拌胶、施胶生产中尽可能不用甲醛系树脂作胶粘剂,采用无公害、强度高,适用性广的异氰酸酯树脂,可有效解决甲醛排放问题。
如使用酚醛树脂或脲醛树脂,需在相应装置上安装集中通风设置。
上漆、烤漆过程中的由涂料中挥发出的含苯废气,应集中收集后经洗气装置洗涤后,再排空。
或者采用紫外光固化涂料、水性涂料等有机挥发物含量较低的新型涂料。
或采用干式喷漆设备及中央除尘设备,通过过滤棉对废气进行过滤,再利用等离子除尘方法将废气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通过排气筒排出。
在原材料准备、加工、砂光、开榫时产生的粉尘经由抽风机收集,采用布袋或高效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方可排放。
做为辅助工程的锅炉,燃煤产生的废气,应经过除尘及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废水污染
加工厂厂区应注意清污分流,清水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应视其水污染物浓度情况,予以处理或直排。
木材、竹材准备时蒸煮、漂白工段及防腐处理产生的废水中色度、有机物及悬浮物是主要污染因子,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集中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也必须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中为控制车间粉尘所采用的除尘装置除下的含木屑的粉尘,加工过程
中产生的边角料应尽量回用,如不能回用时可与煤一起烧掉。
锅炉灰渣可用于铺路或制灰渣水泥。
5.噪声
对各噪声源根据其噪声的发生机理,分别采用减振、隔声、吸声、设置隔声板、门窗等措施加以控制。
6.火灾、爆炸隐患
本行业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化工原料,均为易燃物质,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积聚量大极易产生爆炸。
应按有关安全防火级别建没仓库,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家具制造
家具制造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边角废料、包装物等,应分类放置,尽量回收利用,禁止焚烧。
需要电镀的家具应按C34类审核要点中的要求进行主要环境因素的控制与审核。
5.审核要点
1.环境因素组织是否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该程序应描述环境因素的
识别过程;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建立目标和指标时考虑重要环境因素;根据组织产品、结构、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因素变化,及时更新信息。
2.环境因素识别时是否考虑了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
常、异常、紧急状态;八种情况:①向大气排放;②向水体排放;③对土地的污染;④能源使用;⑤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⑥能量释放(如
热、辐射、振动等)⑦废物和副产品;⑧物理属性。
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是否制定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实现环境目标和
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某个环境目标可以编制一个管理方案或针对指标编制多个管理方案)。
2.组织是否建立和保持了针对环境因素的管理目标和指标,目标和指标是否
于环境方针一致,目标是否具体,指标是否量化;目标和指标是否在各层次展开并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车间、班组。
3.组织的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环境方针、体现对污染预防的承诺,并规定了
完成的程度和所达到的技术指标要求,使其具有可检查性。
4.组织的目标和指标是否适合自身的行业特点,考虑了自身技术能力,财务
状况、运行和经营需要,并考虑了相关方的需要。
5.组织的目标和指标是否考虑了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审核时
应注意以下资料的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证明(排污许可证)等。
6.组织如何评审和修订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以便改进环境状况。
运行控制查是否确定了关键操作岗位的控制点。
(2)查在生产中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控制点是否建立了控制程序,是否按程序进行了控制。
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3)在控制程序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
应急准备与响应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对这些物品管理是
否制订了应急响应程序。
(2)对这些程序的运行是否有定期检查、验证。
有无相应的记录要求。
(3)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程序是否能够及时启动。
发生事故后是否对有关程序进行过修改。
监测与测量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点过程设置监控参数和标准(频次、人员、方法)。
(2)对相应参数的监测和测量制订相应的控制程序。
6.环境计量、环境监视和测量技术:
本技术领域主要环境计量要求:粉尘/烟尘排放指标测量,按照重量浓度计量m g/m3;噪声排放指标测量,按照声压级计量dB。
监测和测量技术:涉及污染源类型、数量、位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
烟尘/粉尘、SO2、N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分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取样地点在排气筒上端,烟尘/粉尘排放限值为120mg/m3;SO2排放限值为550mg/m3;NO2排放限值为240mg/m3;甲苯为30mg/m3,用大气采样器采样后,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方法测定。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监测在工厂厂界外下风口10m范围内取样监测,连续一小时采样取平均值,允许排放浓度m3,取样器具为塑料袋或真空瓶,用相对比较法测定。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按标准设置监测点,使用声级计监测,厂界噪声昼间不大于60dB,夜间不大于50dB;噪声测量方法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
7.环境绩效评价
1)人造板行业绝大部分产品需获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和销售。
2)由于火灾隐患较大。
人造板生产车间防火为丙类车间,防雷第三类建筑物。
3)多层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密度板等等板材主要用于室内装修和家具的制造中,故其环保要求是产品要求的重要指标,除各产品执行其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均要执行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4)目前人造板生产企业基本为干法工艺。
5)对集中排放的粉尘进行浓度和成分检测。
6)对企业噪声的检测。
7)废气浓度与成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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