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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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手册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2016年04月
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护、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的维护、绿化的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则
DB51/190 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6号《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3.2
物业管理
由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3
物业服务承接验收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以保证物业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3.4
客户
接受物业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注:业主、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3.5
延伸服务
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为满足客户个性需求所提供的服务。
3.6
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建筑区划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共用设施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 基本要求
4.1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要求
应符合《成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4.2 承接验收
4.2.1 按《》中第七十二条执行,并予以备案。
4.2.2 移交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共用部分物业服务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4.3 物业服务力量的配备要求
4.3.1 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适当的服务人员。
4.3.2 物业服务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3.3 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4.3.4 物业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4.4 物业服务要求
4.4.1 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服务制度和作业规程,并认真执行。
4.4.2 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4.3 建筑规划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4.4.4 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事项和质量、公开办事流程)。
4.4.5 公示24h服务电话。
4.4.6 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4.4.7 物业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4.5 档案管理
有较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物业服务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物业竣工验收及物业服务共用部分承接验收档案;
——共用设施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客户资料档案;
——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计费模式的还应有财务档案。
4.6 财务管理
4.6.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客户报修、超时空调等延伸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应单独结算。
4.6.2 物业服务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延伸服务收费、车库(场)服务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4.6.3 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4.7 客户满意度
4.7.1 应每年开展客户意见调查,调查数不低于客户数量的三分之二,客户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4.7.2 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有改进措施。
4.8 延伸服务
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延伸服务。
4.9 节能管理
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4.10 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客户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