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05]1号四川农业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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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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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业大学文件川农XX教发〔2021〕1号本科教学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教XX行管理一、学分制管理学分制是学生根据兴趣爱好修读课程、取得培养方案要求的基本学分而予以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为鼓励学生个性和全面相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6年,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

(二)开课、选课1.开课教务处(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发布课表、安排学生网上选课。

2.选课与退课学生每学期根据教务处XX上网选课。

选定的课程若与其他课程冲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课.人数少于20人的推荐选修课或少于40人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开班,此部分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

未选课者不得擅自听课.(三)学分学费学生每学年开学时需预交学分学费和教材款,重修者需同时缴纳重修费,方可取得修读课程资格。

毕业前,按实际修读课程核算学分,超出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学分以上的(不含2学分),学生需缴纳超学分学费。

(四)免修与免听1.免修及成绩认定免修包括等级(资格)证书免修和课程免修两种类别。

(1)等级(资格)证书免修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①英语艺体类、职教师资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XX 考试,非英语专业普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免修大学英语,成绩x2=(x为原考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68+艺体类、职教师资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口语考试(XX)、(雅思)考试、(托福)考试,成绩x2=(x为原考78+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②计算机通过XX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可免修相应的计算机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③普通话普通话测试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可免修“普通话”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④数学建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免修“数学模型”课程.XX级XX、二等奖,成绩分别记为95分、90分,获得省级奖项,记为85分。

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专业、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范围1. 省级及以上专业、课程建设项目;2. 校级专业、课程建设项目。

二、经费来源经费来源包括上级拨款、学校配套及资助。

1. 省级及以上项目经费由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划拨,学校按照项目要求配套;2. 校级项目经费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划拨。

三、经费使用原则1.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贯彻“合理规范、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2. 经费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

项目组在学院、教务处和财务处的监督下按照预算规范使用。

四、经费使用范围- 1 -(一)省级及以上项目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经费使用,须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校级专业建设项目校级专业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教材建设等产生的交通费、资料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成果鉴定费相关费用。

(三)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课程资料、教学媒体(含模型、网络资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购置;教材编写与出版;资料印制;课程建设相关的会务安排、专家咨询、成果鉴定等相关费用。

五、经费使用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各专业、课程所属学院负责项目建设经费的日常管理。

教务处、财务处负责对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宏观管理、检查和监督。

(一)项目经费的支出、审批、报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 2 -(二)凡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等,均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三)经费使用不当、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或造成严重浪费,致使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回使用不当的经费,并责令项目组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暂停或终止其经费使用权。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经费投入情况,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集体项目、个人项目、获奖项目等三大类别。

(一)集体项目,是指经费投入额度大、需要依靠集体力量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和任务落实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专业、专业综合改试点、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分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网络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文化传承与创新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大项目、专业核心课程改项目、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规划教材和校本教材、名师工作室等。

(二)个人项目,是指由个人牵头申报,组织相关研究力量推进研究计划实施和任务落实的项目,包括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获奖项目,是指由单位或个人申报,取得的各类教育教学获奖,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项目。

二、申报及评审第三条项目限项。

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各项限制性条款:(一)作为主持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级别是指级、省级、校级,下同)项目数不超过1 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者,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二)在同一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类别同级及以下级别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对于涉及学校及院(系)总体发展及规划、具有全性、集体性的项目,经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 不受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限制。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更好地实现课程建设和教改目标,在总结近几年我校课程及教改项目经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财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范围1、课程建设:包含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及上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

校级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及各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2、教改项目:主要指由教务处审批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他教改项目如上海市教委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等可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研究任务参照执行。

二、经费管理使用原则经费包括两个部分,经费的25%作为评审及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的专家咨询、立项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总结和建设奖励等;经费的75%作为课程建设和教改研究经费,由教务处分别在项目立项、通过中期检查后下达至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奖励经费的使用办法荣获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1000元;荣获市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奖励2000元。

获批校级教改项目,每项奖励800元。

奖励经费分别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后分两次平均下发。

四、建设及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及比例(一)课程建设经费(1)课程建设劳务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40%。

(2)课程项目组教师调研和参加相关教学学术研讨会议的差旅费、会务费,总额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35%。

(3)通讯费: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5%。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印刷费、小型文具、设备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单价不超过1000元),不超过课程建设经费的20%。

(5)购买试题库(计算机题库系统)、计算机软件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软件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购买(计算机软件采购还需经信息办审核同意并备案登记)。

购买政采目录中产品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需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填写《设备采购单》,经学院(部)领导同意,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并进行入库登记。

高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保障项目建设和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教务处主管的本校教师负责的所有教学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专业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

项目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国家、省、市、校下达的教学类建设项目专项建设经费。

(二)学校按规定提供的教学类建设项目配套(资助)经费。

(三)学校审批立项的教学类建设项目建设经费。

(四)其他渠道争取到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分类: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是指以个人名义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集体项目是指由学校指定负责人、利用公共资源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加强和完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建立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和结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教务处是项目的校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研究与实施指导、进展管理和经费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各院(部)是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责任部门,负责统筹督促院(部)所有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的研究、实施与管理,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四)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项目经费。

第五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一)直接经费: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合理性支出。

1.资料费:指出版、文献、知识产权事务,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制图等费用。

2.数据采集费: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信息传播等所需的费用。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直接经费的25%。

四川农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四川农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四川农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职教本科学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入学、注册与学籍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四川农业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所录取学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含重修学分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

学分绩点、考核、重修、再修、免修、辅修、延长修业年限等,具体参照《四川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川农大校教发〔2009〕14号)、《四川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教发〔2007〕3号)和《四川农业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川农大校教发〔2009〕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公共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学校设立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直接分配到各课程,在二级学院的领导下,各课程组自主管理使用。

为规范该项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共课程建设的需要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共课程范围界定《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程[2019]13号)中指出,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公共课程包括:数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6门,各课程根据专业特色按需开设的子课程不单独按一门课程计算。

其他公共课程按相关专项制度规范。

二、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的来源公共课程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专项拨款,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100OO元/年。

三、公共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要求(一)经费的使用范围公共课程建设经费开支项目主要用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以及科研(含教研)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师生竞赛活动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

原则上包括:1.召开或参加公共课程建设主题会议、学术交流活动费用;2.课程建设费用(此费用不包括学校组织立项的相关课程建设项目费用);3.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考级考证实施方案等调研、论证费用;4.教材建设费用;5.教学团队建设费用(包括指导青年教师奖励费用);6.教师本人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相关费用,优先参加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此费用不包括教育主管部门比赛学校按赛项拨发的专项经费、获奖奖励,及可用于教学长期使用的软、硬件购置费用);7.科研(含教研)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费用、课程建设相关论文发表版面费用。

2005年全校实践教学经费分配明细表

2005年全校实践教学经费分配明细表
2005年全校实践教学经费分配明细表
经费分配办法:
1、文科系数为1,理工科系数为1.8
2、院系经费=专业学生人数×各专业实践学分总数×系数×每学分经费数
3、每学分经费数=全校实践教学总经费947475元÷219591.81(全校各专业学生人数×各专业实践学分总数)=4.314元
4、全校实践教学总经费=2005年拨款(1100000元)—马列部(16420元)—德育部(4105元)—教务处调剂费用(132000元,含马列部教师32000元)=947475元
总经费:46808.62
六、物理系
1、总学分=257(专业总人数)×11(学分)=2827
2、总经费=2827(总学分)×1.8(系数)×4.314(每学分金额)=21952.22
项目负责人:张鹏
总经费:21952.22元
七、新闻传播学院
1、总学分=8192+7182=15374
(1)汉语言文学专业:512(专业人数)×16(学分)=8192
项目负责人:张东辉
总经费:201586.31元
十、韩国学院
1、总学分=3835+68=3903
(1)本科:295(总人数)×13(学分)=3835
(2)专科:34(总人数)×2(学分)=68
2、总经费=3903(总学分)×1(系数)×4.314(每学分金额)=16837.54
项目负责人:金哲
总经费:16837.54元
项目负责人:范远安
总经费:42035.61元
三、信息工程学院
1、总学分=9936+11986+8697.5+2166+1566=34378.5
(1)电子专业:738(专业人数)×13.5(学分)=9963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四项教学经费会计制度规定1.本专科生业务费:本专科生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论文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2.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查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差旅费。

3.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4.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四项教学经费要求:开支的活动事项属于日常教学所需,学生学习所需,增强学生能力所需,不含科研、学科建设开支;不包含教学的奖金、津贴、补贴、酬金、教师加班费、美术模特费等;不包含招待费,办公室电话费,设备费。

(计财处报销是以发票上所注明的用途或事由为准,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注意区分。

教学经费统计以实际报销入账为准,要及时报销。

开支要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四项教学经费专家解答(计财处2008年2月转载自教育部网站)2007-10-15 小王问: 请问:1、留学生的学费是否应计入学生应收数?2、计算生均指标时,留学生人数如何计算?钱仁根教授回答:留学生如属于普通本、专科生,计算四项经费时学费和人数均应考虑。

留学生人数计算可参考折合学生数的系数计算。

2007-10-15 莫芙蓉问: 专家您好:请问学生体育训练器械及所属体工队的训练器械属教学设备吗?谢谢!钱仁根教授回答:如确实用于教学,可作为教学设备,如单价又在800元以上,其设备值可统计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中。

2007-10-15 赵永旺问: 尊敬的专家你们好:在统计四项经费时,我校相关人员产生了异议,因为我校的教学楼、实验楼等用于教学的房屋请物业公司代管,对于教学楼、实验楼的物业管理费能否计入四项经费中的本专科业务费?钱仁根教授回答:物业管理费不能计入四项经费。

学院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原则(一)凡被批准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精品课程建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专项经费中统一划拨。

(二)课程建设资助经费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或用于与课程建设工作无关的开支。

(三)课程负责人必须接受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和计划财务处的管理与监督。

二、课程建设经费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经费为IoOOO元,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A类课程经费为15000元、B类课程100OO元。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给予立项建设项目经费支持。

三、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一)电子课件、多媒体课件、网上教学资料的制作费等;(二)购置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软件等;(三)开展调研、教改试验、学术研讨、短期课程进修、培训等活动;(四)资料打印、复印费等;(五)少量添置、更新该课程建设所必须的小型教具、模型、挂图等用品(不含设备和固定资产);(六)其它有关课程建设且符合计划财务处规定的开支项目。

四、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一)课程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按要求填报“项目任务书”,根据经费批准的额度、建设期限,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审批。

(二)为了便于课程建设的前期启动,在课程建设方案批准后投入课程建设启动经费,占总经费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将后期经费一次性投入。

(三)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在保证课程建设效率的前提下,由课程组负责人签字,可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借用、报销手续。

(四)课程负责人应详细记录经费收支情况,并定期报教务处审查。

结题前半年检查发现使用不合理的经费,在后期划拨经费中扣发,后期经费使用不合理的课程,待解决问题后才予结题。

(五)因故(如课程负责人外出进修、调动、重病等)中止项目,其课程经费一般亦同时停止使用;如确有需要,学院应报教务处批准,可在原课程组内另确定一人为课程负责人,继续完成课程建设和使用课程经费。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为保证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与合理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根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资助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5万元,按年度拨发,第一年为1万元,同时按年度检查后视建设进展情况给予下一次经费拨发。

学校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者给予配套资助。

二、经费的分配1.学院管理费用,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用的10%,主要用于课程建设的申报、网络维护、评估等工作,由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开支。

2.所在院系管理费用,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用的10%,主要用于课程建设的有关组织、协调与配套工作,由所在院系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开支。

3.课题组费用,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用的30%,主要包括课题组成员的奖励费用(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用的10%,由课程负责人支配)、课题组成员的研讨考察费用及其他集体项目;课程负责人费用,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用的50%,主要用于课程的理论、实践体系的完善;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中青年教师培养);组织有关研讨与考察活动;以及劳务费用等。

以上费用由所在院系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开支。

三、经费使用范围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必须真正用于精品课程建设,其使用范围如下:1.电子课件、多媒体课件、网上教学资料的制作费等;2.购置课程建设所必须的图书、资料(需提供资料、书籍名称);3.课程建设学术会议费用(需提供会议通知);4.课程网站建设维护费(含劳务费);5.设备费支出(含软、硬件购置);6.参评省部级优秀课程所需费用;7.外出考察费用;8.用于课题组成员的奖励与劳务费用。

9.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不得用于非精品课程方面的个人学术著作及学术论文的出版或发表。

四、经费的管理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是精品课程建设发展的重要资金保证,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挤占。

2.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组享有归属于本项目组的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权。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四项教学经费会计制度规定1.本专科生业务费:本专科生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论文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2.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查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差旅费。

3.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4.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四项教学经费要求:开支的活动事项属于日常教学所需,学生学习所需,增强学生能力所需,不含科研、学科建设开支;不包含教学的奖金、津贴、补贴、酬金、教师加班费、美术模特费等;不包含招待费,办公室电话费,设备费。

(计财处报销是以发票上所注明的用途或事由为准,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注意区分。

教学经费统计以实际报销入账为准,要及时报销。

开支要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四项教学经费专家解答(计财处2008年2月转载自教育部网站)2007-10-15 小王问: 请问:1、留学生的学费是否应计入学生应收数?2、计算生均指标时,留学生人数如何计算?钱仁根教授回答:留学生如属于普通本、专科生,计算四项经费时学费和人数均应考虑。

留学生人数计算可参考折合学生数的系数计算。

2007-10-15 莫芙蓉问: 专家您好:请问学生体育训练器械及所属体工队的训练器械属教学设备吗?谢谢!钱仁根教授回答:如确实用于教学,可作为教学设备,如单价又在800元以上,其设备值可统计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中。

2007-10-15 赵永旺问: 尊敬的专家你们好:在统计四项经费时,我校相关人员产生了异议,因为我校的教学楼、实验楼等用于教学的房屋请物业公司代管,对于教学楼、实验楼的物业管理费能否计入四项经费中的本专科业务费?钱仁根教授回答:物业管理费不能计入四项经费。

四川农业大学选课指导及教学管理辅导

四川农业大学选课指导及教学管理辅导

(三)授位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且无记过及以上处分 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已被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考研成绩总分低于当年录取分数线50分之内,且单科成绩低于当年
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之内;
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非英语非艺体类专业为英语四级,英语专业为 专业英语四级,艺体类专业为英语省三级)达到学校授位要求,计算机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成都校区教务部 特别以“你问我答” 的形式制作了《教务 管理指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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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川农大校教发【2012】1号文件《本科 教学管理办法》 2、川农大校教发【2012】2号文件《本科 专业人才分类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 3、《四川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训练实施细则 (试行)》(2012年3月30日)。 同时,教务部整理了近年来教务处“教学信箱” 和成都校区“回音壁”中大量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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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评教为满意度测评,是反映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指 标。每门课程在教学安排结束前两周开通评教,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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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精品课程建设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完整版)精品课程建设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保证。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我校的专业建设工作,切实推进我校的课程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课程建设为重点,进行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规划和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精品课程建设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个级别。

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要遵循“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工作目标是每年立项4-6门级精品课程,建设3-5门省级精品课程,力争建设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每个试点(品牌)专业以国内同类专业一流水平为参照系,不断审视教改方案,完善建设计划,打造精品课程。

二、建设具体步骤(一)师资队伍建设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坚持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造就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采取超常规措施,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

在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方面,通过助教制、试讲制、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国内外交流、外语培训等方式使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成为教学骨干。

所有新毕业的青年教师都要担任助教工作1-2年,跟随不同主讲教师上课,从中学习经验并帮助制作多媒体课件等,通过试讲合格后才能登上讲台,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讲课比赛,选拔优胜者给予奖励,并选送优秀教师到国外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热情,使中青年教师队伍稳定。

每门课程需有一名主讲教授或副教授(副教授任职三年以上)负责,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3至5人的教师梯队,并根据课程类型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试验教师。

主讲教师要在近三年的校内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等级。

(二)教学成果建设建立健全教研、教改措施及奖励方案,鼓励教师发表高质量的教改论文,以科研带动教学改革。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

四项教学经费规定和专家解答四项教学经费会计制度规定1.本专科生业务费:本专科生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论文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2.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查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差旅费。

3.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4.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四项教学经费要求:开支的活动事项属于日常教学所需,学生学习所需,增强学生能力所需,不含科研、学科建设开支;不包含教学的奖金、津贴、补贴、酬金、教师加班费、美术模特费等;不包含招待费,办公室电话费,设备费。

(计财处报销是以发票上所注明的用途或事由为准,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注意区分。

教学经费统计以实际报销入账为准,要及时报销。

开支要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四项教学经费专家解答(计财处2008年2月转载自教育部网站)2007-10-15 小王问: 请问:1、留学生的学费是否应计入学生应收数2、计算生均指标时,留学生人数如何计算钱仁根教授回答:留学生如属于普通本、专科生,计算四项经费时学费和人数均应考虑。

留学生人数计算可参考折合学生数的系数计算。

2007-10-15 莫芙蓉问: 专家您好:请问学生体育训练器械及所属体工队的训练器械属教学设备吗谢谢!钱仁根教授回答:如确实用于教学,可作为教学设备,如单价又在800元以上,其设备值可统计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中。

2007-10-15 赵永旺问: 尊敬的专家你们好:在统计四项经费时,我校相关人员产生了异议,因为我校的教学楼、实验楼等用于教学的房屋请物业公司代管,对于教学楼、实验楼的物业管理费能否计入四项经费中的本专科业务费钱仁根教授回答:物业管理费不能计入四项经费。

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建设水平,规范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依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集群、一流专业、产教融合品牌专业、产教融合重点基地、产业学院、一流课程、核心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校企合作教材、课程思政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建设、教研教改课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项目及经学校批准并下文的建设和资助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二、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立项建设的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及财务处管理规定进行合理使用,一般开支范围包括如下方面:1仪器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试制费用。

2.资料和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种文献资料,消耗的各种原材料等费用。

3.调研差旅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的审查会、论证会等各种会议发生的费用,参加会议的费用和项目实施过程发生的交通费用。

4.劳务费:指为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

5.其它经费:会议场地费、数据采集费,专家咨询费等。

(二)项目建设经费开支只能在项目预算额度内开支,项目实行过程中超出预算部分学校不另行贴补。

各项目经费预算参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一览表”(附表1)执行。

三、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由项目组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书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具体包括如下四方面规定:1.因公出差有关开支标准参照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2.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活动产生费用须先报教务处和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3.项目组成员可以提取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作为劳务费;4.购买软件、书籍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所购物资产权归学校,项目组有使用权,无处置权。

四、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一)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和学校的规定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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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2005]1号
四川农业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实施本科优质特色课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川农大校教发[1999]19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川农大校教发[2003]16号文公布)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课程建设经费管理,提高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四川农业大学课程建设经费包括:校优质特色课程建设经费(第一阶段3000元/门,第二阶段2000元/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5000元/门),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启动经费(10000元/门),获得精品课程称号后学校奖励的课程建设经费(国家级50000元/门、省级20000元/门、校级10000元/门)和校优质特色课程建设验收评比中学校奖励的课程建设经费(1000-5000元/门)。

二、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研讨、教学文件和资料等软件建设,课程课件和网页制作、维护和影视制作等直接与课程建设有关的事项费用。

为适应网上申报和评审的要求,申报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的现场教学录像(50分钟)由电教室统一制作。

给每位主讲教师录像按500元的标准由课程建设费中支付制作费(含现场教学录像、编辑、刻制光盘、上网等)。

如第二年继续申报,适当支付修改或补充制作费用。

校级精品课及优质特色课如需制作相关录像,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所用材料情况酌情支付费用。

三、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学院及课程负责人二级管理制。

财务处按课程设专项帐户,学院主管领导审核课程负责人提出的支款和报帐申请。

四、教务处对课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包括组织申报、审核和划拨经费、中期检查及组织验收评比等,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停止使用经费。

五、按照滚动建设课程的,各类课程应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做好年度和中期总结工作。

课程负责人每学年末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交课程建设
情况年度总结和经费使用说明各一份,作为下一年度课程续建的依据。

六、各类课程建设期满后,均须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课程建设验收评估,根据课程验收评估不同结果,课程建设负责人可从课程建设奖励经费总数数额中提取不超过30%用于奖励课程建设主要人员,具体奖励标准:合格10%,良好20%,优秀30%。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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