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法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下列做法符合该要求的是:A.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某省对列入不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B.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C.某省交管部门开展校车整治行动时,坚持以人为本,允许家长租用私自改装的社会运营车辆接送学生D.某市推进综合执法,为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要求无条件在所有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2、“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
”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3、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
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
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
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
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4、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5、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
2010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法
如何回答司法考试刑法的案例分析题⼀直是考⽣⽐较头痛的。
这是因为刑法的案例分析题⼀般都⽐较复杂,都是共同犯罪和数罪。
⽽且,长期以来,刑法的案例分析题都不设置具体问题,只说:“请完整分析各⾏为⼈的刑事责任”。
这样,考⽣还要⾃⼰找出问题,⾃⼰回答。
这就使很多考⽣感到⽆从下⼿,⽽且在回答时⾮常容易遗漏考点。
2007年、2008年,刑法的案例分析题采取了设置具体问题的考法。
但是,2009年⼜恢复到没有问题的考法。
我以下的讲解将主要按照没有问题的考法来讲解。
⼀、不急不躁,完整阅读题⽬ 很多考⽣在做案例分析题时,为了省时间,不看完全部案例就开始回答,这是错误的。
有时候,前⾯的信息并不全⾯,只有全部阅读案例后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全案阅读也能帮助考⽣建⽴整体感,从⽽加强定罪的准确性。
⼆、说明理由时抓住最关键理由,要⾔简意赅 很多同学在回答理由时总怕答少了,于是就啰啰嗦嗦讲⼀⼤堆,其实这是没必要的,因为阅卷速度很快,⽼师不会仔细看你所有的理由,只会看你有⽆答出最关键的理由。
如何寻找出这个最关键的理由,我将结合下⽂的案例进⾏详述。
三、回答时分⼈按题⽬顺序回答 由于刑法的案例分析题⼤都是共同犯罪,数个犯罪,所以回答时的条理性就⾮常重要。
我建议⼤家分⼈按题⽬顺序回答。
假设题⽬中有甲⼄⼆⼈,那就先讲甲的犯罪事实,再讲⼄的犯罪事实。
要按照题⽬中的顺序讲完甲的全部犯罪事实及其量刑,再讲⼄的犯罪事实。
如果是共同犯罪,也这样办理。
四、学习范本:已考真题的参考答案 对于案例分析题,“只说不练”是没有⽤的。
如何练?我建议⼤家先把最近5年的真题的答案搞清楚,看看⼈家怎么回答的,然后再去找模拟题训练。
五、注意定罪与量刑并重,不要忘记量刑部分 在答题时要兼顾定罪与量刑。
这个量刑不是要你答出要判多少年,⽽是要你答出⼀些总则性量刑情节及其处理,如犯罪形态及其处理(预备、未遂、中⽌)、各⾏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及其处理等(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2、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3、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4、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5、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6、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7、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
2010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2、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3、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4、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5、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
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7、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刑法案例分析题解题方法
刑法案例分析题解题方法一、刑法高频考点一级考点1.共同犯罪:(1)结合罪名考“部分犯罪共同说”: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非法拘禁与绑架;强制猥亵妇女与强奸;(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与抢劫;盗窃与抢夺;(抢劫、诈骗)与敲诈勒索。
以上罪名之间可以转化,在共同犯罪中有人转化,有人没有转化,因此要结合共犯构成要素去理解上述罪名部分转化问题。
(2)主体责任:主犯和从犯,间接正犯,教唆犯、帮助犯的成立及责任。
(3)犯罪形态:部分共犯中止的后果。
(4)共同犯罪一方认识错误,“共犯过剩”(或称“实行过限”)甲不知情,乙又犯新罪或者转化为新罪。
2.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3.财产犯罪:抢劫与抢夺;盗窃与侵占;诈骗与敲诈勒索;抢劫与敲诈勒索;盗窃与诈骗。
4.侵害人身犯罪: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的联系;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儿童罪。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与(抢劫、盗窃)联系。
(非法拘禁、绑架)与抢劫的联系。
绑架与(故意杀人、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
二级考点1.罪过形式的区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过于自信的过失与不可抗力。
2.一罪与数罪: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继续犯、竞合犯、吸收犯、牵连犯如何处理;两个无关罪构成数罪。
3.罪过形式的联系:犯意转化,另起犯意。
4.正当防卫条件:假想防卫、防卫过当、事前防卫与事后防卫。
一级考点1.共同犯罪:(1)结合罪名考“部分犯罪共同说”: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非法拘禁与绑架;强制猥亵妇女与强奸;(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与抢劫;盗窃与抢夺;(抢劫、诈骗)与敲诈勒索。
以上罪名之间可以转化,在共同犯罪中有人转化,有人没有转化,因此要结合共犯构成要素去理解上述罪名部分转化问题。
2010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
近年来,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难度有所下降,而且在答题方面也显得有迹可循。
1. 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 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 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 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 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 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答案分析刑法从2002年以来,司法资格考试中的刑法题目一直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经过了刑法理论的不断完善和数年考试,刑法理论中的变化已经逐渐为考生接受,2010年试题难度总体较2009年稍有提升。
1. 分值、知识点分布特点。
2010年刑法部分单选题目20分,多选30分,不定选9分,案例22分,共81分。
占全部分数的13.5%,与近几年考试基本持平。
刑法学科考察集中在卷二,主要包括:刑法概述部分1分,犯罪论部分27分,刑罚论部分12分,刑法各论39分。
分则考点涉及七章的内容,具体为:危害公共安全罪:2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6分;侵犯财产罪: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分;贪污贿赂罪:3分。
与2009年试题相比,刑法总则所占分值与分则相比明显上升,甚至超过了分则。
卷四的案例题分值中大约11分是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7分是事实认识错误的内容,4分是刑罚论中的内容。
总则考点知识点的分布均匀,对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即认识错误考查相对较多。
分则考点分布在分则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
2.试题总体特点2010年刑法考题的难度与2009年的考题基本持平,较2009年难度稍有增加。
2010年刑法试题知识点分布更加平均,并且考点紧扣万国讲义,充分体现了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点的广度。
从考试的角度来看,今年刑法试题比较好地实现了考试所要求的信度和效度。
要实现考试的信度,就要求这个学科的重点知识必须重点的考察。
今年刑法考察的重点是目前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
如果要实现考试的效度,就要求考试的难易分布比较均衡,能够拉开档次,在该难的地方难,该简单的地方简单,这样才能完成选拔人才的任务。
2010年试题基本上实现简单、中等和较难试题7:2:1的比值。
另外2010年题目中减少了以往在ABCD四个选项中设计四个案例的考法,这种考法实际上增加了考生做题的数量,也增加了难度。
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一、案例一。
某人因为感情纠纷,持刀将前女友刺伤,导致其受伤。
该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名?请分析其构成要件并给出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据。
答案,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案例二。
甲某因为经济困难,趁夜深人静,潜入某商店盗窃财物,价值共计5000元。
请分析其构成的犯罪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答案,甲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案例三。
某公司老板因为欠薪问题,多次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员工生活困难。
请分析老板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名,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答案,老板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案例四。
某人因为违章行为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受伤。
请分析其构成的犯罪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答案,该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案例五。
某人因为个人恩怨,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房屋,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请分析其构成的犯罪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答案,该行为构成放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有放火的故意;放火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他人住宅或者他人财物。
六、案例六。
某人因为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实施了诈骗行为。
请分析其构成的犯罪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答案,该行为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七、案例七。
某人因为报复社会,多次实施爆炸恐怖袭击,造成严重社会恐慌和财产损失。
刑法案例分析题答题4步法
刑法案例分析题答题4步法刑法案例分析题答题4步法导语:司法考试中的刑法案例题一般是给出一个具体案例,让考生分析案件中行为人涉嫌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虽然问题很短,但是需要考虑的知识点却很多,增加了答题的难度。
对于准确解答刑法案例题,要遵守以下步骤:1.仔细阅读案例内容。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
2.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
在案例分析中,以下知识点可能是经常会涉及到的.:总论部分包括:(1)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
(2)刑事责任年龄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
(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
(5)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认定。
(6)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
分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3.理清答题思路。
在找准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后,不要急于答题,还应当进一步整理答题思路。
一般答题分为以下三步:(1)分析犯罪人的行为符合哪(几)种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犯罪人可能涉嫌的罪名。
(2)考虑犯罪人有无法定或酌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如犯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3)根据刑法总则关于罪数的规定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特殊犯罪的处罚规定,确定犯罪人所触犯的罪名。
如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定盗窃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考生一定要认真掌握各种具体情况,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
4.对不同题型采用不同方法,准确答题。
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概念、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2.「答案」A「考点」犯罪主观要件、共犯「解析」选项A正确。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甲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因此,乙主观上是故意。
选项B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
因此,甲乙不成立共犯。
选项C错误。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选项D错误。
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本题中,乙虽然最终被抓回,但仍然构成脱逃罪。
3.「答案」D「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选项A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
虽然甲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B错误。
作为原因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指某种行为存在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这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条件。
2010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0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服兵役的义务C. 纳税的义务D. 遵守法律的义务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规定,公民享有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在内的多项基本权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A。
BCD选项均为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属于基本权利范畴。
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是:A. 宪法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部门规章解析: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因此,正确答案是A。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A. 赔偿责任B. 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民事责任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正确答案是A。
4.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不能定罪B. 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C. 证人的证言必须书面形式提交D. 物证必须经过专家鉴定才能作为证据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定罪和量刑的基础。
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
因此,正确答案是A。
其他选项中,B项描述的是证据的庭审程序,C项和D项的说法并不全面,证据的形式和要求在法律中有具体规定。
5.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B. 立法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C.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进行D. 法律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解析: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C,D
8、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22、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A. 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 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
【正确答案】:A,B,D
23、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D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1、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3、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5、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2010——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
2010年司法考试题刑法案例分析题二、(本题22分)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
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
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
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
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臵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
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
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
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
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
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刑法理论对这种情况有哪几种处理意见?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4.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5.孙某从公司拿出17万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为什么?参考答案: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在我国,存款属于盗窃罪的对象,赵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是盗窃既遂。
2.赵某致钱某死亡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事前的故意。
刑法案例分析答题模板
刑法案例分析答题模板本案中,甲、乙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虚假需求,使得XXX向化工厂提供了一份假的供货单和,从而非法占有了货款。
虽然该款项并非化工厂的财产,但是甲、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
由于甲、乙自首并交出了26万元,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甲揭发了乙的其他犯罪事实,构成立功,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丙为了长期向化工厂供货,提前向乙的个人账户汇入了26万元现金。
虽然丙的行为有助于甲、乙的犯罪行为,但是其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但是,丙的行为有违商业道德和诚信,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XXX的指示下取出了13万元现金,并将其交给了甲。
丁的行为构成了帮助犯罪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由于XXX的行为属于从犯,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戊利用乙的职务之便,长期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
戊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此外,戊还让乙的妻子XXX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并分得58万元红利,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由于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化工厂的利益,应当从重处罚。
2013年案情:甲和XXX是一面之交,知道他孤身一人。
某日凌晨,甲带着匕首去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
此时,熟睡中的XXX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
为了不被XXX认出,甲用匕首刺死了XXX,然后逃离现场。
甲在逃跑中被便衣警察XXX盘查,XXX试图将其带走,但甲怀疑遇上了劫匪,与XXX扭打。
甲的朋友乙开着一辆黑车经过此地,看到这一幕后停车并和甲一起殴打XXX。
XXX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但XXX说:“别听他的,他是假警察,应该打。
”最终,XXX被打倒并受了轻伤。
在此之后,司机XXX看到甲和乙打人后驾车逃离,便紧追乙的车。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XXX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案例分析文档
2010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试题解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司考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数:113 更新时间:2010-7-19 11:49:00【题例1】甲遭到乙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用刮刀刺伤。
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
甲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
事后查明,甲被乙刺成重伤,甲给丙造成轻伤害。
【解析】就本案而言,甲针对乙一伙的反击并造成损害的行为,无疑属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范畴。
但是对于丙造成的损害,则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甲对丙的损害,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误以为丙是乙同伙,即认为他是共同不法侵害人之一,但实际上丙不是不法侵害人而是见义勇为的群众,甲对丙的损害,具有假想防卫性质。
按照假象防卫处理。
其二是甲职道丙不是乙同伙,为了急于摆脱丙,免遭乙等人的不法侵害,不得已扎伤丙。
这属于避险的性质。
可以使用紧急避险制度处理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是紧急避险,对伤害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超过了必要限度,对丙的伤害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关知识点】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能不能被认为是避险行为?在紧急的情况下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可以适用避险制度,至于是否能排除罪责,还要看该避险行为是否过当。
如果不过当可以适用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题例2】12.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行为。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2、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3、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4、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5、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6、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2010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7、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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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法
如何回答刑法的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生比较头痛的。
这是因为刑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比较复杂,都是共同犯罪和数罪。
而且,长期以来,刑法的案例分析题都不设置具体问题,只说:“请完整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这样,考生还要自己找出问题,自己回答。
这就使很多考生感到无从下手,而且在回答时非常容易遗漏考点。
2007年、2008年,刑法的案例分析题采取了设置具体问题的考法。
但是,2009年又恢复到没有问题的考法。
我以下的讲解将主要按照没有问题的考法来讲解。
一、不急不躁,完整阅读题目
很多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为了省时间,不看完全部案例就开始回答,这是错误的。
有时候,前面的信息并不全面,只有全部阅读案例后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全案阅读也能帮助考生建立整体感,从而加强定罪的准确性。
二、回答时分人按题目顺序回答
由于刑法的案例分析题大都是共同犯罪,数个犯罪,所以回答时的条理性就非常重要。
我建议大家分人按题目顺序回答。
假设题目中有甲乙二人,那就先讲甲的犯罪事实,再讲乙的犯罪事实。
要按照题目中的顺序讲完甲的全部犯罪事实及其量刑,再讲乙的犯罪事实。
如果是共同犯罪,也这样办理。
三、说明理由时抓住最关键理由,要言简意赅
很多同学在回答理由时总怕答少了,于是就啰啰嗦嗦讲一大堆,其实这是没必要的,因为阅卷速度很快,老师不会仔细看你所有的理由,只会看你有无答出最关键的理由。
如何寻找出这个最关键的理由,我将结合下文的案例进行详述。
四、注意定罪与量刑并重,不要忘记量刑部分
在答题时要兼顾定罪与量刑。
这个量刑不是要你答出要判多少年,而是要你答出一些总则性量刑情节及其处理,如犯罪形态及其处理(预备、未遂、中止)、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处理等(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回答出总则性规定即可。
例如:对于犯罪未遂,答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可,不需要回答具体怎么量刑。
关于分则问题,主要是对抢劫犯的量刑问题,要答出是否属于8种加重情节。
五、学习范本:已考真题的参考答案
对于案例分析题,“只说不练”是没有用的。
如何练?我建议大家先把最近5年的真题的答案搞清楚,看看人家怎么回答的,然后再去找模拟题训练。
六、示例及其分析
(一)案情
甲和乙均缺钱。
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
”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
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
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过夜。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
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
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
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
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
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
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
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
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2009年试卷四第2题,本题22分)
(二)答案
1.关于甲的行为定性
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给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
甲两天后回到丙家,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一部分,不单独构成盗窃罪。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只有在案发后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能成立自首。
本案中,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再归案的,即便如实供述也不能成立自首。
2.关于乙的行为定性
乙事先的提议甲并未接受,当时没有达成合意,二人没有共同犯罪故意。
甲的抢劫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系单独犯罪,不能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教唆犯。
乙不成立教唆犯,当然就不能对乙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在甲实施抢劫行为之时,乙已经离开现场,与甲之间没有共犯关系,乙没有帮助故意,也缺乏帮助行为,不成立帮助犯。
甲套问乙打开保险柜的方法,将丙的储蓄卡、身份证交乙保管时,均未告知乙实情,乙缺乏传授犯罪方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故意。
乙去商场购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三)分析
本题的参考答案是比较长的。
这是因为题目没有设置问题,所以答案里还包含问题本身。
但其答案仍然是比较简单的。
本题的答案采取的就是将甲乙的行为分开论述的方法。
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部分: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
1. 答案首先将问题一一列出来。
它将问题分成三个自然段,第一段是盗窃是否转抢劫的问题;第二段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及甲后来又去打开保险柜的问题;第三段是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
这样看起来就很清晰,而且由于按照题目顺序来讲,也不容易遗漏考点。
2.答案在讲理由时非常干脆,不拖泥带水,它只讲最关键的内容。
例如,对于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是否转化抢劫,它说,“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
”它并没有再重复案情,也没有重复刑法如何规定,而是直接将法条和案件结合起来,说“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
”这就非常干脆利落,言简意赅。
对于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它的回答也非常简单,但非常到位。
它说“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
大家可以不回答“根据刑法第多少条的规定”,而且我也不建议回答,因为有可能答错,只回答“根据法律规定”即可。
根据多年的辅导经验及对真题答案的分析,我认为这个“最关键的理由”就是大家在思考这个问题时主要考虑的理由,也就是大家在课堂上回答老师问题时说的那一两句话。
例如,如果我问大家:“为什么转化成抢劫?”大家可能只回答:“因为在盗窃过程中杀人了”。
好,这就是那个最关键的理由!考试时只要回答出这句话就“OK”了!如果我问:“是否要另外定罪?”大家回答:“不需要,因为是在抢劫中杀人。
”好,这就是那个最关键的理由,只要回答这句话即可,别的废话就不用讲了!
3.答案兼顾了定罪和量刑。
它回答:“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这是对量刑的标准答法,说出情节及处理原则即可,不要求具体回答如何量刑。
大家可以自己分析一下答案对乙的行为的回答。
这个回答也满足我前面说的几个原则。
限于篇幅,我就不再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