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比较和启示
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分析
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分析在国际贸易及全球化进程中,税收政策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调节社会资源分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收政策并不一致,这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在此,我们将从税制宏观调节、税制收益结构以及税收方案制定等方面,简要分析国内外税收政策的差异。
一、税制宏观调节税制宏观调节是指税制系统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调节作用。
横向比较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中,可以发现差别悬殊。
在欧美国家大多实行的是高税收和高福利政策,即政府通过较高的税收收入来提供福利、退休金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此保障民众的社会保障和未来生计。
而亚洲地区则以“少税少福利”为主,税负较轻,社会保障也较为不完善。
二、税制收益结构税制收益结构是指各项税收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重。
在国内层面,我国税收收益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为主,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重占大多数。
而在国外的许多国家,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收入税等三项税收占了总税收的大多数。
三、税收方案制定不同国家对于税收共同遵循的原则和制定方式不尽相同。
在美国、欧洲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中,税收的决策多数为政府机构集体决策,并由政府全会或议会最终批准。
而在以公民个体为主体的国家如法国,政府常规采用民间专家会议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见,最终由国家政府决定税收方案。
另外,一些国家在制定税收方案的时候选择了采用民间投票或引进外资涉及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法令。
综上所述,税收政策在不同国家的实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作为一个开放型国家,我国应当对国际上成熟发达国家的税收政策采取借鉴和收纳。
同时,政府还应尽可能地协调利益关系,体现公平和公正原则,让每个纳税人真正在感受到税收政策的利益。
这是一个艰难而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过去和未来的政策制定中,这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一项问题。
非税收入管理总结
非税收入管理总结引言非税收入是指除了税收以外,政府从社会经济活动中获取的各种收入,如罚款、罚金、非税收入的利息收入、国家资产出售收入等。
非税收入在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非税收入管理对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体系和财政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经济来源:非税收入的多元化来源,减轻了政府对税收的依赖,增加了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调节收支平衡:通过非税收入的灵活运用,可以实现对财政收支平衡的调节,促进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管理非税收入,可以促进政府财政支出的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推动经济发展:非税收入的管理和使用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措施非税收入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税收入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非税收入的来源、管理权限、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收入的流失和挪用。
3.审计监管: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审计监管,确保其来源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4.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收入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5.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收入来源不明确:非税收入来源的不明确性使得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明确各个渠道的收入来源。
2.预算管理不规范:有些地方政府对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不规范,导致收入的流失和浪费。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问题及建议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问题及建议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部门因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所收取的各种费用、罚款、利息、处罚款、罚款等,也包括政府的所有权收入和政府的财产收入。
由于非税收入的种类繁多、来源广泛、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一直是一个复杂和困难的问题。
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不善不仅会影响到政府的财政收入,还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的社会问题,因此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过程不透明、收费程序繁琐、收费部门分散、收费人员不规范等。
一些部门的收费标准不合理,导致了收费不公平和不透明。
有的部门为了增加非税收入,把收费标准制定得过高,造成了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严重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收费程序繁琐,收费部门分散,收费人员不规范,导致了纳税人的投诉和申诉增多等不良后果。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给政府带来一系列不良的社会问题。
针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政府要加强对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非税收入的收缴程序规范、透明和公平。
二是合理制定和调整非税收入的收费标准,健全非税收入的收费机制。
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制定和调整各项非税收入的收费标准,保证收费合理、透明和公平,杜绝乱收费、滥收费等不良现象。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部门和收费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政府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部门和收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保证他们的收费程序规范、透明和公平。
四是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问题。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的国际经验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的 财 政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税 收 和 非 税 收
入两种形式 , 中非税 收入是 各级政府财政收 入的必要 其
补充 .在 政 府 收 支 管 理 过 程 中发 挥 着 不 可 替 代 的作 用 。
大 利 亚 政 府 的 收 费 审批 权集 中在 联 邦 和州 两 极 ,收 费 机
构若要设立新的收费项 目,就必须按照该机构的隶 属关
理 、非税收人 征缴及 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一些先进 管理经 系 . 向其所 属国库 部提出 申请 . 国会或州议会审议通过 经 验在 国际上都有着较 强的示范作用 ,对于加强我国政府 后 , 以联邦法律 或州法律形式颁布才可实施 。同时 , 再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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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第4 00 期
税 收 人 的收 支 情 况 , 接 受 议会 的 审查 。 并 二 、 国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的 现状 我 随 着 “ 支 两 条 线 ” 革 的 深 化 和各 级政 府 对 非 税 收 收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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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① 作为政府财政 收入 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地 方 政 府 面 临 的财 政 压 力 愈 来 愈 大 .基 于 通 过 加 税 的方
非税 收 入 管 理 方 式 或 方 法 , 于 提 高 我 国政 府 非税 收 入 对 管 理水 平 . 强 财 政 的宏 观 调 控 能 力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 增
国外税收征管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国外税收征管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2.5.1完善的税收法制保障2.5.1.1税收法定主义的涵义与要求自1981年“以法治税”的概念提出,这个口号我们己经提了许多年。
所谓依法治税,是指在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条件下,通过税收法治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而依法治税的根本思想,就是税收法定主义。
税收法定主义的价值性含义并不是纳税主体依法纳税或征税主体依法征税,而是社会成员对国家课税权的同意。
在法治和代议制背景下,合法性体现的税收民主化被归结为税收法律化。
社会成员的纳税义务来自于自己制定的法律。
政府的征税权力来自于社会成员所制定的法律的授予。
因而,国家设立和实施税收制度必须取得社会成员的理解,使其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税收决策,从而加深对税法的理解和遵从,这正是税收法秩序的出发点和归宿(郑勇,2002)。
在英国、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关于税收事项的宪法性规范中,国家课税权的法律基础处于突出的位置。
税收法定主义是根源于同意的基本成分,社会成员的同意权是作为国家课税权的对立面而显现的。
社会契约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都强化了对同意理念的认识结论。
以洛克为代表人物的社会契约论是以社会契约为核心理念对政府权力的合法性进行逻辑性的论证。
洛克认为,生而平等的人们为克服“自然状态”的种种不便而进入政治社会。
政治社会的成员服从政府统治权威的唯一合法理由是统治权威来自人们的契约同意。
社会契约既授予政府以统治权威又规定政府统治权威应受到有效地制约。
在理想的政治社会中,社会成员与政府都须遵守社会契约,税收是私有财产享受政府保护的社会成员所支付的代价。
虽然利益交换决定了政府课税的必要,然而其合法性是建立在社会成员或其代表所表示的“大多数的同意”之上,因而政府的课税权与社会成员财产权之间形成了平衡。
以经济分析方法为工具的公共选择理论主要研究集体决策的过程和结构。
其代表人物布坎南从“经济人”的基本假定和个人主义、经济人理性与政治交换的研究路径出发,认为公共物品的提供决定了政府存在的必要,因为作为公共物品的秩序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性,需要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组成政府以提供公共物品。
英国国库现金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国库现金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英国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地理区域组成,四个地区设有郡或市级政府。
从政府结构看,英国由准三级政府构成:中央—(地区)—郡(市)—(区)—教区或镇。
其中,郡级及以下政府体系统称为地方政府。
英国是单一集权财政体制的典型代表,英国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高度中央集权化,近些年中央政府管控呈逐步放宽趋势,地方政府对地方事务的决定权开始享有较大的自由度。
英国政府财力大部分集中在中央政府。
从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划分来看,英国中央财政支出占比较大,通常占总财政支出的77%左右,主要承担国防、外交、高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中央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对地方的补助;地方财政主要负责中小学教育、住房建筑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来看,英国实行严格的分税制,中央严格控制地方税收的税种和税率,造成地方财政收支缺口较大,严重依赖中央补助,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拨款占地方政府收入比重稳定在60%以上。
一、国库现金管理主要做法(一)机构设置1997年之前,英国的债务和现金管理一直由英格兰银行负责。
为避免英格兰银行在债务管理和货币政策管理之间产生利益冲突,1998年4月,英国财政部设立债务管理局,专门负责政府债务与国库现金管理市场的具体操作。
英国的债务管理局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其隶属于财政部。
债务管理局在财政部长批准的范围内负责资金调剂和净现金头寸的投放,并在每个财政年度末向财政部提供述职报告及下年度债务发行计划,就政府资产管理目标向财政大臣提出建议,财政部结合财政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适当采纳这些建议。
二是其独立于英格兰银行。
债务管理局负责国内债务管理,与英格兰银行负责的海外储备管理相分离。
在英国,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指令的制定和实施均由财政部完成,英格兰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为债务管理局提供结算、账户登记和每日转账等服务。
债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有四项:一是政府的债务管理,包括国库券和中长期国债发行、国债市场管理;二是政府的现金管理,包括政府每日现金流的转入和付出、国库券发行、货币市场拆借;三是政府的短期资产管理,包括现金盈余和一次性许可费收入的管理;四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资金放贷以及对指定的公共部门基金进行投资。
全球税收政策对发展中的影响与启示
全球税收政策对发展中的影响与启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税收政策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
全球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不仅影响着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探讨全球税收政策对发展中的影响以及从中得到的启示。
一、全球税收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1. 经济结构调整全球税收政策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
一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减税政策吸引跨国企业到其国家投资,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另一方面,全球税收政策的改变影响到国际贸易格局,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利益受到冲击。
2. 资金流动和资本外流全球税收政策调整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流动和资本外流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些国际跨国公司通过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收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失去大量税收收入。
这种资本外流现象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财政稳定。
3. 税收资源分配不均全球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导致税收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分配不均。
发展中国家往往因为税收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等原因,很难从跨国企业中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造成资源流失和不公平竞争。
二、全球税收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1. 增强立法和监管能力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税收政策的影响下,应加强立法和监管能力,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管理,防止利润转移和避税行为。
建立健全的税收制度和监管机制,有利于增加税收收入和维护国家财政稳定。
2. 推动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发展中国家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合作,促进税收信息和经验的交流。
通过加强合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验,提升自身的税收管理水平。
3. 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规则和机制的制定,争取自身的利益和发言权。
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性税收机制的建设,发展中国家能够争取更多的资源和利益,维护自身的发展权益。
4.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家应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球税收政策的冲击下寻求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优势。
美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美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1. 非税收入的种类在美国,非税收入的种类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执照费:包括公司、企业、商户、从业人员等的执照费。
(2)特许权费:指政府向企业或个人收取使用国家资源或特许经营权的费用。
(3)许可费:政府向个人或企业收取使用公共资源、设施或服务的费用。
(4)抵偿金:政府因提供公共资源或服务而向受益者收取的费用。
(5)罚款:对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进行惩罚性处罚而征收的费用。
(6)奖金:政府向个人或机构给予的表彰性奖励,如科学研究、创新发明等奖金。
2. 非税收入的征收美国的非税收入征收主要由各级政府机构负责,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税收入,政府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具体征收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自愿缴费:某些非税收入是由个人或单位根据相关法规主动缴纳的,如执照费、许可费等。
(2)强制征收:对于一些需要强制执行的非税收入,政府机构会通过法律手段来征收,如罚款、抵偿金等。
(3)公共资源租金:政府对国家资源的使用向使用者征收的费用,如矿产资源利用费、土地使用费等。
3. 非税收入的管理美国的非税收入管理具有严格的制度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公平、透明和有效。
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授权: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2)财政预算:政府会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进行收支核算和预算控制。
(3)财政监督:各级政府会建立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4)信息公开:政府会定期公布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非税收入的使用美国的非税收入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公共服务提供:非税收入被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设施,如交通、教育、医疗等。
(2)公共设施建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如道路、桥梁、水利等。
(3)环境保护:用于环境污染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
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经验借鉴
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经验借鉴近年来,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旨在提高财政透明度、增强财务监管能力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而在国际上,美国政府在会计改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果,其做法和经验对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历程和特点、经验和启示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够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历程和特点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
当时,美国政府会计体系存在着缺乏透明度、财务报表不完整和内部控制不严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政府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计改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90年颁布的《美国财政管理改革法案》(FMFIA)。
该法案规定了联邦政府首席财务官(CFO)的设立和职责,要求各部门和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美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标准,如《联邦会计准则改革法案》(FAGRA)和《联邦会计规范建议》(FASAB)等,进一步规范和规范了政府会计报告和管理。
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美国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机构的财务透明度和财务监管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的会计准则和标准。
美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标准,规范了政府会计报告和管理,增强了财务信息的可信度和价值。
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
美国政府通过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了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体系,提高了政府财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检查。
美国政府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检查,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财务自查和外部监督,确保了政府财务的安全和稳健。
美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具有很多的借鉴意义:一是指导原则的借鉴。
浅谈税务权力监督的国际借鉴
浅谈税务权力监督的国际借鉴在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后,税务权力运行的内外环境将更加复杂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将更加激烈,权力监督与制约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一方面,会给国家税收带来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也将破坏我国税务机关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同行在权力监督方面的经验,以加速我国依法治税的进程和步伐。
一、国外税务机关权力监督的主要特点世界上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现代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均比我国早,他们长期的税收实践中总结出了各自的权力监督机制。
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积极的思想教育预防虽然世界各国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不同,但是,把加强税收人员道德修养、提高抵御力作为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却是一致的。
如美国国内收入局(以下简称IRS)主要从办事公正;热情周到地为纳税人服务;有献身精神,要诚实、忠诚,遵守承诺,以取得公众的信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等4个方面规范和约束税务人员。
而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家均要求税务人员应成为社会生活的典范,要求考入的公务员进行宣誓,保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有关道德标准;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官员的道德素质等等。
(二)间接的纳税人监督世界上很多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税务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通过保护纳税人权利间接实现的。
为帮助纳税人清楚地了解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加拿大制定了《纳税人权利宣言》、美国修订了新的《纳税人权利法案》等,此外,还成立了专门协助纳税人解决税务纠纷的机构,如美国的税务法庭、新西兰的纳税人服务办公室、香港特区的税务上诉委员会等。
以上措施,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依法办事,丝毫不能侵害纳税人的利益;否则,就会受到纳税人的反对和投诉。
例如,1994年,香港税务局调查科依法搜查一名医生诊所时,因所带走资料中含有一份病历,便被告上了法庭。
对于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简称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总结出5种权利,即被通知、帮助权和审理权,上诉权,之缴纳应缴税的权利,确定权,隐私权和保密权。
国外税收管理实践动态及借鉴(之一)
国外税收管理实践译介之一: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实践新发展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编译西方发达国家在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效能的现代化进程中,均把税务系统作为一个重点领域,在税收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推动了一系列重大变革。
一、整合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收执法管理权的独立性一是整合税收管理公共资源。
将原来由多个部门分别管辖不同税种的管理格局(如在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中,间接税、直接税分属于不同的机构管理),统一归并为一个税务机构来负责所有税种的征收管理1,对政府实施税收管理的公共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以充分发挥各税种管理中的规模效应,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有些国家还将关税和社保金的征收合并到税收征管体系中来,目前已有奥地利、丹麦等10个OECD成员国把海关税收置于税务组织统一征收管理,有11个OECD成员国将社保金的征收并入到税收征收环节中2。
最近的合并是2008年斯洛文尼亚和捷克共和国将海关税收、社会保障金的征收职能整合进税收管理机构。
二是提高税务部门的自主管辖权。
为了保障税务部门的高效履责,西方国家的税务机构纷纷由原来财政部的一个内部司局改为财政部下一个相对独立运行的管理局,或正式从财政部独立出1目前,只有卢森堡、马来西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等少数国家,尚未进行这种整合。
参见OECD组织2009年发布的:《Tax Administration in OECD and Selected Non-OECD Countries: Comparative Information Series (2008)》。
22005年英国将其国内税收局与海关和货物税部合并成一个组织——英国皇家税收海关局(HMRC),但为了应对国际恐怖势力的威胁,在2007年11月通过立法,对海关管理组织结构进行了新调整,将海关管理中的边境安全职能从税务机构中脱离出来,将所有的领土安全职能整合进一个专门的国土安全局之中,但改革后的英国税收海关局(HMRC)仍然保留海关政策事务的管辖权。
国内外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
国内外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引言税收制度是国家财政运转的核心,也是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性的重要保障。
因此,在国内外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是深入了解全球税收制度状况和变化趋势的必要途径。
本文将分别从税收目的、税制结构、税率设计、税收征收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国内外税收制度的比较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提供参考。
二、税收目的国内外税收制度的核心目的不尝不同,即通过抽取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及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福利领域的发展和改进。
但在目标和重点上,不同国家税收的作用侧重点各有所不同。
比如,欧美国家在税收征收中注重刺激市场竞争,反复利用税收政策来推动经济发展和变革。
我国则特别注重税收调节作用的发挥,通过税收收缩来拉平社会收入分配秩序,并注重税收监督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税收制度结构税收制度结构是税制的组织模式和结构关系的总称。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各有不同。
国内的税收制度包括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和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美国鼓励一系列个人、企业所得税扣除种类和数量丰富,税种多样,依据项目不同,税率也不同。
且同一所得收入在不同国家缴纳税收的费率也不同。
欧洲国家则更注重成本效益,通过利用不同税种的利率协调经济和社会利益,并应用税务征收来管理企业亏损和困难。
四、税率设计税率是整个纳税制度的核心,根据税收法,中国的税率使用逐级计税和分类征收法。
美国则采用较低的税率和广泛的个人收入标准。
不过在欧洲国家,税收平均率约为45%,税率较高,但通过不同税税种结合运用,以保证比例应不允许司法攻击。
当然,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逐渐走向全球,不同收入层次的纳税人也提出了不同层次和分类的税率问题,这也成为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
五、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税收制度的关键环节,事关税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国内,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税收征收,但税收审批机构的独立性和度量标准还存在不足并待完善。
美国国家税务局在税收征收方面已经具有高度自动化的税收认证和审核系统和纳税人登录计算机的能力,可以随时掌握和分析纳税人的税收信息。
欧洲和中国的税收体制:财政政策的对比
欧洲和中国的税收体制:财政政策的对比在全球范围内,税收体制是各国政府财政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
作为实施收入征收和分配的重要手段,税收制度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比较欧洲和中国的税收体制,以揭示两个地区的财政政策之间的重要差异和共同点。
一、税收范围与税制结构欧洲国家的税收范围比较广泛,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等。
不同国家对税收的组合方式有所不同,例如瑞典实行高度福利制度,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占比较大;而德国则更加注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总体而言,欧洲税收制度具有多元化和综合性的特点。
相比之下,中国的税制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种,占国家税收总额的相当大比重。
此外,中国的税收制度也在逐渐完善,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改革政策,例如增值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等。
二、税收政策与税收优惠欧洲国家普遍实行较高的综合税率,以保障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
同时,欧洲各国也积极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例如爱尔兰在欧洲享有"低税天堂"的声誉,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与此相比,中国的税收政策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差异较大。
中国政府积极推行减税降费政策,例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和增值税率,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中国也鼓励各地区对外商投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流入。
三、税收征收与税收管理欧洲国家的税收征收与管理相对较为严格和细致。
这些国家通常拥有完善的税收征管系统,采用现代化的电子化征管手段,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和公平分配。
此外,欧洲国家对于税收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比较严厉,以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
中国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挑战。
尽管中国税务部门在近年来加强了电子化征管手段的使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征管信息不畅通、合规意识不强等问题。
国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三种模式及启示-123
国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三种模式及启示19世纪30年代,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西方国家开始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干预和调整经济运行,开启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时代。
国家干预经济改变了西方国家原来墨守的政府“守夜人”角色的观念,许多国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国有化改革。
70年代后,多数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胀阶段,不得不进行相应的经济改革,将国有经济大规模私有化。
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种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一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二是法国意大利英国等国为代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适度放宽的管理模式; 三是美国瑞典等国为代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
一、高度集权的监管模式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采取集权管理模式,其特征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政府以强有力的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资源配置进行导向,以达到短期和长期经济发展目标。
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政企合一、管理高度集权,发展规划都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下。
1、日本模式日本是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突出特点是政府在经济增长中以官民(或政企)合一的形式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即使是私有企业如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政府在其中的决策影响痕迹也随处可见,更不用说国有资产的经营治理了。
日本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表现出浓厚的政府主导集权色彩。
日本的国有企业分为直营事业、特殊法人事业和第三部门三类[1]。
直营事业资产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均由政府掌握,资产经营主体也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设立、经营范围、投资规模及方向、事业计划和产品价格都受政府和国会的严格控制,企业的自主权十分有限。
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政府部门,因为其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特殊法人事业是由国家投资,并有国家根据特别法律设立的特殊法人企业,这类企业与国家行政分离,实行独立核算和独立经营制度,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并且执行一些特别的经济职能,设立必须依据国家特别法律,也受政府间接管理。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主要用于调节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等方面的需要。
在西方经济学派中,税收经济思想已经发展了几个世纪,并出现了许多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
本文将概述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一)财政学理论:主要涉及公共财政、税制建设与税收分配。
1、公共财政:财政学认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目标是改善社会福利状况,并要遵循效率、公平、可行性的原则。
因此,国家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力量,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税制建设:财政学认为,税制应该规范、简化,以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和调控经济生活。
税收制度的建设要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和民意反映,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完善税收制度的结构和框架。
3、税收分配:财政学认为,税收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合理、可行的原则,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对于收入差距大、社会福利较低的地区,应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对于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社会福利较高的地区,应适度降低税收负担。
(二)公共选择理论:主要涉及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预算决策和公共选择决策。
1、协调经济政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
这需要政府利用好财政政策和稅收政策的双重影响,适时调整并取得较好效果。
2、预算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预算决策应该遵循公共参与、透明、审慎的原则,避免浪费和不当分配,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益。
3、公共选择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公共参与和民意声音,采取合适的营税方式,实现更好的税收分配与社会福利。
(三)纳税行为和税收合规理论:主要涉及纳税人的行为和税收合规问题。
1、纳税人行为:纳税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受到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手段,提高税收合规率,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国外非税收入法定原则的启示
国外非税收入法定原则的启示虽然各国非税收入在政府收入中占比不尽相同,不同层级政府的非税收入比例也不同,但非税收入法定原则已经为世界主要国家所公认和实践。
通过考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家的非税收入法定情况,得出以下启示:(一)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必须法定非税收入项目的开征普遍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任何筹集财政收入的提案只能由众议院提出。
各州宪法规定,每项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标准、控制和开征,都要通过议会或选民投票决定,并对是否要民主投票、谁来投票和多少投票通过才能有效都作出具体规定。
相关法律进一步明确不经立法授权,不得收费。
事实上,美国立法授权行政机构收费比较多,如美国国会1952年通过的《国会独立办公室拨款法案》授权联邦政府就符合本法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弥补项目活动成本。
但是,这些授权设立的非税收入的资金使用权在国会,联邦政府不能自行决定资金如何使用。
加拿大联邦宪法规定任何收费都必须由众议院批准;授权省级地方对所有权、营业执照等收费,但必须由省议会制定相应法律;省以下地方政府的收费必须由省级法律授权,各有关城市议会批准。
依据国会制定的《财务管理法案》的授权,总督或部门曾经可以设置收费项目。
但2004年国会通过《使用费法案》,加强了国会对收费的监督,要求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延长收费期限必须通过立法程序。
澳大利亚非税收入审批权集中联邦和州两级。
如政府机构设立收费项目,需分别向联邦或州国库部提出申请,经联邦国会或州议会审议,以联邦或州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
芬兰宪法规定,政府机关收费行为以及收费数额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未经法律许可,政府机构无权收费;国会制定的《收费法》对政府机构收费作了具体规定;地方政府收费由地方议会审批。
(二)非税收入设立的原则和条件必须法定非税收入设立的原则和条件应在法律中予以明确。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联邦设置收费的目的是:确保每项非普遍服务、出售以及使用政府产品(资源)项目能自我维持;通过对直接受益人收费,促进财政资源的有效分配,并使私人部门在提供类似服务时不处于不利地位,促进公平竞争;设置收费项目必须存在特殊利益,必须考虑市场需求和征收成本。
中外“三公”经费管控对比及启示
中外“三公”经费管控对比及启示【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外和我国“三公”经费的管控现状,通过对国外“三公”经费管控的分析得到启示,提出了加强我国“三公”经费管控的对策。
【关键词】三公经费中外对比所谓“三公”经费,按照我国审计署的定义,即通过财政拨款给各相关部门的用于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的购置运行以及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庞大的“三公经费”支出。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4.7亿元,2011年支出93.64亿元。
“三公”经费涉及到国家党政机关公款吃喝、公车消费以及公款旅游现象,进而导致干部贪污腐败等问题,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为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我国于2013年12月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该规定同2012年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相比,增加了公务接待方面的几个亮点:一是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高档酒水和香烟;二是住宿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三是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四是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这是我国对“三公经费”规范化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但由于受时间、环境、社会风气等因素影响,仍有很多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境外“三公经费”管控情况的对比分析,有助于更好地加强我国“三公经费”的管控。
一、国外、境外“三公”经费的管控与启示1、国外部分国家对“三公”经费的管控(1)美国对“三公经费”的管控。
“三公经费”是美国政治经常讨论的话题,政治人物最容易受到攻击的也是关注度最高的经费是差旅费。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下属的每个委员会,每季度差旅费基本在20万美元以上,参议院和众议院38个常设委员会,每季度的差旅费水平更是在600万美元以上。
议员们出差时入住高级酒店的费用和燃油费都是公费,公务出差中一些公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些都导致其差旅费用居高不下。
据报道,美国参议院委会成员曾去以色列考察,在考察期间他们除正常公务活动外,更多地考察了教堂、博物馆等著名旅游景点,这个举动遭到了很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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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管局领 导 向中央政府 的运 输省 提 出申请 , 由运 输 省审议并 通过后再 交付 内阁会议讨 论 , 得批 准 获
后 方可实 施 。
加 拿 大 各 级 政 府 必 须 向 公 众 公 开 财 政 预 算 报 告 和 财 政 管 理 政 策 , 众 对 制 定 收 费 政 策 有 知 情 权 公 和参 与 权 。政 府 在 设 立 新 的 收 费 项 目或 修 订 收 费 标 准 之 前 , 须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通 知 缴 费 人 , 受 影 必 向 响 的 团体 提 供 反 馈 意 见 的机 会 。同 时 , 可 能 出 现 就
会 公众普 遍接受 。 澳 大 利 亚 采 用 以 “ 本 补 偿 ” 原 则 确 定 收 费 成 为
构 上 年 的 收 入 情 况 适 当增 加 其 支 出 预 算 , 增 加 的 但 预算 不会超 方 国家 非 税 收 入 监 督 比较 四 西 西 方 国 家 对 非 税 收 入 的 监 督 涉 及 非 税 收 入 的
照 和 许 可 证 收 费 以及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 收 费 收 入 等 第二, 国有 资 产 经 营 收 益 。包 括 从 国 有 企 业 取 得 的
国家 j 税 收 入 占 中 央 政 府 财 政 收 入 的 比 重 要 高 得 }
多 。 同时 , 同一 国家 中 , 叫 在 随着 政府 级次 的 降低 ,
选 民投 票 来 决 定 , 对 是 否 要 民 主 投 票 、 来 投 票 并 谁 和 多 少 票 数 通 过 才 能 有 效 都 作 出 了 具 体 明 确 的 规 定 。每 项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都 在 相 关 利 益 人 及 其 代 言 人 一 议 员 们 进 行 辩 论 的 基 础 上 经 过 相 应 的 立 法 程 序 设 立 , 单 纯 的 部 门行 为 乃 至 长 官 意 志 受 到 有 效 使
和特许 权 , 按照销售 价格或市 场价格 的一定 比率确 定 收费标准 , 天然气生产特 许权使 用费为 天然气 如 销售 价 格 或市 场 价格 的 l , 油 生产 特 许 权使 0 石
5 3
唯 ・ 政治文明/ 01 1 21 ・ 0
用 费 为 石 油 销 售 价 格 或 市 场 价 格 的 5 一 2 。 0 这 些 措 施 既 能 满 足 政 府 补 偿 成 本 的需 要 , 能 使 社 又
菲 税 收 入 在 本 级 财 政 收 入 中 的 比重 相 应 提 高 , 重 其
要 性 也 愈 加 突 出 。非 税 收 入 是 政 府 收 入 的 重 要 来
利润 、 分红及 股权收益 , 国有 资产租 赁 、 出售 、 出让 、 转 让取得 的收入 , 汇盈 余 、 外 贷款 利 息 、 行 利 息 , 银
入 。 主 要 来 自一 些 国 有 金 融 或 菲 金 融 公 司 ( 澳 大 如 利 亚 储 备 银 行 、 信 公 司 和 邮 政 公 司 等 ) 经 营 利 电 的 润 。第 四 , 它 政 府 j 税 收 入 。 主 要 包 括 外 汇 交 易 其 # 纯收 益 、 国有 资 产 出 售 等 。 ( ) 方 国 家 非 税 收 入 收 费 标 准 比较 二 西 西 方 国家 一 般 都 对 非 税 收 入 的 收 费 标 准 进 行
澳大 利亚联邦政府 菲税收入 主要包括 以下 四类 : 第
一
大利 亚 、 加拿大 和芬 兰 等 国作为 比较 和借 鉴对 象 ,
对 这 些 国 家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进 行 比较 , 试 图 总 结 出 并 西 方 国家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的 最 新 发 展 趋 势 ( ) 方 国家 非 税 收 入 构 成 与 确 定 比较 一 西 在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的 政 府 收 入 预 算 中 , 然 税 收 虽 收 入 明 显 占据 主导 地 位 , 府 非 税 收 入 只起 着 补 充 政
的问题与有代 表性 的缴费人进 行磋商 并达 成共识 。 最后 , 设立 答辩 程序 , 阐明对 缴 费人 提 出意见 和 建
议 的吸收程度及原 因 。 芬 兰 规 定 , 家 政 府 机 关 收 费 必 须 向 芬 兰 政 府 国 内 阁委 员 会 ( 总 理 、 总理 、 政 部 长 以及 其 他 永 由 副 财
( ) 方 国家 非 税 收 入 使 用 比较 三 西 虽 然 非 税 收 入 不 是 西 方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的 主 要
形式 , 只是起到一 种补充 的作用 。但 是 由于非 税收
入 征 收 具 有 很 强 的 目的性 , 以及 近 年 来 西 方 国 家 非 税 收 入 逐 年 增 加 , 方 国 家 一 般 都 会 对 非 税 收 入 的 西
既有 共同之处 , 又存 有 较大 差异 , 得我 们 进行 比 值
较 研 究 。本 文 选 取 相 对 而 言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较 完 善 ,
法律 制度相对健 全 , 预算 管理 相 对规 范 的美 国、 澳
在澳 大 利 亚 , 0 3年 其 中 央 政 府 总 收 入 为 20 20 亿澳元 , 中政 府非 税 收入 1 4亿 澳元 , 49 其 8 占政 府 总收入 的 7 6 %。按 照 收入 来 源 的性 质 划 分 , .4
使用 制定相 关规 定 。美 国政府 的非税 收入 具 有专
标 准 的方 式 。澳 大 利 亚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定 政 府 性 制 收 费 标 准 应 以“ 本 补 偿 ” 原 则 , 能 以 营 利 为 目 成 为 不 的 。 因此 , 府 对 所 提 供 的 公 共 服 务 成 本 测 算 非 常 政
确 定 、 收 、 用 的全 过 程 , 要 包 括 收 费 标 准 确 立 征 使 主
和天 然气等收 入 、 利 资源 租赁 收 入 、 水 王室 土 地 出
租 和 出 售 收 入 以及 沙 场 、 煤 、 煤 、 石 场 、 园 泥 采 采 猎
和野 营地 的许 可 证 收费 、 租用 费 等 。第 四, 类 和 酒
博 彩 专 营 收 入 。为 控 制 酒 的 消 费 , 省 制 定 了 酒 类 各 控制 法或酒类许 可法 , 由专 门 机 构 对 酒 类 实 行 垄 断 经 营 , 入 归 省 级 政 府 所 有 收
包 括预算 内非税 收入 等 服务性 收入 、 没 收入 、 罚 赠 与收入和许 可经 营收 入等 ; 算外 的非税 收入 , 预 具
体 项 目包 括 利 息 收 入 、 营 和 租 金 收 入 以 及 土 地 、 专
加拿大联邦《 政管 理法 》 定 使用 者 收 费不 财 规
能 超 过 成 本 。对 政 府 提 供 的 货 物 、 务 、 息 产 品 服 信 和 公 共 设 施 等 收 费 , 照 低 于 成 本 、 用 核 定 收 费 按 费 标准 对公共财 产 的销售 、 租或 许 可证 等 收 费 , 出 按 照 市 场 价 值 确 定 收 费 标 准 对 用 于 商 业 投 资 的 权 利
,
公 共 物 品 和 服 务 销 售 收入 。这 部 分 收 入 是 政 府
部 门 及 其 所 属 机 构 向社 会 提 供 公 共 物 品 和 服 务 收
取 的费用 , 销售 数据 资 料 收费 、 如 管理 收 费等 。第 二 , 息收入 。主要 是联邦政 府借给各 州政府 或有 利 关金 融机 构 款 项 获 取 的利 息 收 入。第 三 , 红 收 分
地方 政府进行 资本性基础设 施投资取 得 的收入 等 。 第三, 国有 资 源 收 入 。具 体 指 来 源 于 对 国有 资 源 的 勘 探 、 发 和 开 采 而 取 碍 的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渔 业 和 开 狩 猎 收 入 以及 森 林 资 源 收 入 、 山 资 源 收 入 、 油 矿 石
监 督 、 缴 管理监督 和财政审查 监督 。 收
首 先 , 费 标 准 确 立 监 督 比较 。美 国政 府 对 非 收
税 收 入 的项 目 和 标 准 、 制 与 开 征 , 通 过 议 会 或 控 要
严格 , 以使其制 定 的 收费标 准 , 能满 足 政 府 补偿 既
成本 的需要 , 能使社会 公众普遍 接受 。 又 韩 国 的任 何 收 费 项 目均 经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变 动 收 费 标 准 要 经 过 复 杂 而 严 格 的 法 律 和 行 政 审 批 程 序 。例 如 , 照 《 通 运 输 法 》 定 , 高 运 输 票 按 交 规 提 价 , 先 应 通 过 地 方 政 府 议 会 的 审 议 并 批 准 , 后 首 然
作用 , 是 , 但 西方 国家 在 非税 收入 的 构成 和 确定 方
面 仍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美 国 各 级 政 府 的 非 税 收 入 来 源 情 况 差 别 很 大 。中 央 政 府 即 联 邦 政 府 , 非 其 税 收 入 占经 常 性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的 比 重 很 小 , 在 约 5 %左 右 。 州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占 l % 左 右 , 州 以 下 5 而
源 , 地方 政 府 提 供 准 公 共 产 品 和 实 行 局 部 公 共 产 是
品 融 资 的 一 个 重 要 途 径 。正 是 由 于 非 税 收 入 的 重
要 性 , 方 国 家 一 般 都 非 常 重 视 对 非 税 收 入 的 管 西 理 。但 各 国 在 具 体 做 法 上 有 所 不 同 。 二 、 方 国 家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比 较 西 西 方 国 家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的规 模 大 小 、 理 制 度 管
政府非税 收入则可 以 占到政府收入 的一半 左 右 , 是 其重要 的收入来源 , 中以政府 的服务性 收费 收入 其
为 主 , 他 项 目的 非 税 收 入 则 很 少 , 菲 税 收 入 渠 其 但 道 规 范 2同 时 , 国各 州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税 费 制 度 [] 美 差 异 较 大 有 的 州 和 地 方 政 府 收 费 占 总 收 入 的 1 以 下 , 的 州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这 一 比 重 高 达 O% 有 4 % 以上 。20 O 0 9年 , 国 政 府 的 菲 税 收 入 已 达 美 2 9 . 3亿 美 元 , 占 到 财 政 收 入 的 l 7 14 约 2 这 其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