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行政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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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办公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办公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办公驻场人员的行为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安排在客户单位驻场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代表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办公驻场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办公驻场人员的工作。

该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管理政策、审批相关事项和解决问题。

四、职责与义务办公驻场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相关规定,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关系。

具体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命令;2.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安全;3.积极协助客户单位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4.保持团结合作,遵纪守法,不得拉帮结派;5.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领导的监督和评价;6.根据客户单位的要求,服从安排,保持团队合作精神。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办公驻场人员的工作时间按客户单位的规定执行,如有加班或出差需要,需提前报告领导批准。

保证每天赴岗准时,勿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内,做到专心工作,不私自离开岗位。

周末和节假日按照客户单位的规定执行。

六、薪酬和福利办公驻场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由公司统一制定,具体执行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按时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公正合理。

在客户单位离场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补偿。

七、岗位变动和调动办公驻场人员如果需要调动或调整岗位,需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理。

八、职业培训和发展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办公驻场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办公驻场人员有义务主动学习和提升自我能力,为个人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九、纪律规定办公驻场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常见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泄露商业秘密等。

十、责任制定办公驻场人员如因工作失职或疏忽导致客户单位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问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驻场人员管理规定

驻场人员管理规定

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驻外人员1、驻外人员必备技能1、基本知识熟读公司专着、简介及相关房地产着作公司指定;2、应用知识A.公司历史及主要成绩,经典项目合作建议书、公司介绍等;B.服务项目的深度认识根据不同项目由主管经理安排;C.项目管理规范化根据规范要求由主管经理安排;D.销售知识规范根据规范要求由主管经理安排;E.广告服务培训具体跟进1-2个项目,由主管经理安排;F.财务知识培训根据规范要求由主管经理安排;G.驻外行为规范根据规范要求由主管经理安排;2、行为守则1、基本要求和技能A.保证您的手机全天24小时开通,及时在宿舍或在信号不好的地方,也应设置手机呼叫转移,以便公司和客户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B.建议您除手机以外增加一张电话IP卡,以便在宿舍或在其他有座机的地方使用,便于与公司和客户联系;C.由于您的疏忽而忘记开机,造成公司和客户与您联系不上,导致影响工作,每次口头警告一次;D.必须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技能;E.懂得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常识;F.熟识公司业务的运作流程,合同签订和财务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法律常识;4、办公室和宿舍管理1、爱护公物,保持工作室和宿舍的清洁整齐,未经公司同意,亲友不能在公司宿舍内吃住;2、对公司设备及个人所负责保管的、物品应定期维修、保养,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要检查电脑、空调、电灯、复印机等电器是否关好,注意节约水电;3、合理使用办公室电话,办公室电话和长途电话只用于业务使用,如需要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其话费由个人支付;4、公司租住的宿舍电话,话费由个人支付;5、保密制度1、公司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对公司的计划、管理程序及业务流程保密;2、未经公司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有关公司的文件、书籍、文案、设计稿、照片、光盘资料等;3、未经公司同意不能接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采访和发表与公司事务有关的言论;4、不能忽视口头泄密的偶然性,凡涉及公司业务时,要做到慎言;特别在公共场所,如电梯、餐厅、洗手间、剧院等,更要注意言行,同事之间要互相督促提醒,与亲人或朋友谈话时,有关公司业务尽可能避而不谈,避免偶然泄密,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5、公司工作条件下而创作的广告艺术作品、房地产策划书,广告文案、图片光盘、音像作品德国着作权均属公司所有;不能利用以上的资源和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图书等,作私人使用;6、人事调动1、驻外人员调往办事处工作,须持有该项目行政部的开具人事调动文书前往当地报到;待遇和补贴标准按当地公司相关财务的规定执行;2、驻外人员如调离工作地,在离开时,须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工作手册、文案、策划书、设计稿、照片、光盘、设计制作工具、文具、制服、办公室、宿舍钥匙等物品交回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做好工作移交,未能交回上述等物品按规定赔偿; 4、驻外人员如工作不满三个月在外派的工作地辞职,其回程费用自理,公司不予报销;5、驻外人员如被派驻办事处工作,或在已派驻的工作地调职,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前往被派驻的工作地报到,逾期按旷工处理;两个工作日不包括旅途时间6、驻外人员如在派驻工作地辞职,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总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从派驻地回总公司的回程时间,特殊情况未能回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应逐级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7、驻外人员每月30日前要填妥上月考勤表,由驻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传真回总公司,以便个人工作的核发;8、驻外人员每月25-30日前将上月客户签单、所有印刷品的制作样板和每周销售总结共四周寄回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二、驻外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由于驻外办事处为设置财务人员,驻外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和报销都须事前3-5天报经总公司财务部安排支出,并做出必要的费用说明和规定;1、因业务需要向公司领用款项,必须填写请款单或借支单,交项目负责人批核后送总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方能交予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汇款;借款超过5000元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签名同意方可办理;2.每次领款后,应在一个月内报销,以便财务部及时核算驻外办事处费用开支情况;若无正当理由迟迟拖延不报销的,月终则作为私人借款在工作中扣除领款数额,扣除借款后的工资余额汇至个人账户中;3、所有报销单据由经手人签名,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列明开支金额和原因,如是差旅费的必须列明始发地和终点站;须特别重申的是驻外人员在驻外期间的上下班交通费及各项私人开支,不得以任何理由冒充报销;如一经发现,公司不予以报销,并视情节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填写报销单时,正式发票与白头单或收据要分别填写报销,不能将发票与白头单在同一张报销单内报销,应酬接待费、差旅费单独填列报销;4、各项费用开支一般情况下均应取得正式发票为凭据在付款凭证后项目附上费用清单;如为了取得折价或特平价,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发票,必须事先征得总公司管理层同意方可;5、原则上公司不向客户收取现金收入,确有必要收取客户现金收入的必须立即汇回公司,不得挪用坐支公司收入;6、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支出费用;驻外办事处购置固定资产应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购买;对各项资产应爱护使用并登记造册报告公司,如办事处撤销应将资产报公司处理,不得擅自处理;7、驻外人员未取得公司书面授权,不得以公司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外借款、举债;否则,未经总公司同意而产生的债务,由当事人承担,公司一概不予承担;8、驻外机构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政府和公司的各项财务法规,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关于收款和发票的说明1、收款说明现异地收款都通过银行汇款,各办事处或项目负责人需于每月1-5日前提包请款书,并与服务之客户财务核对清算当月代理费用;汇款到账一般需要两至三天;为了方便及时向客户收取款项,影响客户索取汇款单传真回公司,便于公司核对收取款项;并应清楚了解公司收款账号等资料;2、发票使用说明公司现有经税局同意供应服务发票;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应与公司财务部联系后再处理,在收到公司开具给客户的发票后,应在交予客户时要求客户签收,这一点必须做到,以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另如有驻外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将合同原件寄回公司,由公司财务统一保管,不能私自保存;四、项目营销规范化管理1、管理规范化方案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外地项目越来越多,在规范化管理上曝露出不少问题,比如:1公司总部及发展商无法定期了解项目情况;2很多服务的项目在合作过后或合作过程中资料相当不完整,无法作为个案处理,公司失去很多宝贵的资料;有鉴于此,特制订此规定;2、管理规范化的意义1、更好的规范项目组同事的工作方法;2、可以定期向客户提交规范的建议,为客户提供更专业而周到的服务;3、避免公司对外地项目的了解过于片面和不及时,造成隔山打牛的尴尬状况;4、为公司和同事们积累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5、有利于公司管理中心的完善;6、公司同事和驻外同事用文字明确分工,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7、有利于公司对驻外现场同事的监控;3、工作内容和分工A.驻现场同事工作1、必须定期给总公司提供项目的相关详细资料及变化;当地市场情况及变化、竞争对手情况及变化、项目本身的变化等;2、每周工作计划A.上周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广告总结来访、来电等、销售总结参与公司范本等;B.正在进行工作:广告、活动、现场包装和工程进度等;C.本下周的计划:策划、广告、活动;3、会议记录:与客户作深入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的最新意图和建议;非正式会议的沟通,也要及时将客户的最新意图与总公司沟通;4、踩盘:定期了解竞争楼盘和本地高素质、旺销楼盘的变化和策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5、拍摄每月给公司一次:项目本身、竞争楼盘和本地高素质、旺销楼盘的外立面、园林、现场包装、活动等;6、整理资料每月1-5日给公司一次:A.报纸广告剪辑;B.销售资料楼书、单张、楼价、夹报,一式两份;C.房地产消息报纸;7、项目和广告跟进:与媒体、客户、当地合作公司如喷绘、印刷、公关等、与总公司的联络和沟通,并将较详细的要求或修改意见用文字形式给总公司下创意单,并努力做好审稿、卖稿、制作、发布等工作;8、销售培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销售培训方案并不定期对营销人员进行培训;9、现场管理销售:根据项目不同的合作方式,对一线销售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并协助销售;10、策划建议可在每周计划总结中提出:撰写简单的策划和文案,并为公司同事的策划方案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11、追款:由驻场同事负责追款,财务部的同事协助;12、每月每季、长期工作计划;A.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广告总结来访、来电、效果评估等、销售总结参考公司范本等;B.进行工作:策划、广告、活动、现场包装和工程进度等;C.下月的计划:策划、广告、活动等;4、工作程序1、驻外同事每周六提交每周工作计划给总公司的策划经理、总监、经审核修改后再提交给客户;下月工作计划月底提交2、广告方案必须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客户意图与要求,与公司设计部的同事对接;策划部的同事必须及时组织设计部人员开创意会,下工作单,讨论广告的方向、内容、风格等,以适应客户、市场的要求;创作过程中,策划部的同事必须不断与设计部沟通、监控、审稿、完稿后必须由创作总监审核才能提交;交初稿时设计部同事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驻场同事,并充分沟通广告创意,驻现场同事审稿后可在电脑上展示稿件;五、驻外同事规范化管理奖惩制度一、各项处罚定义对未按驻外管理制度来规范项目管理,或对公司布置之工作无故拖延时间,或不按要求完成,而又无合理解释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在当月工作中立即体现;1.口头警告:未按规范化管理要求,或对项目管理中心下达的任务无故拖延时间或不予配合者,将采用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一个月中,两次口头警告不处罚款,但取消奖励资格;2.三次口头警告,每月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的罚款50元,每增加一次口头警告,罚款50元,并记录在案;3.书面警告:每次口头警告后,公司宽限三天工作时间,仍未完成者或没有明显改善者;或被发展商向项目执行董事用口头形式投诉者,则进行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书面警告一次100元;4.严重警告:每月员工如有两次书面警告在案;或者已获得一次书面警告,再宽限其一周工作时间,仍未完成者;或一个月共累积口头警告六次者;或被发展商用书面文件进行投诉者,均构成严重警告,除其档案上会将这次严重警告之事项作详细记录,公司还将会以文件形式通报公司所有员工,上报公司行政部留底;5.降职:驻外总监、策划、销售同事,如连续两月有书面警告,公司有权酌情对其进行降职处理,并对其薪金做相应调整;注:上述处罚以当月累积为准,所有处罚不带入下月;二、各项奖励定义1.所有处罚金额,公司均采用专款专用原则,每三个月由公司研究其统一发给规范化管理成绩优秀的驻外同事;2.驻外策划、销售的同事,如连续两月在规范化管理方面成绩优异,公司会酌情考虑对其进行升职,并对其薪金进行相应调整;3.公司会考虑对项目规范化管理优秀、自我约束力强的员工进行工作岗位调配,让其为更优质项目进行服务;三、如未按规定完成如下事项,则处以上相应处罚A、日常工作事项1.已进入正式销售的项目,驻外销售主管必须每天下班时将当日销售数字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发至该项目负责人及总公司负责统计人员;2.驻外同事每周六上午12:00前需将上周工作小结合销售小结、本周工作计划传真或邮件发至总公司行政部同事;3.驻外同事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营销工作总结、销售总结、市场情况报告等资料传至公司总部,由行政部统一收集统计;4.驻外同事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本月工作计划以邮件的形式发至公司总部;5.驻外同事应列席发展商的各项会议,并把简要的会议记录发至公司同事;6.驻外同事必须每月5日之前将当地竞争楼盘的相关资料搜集并寄回公司总部;B、进项目后工作事项1.驻外人员到达新项目现场后一周内提交一份关于对本项目全新认识与理解文本文字给行政部管理中心;2.驻外销售经理派驻项目现场后一周内,结合项目及当地情况制定一份现场销售制度提交公司项目总经理;3.驻外策划项目抵达项目现场一周内提交当地各主流媒体信息及广告收费情况,文本格式提交项目总经理;4.驻外同事须在进驻项目1个月内收集提交当地风土人情及生活习俗;5.驻外同事须在进驻项目两周内收集提交户外广告、宣传品的特殊法规法则;C、项目管理特别节点控制事项1、驻外销售同事完成内部认购期、项目开盘当天销售数据分析、购房客户的资料整理与分析、现场人流量、电话量等,在开盘后一周内形成书面文字提交项目管理中心;2、项目阶段性开展的公关活动评估,驻外同事对活动的现场情况及活动效果进行文本评估,同事提交现场照片资料;3、驻外同事需定期将驻外项目所处区域情况,大到城市规划,小指道路改建,新增路线,当地同事定期整理文本文件提交于总公司;4、驻外同事把当地房地产整体市场变动趋势总结汇报总公司;5、驻外同事需于项目各相关合作公司保持密切友好的关系;驻外同事必须全面掌握项目各相关合作公司详细介绍资料,并把资料收集、整理交总公司;D、收款工作事项1.驻外同事必须每月3号之前,将上月的销售额、销售佣金及应收款项的明细清单整理出来,并与发展商合同进行初步核对后,传真回总公司;2.如在应收款时间三天内未收到款项的,驻外同事必须用文字详细说明款项进展环节,然后由项目管理同事向发展商发催款通知书;3.如发展商拖欠款项,驻外同事必须明确了解发展商拖欠理由,款项审批程序到哪一环节、相关审批人及没有审批通过的理由,具体汇款的明确时间等,并以书面形式交予项目管理中心;备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派驻案场的总监、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等管理层职员;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富达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制度如与公司最新颁布的规定不相符,按最新规定执行;。

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室人员管理规定
1. 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办公室管理规定。

2.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及时补偿工作。

3.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个人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不得穿着过于随意或暴露的服装。

4.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带走公司资料或文件,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5. 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规范,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域乱扔垃圾,不得在办公桌上放置私人物品。

6. 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将工作任务推给他人或拖延工作进度。

7. 办公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互相帮助,不得争斗和抱怨。

8. 办公室人员应保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和设备,正确使用各类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和损坏。

9. 办公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积极性,不得利用工作岗位谋取个人私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 违反办公室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办公行政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行政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行政管理制度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1所属公司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专业公司或其他所属公司派驻法规人员。

第二条法规派驻人员是总公司法规室的派出人员,代表总公司法规室对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规管理,办理驻在公司的法律事务,保证驻在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及和总公司决策的一致性,维护总公司和驻在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法规派驻人员的管理第三条法规派驻人员由法规室确定、调配,受法规室直接领导、监督和管理。

需要招聘的,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条法规派驻人员对总公司负责,由总公司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津贴。

第五条法规派驻人员为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驻在公司应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因驻在公司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按总公司标准由驻在公司承担。

第六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参加法规室每周周一召开的例会和业务学习活动,提交工作日志及合同审核后应存档的材料,汇报驻在公司上一周的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周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同时开展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外地法规人员可不参加例会,但应将工作日志传真给法规室。

第七条法规派驻人员应每个月将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在下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报法规室,外地法规人员应将月总结传真给法规室。

第三章法规派驻人员的职责第八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驻在公司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二)参和驻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三)依据总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和驻在公司的业务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合同的审查;(四)依据总公司授权制度的规定,为驻在公司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五)经总公司法规室同意后协助或承办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九条法规派驻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对于不属于法规审核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积极热情地回答业务人员的法律咨询;(二)对于应由派驻法规人员审核的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轻率在报审的合同上加盖法规审核章;(三)对于金额大、疑难问题多、操作复杂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提交总公司法规室开会,经集体讨论后出具审核意见;(四)凡属于投资项目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按照投资管理部制定的有关审批办法进行审核。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派驻人员选拔和委任1. 公司派遣人员前,应经过严格选拔,确保人才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要求。

2. 派遣单位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个人素质,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派遣工作。

3. 派遣单位应具备与派遣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能力协助公司完成派遣工作。

第三章派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2. 派遣人员应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对外透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

3. 派遣人员应认真履行派遣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4. 派遣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派遣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 派遣单位应加强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2. 派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给予奖惩。

3. 派遣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派遣工作的协调和配合1.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派遣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公司各部门应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派遣单位和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协调和协作,共同解决派遣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章派遣工作的风险防范1. 派遣单位应加强对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派遣单位应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及时处理派遣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

3. 派遣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派遣工作的安全稳定。

第七章派遣工作的督导和评估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派遣工作督导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派遣工作的执行情况。

2. 派遣单位应配合公司的督导工作,接受公司的评估和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公司驻海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驻海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驻海外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驻海外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公司在海外的形象和业务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派驻海外工作的员工。

三、基本原则1.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

2.忠诚于公司,保护公司声誉。

3.遵守纪律,服从管理。

4.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5.注重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1.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3.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4.注意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5.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

6.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五、待遇福利1.公司将提供合理的出国津贴和食宿补贴。

2.公司将为员工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3.公司将定期安排医疗健康检查。

4.公司将提供合理的休假安排。

5.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工具和设备。

六、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纪律条例做出相应处理。

2.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辞退处理。

3.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和自身利益受损,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七、附则1.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情况做出调整。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驻海外人员管理制度草案,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即正式生效。

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尽职尽责,为公司海外业务的顺利发展做出贡献。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公司)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外派人员是指公司出于业务需要将员工派遣至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的员工。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保证公司与外派单位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2. 外派人员的定义外派人员是指公司在特定时间内将员工派遣至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的员工。

外派人员可能需要在外地或国外工作,需要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文化。

3. 外派人员的选择与培训3.1 外派人员的选择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员工进行外派。

选派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对外派地区语言和文化有一定了解或适应能力。

3.2 外派人员的培训在外派前,公司应对外派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提高其适应新环境和工作任务的能力。

培训内容可包括:•外派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文化差异及其应对策略;•安全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4. 外派合同与权益保障4.1 外派合同外派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外派合同,明确工作期限、薪酬福利待遇、工作内容、待遇调整等具体事项。

外派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外派人员的个人信息;•外派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期限;•薪酬福利待遇及支付方式;•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外派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4.2 外派人员权益保障公司应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条件;•确保外派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按时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听证和申诉渠道。

5. 外派人员工作管理5.1 工作任务分配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具体要求,合理分配外派人员的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分配应考虑员工的专业背景和能力特长,以保证工作的高效完成。

5.2 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公司应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业绩。

考核和评估结果可作为奖惩、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发频繁,作为职业的工作人员,更有着严格的工作制度需要遵守。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本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

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

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

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

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规范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精选篇2)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2、办公桌上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抽屉及柜内物品要分类摆放。

3、文件柜内文件、资料分类装盒,盒外侧打印标签并编号有序存放。

4、室内办公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卫生实行轮流值日,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会议室布置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6、会议室定置、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良好。

驻外发矿人员规章制度

驻外发矿人员规章制度

驻外发矿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驻外发矿人员的行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保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遣的驻外发矿人员,履行公司派遣任务的驻外发矿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岗前培训、驻外工作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纪律约束、奖惩措施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岗前培训第四条公司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对驻外发矿人员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外派工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驻外发矿人员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按照公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培训结束后,公司将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被派遣驻外。

第三章驻外工作行为规范第七条驻外发矿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工作。

第八条在外派工作期间,驻外发矿人员应保持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良好风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第九条外派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执行任务,不得私自调动工作计划,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驻外发矿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自我保护措施,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做到事故零发生。

第十一条外派工作期间,驻外发矿人员应认真履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驻外发矿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控制现场,做好相关事宜的处置工作。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十三条驻外发矿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第十四条驻外发矿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受到开除等处分。

第十五条驻外发矿人员不得私拉拢勾结,不得搞违纪违法行为,不得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5篇)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5篇)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办公行为,提高办公效率,建立和谐的办公环境,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

第三条行政办公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行政人员应当具有公正客观、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保持行政办公行为的规范性,与他人保持互信合作的态度。

第五条本单位应加强对行政办公规范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应的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行政办公规范制度第六条行政人员应当按照所负责的工作任务,认真制定、执行工作计划。

第七条行政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并填写请假条。

第八条行政人员应当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严禁在办公场所搞饭局、赌博等非法活动。

第九条行政人员应当保护办公用品、设备和资源,合理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禁止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单位。

第十条行政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形象,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着休闲服装上班,不得佩戴大型饰品。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行政人员应当尊重他人,保持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不得在办公时间进行私人交往、聚餐等活动。

第三章行政办公纪律第十三条行政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办事,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行政人员应当严格保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行政人员应当按照行政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类文件、公文,不得违反程序和规定。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办理行政手续、审批事项,不得拖延办理,不得索取或接受他人财物、礼品等。

第十七条行政人员应当正确记录工作情况,保留相关文件、资料,且不得任意销毁、篡改或私自带离单位。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模板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模板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驻外人员的工作质量,保障驻外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驻外人员。

二、职责与义务2.1 驻外人员的职责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完成质量。

2.2 公司的义务公司应为驻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确保驻外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三、驻外工作准则3.1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驻地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驻外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

3.3 保持良好形象驻外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的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对外代表公司形象。

3.4 提高工作效率驻外人员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保证任务的及时完成。

四、驻外工作管理4.1 工作计划驻外人员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4.2 工作报告驻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和所采取的解决措施等。

4.3 知识技能培训公司会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驻外人员奖惩机制5.1 奖励公司将根据驻外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给予合理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5.2 惩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驻外人员,公司将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本公司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即为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的模板。

注意:为避免使用分段语句,本回答中省略了分段词语。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符合实际应用。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六篇)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六篇)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行政办公作风,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规范:1、办公桌。

桌面除公司购置案头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物品。

2、辅桌。

桌面置文件盒、笔筒、书籍外,不准放其他物品。

3、电脑。

桌面呈45°角贴墙放置,横式主机置显示器下,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4、拖柜。

置办公桌下左角或辅桌后部,面朝办公椅。

5、垃圾篓。

置辅桌后。

6、饮水机。

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7、报刊。

必须上报架,或阅完后放人办公桌内。

8、外衣手袋。

请置挂于衣帽间或柜子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及地柜上。

第三条卡座区规范1、办公桌:桌面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保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2、辅桌:放文件盒、少量工具书;3、提包/手袋:置员工抽屉或柜子内,严禁随意放置;4、电脑:电脑置办公桌前角;5、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贴桌放好;6、卡座屏内:内外侧不允许有任何张贴;7、垃圾篓。

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右前角。

第四条仪表规范1、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员工头发不宜太长;2、指甲。

—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

女性员工涂指甲油要尽量淡色,不宜戴假甲;3、胡子—不留胡须,应经常修剪;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5、面部—女性员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男性职员应保持面部清洁;6、男性职员—在工作场所必须着西装,打领带;①衬衫:颜色白、灰、淡蓝为主—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②领带: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原则上以黄、红、兰为主调;7、女性员工在工作场所着职业装(颜色以深色为主)不追求华丽。

第五条姿势和动作规范1、站姿—腰背挺直,胸膛自然,头微向下,不耸肩。

在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时的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银行办公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基本规定1. 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反银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整洁、恰当,不得穿戴夸张、庸俗或不符合行业规范的服饰。

3.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语言文明,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或歧视性语言,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4. 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且必须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5.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银行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严禁私自借用或私自带离开办公室。

6.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护银行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禁泄露银行的核心业务信息和客户敏感信息。

二、工作责任1. 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银行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擅自延误工作。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定期清理办公桌面和办公用品,保持工作区域的良好形象。

3. 办公室人员必须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4. 办公室人员必须妥善处理来访客户和电话来访,礼貌、热情地接待客户,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5. 办公室人员必须积极参加银行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纪律规范1.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时间安排,不得私自离岗或无故请假。

2.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如上网聊天、参与网络游戏等。

3. 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擅自插话、干扰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

4. 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地点的安全和保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不得擅自调整工作设备。

5. 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银行和客户的信息,不得私自处理和操作客户的账户。

四、奖惩措施1. 对于优秀表现的办公室人员,银行将予以嘉奖和奖励,如提升职位、薪资调整、年度奖金等。

办公行政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行政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办公行政管理制度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法规派驻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1所属公司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专业公司或其他所属公司派驻法规人员。

第二条法规派驻人员是总公司法规室的派出人员,代表总公司法规室对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规管理,办理驻在公司的法律事务,保证驻在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及和总公司决策的一致性,维护总公司和驻在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法规派驻人员的管理第三条法规派驻人员由法规室确定、调配,受法规室直接领导、监督和管理。

需要招聘的,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条法规派驻人员对总公司负责,由总公司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津贴。

第五条法规派驻人员为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驻在公司应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因驻在公司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按总公司标准由驻在公司承担。

第六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参加法规室每周周一召开的例会和业务学习活动,提交工作日志及合同审核后应存档的材料,汇报驻在公司上一周的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周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同时开展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外地法规人员可不参加例会,但应将工作日志传真给法规室。

第七条法规派驻人员应每个月将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在下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报法规室,外地法规人员应将月总结传真给法规室。

第三章法规派驻人员的职责第八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驻在公司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二)参和驻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三)依据总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和驻在公司的业务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合同的审查;(四)依据总公司授权制度的规定,为驻在公司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五)经总公司法规室同意后协助或承办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九条法规派驻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对于不属于法规审核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积极热情地回答业务人员的法律咨询;(二)对于应由派驻法规人员审核的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轻率在报审的合同上加盖法规审核章;(三)对于金额大、疑难问题多、操作复杂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提交总公司法规室开会,经集体讨论后出具审核意见;(四)凡属于投资项目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按照投资管理部制定的有关审批办法进行审核。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范例(5篇)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范例(5篇)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办事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驻外办事处指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开展公司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驻外办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四条公司驻外办事处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管理由总部设立相应职能部门统一负责。

第六条公司驻外办事处首席代表为公司派驻的最高代表,负责驻外办事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第七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公司培训。

同时,公司在驻外办事处设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负责员工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公司驻外办事处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公司驻外办事处必须按照总部的要求,定期向总部报告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第十条公司将为驻外办事处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驻外办事处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组织架构由总部设立相应职能部门统一规划制定。

第十二条驻外办事处的首席代表负责编制和审批驻外办事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驻外办事处的首席代表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驻外办事处的各职能部门负责驻外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由总部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公司驻外办事处须定期向总部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六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人力资源管理由总部统一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驻外办事处的业务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配备方案,并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面试和审核,并接受公司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驻外办事处的财务管理由总部统一负责。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范文(2篇)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范文(2篇)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

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

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1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

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____,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

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____,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____,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

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

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

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

选派人员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选派人员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选派人员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选派人员管理,规范选派人员行为,提高选派人员综合素质,促进选派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选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选派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守本规章制度,在选派活动中履行职责,维护单位形象,维护选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选派人员管理制度,规范选派活动,确保选派人员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选派人员的资格条件第五条选派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六条选派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选派人员应当经过选拔、考核和培训,经单位聘用后方可参加选派活动。

第八条选派人员应当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参加选拔、考核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选派人员的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选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选派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选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选派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务规定。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对选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选派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选派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

第十二条选派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单位形象,维护选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选派人员在选派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选派人员在选派活动中受到损害或侵权的,有权向单位提出申诉,并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选派人员的培训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根据选派人员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选派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选派人员的培训机制,开展系统的培训计划,注重培养选派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派遣范围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合作伙伴派出员工,或者引进外部人才派驻在公司进行协助工作。

派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等。

第三章派遣程序1.申请:员工或合作伙伴向公司提出派遣申请,说明派遣的目的、工作内容、派遣人员名单等。

2.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对派遣申请进行评估,确认派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批通过后通知双方。

3.派遣:公司将选定的员工或外部人才进行派遣,指派具体任务和工作安排。

第四章派遣期限公司派遣人员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在派遣期限结束前,可根据需要延长派遣时间,但需重新审核和批准。

第五章派遣补贴公司对派遣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或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补贴、食宿补贴、通讯费用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

第六章派遣人员权利1.派遣人员享有与公司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带薪休假、加班补助、工作保障等。

2.派遣人员有权利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3.派遣人员有权利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学习计划,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七章派遣人员义务1.派遣人员需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完成派遣期间的工作任务。

2.派遣人员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3.派遣人员需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八章派遣人员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派遣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派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公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3.公司保障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医疗保险。

第九章违约处罚如果派遣人员违反公司规定或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除派遣关系等处罚措施。

第十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审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驻外人员工作纪律管理条例

驻外人员工作纪律管理条例

驻外人员工作纪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团队整体形象,加强对驻外工作人员日常纪律管理,确保整个团队的信息畅通,从而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好坚实的后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往太原总部以外工作的所有员工。

驻外人员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由公司统一派遣,一段时间驻外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第三条劳动纪律1.工作标准:至少班前15分钟到岗(通过视频形式、考勤表检查人员到岗情况)。

考核要求:对于未到岗又无相关手续者,视情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工作标准:请假者按照公司下发的《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考核标准: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3.工作标准:外出办理公事需做好事前、逐级请示审批(口头、书面)及登记工作,并告知驻外综合管理员。

考核标准:未通过事前请示、审批私自外出视为旷工,按照旷工相关处罚规定执行;事前请示、审批后外出时未登记,扣除当日相关内容结算分的50%。

4.工作标准:不得班前以办理公事为由,不到公司报到,特殊需要,必须提前履行逐级请示。

考核标准:不按要求执行,按照旷工处理。

5.工作标准:驻外各机构负责人(部长、科长)每周五需在总部上班,互动汇报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特殊情况须逐级请假,并告知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

考核标准:不按要求执行,按照旷工处理。

第四条环境卫生1.工作标准:有组织、有分工、有责任人;2.工作标准:班前5分钟前完成卫生清扫工作;3.工作标准:清洁标准按照公司《卫生清洁标准》、《物品摆放标准》执行,着重强调:所有物品有定位、摆放整齐、表面清洁(无死角、无灰尘、无水渍);抽屉、柜内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考核标准:不按规定执行,当日相关内容结算分全部扣除;以上情况一周累计出现2次,本月机构考核扣3分。

第五条工作秩序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执行,着重强调:1.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禁止吃零食、打游戏、浏览无关网页、玩手机、听音乐、看电影、看杂志、闲聊等与工作无关事宜;2.工作标准:工作时间必须着工装,佩戴工牌。

《政府服务大厅进驻及撤离规范》征求意见稿

《政府服务大厅进驻及撤离规范》征求意见稿

1.《政府服务大厅进驻及撤离规范》征求意见稿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4404珠海市地方标准DBXX/XXXXX—XXXX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及撤离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404/XXXXX—XXXX1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及撤离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部门、事项、人员的进驻及撤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事项、人员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169.1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门:基本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32169.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部门进驻进驻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的过程。

3.2事项进驻进驻部门将事项授权给窗口办理的过程。

3.3窗口人员进驻进驻部门将工作人员派驻到窗口的过程。

4部门进驻要求4.1范围4.1.1行政区划内承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4.1.2行政区划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宜根据实际需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4.2程序4.2.1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确定进驻部门名单,对相关部门提出进驻要求;进驻部门拟定进驻方案,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核准。

DB4404/XXXXX—XXXX24.2.2进驻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a)进驻人员名单;b)进驻事项清单;c)进驻窗口数量d)进驻时间;e)设施设备配备;f)办事指南。

(参见附录A),4.2.3进驻部门与窗口签订《授权委托书》填写《部门进驻备案登记表》(参见附录B)提交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3管理4.3.1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为进驻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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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行政治理制度总公司办公治理制度法规派驻人员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1所属公司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经营治理,总公司依照经营治理的需要,向专业公司或其他所属公司派驻法规人员。

第二条法规派驻人员是总公司法规室的派出人员,代表总公司法规室对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规治理,办理驻在公司的法律事务,保证驻在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及与总公司决策的一致性,维护总公司和驻在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法规派驻人员的治理第三条法规派驻人员由法规室确定、调配,受法规室直接领导、监督和治理。

需要招聘的,按人事治理规定办理。

第四条法规派驻人员对总公司负责,由总公司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津贴。

第五条法规派驻人员为驻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驻在公司应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因驻在公司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按总公司标准由驻在公司承担。

第六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参加法规室每周周一召开的例会和业务学习活动,提交工作日志及合同审核后应存档的材料,汇报驻在公司上一周的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周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同时开展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外地法规人员可不参加例会,但应将工作日志传真给法规室。

第七条法规派驻人员应每个月将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在下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报法规室,外地法规人员应将月总结传真给法规室。

第三章法规派驻人员的职责第八条法规派驻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驻在公司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二)参与驻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三)依据总公司合同及项目治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驻在公司的业务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合同的审查;(四)依据总公司授权制度的规定,为驻在公司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五)经总公司法规室同意后协助或承办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九条法规派驻人员在合同治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关于不属于法规审核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积极热情地回答业务人员的法律咨询;(二)关于应由派驻法规人员审核的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轻率在报审的合同上加盖法规审核章;(三)关于金额大、疑难问题多、操作复杂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应提交总公司法规室开会,经集体讨论后出具审核意见;(四)凡属于投资项目的合同,法规派驻人员按照投资治理部制定的有关审批方法进行审核。

第四章法规派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法规派驻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驻在公司的业务谈判、实地考察,对决策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二)依照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驻在公司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和收集证据资料;(三)关于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有处罚建议权;(四)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法规派驻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及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总公司及驻在公司的利益;(二)为驻在公司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法规派驻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总公司法规室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议予以奖励:(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总公司资产遭晕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二)在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提高驻在公司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三)有其他突出成绩或榜样事迹的。

第十三条法规派驻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总公司法规室依照情节轻重,向人事本部提议予以处分:(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及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给总公司和驻在公司造成损失的:(二)明知驻在公司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总公司和驻在公司遭受损失的;(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峻失误,给总公司和驻在单位造成损失的;(四)从事了其他读职和严峻错误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向所属公司派驻法规人员不便的,可从当地招聘法规人员,业务归总公司法规室领导,治理方法参照本治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方法由总公司法规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外经济活动权限证书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权限证书治理,规范授权行为,明确经营治理权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11进展总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治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11进展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及其他所属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及《授权托付书》的签发、使用和治理。

第三条权限证书的签发和使用应当遵循准确、守制、合法的原则。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其所在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章治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代表人、总公司的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身份证书和授权托付书的治理工作,并对总公司所属各公司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托付书的签发、使用、治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本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托付书的治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法规室在权限证书治理方面的职责是:(一)起草、公布、推广权限证书示范文本:(二)办理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公司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身份证书》手续;(三)胁助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向其他职工签发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托付书》;(四)与权限证书治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以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出具、签发的各种权限证书都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并由持有人签收。

第七条负责权限证书治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各种空白权限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代表人的指示办理授权托付手续。

第三章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出县和使用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

持有人能够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驻外机构的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应当载明:该代表人的姓名、性不、职务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出据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内容,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法规室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总公司法规室在人事本部批准后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原件,提供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授权托付书的签发和使用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代表本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托付书。

非经授权,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以中国11进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关于授权托付书的治理,实行分级、分类治理的原则。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授权托付手续。

第十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总公司各业务部门、各职能部门。

各驻外机构职工签发的授权托付书的治理工作。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由法规派驻人员负责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授权托付书的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依照实际情况,授权托付书分为以下两类:(一)职务授权:职务授权托付书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业务部门、驻外机构的要紧负责人签发的,或由总公司作为股东向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以及由总公司所属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托付经营人签发的,授权其依职权在一定时期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法律凭证。

(二)特不授权:特不授权托付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的,授权其在一定的时刻内、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为某项业务而进行一般性的洽商、联系或进行谈判、签约等决策性活动的法律凭证。

第十六条授权托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及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名称;(二)被授权人姓名、性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部门名称、职务;(三)授权事项及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四)授权人姓名及授权单位名称;(五)被授权人印签预留;(六)注意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授权托付书必须采纳总公司法规室统一制订的格式。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授权托付书应由法律事务人员协助办理,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授权托付书持有人代表授权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并提供授权托付书原件,索取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的权限证书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第五章授权的变更、解除或终止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意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一)授权事项完成或授权期限届满的;(二)因被授权人发生人事变动的;(三)因公司自身发生变更的;(四)因被授权人违反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的;(五)其他总公司认为能够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的。

第二十一条授权被变更、解除或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当将授权书交回。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二条治理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总公司法规室依照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一)保管空白权限证书不善,造成严峻后果的;(二)玩忽职守,不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后果严峻的。

第二十三条持有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总公司法规室依照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保管、使用权限证书不慎,造成严峻后果的;(二)被授权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三)被授权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在代理期限届满后,仍以代理人身份从事对外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四)被授权人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在签署(职员法律承诺书》的基础上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法规室负责解释。

贸易经营过程中的禁止性规定一、自有的许可证如欲与他人合作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由我方议付、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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