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汝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汝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汝政〔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汝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汝政〔2016〕5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等精神,本着尊重事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重要的财产权,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二)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前提下,经宅基地所在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四)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在土地登记簿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9•【字号】汝政〔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4〕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属各企业:为适应我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的要求,我市以原有的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市场实际,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验收,确定了我市新一轮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现将新的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0年发布的《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0〕9号)废止。
附件:1.汝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汝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区间范围3.汝州市各镇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014 年8月29日附件1单位:元/㎡备注: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汝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城区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区域内,在“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条件、商服用地容积率为2.0、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5的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点
关于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探讨摘要:本文通过对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和思考,分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编制的特点,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根据经验和案例进行探讨、研究,并提出若干解决途径和方法,如何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趋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考1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的战略性规划,是政府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调控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的修编工作已经完成,本文以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例,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其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和总结。
2做好专题基础研究是做好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专题研究包括基础问题研究、专项调查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应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开展。
汝州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汝州市有选择地进行了实施评价、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集约与节约利用土地和土地供需预测问题研究。
汝州市基础研究主要进行了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问题研究和土地供需预测问题研究等专题研究。
调查分析规划目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规划实施的进展、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调查、分析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评价现行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措施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不足,提出规划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查清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构成和分布,分析变化情况及原因,预测必须占用的土地,研究提出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措施,分析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围绕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研究提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措施;调查目前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情况,研究其集约节约潜力;在研究用地现状基础上,对部门用地未来可能出现的趋势和可能达到的布局做出科学分析,采用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科学预测土地供需。
汝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汝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一、地理位臵及行政区划分汝阳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北汝河上游,属洛阳市辖县。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度08'——112度38'和北经纬33度19'——34度21'之间。
东临汝洲,西接嵩县,南于鲁山毗邻,北于伊川接壤。
南北长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土地总面积1332.84平方公里。
全县辖4个镇、11个乡、214个行政村、2561个自然村。
2004年末,全县总人口43.51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512万人,非农业人口4.361万人。
二、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汝阳地处豫西山区,地形复杂,南部崇山峻岭连绵不断,北部为平川和丘陵。
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其中山地面积930.1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0.20%;丘陵面积259.98平方公里,占19.6%;平川面积135.05平方公里,占10.1%;各种地形比例大体是七山二岭一分川,地形由南向北呈阶梯形逐次降低。
全县最高峰鸡冠山海拔1602.4米,最低点杜康河床海拔220米,相对高差1328米,全县平均海拔543米。
境内共有大小河流25条,流域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22条。
大部分属淮河水系,只有纤细北隅的杜康河、柳沟河、杜庄河等属黄河水系。
河流水量季节性十分明显。
马兰河上游建有玉马水库、虎盘水库。
2、气候汝阳县地处中纬度地带,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暖多风,夏热多雨,秋爽日照长,冬长雨量少。
全县历年日平均气温以7月份26.8度为最高,元月份0.1度为最低。
全年无霜期平均为213天。
受季风影响,全年降水季节分配不均,夏季(6—8月)降水量达331.7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48.1%;冬季只有33.3毫米,占全年的4.8%;春秋雨季的降水量为148.6毫米和176.4毫米,分别占全年的21.5%和25.6%。
3、光照汝阳县地处中纬度地区,太阳辐射较强,全年太阳辐射量为114.77千卡/平方厘米。
6月最多,为13.67千卡/平方厘米,12月最少,为6.12千卡/平方厘米。
2030年汝州城乡规划初步绘就常住人口达150万
2030年汝州城乡规划初步绘就常住人口达150万核心提示|2030年的汝州将会是什么样子?汝州人将得到怎样的实惠?日前,汝州市2014年至2030年城乡总体规划蓝图初步绘就,大河报记者数次进出汝州市住建局,对总体规划进行探访。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将达150万人大河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汝州市域常住人口约93.27万人,城镇人口约35万人,城镇化水平约37.68%,其中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31万人。
按照规划,至2020年,汝州市域常住人口约116万人,规划城镇人口约64万人,城镇化水平约55%,其中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50万人;至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约150万人,规划城镇人口约105万人,城镇化水平约70%,其中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73万人。
城市规划区的划定|包括五个街道办事处、三个乡镇、17个村,总面积约404平方公里自己的村子能不能被划为城区,是汝州人特别是城区周边群众关注的大事。
据了解,汝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洗耳河、煤山、风穴、钟楼、汝南五个街道办事处,骑岭乡、米庙镇、王寨乡三个乡镇,以及纸坊镇的姚楼村、留王村、李家村、南寨村、陈古同村、中山寨村、石庄村、石桥村、张庄村、苏楼村、泉李村、车渠村、新庄村,蟒川镇的孙岭村、严和店村、任庄、英张村的行政辖区。
规划区边界北至骑岭乡、米庙镇北部边界,东至米庙镇东部边界,南至王寨乡南部边界,西至王寨乡、骑岭乡西部边界,总面积约404平方公里。
城乡空间结构|市域形成“一心四点,三区三轴”规划对汝州城乡空间结构进行了描绘:以“双向对接、中心带动”为策略,市域形成“一心四点,三区三轴”。
“一心”:中心城区主中心。
是豫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汝州市经济、文化、政治中心。
“四点”:温泉镇、临汝镇、寄料镇、米庙镇。
以温泉镇、临汝镇辐射市域西部,以寄料镇辐射市域南部,以米庙镇辐射市域北部。
“三区”:汝河经济集中发展区、北部人文休闲旅游区、南部山林生态旅游区。
河南汝州市城市道路专项规划
河南汝州市城市道路专项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一条规划背景 (6)第二条规划目标 (6)第三条规划原则 (6)第四条规划范围 (7)第五条规划期限 (7)第六条规划内容 (7)第七条规划依据 (7)第八条强制性内容 (8)第二章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9)第九条战略目标 (9)第十条总体战略 (9)第十一条发展指标 (10)第十二条战略步骤及重大措施 (10)第十三条近期对策 (10)第三章汝州市交通需求预测 (12)第十四条人口规模 (12)第十五条城区居民出行强度 (12)第十六条城区居民出行总量 (12)第十七条城区居民出行结构 (12)第十八条城区机动车拥有量 (13)第十九条对外客运总量 (13)第二十条停车场规划 (14)第二十一条出行产生量与吸引量 (15)第二十二条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15)第四章对外衔接道路规划 (17)第二十三条发展目标 (17)第二十四条总体思路 (17)第二十五条城际道路交通规划 (17)第五章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19)第二十六条发展目标 (19)第二十七条总体思路 (19)第二十八条路网结构与布局 (19)第二十九条道路使用性质、方式与分工 (20)第三十条城市主干路道路交通规划 (21)第三十一条城市次干路道路交通规划 (25)第三十二条城市支路道路交通规划 (27)第三十三条道路红线与横断面控制 (31)第六章道路交叉口规划 (32)第三十四条汝州市城区交叉口类型 (32)第三十五条交叉口规划和改善基本思路 (32)第三十六条交叉口设置标准 (32)第七章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33)第三十七条规划目标与发展战略 (33)第三十八条步行交通系统规划 (33)第三十九条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停车系统规划 (37)第四十条停车发展战略 (37)第四十一条停车现状分析 (38)第四十二条停车类型及设施分工 (40)第四十三条社会停车场规划 (40)第四十四条路边停车场规划 (44)第四十五条配建停车场规划 (46)第四十六条保障措施 (47)第九章规划路网评价 (48)第四十七条总体结构评价 (48)第四十八条路网总体运行评价 (50)第十章道路竖向控制规划 (52)第四十九条竖向控制目标 (52)第五十条竖向控制原则 (52)第五十一条城区规划总用地竖向特征 (52)第五十二条道路竖向控制重点区域 (52)第五十三条道路竖向坐标校准 (53)第五十四条道路坡度控制 (53)第五十五条重点控制路段道路交通组织 (53)第十一章对外客货运系统规划 (54)第五十六条总体思路 (54)第五十七条客货运系统布局要点 (54)第五十八条对外客运系统规划 (54)第五十九条对外货运系统规划 (55)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57)第六十条规划期限 (57)第六十一条近期建设范围 (57)第六十二条近期建设基本思路 (57)第六十三条近期建设核心内容 (57)第六十四条近期道路建设规划 (57)第六十五条近期公共停车场规划 (58)第六十六条近期对外客运道路交通规划 (59)第六十七条近期对外货运道路交通规划 (59)第六十八条近期交通组织与管理 (59)第十三章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第六十九条城市交通管理模式 (61)第七十条交通需求管理目的 (61)第七十一条汝州市交通需求管理框架 (61)第七十二条道路交通系统管理重点 (63)第七十三条交叉口渠化控制和交通指挥管理 (63)第七十四条公共交通管理 (63)第七十五条道路单向交通组织 (64)第七十六条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64)第七十七条学生过街设施建设 (64)第七十八条停车管理的总体方针和原则 (65)第七十九条停车管理方法建议 (65)第八十条自行车停车场分类设置 (66)第八十一条货运交通组织管理 (66)第八十二条出入境交通组织 (66)第八十三条交通指挥系统建设 (66)第八十四条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67)第八十万条交通管理队伍建设 (67)第八十六条明确战略 (68)第八十七条健全体制 (68)第八十八条完善政策 (68)第八十九条科学规划 (68)第九十条保障投入 (68)第九十一条强调时序 (68)第九十二条重视执法 (69)第九十三条积极应变 (6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素有“百里煤海”之称,是中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是中国中部经济实力20强县(市),2010年被省政府省发改委确立为河南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之一,并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直管体制。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1•【字号】汝政〔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意见汝政〔2016〕4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汝州市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重点任务50条》(汝办〔2016〕8号)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特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文明、幸福汝州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坚持求实创新,探索不同产业融合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交叉融合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汝州房地产市场调研及初步研判
市内焦枝铁路纵贯南北,洛界公路横穿东西, 207国道与省道侯饭线相连。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 公里63.8公里。汝州市80%的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 柏油路(水泥路),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以 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二级公路为脉络,纵贯城乡, 干支结合,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
市域交通结构:H型高速、快进快出、三环十三射、快 流慢留。 3+3+13交通体系、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快速路、 省道。
城市整体规划向东向南发展,城东规划区 以城市居住区为主,城南规划区以产业集 聚区为主。
城市发展规划
风景名胜区 北 景
旅
游
度
西村
假
区
城
东城
东
新
区
南 区 产业集聚区
北景:即在汝州的北部,以嵩箕山脉为依靠,以凤穴寺景观为依 托,整合怪坡文化苑等单体景点,组合创建5A、4A、3A级风景 名胜区,形成北部绿色天然屏障。
2010年被省政府省发改委确立为河南10个省直管 试点扩权县市之一。2014年1月1日全面实行省直管体 制。
城镇化规划前景广阔,巨大人口红利。
城市支柱产业
汝州市煤炭资源丰富,煤种齐全,煤质优良,以盛 产主焦煤而闻名全国。近年来,汝州充分发挥资源、政 策、区位、人文优势,牢固树立工业强市观念,积极实 施项目带动和开放带动战略。
汝州市辖4个乡、1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453 个行政村。至2013年,市域常住人口约93.27万人, 城镇人口约35.0万人,城镇化水平约37.68%。至2020 年,市域常住人口约116万人,规划城镇人口约64万 人,城镇化水平约55%。(以上数据来源于汝州市城乡总体规划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08•【字号】汝政办〔2019〕61号•【施行日期】201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9〕6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6月8日汝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管理,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用地需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豫发〔2018〕2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豫国土资规〔2018〕2号)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平台,以拆旧复垦为抓手,按照“依法合规、群众自愿、乡镇实施、指标统筹”的原则。
通过对权属为集体的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进行拆旧复垦,破解我市城乡发展用地瓶颈。
二、目标任务2019年12月底之前对全市布局分散的自然村、“空心村”、老旧危住房、扶贫拆迁村、村边空闲地和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确保完成拆旧复垦建设用地指标8000亩(不含2018年之前已经市政府批准验收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完成指标)。
其中,2019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18•【字号】汝政〔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4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6月18日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专项建设资金、市政府统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规定严格管理。
国务院、省政府对使用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应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前款规定的公共领域项目建设。
第四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汝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汝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3•【字号】汝政〔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汝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汝政〔2018〕4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审核,并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
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规划》是指导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宣传,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变开发利用方式为主线,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型、改革引领型、绿色安全型、开放互利型、包容共享型矿业。
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省、市在我市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按照《规划》确定的勘查方向和勘查分区要求,正确引导和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重点加强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增加我市后备矿产资源储量,提高重要矿产供应能力。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9•【字号】汝政〔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汝政〔2016〕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数量、质量双重红线,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在市重大项目和新建项目选址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相衔接,尽量少占耕地,严禁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的耕地,严禁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降低基本农田质量和标准。
规划部门在确定占用耕地建设项目选址前,应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任务负总责,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各项法规政策,细化分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单位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耕地保护资金需求,确保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不断提高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农业部门要做好耕地地力管理工作,加强耕地地力提升、质量监测等工作,参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
环保部门牵头,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参与,负责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及时掌握和反馈耕地环境状况。
国土部门牵头,环保、农业、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参与,负责探索实施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6•【字号】汝政〔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汝政〔2016〕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6〕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深刻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土地供求矛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突出位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要建立健全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检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努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划,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市政府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二、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一)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和引导作用,城乡建设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划、结构和布局安排,各项用地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汝城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汝城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文本汝城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一节指导思想 (2)第二节规划原则 (2)第三节规划任务 (3)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4)第六节规划效力及规划调整 (4)第二章规划背景 (5)第一节汝城县概况 (5)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8)第三节“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评价 (10)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12)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 (16)第一节农用地整治潜力 (16)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16)第三节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17)I第四节损毁土地复垦潜力 (17)第四章土地整治战略与目标 (19)第一节土地整治战略 (19)第二节土地整治目标 (21)第五章土地整治主要任务 (23)第一节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 (23)第二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24)第三节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生态整治 (27)第四节增强基础设施保障服务能力 (29)第六章重点整治区域与重点项目安排 (32)第一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32)第二节重点整治项目安排 (37)第七章资金供需及预期效益分析 (41)第一节资金需求 (41)第二节资金筹措 (41)第三节预期效益分析 (42)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4)II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 (44)第二节完善土地整治投入机制 (45)第三节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体系 (46)第四节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48)第五节增强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 (49)第六节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 (50)附表1 汝城县土地利用现状(2015年) (51)附表2 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开发潜力汇总 (52)附表3 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整治潜力汇总 (53)附表4 汝城县2016-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汇总 (54)附表5 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潜力汇总 (55)附表6 汝城县2016-2020年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56)附表7 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基本情况 (57)附件8 汝城县2016-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 (58)附件9 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重点整治区域一览表 (59)附件10 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一览表 (60)附表11 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61)III附表12 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项目 (63)附表13 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64)附表14 汝城县2016-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重点项目 (65)IV前言土地整治规划是重要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科学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9〕65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9〕6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2019年6月28日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3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市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以下称市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汝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汝政〔2016〕25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汝政〔2016〕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7日汝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遵循严格、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对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卫片执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三条土地管理目标考核的主要对象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土地管理目标责任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简称土地管理考核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第五条土地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时间及数据与当年土地变更调查相一致。
第六条考核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办法规定,每年组织自查,于12月初向市政府报告土地管理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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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送审稿)汝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六月目录前言 (1)一、规划背景 (2)(一)汝州市概况 (2)(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三)土地利用现状 (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9)二、战略定位和土地利用目标 (11)(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1)(二)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2)(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三、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7)(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7)(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8)(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9)四、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1)(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 (21)(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21)(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9)五、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32)(一)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和布局 (32)(二)产业集聚区规模和布局 (33)(三)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34)(三)保障中心镇建设用地 (34)(四)规范村镇居民点用地 (35)(五)保障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7)(六)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六、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41)(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41)(二)加强粮食核心区建设 (42)(三)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43)七、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45)(一)积极推进土地整理 (45)(二)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46)(三)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46)八、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48)(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48)(二)一般农地区 (49)(三)林业用地区 (50)(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1)(五)独立建设用地区 (52)(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52)(七)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53)九、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5)(一)以保护为前提开发建设 (55)(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6)(三)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57)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59)(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59)(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60)(四)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60)(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60)(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61)附表1 汝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62)附表2 汝州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表 (66)附表3 汝州市近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表 (67)附表4 汝州市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表 (68)附表5 基本农田调出面积统计表 (69)附表6 基本农田调入面积统计表 (71)附表7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情况表 (73)附表8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情况表 (76)附表9 汝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77)附表10 近期规划新增建设占地和耕地补充量指标分解表 (78)前言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
为保证汝州市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汝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汝州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全面分析了汝州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一、规划背景(一)汝州市概况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北接伊川、登封,东临禹州,南连宝丰、鲁山,西接汝阳。
地处东经112°31′~113°07′之间,总面积1572.04平方公里。
汝州市历史悠久,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东周时期。
198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
2005年,全市总人口94.5万,辖1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453个行政村;其中,农村人口64.7万人,城镇人口29.8万人,城镇化率为31.53%。
汝州市位于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南阳五市的交叉辐射地带,焦枝铁路纵贯南北,洛界公路横穿东西,207国道与省道侯樊线相连,沪洛高速和太澳高速交汇,在汝州形成十字型高速公路构架。
以市乡二级公路为脉络,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汝州市自然资源丰富。
汝州市现已探测发现的矿产资源有46种,主要有原煤、铝矾土、水泥灰岩、地热水等。
其中,原煤预测储量为35.5亿吨,素有“百里煤海”之称,为全国5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铝矾土储量为1.66亿吨,品位高,易开采。
境内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众多。
风穴寺、温泉、怪坡和紫云山等景点颇负盛名;汝瓷、汝石、汝帖并称为汝州“三宝”,汝州还是河南三大剧种——曲剧的发源地。
汝州市工业经济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以来,汝州充分发挥资源、政策、区位、人文优势,大力发展工业产业,初步形成了煤炭、电力、水泥、铸钢、淀粉、饼干和“三粉”生产等七大基地。
拥有以能源、建材、冶金、食品为四大支柱产业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工业体系。
主要工业产品有原煤、焦炭、水泥、铸钢、食品、电力、化肥、陶瓷等。
汝州市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盛产小麦、玉米、红薯、大豆、棉花、花卉苗木、蔬菜等,全市基本实现了农产品优质化、专业化,是全国小麦商品粮生产基地、河南省重点林业县(市)。
畜牧业发展迅速,是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
汝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市区形成了六纵五横的城市主干道;城市公用设施一应俱全。
是河南省首家使用管道煤气的县级市;形成了安全高效的现代化通讯网络;城市污水处理实现了产业化经营;积极实施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城市绿化率达到24%。
(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加强土地参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1997~2005年全市各项建设占用耕地729.28公顷,是上轮规划目标(785.58公顷)的92.83%,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614公顷,是上轮规划补充耕地目标(3057.07公顷)的85.51%,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净增耕地1884.72公顷。
1997年汝州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645公顷,2001年进行了规划修编,经批准将其调整为53632.89公顷,至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3632.89公顷。
(2)保障了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
1997~2005年全市非农业建设年均占用耕地729.28公顷,保障了城镇建设、村镇建设、独立建设、采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的必要用地,改变了过去无序用地的状态,使建设用地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3)加强了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推进了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单位建设用地总投资由1996年的2.57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19.05万元/公顷,增长了6.4倍,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并且规划期间,全市加大城镇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大力开展“三项整治”,l997~2005年共盘活土地107.66公顷,提高了全市集约用地水平。
(4)加大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
l997—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614公顷,其中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718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96公顷。
(5)通过规划实施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用地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轮规划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间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用地需求与上轮规划的矛盾比较突出;上轮规划采用的规划编制方法欠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规划工作的需要,规划修编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
(三)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2005年汝州市土地总面积157203 .75公顷;其中农用地91529.05公顷,建设用地18562.57公顷,未利用地47112.13公顷。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表1 。
(1)农用地2005年汝州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91529.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2%。
耕地:面积60907.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6.54%。
其中水田459.7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75%;水浇地35724.9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8.65%;旱地面积24722.5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0.60%。
园地:面积1595.1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74%。
其中果园1559.1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7.74%;桑园8.3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52%;其他园地27.6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74%。
主要分布在庙下乡、焦村乡、尚庄乡、临汝镇等乡镇。
林地:面积17658.1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29%,其中有林地9790.3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5.44%;灌木林1948.5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1.03%;其他有林地5919.2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3.52%。
主要分布在寄料镇、大峪乡、尚庄乡、蟒川乡等乡镇。
牧草地:面积73.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8%。
主要分布在寄料镇。
其他农用地:面积11294.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2.34%。
在全市广泛分布。
(2)建设用地2005年汝州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856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1%。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6203.0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29%。
其中城市用地195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51%;建制镇用地1269.6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84%;农村居民点用地10551.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84%;独立建设用地1961.1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57%,采矿用地470.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4%。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821.1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81%。
其中铁路用地271.5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6%;公路用地708.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82%;水库水面755.6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7%;水工建筑用地85.0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