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浙委办[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浙委办[2010]2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巩固近年来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倡导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确保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善政建设,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庸、懒、散、乱”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吃、拿、卡、要”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各级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从而在全省各级机关进一步营造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三、主要任务1.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会议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浙江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17•【字号】浙委办[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浙委办[2011]1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2月17日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赵洪祝同志对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吕祖善同志对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对分管的省编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咨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约束机制,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三、夏宝龙同志对分管的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农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侨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一)加强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厂务公开力度。
(三)加大村务公开力度。
(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任泽民同志对省纪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对口援疆、市县乡领导班子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
创建“群众满意国土所”的实践与思考
面对 面 ,是部 门的形象 ,也是政府 的窗 口。基 层站所廉 洁与否 ,处事如何 ,办事效率高 与不高 ,服 务质量好与
不 好 ,直 接关 系到党 和政 府在 群众心 目中 的形象 和地 位 。为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 ,全面提 升基层国土资源所
的执 行力和战斗力 ,更好地服务基层 、服 务群 众 ,树立
。
创建 ∥ 群众满意国土所
海 盐县 国土资源局 阮立雄 董留三 许晓东
具体 安排 ,积 极深 入开展 创 建 “ 众满意 国土 所”活 群 动 ,在基 层 国土 资源所 设立服 务 窗 口,推 行首 问负 责 制、国土资源所 管理权 限内一站式服 务制、时效承 诺制 等制度 。加大创 建活动 宣传力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增进广大群众对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 和支持 。这一 活动 自开展 以来极 大调动了广大国土资源所 工作人 员的 积极 性和创造 性 ,增强了责任意识、服务 意识 、宗 旨意 识 、效能意识 ,更好地 发源所所长 ;三是 常抓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 、以 会代 训、 自学等形式 ,努力提升 工作 人员的业务水平 和 工作能力。同时鼓 励利用业余时间 ,通过 自学、函授等 在职教育途径 ,提高学历层 次。四是严格 奖惩。建立激 励机 制 ,每 年对 各 国土资源 所进行 综合评 定 ,公开评 比,奖优 罚劣 ,极 大地调动 了基层工作人 员的积极性。
良好形 象 ,2 1 年下 半年 以来 ,省 国土资源 厅在 全省 00 系统 内开展 “ 群众满意 国土 资源所 ”和 “ 群众满意 国土 资源 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 。这一活 动开展 以来充分调 动了广大国土资源所工作人 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他们 深入 基层 ,了解社情 民意 ,改进 作风 ,提 升服务质量 , 进 ~步增强了与人 民群众 的感情 ,更好地发挥 了国土资
以点带面 创建群众满意站所
以点带面创建群众满意站所
余海尧
【摘要】马鞍供电所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过程中,首先做到充分应用供电所网站、宣传窗等载体,积极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安规、配电知识考试和技能培训,不断拓展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学习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注重引入准军事化管理理念,围绕标准化作业项目和基本功练习,组织员工开展准军事化训练,强化员工的执行力。
【期刊名称】《农电管理》
【年(卷),期】2012(000)005
【总页数】1页(P63-63)
【关键词】准军事化训练;知识学习;技能培训;知识结构;学习活动;管理理念;作业项目;供电所
【作者】余海尧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23
马鞍供电所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过程中,首先做到充分应用供电所网站、宣传窗等载体,积极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安规、配电知识考试和技能培训,不断拓展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学习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注重引入准军事化
管理理念,围绕标准化作业项目和基本功练习,组织员工开展准军事化训练,强化员工的执行力。
其次是以点带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理论培训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开辟技能实训基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登杆作业、装接作业等技能培训活动,推广应用“师带徒”等管理模式,构建“三位一体”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化分散培训为系统培训。
第三是强化党小组建设,开设党员活动室,定期召开党员学习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好学、上进的作风感染他人。
第四是加快企业文化落地生根,形成所内走廊文化宣传带,推动员工个人与供电营业所共同发展。
建立职工小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10.09•【字号】浙建〔2024〕9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的通知浙建〔2024〕9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杭州市房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培育高水平乡村建设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赋能乡村专业助力振兴”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组织建筑师、工程师(包括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工程建设行业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等工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服务,为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专业的技术支持,带动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培育,全面提升乡村建设能力与水平,高质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建引领。
发挥工程建设行业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建筑师、工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与乡镇(包括街道,下同)、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将基层党建与乡村建设实践深度融合。
倡导双向奔赴。
推动建筑师、工程师在乡村建设的广阔天地中提升实战水平,发现和培育一批有能力、有经验的高水平乡村建设技术人才,同时助力基层提高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形成技术人员素质与乡村建设品质双提升的良性互动。
注重服务实效。
坚持需求导向,力戒形式主义,乡镇、村立足现状和发展目标梳理实际需求,建筑师、工程师深入乡村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将基层智慧与专业能力有机结合,打造高质量乡村建设成果。
加强统筹推进。
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融合推进,形成高质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基层站所评议
日前,在全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调度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兵针对我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创建的实践行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要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倾情为民、真心为民、服务为民,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二是注重工作结合,勇于工作创新,使创建工作有特点、有生机。
结合“三名”所创建和星级所达标工作,发挥“两所结对”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优势,在“怨气栏”、“和谐号直通车”、“图画说法”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推动创建工作蓬勃开展。
三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质量、一流的服务水平使群众舒心满意。
四是加强创建工作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以高标准、高要求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工作程序,使创建工作基础扎实、开展有序。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与创建工作相违背的事情发生。
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绝对不允许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为贯彻落实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文明执法教育、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武办文[2009]1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从2009年起,在全区开展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教育活动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努力把基层站所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勤政为民、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与评选方式(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包钢基层大讲堂工作创新性研究
传 统 思想政 治 教育 以及 宣传 工作方 法 的价值 理念 要求 我 标 单一 、主题 单一 的宣 讲活动 ,包 钢基 层大讲 堂 目标与 主题
们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关系时,以集体和 国家利 都呈现出多样化、实用化、系统化、系列化等新特 点。
益 为重 。工作 及宣 讲 内容 的价值 取 向是 ,个 人利 益服 从集 体 利益 ,集 体 利益 服从 国家利 益 ,不 能唯利 是 图 ,见 利忘 义 。
■ 企业管理
包钢基层 大讲 堂工作创新性研究
梅小青
包钢 基层 大讲 堂工 作继 承 了新 中国 国有 企业 传 统思想 政 包 钢基 层大 讲堂在 实践 中形 成把 国家和 人 民群 众利 益放 在首
治教 育方 法 ,而且 借鉴 了相 关学 科 的知识 与发达 国家 的一 些 位 但又 充分 尊重群 众个 人利益 诉求 的价值 理念 ,在 工作 中 以 有益 方法 ,形成集 时代 性 、创新 性 、应用 性于 一身 的新 时期 人 为本 ,发挥群 众 的积极性 , 贴近 群众 需求 ,真诚服 务群众 , 企业 思想 政 治教育 新 的基本 方法 。包 钢基层 大讲 堂 为建 设大 充 分依 靠群 众 ,吸取群 众 的智慧 力量 ,在实 践 中确 立 以人 为 包钢 ,围绕 降本 增效 、抵御 危机 、转 型升 级等 主题 开展 主题 上 、以人为 先 ,尊 重人 的价 值 、人 的尊 严 的伦理道 德取 向和 教育 宣讲 活 动 ,将 职 工智 慧转变 为推 动企 业 发展 的力量 ,在 标 准 。基层 大讲 堂工作 推动 群众参 与集 体活 动 ,从 中获 得政 此 项工 作 中收集 整理 节 能绝招 3 1 0 条 , 已实施 的合 理化 建议 策 理论 、科 学知 识及经 验 ,有效 处理人 与人 之 间、人 与环境 ( 节 能绝招 )为包钢 创效近 l 亿 元 。总 结五年 来这 项工 作经 之间 的 问题 , 提升 个人 及企业 社会适 应 能力 、 发展 社会功 能 , 验 ,本 文主 要从 以下几 个方 面解析 其创 新性 。
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意见一、以“勤廉文化进基层站所”为抓手,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加强基层站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意识,营造以勤廉为荣、以贪腐为耻的勤廉工作氛围。
1.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习惯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制度规范的轨道上用权”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
加强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基层站所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上勤廉党课活动;基层站所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勤廉党课。
加强站所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对新提拔的基层站所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选取本地、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
开展反腐倡廉电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提升教育的感染力。
2.搭建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载体。
每个基层站所至少要有1个宣传教育载体。
通过设立橱窗宣传栏、开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栏、运用LED显示屏及电子公告栏播放勤廉公益广告、设立勤廉文化网页、开设互动交流平台等,搭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载体,在单位内部增添勤廉文化元素,营造勤廉文化氛围。
3.创建有特色的勤廉文化示范点。
深入推进“勤廉文化进基层站所”活动,争创“勤廉文化示范点”,总结提炼具有自身特点的勤廉理念,将勤廉文化建设融入单位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掘具有本地本单位特色的勤廉文化资源,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单位特色的勤廉文化活动。
二、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重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基层站所制度建设,制定一套切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加强对基层站所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1.探索开展“分权制衡”。
按照“职权分解,以权制权”的要求,将基层站所现有权力事项,特别是涉及“一把手”的财务、采购、工程项目等方面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权力目录。
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的权限进行划分,确定哪些权力事项须提交站所集体决策,哪些权力事项由上级主管单位决定,避免基层站所“一把手”或副职个人作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浙政办发[2014]97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9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是我省延伸政务服务体系,在行政村(社区)设立的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性窗口,是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中最基层的公共服务平台。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牵头推动下,我省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绩显著,并在2011年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政务服务水平。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等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再牵头负责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我省政务服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妥善做好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承接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使政务服务网络延伸到了最基层,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不仅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对于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年实践证明,我省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广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是五级政务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行政管理体系,妥善做好工作承接。
省一级明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审改办具体承担包括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在内的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职责。
关于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关于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思考自2007年3月以来,在全县开展了以“治庸提速增效”为主题的“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为活动,一年多以来,由于领导重视、载体丰富、工作扎实,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但从政风行风测评和信访举报情况反馈来看,部分基层站所的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干部不廉洁,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为此,我们对全县基层站所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研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干部不廉洁行为仍然存在。
有的基层站所有一定收费权,有的掌握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有的还掌握处罚和执法权,这些站所的部分干部利用手中的公共行政权,有的搞权钱交易,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利用财务制度上的缺陷私设小金库,利用福利之名变相私分公款、虚报冒领;少数干部滥用职权,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有的明示或暗示服务对象交赞助费等。
2、执法不公较为突出。
部分基层站所干部对关系户的违规、违法现象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有的甚至为关系户出点子变通办理、打政策擦边球,或在检查执法时提前通知,让其避风头;而对普通群众的违规违法现象采取高压态度,从重从严处理,完全不顾有些群众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初次违规、轻微违规、不懂政策无心违规的的现象,也不提前告知政策,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不采取人性化处理,而是一刀切,“依法严办”,以罚代管,狠抓部门利益收入。
这类执法不公现象在群众中反映极为强烈,也成为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农村不稳定不和谐的一大隐患。
3、工作纪律涣散。
部分基层站所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经常迟到早退,尤其是些居住在县城的干部经常来回跑,“走读”现象严重,一些自认为是“弱势部门”的站所干部职工更是人在心不在,无事干脆关门躲起来打牌娱乐,甚至赌博,有的自己搞副业,忙于经济创收。
4、服务意识淡薄。
有的干部在接受群众办事时态度冷漠、官架十足、爱理不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现象仍然存在。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材料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材料
龙泉市西新小学十分重视行风建设以“学生满不满意”、“家长满不满意”、“社会满不满意”作为工作质量的重要衡量指标。
创造性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争做师德先锋、业务先锋、党员示范岗、贫困生资助、学生成长平台等特色工作上成效显著。
本着“硬件不足软件补条件不足精神补”的办学思想以“努力把学校办成尚有名气、颇具特色、管理精细、环境舒适、家长满意的精致学校。
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功人生夯实基础”为办学目标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这一中心争创精品学校打造质量加特色的品牌发展之路全面提
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近年来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社会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正朝着精品学校的目标坚实迈进。
先后被授予浙江省书法特色学校、浙江省红十字示范学校、浙江省雏鹰红旗大队、丽水市红领巾示范学校、丽水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学校、丽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龙泉市剑瓷文化推广示范学校、龙泉市“师德群体创优”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建议从师德师风建设师德群体创优材料、创先争优叶书记处、创造条件搭建学生成长平台吉尼斯、书法教育、关爱活动红十字、献爱心等几个方面总结。
字数2000左右。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召开群众满意监督站工作会议
安 阳超 额 完成 “ 一五 ”既 改 任 务 十 新 追 加 的 1 .万 平 方米 可 望 1 月 中旬 完 成 38 O
“ 十一五 ”期间 ,省厅下达给安阳市的既改任务为5 万平方 O
米 , 现 在 已完 成 7 . 万 平 方 米 , 占任 务 的 1 2 。 2 1 年 7 6侣 5% 00 月
意监督 站工作 会议在开封召开。会议宣读 了2 0 年全省建设工程 09 质量监督 系统创 建群众满 意基层站所表彰决定。2 0 年 ,省政府 09
纠 风 办 在 全 省 发 展 改 革 、教 育 、公 安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等 1 个 公 3
法证据 ,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是一种保护。
( 原 李 彤 J 李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 召 开 群 众 满 意 监 督 站 工作 会 议
8 月3日,河 南 省 建 设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系统 2 1 年度 创 建 群 众 满 0 0
栾川县举行暑期施工技术培训
为 了方 便 企 业 ,减 少人 员培 训 支 出 ,满 足 建 筑 企 业 专 业 管 理 人 员对 新 技 术 、新材 料 、 新标 ; 隹规范 求知 求学 的迫切 愿 望 。 县建 设 局 有 关部 门 会 同洛 阳市 建委 教 育 中 心 ,邀 请专 业 技术 方面 的专 家深 入 栾川 山 区 ,组织 各 施 工企 业 、建 设 、监 理 、 设计 单 位 ,对 住 房和
许 昌城 管 执 法 有 了 “ 三 只 眼 ” 第
7 9 ,许 昌市城 管 局城 管监 察 支 队 为部 分执 法 人 员 配备 集 月2 日 拍 照 、 摄 像 、 录 音 等 功 能 于 一 身 的执 法 记 录 仪 。记 录 仪 如 MP 大 3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浙建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建监〔2008〕40号)建立健全我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方针、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中纪委“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以及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建设系统的特点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的,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以及创建和谐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和解决在房屋拆迁、房产交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公用服务事业、住房公积金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企业改制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社会听证、民主评议行风等制度体系,全面推行“阳光建设”深入推进“数字城管”,着力打造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汇报材料
尽心行业本职赢民心促和谐——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汇报材料临海市公路管理段2011年10月24日我段主要负责临海市行政区域内191。
467公里国省道干线公路和1836。
08公里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共计2027.547公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我段根据上级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品质公路,畅通台州”的台州公路核心价值理念,以“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为抓手,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取得了很大成绩,2005年至2010年连续6年被台州市公路管理处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06、2008、2009、2010年被省公路局评为先进单位,2011年被临海市总工会评为“十一五"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
我段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段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发动大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
同时,我段进一步转变宣传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渗透,每年,我们都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路政宣传月活动,采取流动宣传车、到公路沿线镇(街道)设点咨询、张贴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大型宣传牌等形式宣传介绍路政法律、法规以及我段开展创建活动中所反映的各类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创建及评议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并充分利用辖区内公路沿线广告牌,内部宣传橱窗、黑板报、工作简报、宣传墙体等宣传平台,以及运用各级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的宣传活动,使其在行业内外广为传送,深入人心。
基层站所培训“三横三纵”模式
相适 应 ,业务技 能 的培训 亦 即重点在
1 0 k V和 0 . 4 k V部 分 。 一 是 对 于 1 0 k V
题 讲座 、社 会 主义 核心价 值观 讲解 等
培 训活 动 。二是 提升 服务 意识 。 以创 建 人 民群众 满意 基层 站所 、最 美供 电 所 等为 载体 ,加 强行 风建设 ,强化 服
第三 ,与 时俱 进运用 现代 培训 方
式 。在 坚 持传 统的培 训方 式方 法 外 ,
要积 极探 索信 息化 等手段 的 现代培 训 方法 。当前 ,供 电企业建 有 属于 自己
业扩报 装,电力法规 等。
最后 ,体 ( 健 康 )的教 育培 训重 点是身心健康 。基层站所工作本身非常
的 新闻宣 传 网站 ,借此 可 以打造 教育
培训 “ 网络平 台” ,推 进培 训手 段信 息 化 。同 时 ,依 托互联 网、手 机 、微 信 、QQ群 等 现代 网络 载体 ,建 立培 训 网络 辅助 体系 ,通 过 网上 公告 、手 机 短信 等方 式 发送试 卷答题 、问卷调 查、 “ 学 习提示 单” 等 ,及时 浏 览信
CONCE只N
编辑 :段佳怡 j i a y i @c s r e . o r g . c r t
在地域 经 济社 会 发展 新 常态下 ,县 级供 电企业犹如 “ 晴
雨表 ” 随之 进行 战略 战术调整 ,进一 步加 强 内控 降低 成 本。
其 中重要 的一 项 就是 降低人 工 成本 ,由解 决 “ 量” 的问题转
同时 ,个别 培训 方式要 坚持 问题
导 向,实施 倒逼机 制 。针对 每 一位基
层 站所 员工 梳理 “ 短 板” ,列 出 问题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浙委办[2009]3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9〕31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纠风工作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中的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基层纠风工作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公路收费以及资金监管等领域还存在较为严重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当前因国际金融危机、经济下行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在基层不断增多,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就极有可能激化和扩大,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切实加强基层纠风工作,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基层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纠风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把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反腐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廉政11804【发文字号】浙委办[2008]1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2.25【实施日期】2008.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浙委办[2008]14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2月25日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赵洪祝同志对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吕祖善同志对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对分管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咨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反腐倡廉建设:(一)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制度。
(二)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
(三)继续推进对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三、夏宝龙同志对分管的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农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侨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反腐倡廉建设:(一)深化厂务公开。
(二)深化村务公开。
作风建设:开展进村入户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
四、王华元同志对省纪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反腐倡廉建设:(一)进一步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探索动态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有效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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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工作成果,推动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8〕7号)的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建监〔2008〕40号)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1.群众满意。
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根本标准,突出群众满意和社会公认度。
2.客观公正。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掌握条件,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3.注重实效。
把工作实绩和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长效机制。
二、创建工作范围全省各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办事窗口)。
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单位条件(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反腐倡廉扎实有效。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不谋私利。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
能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事项,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全面推行“阳光建设”的决定,实行政务(事务)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违法,滥用职权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能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各项规定任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率。
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告知制等。
服务态度热情,服务礼仪规范,积极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五)服务环境整洁有序。
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环境整洁通畅,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清楚明了。
(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健全,有群众投诉的受理、处理、反馈长效机制。
(七)已获得市一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或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单位除须具备先进单位条件外,还应具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好,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较高,创建工作有特色,能显示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一)所属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下同)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被上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以上纠风办、效能办(投诉中心)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三)曾被县(市、区)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并查证属实的。
(四)因违法或违反依法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行政决定或行政诉讼中败诉的。
(五)被上级行风监督员查出公开点名批评的比较重大的问题应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六)因工作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七)在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中,位列最后一名或连续两年成绩在平均分以下的。
(八)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五、评选方法(一)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二)评选工作程序:1.自评。
各参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本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将自评结果和申报表一并报送当地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2.县级参评单位由县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考评,考评结果送县级纠风办复核后报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3.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县级参评单位和市级参评单位进行考评、审核,考评、审核结果经市建设局(建委)审核汇总后送市纠风办复核,然后报省建设厅,申报时间为当年的8月底前。
4.省建设厅对各地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在评选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基础上,好中择优,推荐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每次推荐2-3个示范单位)。
5.公示阶段。
省建设厅在审核确定为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后,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和该单位窗口进行公示一个时段,接受群众监督。
6.候选单位名单经公示后,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由省建设厅党组研究审定,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推荐名单于当年10月底前由省建设厅报送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对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抽查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提出评定名单,报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审定。
六、表彰方法被评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分别授予荣誉称号;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由省建设厅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七、实行动态管理1.“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
各市、县(市、区)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年终对获奖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在考核结果产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纠风办,并逐级报告上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建设厅每年对系统内获奖单位的检查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适时抽查,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纠风办备案。
2.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获奖单位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现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纠风办,并逐级报告上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3.各级建设系统行风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获奖单位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形之一及考评标准情况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获奖所在地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纠风办,并报告省建设厅。
4.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及考评标准情况的,由所在地的纠风办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审核。
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室负责对各地纠风办上报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
对情况属实的,报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同意后,由省政府纠风办发出摘牌通知书(详见附件),取消荣誉称号。
5.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及考评标准情况的,由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核,对情况属实的,报经省建设厅党组同意后,由省建设厅发出摘牌通知书(详见附件),取消荣誉称号,抄告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6.被取消荣誉称号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
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公开作出整改承诺,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附件:1.《“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2.《“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3.《“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4.《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单位考评标准》5.《省政府纠风办“摘牌通知书”》6.《省建设厅“摘牌通知书”》附件:1“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此页不够可附页)注: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字数在2000-3000左右。
附件:2“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此页不够可附页)注: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字数在2000-3000左右。
附件:3“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此页不够可附页)注: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字数在2000-3000左右。
附件4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单位考评标准141516附件:5摘牌通知书〔〕号(单位):根据《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室审定,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同意,决定取消你单位“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先进)单位牌匾交回省政府纠风办。
存在的主要问题: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年月日附件:6摘牌通知书〔〕号(单位):根据《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建设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审定,报省建设厅党组同意,决定取消你单位“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牌匾交回省建设厅。
存在的主要问题:浙江省建设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