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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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科5.12闪爆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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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科 5.12 储罐闪爆事故分析报告

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储罐检修作业时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6名承包商员工死亡

∙基本情况介绍

∙事故经过

∙应急救援与处置情况

∙事故伤亡与损失情况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下一步工作

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基本情况

上海赛科:前身是BP、中国石化、上海石化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逾30亿美元。2017年10月26日,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由高桥石化、中国石化、上海石化出资成立的,由中国石化控股的内资企业。企业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仍沿用原合资公司的IMCS一体化管理体系。

上海赛科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占地约200公顷,现有在岗职工1220人。上海赛科拥有设计能力为109万吨/年乙烯裂解、65万吨/年苯乙烯、60万吨/年芳烃抽提、52万吨/年丙烯腈、1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6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苯乙烯、25万吨/年聚丙烯等大型化工装置。

埃金科:埃金科成立于2004年8月,现有在岗职工约110名。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设计、电器仪表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埃金科长期在上海赛科从事设备运维和检维修工作,最新一轮的合同有效期是2017年6月至2019年12

月31日,合同内容包含所有静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近三年,该公司在上海赛科的安全业绩良好,无事故发生。

罐顶撕裂

(2)事故苯罐75-TK-0201情况

对两起爆炸事故的分析与反思

对两起爆炸事故的分析与反思

对两起爆炸事故的分析与反思

4月21日,永嘉梅岙加油站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5月12日,上海赛科苯罐发生爆炸,造成6名作业人员死亡;两起连续的爆炸案为我们的操作安全敲响警钟。

关键词 |爆炸操作安全

共1302 字 | 建议阅读时间8分钟

1一、事故直接原因

4月21日,浙江石油温州分公司永嘉梅岙加油站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名承包商施工人员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注入新建油罐的水中含有汽油,挥发后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气割产生的明火后发生爆炸。

5月12日,上海赛科苯罐发生爆炸,造成6名作业人员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拆除储罐浮箱过程中,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可能的点火源包括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使用铁质工具以及浮盘上的钢制螺栓在拆除或搬运过程中可能与罐体摩擦产生的火花。

2二、爆炸相关知识点

为了更好地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关于爆炸的两个基础知识点。

爆炸: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大类,这两起事故中发生的爆炸或者说炼化企业经常发生的爆炸大多是化学爆炸中的混合气体爆炸,一般也称之为预混燃烧或爆炸式燃烧,此类爆炸大多发生在封闭、半封闭体系中。

爆炸发生的条件:在封闭、半封闭的含有氧气或与大气相通的空间内,可燃气体、液体蒸汽等的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存在或产生最小点火能量以上的点火源,既会发生爆炸。

3三、对两起事故的对比分析

两起事故都是在封闭、半封闭的空间里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都没有对储罐内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有效的检测。不同之处在于:

上海赛科事故报告学习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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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31日,约定赛科公司委托埃金科公司就其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内赛科公司的乙烯裂解综合 装置中相关工厂提供机械、管道类日常维护修理服务。近三年,该公司在上海赛科的安全业绩良好 ,无事故发生。
3
(三)其他情况 1.事故苯罐基本情况
苯罐(企业编号:75-TK-0201,以下简称0201苯罐) 建造于2009年。罐结构为内浮顶拱顶罐,公称容积: 10000m3,设计压力1.96/-0.49kPa,设计温度:65/-10℃ ,直径:30米,罐顶高度19米,浮箱数量共有359只, 采用螺栓连接成一个整体。
陆兴 公用工程经理 忠
沈顺 工程服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经


履职失责情况 在确定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后,未及时通知承包商修改施工方案;在知道作 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且施工方案未做变更的情况下,未及时要求停止作业。 在确定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后,未督促管理人员通知承包商修改施工方案。
公用工程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作业人员未按规范进行气体检测的 情况失察;对部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作业票签发工作,修订维护通知单的情 况失察。 工程服务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管理人员未及时落实通知承包商修改 施工方案的情况失察。
事故发生后,赛科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将事故信息上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响应中心 、消防队、医疗中心、中石化调度指挥中心。赛科消防队到现场后立即对0201苯罐进行喷水降温;上海 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应急响应队伍赶到现场立即实施人员搜救工作;15时50分,现场明火扑灭;17时50分 ,现场救援结束。事故导致在0201苯罐内的6名埃金科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上海赛科5 PPT.12爆炸事故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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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15:25左右,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 有限公司在上海赛科公司进行储罐检修作业时,发生爆炸 火灾事故 ,造成罐内6名作业人员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3月,上海赛科发现苯罐75-TK-0201 (内浮顶罐,容积 10000m3,采用铝合金浮箱式内浮顶,浮箱规格:3800mmx 520mm x 80mm,浮箱数量359只)呼吸阀有微量泄漏,经检查决定对该罐进行 检修。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 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 故。
(二)间接原因
1、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不到位。事故企业和 承包商均没有对苯罐检维修作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虽然识 别了苯的毒害特性和泄漏风险,但没有识别苯的易燃易爆特性和苯罐受限空 间内的爆炸风险。
6、漠视重大危险源管理。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实 施升级管理。
三、几点思考
1、本次作业是否办理动火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 2、5月12日是周末,为什么没有落实危险作业升级管理? 3、进行任何作业之前,一定要确保隔离有效,清理流程完善,为什么会有苯液 残留? 4、储罐动火要蒸汽置换48小时以上,是否进行了置换? 5、操作人员、现场监护人员是否是经过培训? 6、安全交底清楚吗?措施到位吗? 7、现场为什么使用非防爆工具? 8、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18.05.22

•【文号】应急厅〔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5.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

爆事故的通报

应急厅〔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8年5月12日15时33分左右,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科公司)一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埃金科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这起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要求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上海赛科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是由英国BP

公司、中国石化公司和上海石化公司合资组建,2017年10月英国BP公司完全退出。上海赛科公司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拥有109万吨/年乙烯、65万吨/年苯乙烯、60万吨/年芳烃等大型化工装置。

上海埃金科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位于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现有在岗职工约110名,在化学工业区内为多家企业提供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服务。

上海赛科5.12爆炸事故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上海赛科5.12爆炸事故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4、对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没有严格审核承包商施工 方案,在发现浮箱存在苯残液后,未及时告知承包商罐内存在的燃爆风险,也未及 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现场配备的监护人员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护要求。
5、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承包商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匮乏,现场 发现有拖拽浮箱致其变形破损、用非防爆工具戳破浮箱导出苯残液等作业痕迹。
遵章守规,远离事故,家人等 你平安归!
谢谢大家!
4月19日进行储罐倒空、加盲板隔离并进行置换。5月2日开人孔, 检查发现部分浮箱内存有苯物料,5月7日至9日对部分浮箱内残余的苯 进行了回收。
5月10日,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开始进罐拆除 内浮顶。
5月12日下午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 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 进行浮箱的拆卸和转运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1名赛科公司人员同时 在罐外监护。15时25分罐内发生爆炸并起火,15时50分明火扑灭。事 故造成罐内6名作业人员死亡。
3、强化危险作业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有针 对性的编制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二是落实工作前安全分析、安 全交底;三是加强现场监督,跟踪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 作业条件的坚决叫停;四是落实升级管理制度,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 允许进行各类工业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提升一 个级别。
2、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施工方案规定使用防爆器具和铜质工具,但 现场作业人员使用钢制扳手和非防爆电钻,受限空间作业中对可燃气体含量 的检测不具有代表性,仅在人孔处进行了检测。

2-4模型分析赛科事故原因

2-4模型分析赛科事故原因

2-4模型分析赛科事故原因

1.2-4模型介绍:事故致因2-4模型,英文简写为“24Model”,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管理研究中心历时10年研究,前后历经四版修改最后完整提出的事故致因理论模型。其认为任何事故都至少发生在社会组织之内,其原因分为组织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其内部原因分布在组织与个人两个层面上。组织层面上的原因分为安全文化、安全管理体系,个人层面上的原因分为习惯性行为和一次性行为与物态。

2.事故原因分析

2.1案例回顾: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66万元,其中设备损失约536万元。

2.2直接原因分析

2.2.1不安全动作分析

罐内作业人员拆除浮箱过程中,使用的非防爆工具及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点火能量,遇混合气体发生爆燃,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增加受伤风险。

2.2.2不安全物态分析

苯的熔点5.51℃,沸点80.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77,临界压力4.92MPa,临界温度288.9℃,饱和蒸气压10kPa(20℃),闪点

-11℃,爆炸极限1.2%~8.0%(体积比),自燃温度560℃。最小点火能0.20mJ,最大爆炸压力0.880MPa。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事故发生当时的气象参数为:15时气温为24.7℃,湿度为87%,气压1006.8百帕。在上述气象条件下,苯易挥发,在封闭罐体内易形成气体爆炸环境。

特别重大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

特别重大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压缩包)文件目录

1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1幢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公司“11·26”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3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南吕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4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5保山市隆阳区“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6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公司“2·2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7内蒙古“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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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11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1·23”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12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3吉林省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4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5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6·2”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6天津“10·28”仓库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7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

18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溪香岸工程“8·31”模板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19方大特钢二号高炉“5·29”煤气上升管爆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昆明市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3·04”酒精燃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摘要:

本文对某化工企业发生的一起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分析。通过对事故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的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在今后的化工生产中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1. 事故背景

该化工企业是一家生产有机溶剂的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一支经验丰富的员工队伍。然而,在2019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和环境污染。

2. 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失误和设备故障。首先,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导致了化学品的泄漏。其次,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没有得到及时的进行,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引发了事故。

3. 事故影响

该事故对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不仅需要承担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还面临着环境修复和声誉恢复的压力。此外,事故还给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引发了公众对化工企业安全问题的担忧。

4. 应对措施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4.1 加强员工培训:培训员工遵守操作规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2 定期检查设备: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3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4.4 加强沟通与合作: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推进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

5. 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水平,我们建议:

5.1 加强法规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化工企业传达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爆炸较大

事故调查报告(节选)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66万元,其中设备损失约536万元。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在拆除浮箱过程中,浮箱内的苯外泄在储罐底板上且未被及时清理。由于苯易挥发且储罐内封闭环境无有效通风,易燃的苯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环境,局部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罐内作业人员拆除浮箱过程中,使用的非防爆工具及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点火能量,遇混合气体发生爆燃,燃烧产生的高温又将其他铝合金浮箱熔融,使浮箱内积存的苯外泄造成短时间持续燃烧。

(二)间接原因

1.埃金科公司

(1)未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知道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后,在施工方案未变更及未落实随身携带气体检测仪的情况下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相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认真检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作业过程中未督促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防爆工器具;在知道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且施工方案未做变更的情况下,未及时要求停止作业。

(3)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罐区事故观后感

罐区事故观后感

罐区事故观后感

2021年5月12日,上海赛科“5·12”储罐闪爆事故已经整整过去三周年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并没有看到行业内对事故吸取的教训有多深刻,反而逐渐淡忘开来,那么我们扪心自问,如果现在再让我们做一次储罐内浮顶拆除工作,我们真的能一定比他们做的更好吗?谁又能保证万无一失呢,对承包商再苛刻的条款和要求都无法弥补专业技术的缺失,设备的维修合同毕竟不是技术咨询服务,如果连我们自己都给不出一个安全的施工方案的话,又怎么能去监督和管理承包商的施工安全呢?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性的施工,单单靠一纸苛刻的安全管理协议来强加给承包商的话,并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但是今天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探讨承包商管理的问题,而是从技术角度来探讨一下,像储罐检修这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性的施工,到底该如何做才能保证安全的施工。

另外我想说的是,之所以写储罐浮盘检修的专篇文章,更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本人当年也是单位储罐检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之一,可以说所有的准备工作、施工方案、物资准备、施工监督、现场管理等等都是我一个人再做,在两年的时间内一共检修了五六个储罐,既有石油脑储罐,也有和赛科事故中一样的苯罐。之后因为业务调整,不再负责检维修业务。直至后来上海赛科苯罐事故发生,才真真切切感受到命运的无常,原来自己也曾经与事故中丧生的人员一样做过同样的工作,只不过幸赖命运女神的眷恋,再一次

与死神擦肩而过。

今天我想结合上海赛科“5.12”事故,再把自己以前关于储罐检维修尤其是浮盘的拆除安装的工作体会和安全管理经验分享给大家参考,并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解析,希望能对石油化工储运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 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    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抓紧查明原因、排查风险,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长应勇作出指示,要求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全力救治,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吴清、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吴清副市长要求在全力救治事故被困人员过程中,要科学专业施救,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伤亡;同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并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抓紧查明原因、排查风险,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长应勇作出指示,要求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全力救治,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吴清、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吴清副市长要求在全力救治事故被困人员过程中,要科学专业施救,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伤亡;同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并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

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双洲纸业有限公司“2·15”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9年2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安排2名车间主任组织7名工人对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进行清理作业。当晚23时许,3名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后中毒晕倒,池外人员见状立刻呼喊救人。先后有6人下池施救,其中5人中毒晕倒在池中,1人感觉不对自行爬出。经公司内部组织救援共救出5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其余3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环保部主任和污水处理班班长等6名涉事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事故教训

(1)未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未明确监护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2)作业前未检测、未通风,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污水调节池作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4)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5)应急演练缺失,人员缺乏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5·30”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8年5月30日,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名员工发现腌制池发臭,遂安排另2人清洗腌制池。2人使用抽水泵抽水20min后,抽水泵进水口被覆盖在池边缘的塑料膜堵住,污水无法抽出。其中1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池捅破塑料膜,在爬上腌制池的过程中因吸入池底污水产生的硫化氢而中毒晕倒,摔入池内。池上另1人和后赶来的1名村民分别下池救援,随即中毒晕倒。经其他村民和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救援,3人被救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事后,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 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 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抓紧查明原因、排查风险,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长应勇作出指示,要求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全力救治,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吴清、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吴清副市长要求在全力救治事故被困人员过程中,要科学专业施救,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伤亡;同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并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

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双洲纸业有限公司“2·15”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9年2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安排2名车间主任组织7名工人对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进行清理作业。当晚23时许,3名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后中毒晕倒,池外人员见状立刻呼喊救人。先后有6人下池施救,其中5人中毒晕倒在池中,1人感觉不对自行爬出。经公司内部组织救援共救出5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其余3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环保部主任和污水处理班班长等6名涉事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事故教训

(1)未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未明确监护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2)作业前未检测、未通风,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污水调节池作业。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4)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5)应急演练缺失,人员缺乏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5·30”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8年5月30日,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名员工发现腌制池发臭,遂安排另2人清洗腌制池。2人使用抽水泵抽水20min后,抽水泵进水口被覆盖在池边缘的塑料膜堵住,污水无法抽出。其中1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池捅破塑料膜,在爬上腌制池的过程中因吸入池底污水产生的硫化氢而中毒晕倒,摔入池内。池上另1人和后赶来的1名村民分别下池救援,随即中毒晕倒。经其他村民和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救援,3人被救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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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抓紧查明原因、排查风险,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长应勇作出指示,要求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全力救治,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吴清、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吴清副市长要求在全力救治事故被困人员过程中,要科学专业施救,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伤亡;同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并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

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君;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557号,经营范围: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等。

2.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金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平;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621号2幢198室;经营范围: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承发包情况

2017年6月,赛科公司(甲方)与埃金科公司(乙方)签订《上海赛科PO/OSBL/BEU/OCU/AEU/GTU工厂机械、管道类检修维护服务合同》。双方约定:赛科公司委托埃金科公司就其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内赛科公司的乙烯裂解综合装置中相关工厂提供机械、管道类日常维护修理服务。该合同所包含的现场服务HSSE(健康安全保安环境)条款规定,埃金科公司作为赛科公司的承包商,要求遵循赛科公司生产部现场的HSSE 政策、程序和规则。

(三)其他情况

1.事故苯罐基本情况

苯罐(企业编号:75-TK-0201,以下简称0201苯罐)建造于2009年。罐结构为内浮顶拱顶罐,公称容积:10000m3,设计压力1.96/-0.49kPa,设计温度:65/-10℃,直径:30米,罐顶高度19米,内浮顶采用箱式铝合金装配式内浮顶,支撑立柱采用固定式支撑立柱,高度1.5米,密封采用舌形密封加囊式密封,铝合金浮箱规格3800mm×520mm×80mm,浮箱数量共有359只,采用螺栓连接成一个整体。

2.事故发生前0201苯罐检修情况

(1)2018年3月,赛科公司发现0201苯罐呼吸阀有微量泄漏导致VOC浓度超标,经呼吸阀检修后判断为浮盘密封泄漏,于是安排浮盘密封检修。

(2)4月16日,赛科公司在公司SAP系统中先后建立检修通知单(通知单号:10172197)并产生维修工单(维护订单号:20153636),对0201苯罐开展检修工作。

(3)4月19日,赛科公司开始安排0201苯罐倒空作业;4月19日至23日,安排蒸罐4天;4月24日至5月1日,安排氮气置换8天。

(4)4月24日,赛科公司通过邮件通知埃金科公司围绕“该罐囊式内浮船密封的拆除及安装”制定检修方案,埃金科公司于4月25日完成《OSBL75-TK021罐检修施工方案》的编制(经核查,该方案名称应为《OSBL75-TK-0201罐检修施工方案》),赛科公司于5月3日完成方案审批。

(5)4月26日,赛科公司围绕0201苯罐检修开展JHA(作业/工作危害)分析工作,制定《工作危险性分析表》(编号:JHA-75-18-0002)。

(6)5月1日至5月2日,赛科公司打开0201苯罐人孔进行自然通风并检查,发现浮盘密封损坏。

(7)5月4日至5月8日,赛科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罐检查,发现超过半数浮箱泄漏积液,于是安排对浮箱进行打孔后排液。

(8)5月8日16时,赛科公司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为浮盘无修复价值,决定整体更换。

(9)5月9日中午,赛科公司在OSBL(公用工程)设备维护每日例会上,要求埃金科公司在当日下午安排人员进罐将所有浮箱破坏性打穿;5月10日开始拆除全部浮箱并拿出;要求埃金科公司周末连续作业,确保5月16日罐内空出。

(10)5月9日下午,埃金科公司作业人员开始进罐作业。由于作业条件所限,只能实现逐批次将浮箱打穿并拆除。作业至5月11日,共拆除38只浮箱。

3.罐内泄漏残液的处理

0201苯罐基础底座处设有一个排放孔,用于清空储罐和排放积液,该排放孔是储罐罐底的最低点。赛科公司于5月4日至5月7日两次装桶收集均通过此排放孔。后因直接装桶影响现场环境,于5月8日起改用气动泵转移方式将罐底泄漏残液转移至位于0201苯罐南侧约21.8米(两罐外壁距离)左右的75TK-0202罐。5月10日,当班罐区值班长依据指令,

在检查该排放孔无残液流出后,拆除气动泵并关闭排放孔阀门,至事故发生,该阀门未被打开。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5月12日上午,埃金科公司作业人员到达赛科公司公用工程罐区,准备对0201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作业开始前,赛科公司罐区外操人员使用手持式气体检测仪,在0201苯罐外人孔处进行测氧测爆工作并记录当时的检测数据(8时47分,测得氧含量20.9,可燃气体0)。埃金科公司现场监护、赛科公司现场监护、赛科公司罐区当班值班长在未认真核实测氧测爆情况,未按照作业许可证所列明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以及作业工器具携带的情况下,先后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随后通知赛科公司安保质量部工程师到现场,对许可证控制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后,埃金科公司作业人员开始进罐作业。

13时15分,埃金科公司8名作业人员继续开展浮箱拆除工作。其中6名作业人员进入0201苯罐内,1名作业人员在罐外传递拆下的浮箱,1名作业人员在罐外进行作业监护。现场另有1名赛科公司外操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该名外操人员同时负责定时进行测氧测爆工作。作业至15时25分,现场突然发生闪爆。

事故发生后,赛科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将事故信息上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响应中心、消防队、医疗中心、中石化调度指挥中心。赛科消防队到现场后立即对0201苯罐进行喷水降温;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应急响应队伍赶到现场立即实施人员搜救工作;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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