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权行使期限

合集下载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5个法律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我们的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大到国家间贸易往来,小到每一个自然人的衣食住行,处处能看到合同的影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明显增多。

本期京小槌普法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大家系统讲一讲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关系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协议解除是在合同成立以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又称为事后解除。

例如:A与B约定双方合作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首付款双方各出资50%,贷款双方各承担50%。

交房后A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B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后A与B协商解除合同,B返还A已支付款项八万元。

此种情况即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例如:冯某与某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冯某承包某村委会大棚一个,村委会不能及时提供大棚或所提供的大棚不符合使用条件,严重影响冯某正常使用的,冯某有权解除合同。

后村委会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大棚,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村委会逾期交付大棚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冯某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冯某享有约定解除权。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6个法律要点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6个法律要点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6个法律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明显增多。

本期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大家系统讲一讲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

1.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关系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2.合同解除的种类(一)约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约定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协议解除是在合同成立以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又称为事后解除。

例如:A与B约定双方合作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首付款双方各出资50%,贷款双方各承担50%。

交房后A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B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后A与B协商解除合同,B返还A已支付款项八万元。

此种情况即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例如:冯某与某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冯某承包某村委会大棚一个,村委会不能及时提供大棚或所提供的大棚不符合使用条件,严重影响冯某正常使用的,冯某有权解除合同。

后村委会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大棚,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村委会逾期交付大棚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冯某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冯某享有约定解除权。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民法典》解读——合同的解除权

《民法典》解读——合同的解除权

《民法典》解读——合同的解除权新颁布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1⽇⽣效,这是中国⾸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被称作社会⽣活的百科全书。

其中第三编合同编,在融合和包含之前《合同法》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同时,也做了部分的调整,关于合同解除权的⾏使,也发⽣了变化。

现就合同解除权的规则变化,做以下认识和解读。

⼀、《民法典》保留了原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对合同解除的条件的规定,分别是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六⼗⼆条以及五百六⼗三条进⾏了明确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当中(尤其是诉讼中),⼀⽅提出解除合同诉求的基础和依据仍然是法院需要查明的基本事实,需要由主张⽅在诉讼中进⾏明确。

⼆、《民法典》在五百六⼗四条中规定了解除权的⾏使期限,分为三种情况: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的解除权的⾏使期限⾏使。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5条的2款规定的3个⽉。

2、在对⽅当事⼈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使。

关于合理期限,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如合同履⾏的情况、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进⾏综合判断。

3、⾃解除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起1年内⾏使,1年内不⾏使的,解除权消灭。

此条规定更加符合“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的原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旦发⽣合同解除的条件或事由,应当及时提出并主张解除,否则可能给丧失合同解除权。

三、关于合同解除权的⾏使规则。

《民法典》对合同解除权的⾏使规则做了明确的约定(详见五百六⼗五条)。

之前的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除仅规定了“通知对⽅解除”,但没有明确规定没有通知如何来解除,在之前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解除权⼈没有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径直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法院的处理⽅式往往也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解除或不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五条的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可以通过诉讼⽅式来主张解除合同,从⽽让法院的判决有法可依。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1. 简介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期限。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一方严重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条件成就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对于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条件成就之日起1年内行使解除权;•对于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条件成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解除权。

3. 行使合同解除权应注意的问题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解除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当及时,超过行使期限的,解除权消灭。

4. 结论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行使解除权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就,并及时行使解除权,以免超过行使期限,导致解除权消灭。

5.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延长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可以申请延长行使期限。

延长的条件和程序如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延长;•申请延长应当在其权利行使期限届满前提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经审查认为延长的理由正当的,可以决定延长行使期限。

6.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相关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相关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论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消灭规则——《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十四条评注

论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消灭规则——《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十四条评注

论民法典合同解除权消灭规则——《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
十四条评注
《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权的消灭规则,对于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行使期限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条规定了解除权消灭的两种情况:一是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届满,即解除权享有的期限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二是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已经届满,但解除权行使的通知尚未及时发出。

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已经届满,但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解除权或解除权未能有效行使,那么该解除权将消灭,即一方当事人将不再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解除权行使的通知在解除权行使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发出,那么解除权的行使有效。

但如果解除权行使的通知在期限届满之后才发出,那么该解除权将消灭,即解除权行使无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条规定了解除权的消灭,并未对解除合同的后果进行详细规定。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的返还义务、赔偿责任等后果,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及相关法律进行分析和判断。

总之,该条是对解除权消灭规则的具体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在行使解除权时需注意解除期限的履行和解除通知的及时发送,以避免解除权消灭导致无法解除合同的后果。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Love your employees, he will love your business a hundredfold.(页眉可删)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

但在商品房买卖中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大家在与他人合作的过程当中,一定会与他人签署相关的合作协议,要是在合同实现的过程当中,发现另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需要解除合同该如何操作呢,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呢?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整理了以下资料。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

法定期限如《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其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该规则就是《保险法》关于保险人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怠于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比如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情形,可以在30天内行使解除权。

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30天后,当事人便不能再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当事人也没有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的期限应如何限定?根据目前现有规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和解除时间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和解除时间

合同解除权⾏使的除斥期间和解除时间微法官2019-09-05 18:36⼀、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相关法条:《合同法》第95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使期限,经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权作为形成权的⼀种,受到除斥期间的制约,因⾏使解除权会废⽌现有的法律关系,“破坏”现有的法律秩序,故⽽确定除斥期间⾄关重要。

根据上述法条并结合司法实践,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 . 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2 . 当事⼈约定的除斥期间;3 . 既⽆法定也未约定,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4 . 既⽆法定也未约定,亦未催告的。

对于第1、2类均已有所明确。

对于第3类,“既⽆法定也未约定,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中的“合理期限”该如何确定呢?检索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唯有最⾼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其中第15条明确:“根据《合同法》第九⼗四条的规定,出卖⼈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当事⼈⼀⽅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持,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经对⽅当事⼈催告后,解除权⾏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

”应该说,将催告后的合理期限确定为三个⽉是合理的,既能给⾏权⼀⽅合理的时间作决定,⼜能及时稳定社会经济关系。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74条关于有偿合同准⽤买卖合同相关规定的⽴法精神,该3个⽉期间应能推及其他有偿合同。

对于第4类,也就是“既⽆法定也未约定,亦未催告”的情形,除此期间该如何确定呢?正如前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后半段规定:“对⽅当事⼈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之⽇起⼀年内⾏使;逾期不⾏使的,解除权消灭。

”这⾥规定的⼀年除斥期间同《民法总则》、《合同法》中撤销权的⼀年的除斥期间,作为均是使得法律⾏为效⼒归于废⽌的形成权,符合相似情况相似处理的理念,是⽐较合理的。

合同法95条的理解与适用

合同法95条的理解与适用

合同法第95条的理解与适用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该条款是关于合同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首先,如果法律规定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权的形式期限,则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否则合同解除权消灭。

该等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其次,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则合同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根据对方是否催告而有所不同。

从目前的审判实务看,法院在该问题上的把握主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的规定来处理。

亦即,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而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
使期限的,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而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且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催告的,则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

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_超过一年怎么办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条中有明确规定:1.当一方发现对方发生合同违约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通常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2.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依照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进行判断。

若属于即期合同,要求履行;如属于非即期合同,一般以合理时间为准。

3.解除权的期限,在合同纠纷未经解决前,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且在未解决前并不会自动消失。

即违约事件发生后收到通知之日起,限制受损方采取解除权行动的时间通常是不长的,不能超过3年,否则失权。

总之,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由很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性质、交易习惯以及解除权的自动消失期限等,相关当事人应当认真了解法律规定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解除权超过一年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权通常是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的,一般不会超过3年。

如果合同解除权已经超过一年还未行使,另一方可以拒绝解除合同,认为其解除权已经过期。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对超过一年未行使的解除权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特别约定:当双方对合同解除权的期限作出了特别约定时,在约定的期限内可以行使解除权,超过期限则受限制。

如果是该情况,就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来判断是否还能行使解除权。

2.诉讼时效:当一方行使解除权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通常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仍然存在,或者对方以某些方式阻碍另一方行使权利,那么解除权可能受到诉讼时效的特别保护,可以继续行使。

例如,当一方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后,对方利用种种手段阻挠另一方行使权利,导致时间超过一年,法院还是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另一方是否仍然具有解除权。

因此,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并以超过一年未行使解除权作为一项指控,然后需要在具体审理过程中,依据各种细节和情况综合判断,来确定是否给予解除权行使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并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

一、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依照前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根据不同情形,有以下规定: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对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催告期满之日起1年内。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计算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时间,自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之日起计算。

四、逾期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处理当事人逾期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视为放弃解除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放弃解除权的,不得再行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1、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3、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怎么算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3、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4、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

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

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一年是什么意思

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一年是什么意思

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一年是什么意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是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或者经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

那么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一年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为准;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解除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对解除权,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不等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时,”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即权利不行使的持续期间,它以该事实状态的发生为起算点;而除斥期间的“时”,是指一定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它以该权利的取得为起算点。

二者区别如下:(一)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情形,其期间因法定事由是可以变动的;而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

(二)诉讼时效的届满仅导致胜诉权的消灭,而并不消灭权利本身;而除斥期间的届满则导致权利本身的消灭。

《民法典》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解除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和稳定。

而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解除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和稳定。

当合同解除的事由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在行使解除权和要求对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之间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三、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有哪些

民法典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有哪些

民法典的解除权⾏使期限有哪些合同成⽴后,在⼀定的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的。

合同⼀⽅当事⼈解除合同时,要在⼀定的期限内⾏使解除权,超过期限未⾏使的,解除权就会消灭,那么民法典的解除权⾏使期限有哪些?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解除权⾏使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解除权⾏使的期限⼀般是⼀年。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四条【解除权⾏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使期限,⾃解除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起⼀年内不⾏使,或者经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1、因不可抗⼒不能实现合同⽬的的。

不可抗⼒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事件的发⽣,只有其致使合同⽬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当事⼈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的的。

这是指在履⾏期限届满之前,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债务。

对于这种情况,另⼀⽅可不进⾏履⾏催告,径直⾏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

债务⼈⽆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期限,在债权⼈催告后仍未履⾏的,债权⼈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期间届满,仍未履⾏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可不进⾏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的的。

致使合同⽬的⽆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不完全履⾏,以及履⾏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在此情况下,债权⼈可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这是⼀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

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了空间,同时也防⽌法律出现漏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般是⼀年。

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

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

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约束着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法规定了合理的解除期限,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分析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并通过案例分析来说明其应用。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合理期限的长度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和准备,并避免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过大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

然而,由于某些原因,甲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在解除合同之前应当给予乙方一个合理的期限,以便乙方有机会纠正违约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合理的解除期限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和性质来确定。

如果工程已经接近完成,甲方可以给予乙方较短的期限,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工程还处于初期阶段,甲方可能需要给予乙方相对较长的期限,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来采取措施并改善工程质量。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解除期限。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期限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期限,但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解除合同的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总之,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解除合同时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和准备。

合理期限的长度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

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依法成⽴的,合同就受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如果不履⾏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那么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期限是怎样的?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中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分为法律规定和当事⼈约定两种情况,⽽法律规定的⼀般是指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使期限,经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六条当事⼈⼀⽅依照本法第九⼗三条第⼆款、第九⼗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

合同⾃通知到达对⽅时解除。

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

法律、⾏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中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分为法律规定和当事⼈约定两种情况,⽽法律规定的⼀般是指诉讼时效。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多长时间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多长时间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多长时间在⽣活中,很多⽅⾯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如果双⽅协议解除合同的话,也要双⽅进⾏协商之后来进⾏确定,那么合同解除是否有异议期?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多长时间《民法典》第五百六⼗四条【解除权⾏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解除权⾏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解除权⾏使期限,⾃解除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起⼀年内不⾏使,或者经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

合同⾃通知到达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在⼀定期限内不履⾏债务则合同⾃动解除,债务⼈在该期限内未履⾏债务的,合同⾃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当事⼈均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为的效⼒。

当事⼈⼀⽅未通知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时解除。

当事⼈对《民法典》第五百六⼗五条、第五百六⼗⼋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不予⽀持;当事⼈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起三个⽉以后才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不予⽀持。

因此,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应当为3个⽉。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双⽅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如果不及时履⾏的话⼀⽅可以解除合同,这样我们就可以通知另⼀⽅,如果对⽅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效⼒。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少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少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少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解除合同的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导致解除权消灭。

首先是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主,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能否约定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

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

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

中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定合理期间。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的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

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除权行使期限
【案情简介】
2008年2月,被告王某与原告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商品房一套,总价款110万元于签约后三天内支付;被告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原告可按总房款的10%收取违约金。

签约后,被告一直拖欠房款。

自2008年4月起,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多次发函催告欠款,但被告均不予理睬。

2009年3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11万元。

被告辩称:自2008年2月起原告可解除合同,但其直至2009年3月才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已超过一年期限,解除权已消灭。

2009年6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解除权自其发函催告被告付款后才产生,原告起诉解除合同没有超过一年期限,遂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1、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本案处理。

依上述规定,原告解除权自其催告被告还款之日起三个月后产生,行使期限为一年。

原告于2008年4月才开始发函催告被告还款,其解除权在三个月后(2008年7月)才产生。

故原告2009年3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没有超过一年期限,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解约及违约金请求正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