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与管理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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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与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新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课题,伴随着西海岸新区的设立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将涌入我区,单纯依靠计生部门进行人口的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全面提升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条件将成为人口综合管理新的发展方向。

一、新形下我区人口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人口流动的不确定性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企业入驻我区,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流动人口,一类是企业管理人员,有固定的收入与住所,生活工作在我区,只是户籍未迁,这类人流动性不大,易管理。再一类人是低收入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大,无固定住所,难于管理,是我们人口综合管理的主要对象。

(二)通过改变户籍进行违法生育的行为越来越多

地区间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及对违法生育行为的

处罚力度存在差异,造成了地区间以违法生育为目的的户籍迁移增加,甚至会出现以营利为目的的地下中介专门从事此项活动。(三)部门配合的不协调性

综合管理涉及到计生、公安、劳动、工商、卫生等众多部门,它们虽都是管理服务职能,但有主管与协管之别,很难协调一致,导

致部门配合间存在不协调性。

(四)管理服务的不均衡性

从全国范围内看,各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力度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西部省份,对流动人口管理较松散,这就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存在较大困难,一是流出管理服务困难,人口流出随意性大,变数多,而且人员不定,目的不定,对流动人口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二是流入人口信息无法核实,由于各省各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松紧有别,部分流动人员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排斥心理,不配合管理,信息掌握不全面,当发生特殊情况时,与流出地联系有困难。

二、加强我区人口综合管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建章立制,综合管理

实践证明,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唱独角戏”,实行粗放式、分散式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口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必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合力共管”的工作新机制。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以公安、劳动、计生、民政、地税等主要职能部门专职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统一负责全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善人口综合管理队伍。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协管员。同时,充分发挥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协管员作用,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集中办公,相互兼职,通过整合资源,强化合力,有

效解决基层管理力量少而散的问题。对人口综合管理列财政预算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目前流动人口不仅数量多、成份杂,且变动快、管理难。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很难奏效。必须从源头上找办法、寻对策,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三种新模式”。

1.实行以房管人。一是推行“双集中”管理。在工业园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区,由政府规划建设“新市民公寓”;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房、校舍等,改建兴建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或民间资本投资建造民工楼,既能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又大大降低了管理服务成本。二是推行出租屋委托管理。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中介物业公司对出租屋进行托管,由其为出租人及承租人提供房源、招租、纳税、家政等多元化服务,有效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三是推行“以房管人”查控管理。对“城中村”、“城郊村”等流动人口集聚的重点区域,不定期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2.实行以业管人。坚持贯彻“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用工单位和雇工业主的管理责任。对用工人数多、且符合自主管理条件的厂企单位,通过签订管理责任书,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协管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计划生育、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厂企单位自觉抵制非法用工,不雇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对娱乐服务、“五

小单位”、建筑工地、路边店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或部位,也通过签订责任书,确定经营业主的管理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清查,加强暂住证、身份证的检验,及时发现打击混迹其中的外来不法分子。

3.实行以证管人。针对流动人口中无固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无合法身份的“三无人员”,重点强调登记办证率,通过“以证管人”,形成无证寸步难行的严管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暂住证的内在功能,把目前手工制作单一功能的暂住证改为ic卡制式的暂住证,一方面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附载在暂住证上,另一方面将流动人员享受的各项待遇附在ic上,持证享受,吸引更多的流动人口主动申领暂住证。使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口的“待遇证”、“福利证”和“信用证”。

(三)搭建管理服务平台

在人口大流动背景下,信息化是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效能的有效手段。充分借鉴东部先进地区做法,结合实施“政务信息工程”,重点建好“三大平台”。

1.建成信息共享平台。一是搭好平台。依托公安现有暂住人口信息系统,整合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在区信息中心建立全区流动人口基础数据库。二是拓宽渠道。充分利用计生专网、政务网和互联网多种网络结构,通过公安专网接到镇街计生服务中心,通过政务网接到劳动、公安、民政等部门及社区,通过互联网接到社会企业、物业、中介机构,实行流动人口信息的社会化采集。

三是实时维护。采集的所有信息,分别通过计生专网、政务网和互联网及时传输。四是保证共享。所有信息录入后,一并通过区信息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信息综合利用能力,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2.建成社会协作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原则,明确公安、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信息采集工作职责,打破原来各搞一套、各自为战的状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结合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和管理服务站集中登记模式,做到一次上门,公安、劳动、计生、民政等信息全部采集。根据生产、服务、流通领域用工需要,大力推广企业、物业、中介等社会单位补充登记模式,向政府部门提供流动人口的各种详细信息,便于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保证厂企单位和社会组织能获取流动人口的真实信息,便于加强用工管理。针对社会面治安管控需要,大力推广集中清查登记模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定点清查行动,实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提高流动人口的登记率和发证率。

3.建成分类服务平台。为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综合评估,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第一类等同于本区居民,主要是来常投资经商、科技人才、技术工人等外来流动人口,对这类对象主要以提供服务为主,保证其享受市民待遇。第二类基本等同于本区居民,主要是居留满3年以上、有固定居所、固定职业的一般外来流动人口,对这类人员主要为其在常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服务。第三类为一般务工人员,主要是居所不定、工作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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