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法探讨
主体功能区战略
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城市规划和发展中,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指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根据各区域的特点和优势,确定其发展的主要功能和定位。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性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性、制定原则以及实施措施。
战略的重要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城市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的品质和竞争力。
通过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可以有效避免城市功能重叠,提高城市的居住、商业、文化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原则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战略应基于客观数据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科学分析城市的特点和问题,确保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灵活性: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机整体,战略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随时根据城市发展的变化进行调整。
3.全面性:战略应该全面考虑城市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层面,确保各个领域的发展得以平衡。
4.可持续性:战略应该注重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避免走弯路或者短期行为对城市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实施措施1.确定主体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需求,确定各个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明确各功能区的主要功能和定位。
2.加强区域规划设计:针对各功能区域,制定相应的详细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绿化规划等,确保各区域的规划设计符合整体发展需求。
3.推动政策法规支持:建立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支持体系,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顺利实施,包括财税激励政策、规划管理制度等。
4.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5.加强沟通与协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确保各项措施的协调配合。
在城市发展中,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体功能区划问题及解决思路探讨
1 26 ・
王振 波等 : 体 功 能 区 划 问题 及解 决 思 路 探 讨 主
要存 在 3 面 的争论 : 是 指标 体 系复 杂程 度 。越 简单 越 方 一
可行 , 但科学 性低 ; 复 杂越 科学 , 可行 性低 。二 是指 标 越 但 选 取一致性 。由于中 国各 区域 社会经济发 展状 况和 自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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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 资源与 21年 第2卷 第8 C IAP) L删 环境 0 0 0 期 HN (u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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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体 功 能 区划 问题 及 解 决 思 路 探讨
王振 波 徐建刚
优化 开发 区 中也 一样 存 在 有 承 担着 生 态 服 务功 能 的开 敞
底差别 极大 , 指标 体 系和 处理 方 法几 乎 不可 能 一致 , 如 但 果不做 限制则会 出现各 地 自作 主张 , 区划结 果 会 出现天 壤
之别 。三是 指标 区域 可 比性 。经 济 发展 水平 、 自然 地理 条 件、 城乡差别等 一系列差异使 指标不存 在可 比性 , 这关 系到
政策 的统一设置 与 区域 的公平 问题 。其 次 , 间单 元得 分 空
l 理论 问题 的总结
11 概念 内涵 、 分标 准及 划分依 据 . 划
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标准及其构成
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标准及其构成【知识格式】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标准及其构成一、引言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在我国的城乡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指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特点,将特定地域划定为具有特定功能、发展优势和定位特色的区域。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标准及其构成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相应的议题。
二、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标准1. 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必须基于科学的、可操作的技术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经济、社会、生态、资源等各个方面的指标。
经济指标可以考虑城市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速度等因素;社会指标可以包括人口密度、教育水平等;生态指标可以涵盖自然资源丰富度、生态环境状况等。
2. 区域性标准:主体功能区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地理、地貌、气候和生态环境等区域性特征来确定。
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因此在划分主体功能区时应充分考虑地区的特征与优势。
3. 可持续发展标准:主体功能区划分的目标之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划分过程中应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增长。
只有通过合理而科学的划分,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主体功能区的构成1. 经济功能区:主要包括工业区、商业区、物流区等。
工业区是生产和制造业的集中地,商业区是商业交流和服务的核心区域,物流区则是物流运输和仓储等的重要区域。
2. 居住功能区:主要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包括住宅、公寓、居民社区等。
居住功能区的划分需要考虑人口分布、社会需求和配套设施等因素。
3. 生态功能区:是指环境保护和生态功能的重要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有助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文化功能区:涵盖了文化、教育、艺术等领域,可以包括博物馆、图书馆、学校、剧院等。
文化功能区的划分有助于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遗产。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是城乡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优化区域发展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大问题思考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大问题思考作者:高国力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1年第07期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2010年,国务院颁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准确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升为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意义主体功能区从规划提升到战略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主体功能区的理念将长期存在和延续。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但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区域差异巨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而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的国家来说,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布局、保护和调整将贯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并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结束后这一理念和工作就结束了。
二是主体功能区的地位得到提升和强化。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确定,表明主体功能区不单是一项空间规划或专项规划,而是基于我国基本国情,为实现高效、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确立的一个基本方针和策略,它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等战略一样,共同组成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体系。
三是主体功能区的领域得到拓展和深化。
主体功能区从理论上看主要是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战略调整,一旦上升到战略层面,意味着主体功能区的理念将体现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个领域,渗透到省、市、县和乡镇等各级政府和开发区、保护区等各类区域,扩展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将成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领域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因此,我国关于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基本上是从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个角度出发。
这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调整和转变,也是“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首先应该对一些事关主体功能区划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给予深入研究和探讨。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1.国土部分覆盖的原则区划从理论上讲是一个全国土覆盖的概念,主体功能区划从长远看也应该实现国土的全覆盖。
国外的标准区域,如美国的经济区域(EA)、欧盟的NUTS,主要是为区域统计和监管提供基本信息,因而是国土全覆盖的。
但是,问题地区的确定,如膨胀区、萧条区、落后区的划分,主要是为制定和实施区域政策服务,往往是国土部分覆盖的。
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机制尚未健全,政府的财力、管理能力和手段有限,现阶段的主体功能区划可以考虑按照国土部分覆盖的原则进行。
也就是说,确定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标准后,只有符合标准的区域划入四类主体功能区,其他区域目前并不进入,待以后时机成熟调整标准后逐步划入四类主体功能区内。
这样划分的目的就是使得最重要、最典型的区域而不是所有区域都纳入主体功能区划体系,有利于政府根据现阶段能力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可行的分类政策,确保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效。
同时,也可以回答“四类主体功能区不能概括所有类型地区、四类主体功能区之外再加上一类潜力开发地区或者保留开发地区”等等的观点和争论。
2.适度突破行政区的原则我国地区经济是一个以行政区为主导的经济体系,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分割在短时期内很难消除。
目前的行政区划是综合考虑历史沿革、民族宗教、文化习俗等因素逐步形成的,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烙印,有些地区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涉及到利益分配、权利调整、民族宗教等敏感性问题,在短时期内很难及时调整。
湖北省主体功能规划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6)第一章规划背景(7)第一节自然状况(7)第二节综合评价(8)第三节主要问题(10)第四节面临挑战(12)第二章指导思想(13)第一节开发理念(13)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15)第三节开发原则(18)第四节重大关系(22)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24)第一节主要目标(24)第二节战略任务(26)第三节未来展望(28)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31)第一节区划方案(31)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33)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35)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35)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3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46)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53)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53)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5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68)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72)第一节功能定位(72)第二节管制原则(73)第三节近期任务(77)第八章能源与资源(79)第一节主要原则(79)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81)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82)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83)第九章保障措施(85)第一节区域政策(85)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95)第十章规划实施(98)第一节职责分工(98)第二节实施机制(101)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104)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111)附件3:附图(113)序言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随着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湖北省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湖北省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从现在起至2020年,将是湖北省国土开发空间结构快速变化的新阶段。
将国家战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打造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省域国土开发空间结构,是缩小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人均收入、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实现全省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空间均衡的必要前提和有力保障。
我国主体功能区划的有关理论探讨
其中: i D + i D + _∑ : + + ∑D = i D + i .; l z 3 ・ 1
D 7 3+…; i,i,i以及 DlD2D3 分别 指 地 区 i D1D2D3 ,,『 『等 , 和
主体功能区 , 既要保证 经济欠发 达地 区发展经 济 , 也要 促进人 口、 资源 、 经济部 门等社会经 济要素 的空 间有序 转移和跨区域流动 , 其最 终 目的是实现社会 良性循环体
要求 。因此 , 反映社会 经济发展空间规律的 “ 轴 系 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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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环境承载能力 、 现有 开发密度 和发展潜力 , 统筹 考虑 未来我 国人 口分布 、 经济布局 、 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 , 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 化开发 、 重点 开发 、 限制开发 和禁 止开发 四类 主体功能区, 照主体功能定位 , 按 调整 、 完善 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 , 范空 间开发 秩序 , 成合 理 的 规 形 空间开发结构 ” 国内地理学界 对于我 国主体功 能区划 , 的理论 、 思路 、 法 、 方 技术 等 研 究层 出不 穷 , 且 在 河 并 南… 、 山东 、 新疆 、 仪征 等地做 了省域 和和市域范 围上的主体功能区划尝试。
域发 展 的 空 间 结 构 理 论 和 人 地 关 系地 域 系统 理 论 是 主 体 功 能 区划 的 核 心 理 论 基 础 , 间 均衡 模 型 是 该 理 论 基 础 最 空
为直接 的应用 , 重点深刻 解析 了空 间尺度效应和 区域 功能属性对 于主 体功 能区划指标 因子体 系的构 建、 标间 的优 指 化组合所 带来的影响 , 强 GS的空间叠置和聚类等 空间分析技 术在主 体功 能区划 中的应用 , 以较 好地解 决 空间 加 I 可 尺度 与区域功 能属 性之 间的矛盾为 区域功 能区的定位 所带 来的影响 。
主体功能区划问题及解决思路探讨
主体功能区划问题及解决思路探讨作者:王振波徐建刚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08期摘要中国主体功能区划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基础理论和具体实践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使主体功能区划这一概念进入了炙手可热之后的无奈境地。
在理论方面,主体功能区划在概念内涵、划分标准及划分依据方面尚有模糊难辨之处,区域划分的空间层级之间、主体功能和非主体功能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错位;在全国及各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实践过程中,在类型区与行政区、区域协调发展与社会公平、动态性与区域管治以及主体功能区划与城乡规划四组基础性问题之间仍然存在难以协调的局面。
总结了中国主体功能区的相关理论建设及具体实践之后,文章重新整理了主体功能区划的概念内涵、指标体系与方法,认为在管理主体方面应该实施国家、大区域、省级三层管理模式,在管理对象方面应该采取“3层+2类+X分区”的综合模式,在管理方式方面,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划分单元、区域协调、功能区管治以及与城乡规划的关系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思路探讨。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管理模式中图分类号 P96;F0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8-0126-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8.023“主体功能区”由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概念:“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1]。
2007年《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要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并要求2007年底之前必须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湖北省主体功能规划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6)第一章规划背景(7)第一节自然状况(7)第二节综合评价(8)第三节主要问题(10)第四节面临挑战(12)第二章指导思想(13)第一节开发理念(13)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15)第三节开发原则(18)第四节重大关系(22)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24)第一节主要目标(24)第二节战略任务(26)第三节未来展望(28)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31)第一节区划方案(31)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33)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35)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35)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3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46)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53)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53)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57)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68)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72)第一节功能定位(72)第二节管制原则(73)第三节近期任务(77)第八章能源与资源(79)第一节主要原则(79)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81)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82)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83)第九章保障措施(85)第一节区域政策(85)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95)第十章规划实施(98)第一节职责分工(98)第二节实施机制(101)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104)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111)附件3:附图(113)序言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随着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湖北省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湖北省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从现在起至2020年,将是湖北省国土开发空间结构快速变化的新阶段。
将国家战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打造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省域国土开发空间结构,是缩小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人均收入、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实现全省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空间均衡的必要前提和有力保障。
主体功能区与城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最终方案(国家发改委与省区政府博弈结果 )
一、冀中南地区;二、太原城市群; 三、呼包鄂榆地区;四、哈长地区; 五、东陇海地区;六、江淮地区; 七、海峡西岸经济区;八、中原经济区; 九、长江中游地区;十、北部湾地区; 十一、成渝地区;十二、黔中地区; 十三、滇中地区;十四、藏中南地区; 十五、关中—天水地区;十六、兰州—西宁地区; 十七、宁夏沿黄经济区;十八、天山北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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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表述(2012)
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
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个总体布局之一,深度解
析了生态文明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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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个总体布局之一, 深度解析了生态文明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提出“国土是 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并将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 略作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
一、环渤海地区
(一)京津冀地区 (二)辽中南地区 (三)山东半岛地区
二、长江三角洲地区 三、珠江三角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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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类型(二):重点开发区原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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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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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开发区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统筹规划国土空间 健全城市规模结构 促进人口加快集聚 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提高发展质量 完善基础设施 保护生态环境 把握开发时序
主体功能区与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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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功能区:国家战略与地方政策 二、主体功能区的时代背景与各国实践
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新农村建设的再认识——以鄂西北山区新农村建设为例
基金项目:十堰市政研究2009年重点课题。
作者简介:李永彩(1979-),女,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中国农村问题。
收稿日期:2009-06-18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新农村建设的再认识以鄂西北山区新农村建设为例李永彩(中共十堰市委党校,湖北十堰 442000)摘 要: 十一五 规划将国土空间分为四类主体功能区,这一重要的划分要求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农村的主体功能定位。
以鄂西北山区新农村建设为例,根据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提出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做好农村的发展规划、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统筹利用支农资金。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新农村建设;发展路径中图分类号 F320 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09)15-05-02十一五 规划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区分各区域的不同主体功能,区别对待,实施城镇化工业化区域、农业区域和生态区域各自不同的开发方略和不同的配套政策。
国家近年来在这方面的一系列部署,对于搞好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具体来说,在主体功能区的框架下建设新农村要做好农村发展规划、选择与主体功能定位相一致的发展路径、统筹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支农资金。
1 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蓝图缺乏规划是鄂西北山区新农村建设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
但在 新镇、新村、新房 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
例如,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更缺少规划,导致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
如何理解和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
如何理解和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当前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内容,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多次提到主体功能区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因此,为方便理解,现将省发展改革委黄素香调研员在“全省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培训班”上就《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讲课要点整理摘录如下:一、什么是主体功能区?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
推进主体功能区,就是对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进行划分。
按照开发方式,可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按照开发内容,可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
二、如何界定划分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
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限制开发(生态发展)区域——是指关系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水资源保护,不应该或不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等。
三、县域内各镇主体功能区如何划分?县域内各镇主体功能定位,应在落实国家和省对本县市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根据县域内各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具有明确主体功能的镇。
四、县(市)划分功能区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第一,功能区的名称不要与国家确定的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名称一样。
可根据当地的实际确定。
第二,功能区的划分要体现国家和省对本县(市)的主体功能定位。
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与方法的系统研究
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与方法的系统研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旨在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空间结构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而编制国家和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是落实该项战略决策的前提基础和重要措施。
做为一项新型空间规划,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迫切需要创新的理论与方法支撑。
本文正是基于此种现实和理论需求,以亲自参与的“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研究”为铺垫,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系统研究的逻辑思路,尝试对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做出理论与方法上的相对系统而又突出重点的研究。
“是什么?”,即解析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概念内涵与彼此关系,明晰规划性质及其在区域规划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该部分旨在深化对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认识,也是规划编制和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故为全文的起点。
“为什么?”,即寻求主体功能区建设与规划必要性的科学基础和理论依据,从理论层面解析“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优化空间结构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要途径选择”这一重大命题。
即回答“为什么要做主体功能区规划?”。
“怎么做?”,即探索编制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包括省域主体功能区划)的理论与技术方法体系,这也是全文的落脚点和实用性价值所在。
为此,全文研究内容共分6章,第2-5章为核心内容。
其中,第1章为导论,重点分析选题背景和研究现状。
认为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理论意义。
目前,国外相关研究成果虽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明显缺乏针对性;国内研究针对性较强,但也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且研究内容相对集中,缺乏系统性。
此外,本章还对主体功能区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界定,理顺了相关概念关系,为全文后续研究奠定了学术规范。
第2章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研究,其理论切入点为空间供需分析。
通过构建空间供需模型和理论推导,认为空间需求多样性和空间稀缺性是导致空间供需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空间供需矛盾又将产生空间结构失衡。
湖北省县(市)主导功能定位及新型城镇化对策
一、引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
依据区域发展状况,对区域的主导功能进行明晰定位,有利于政府实施恰当的城镇化对策,达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
主体功能区的合理组织是实现区域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1]。
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旨在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
主体功能区规划通过协调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长期可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而主导功能区是区域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约束下发展呈现的客观结果。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县市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互渗透的结合点[2],得到政府的重点关注。
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
当前主导功能的研究区域包括省[3]、市[4]和县(区)[5];单位尺度集中在县、乡镇以及格网[6]。
研究内容多为主导功能定位和评价,或基于功能定位对土地利用分区[7]、乡村性[8]和居民点整理[9]等具体领域展开研究。
构建指标的角度有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结构和三生(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10]等。
在方法上,处理评价指标和选取权重时多采用熵权法[11]、分级赋分法[12]和层次分析法[13];对功能区分类时多采取人为设置组限法[11]、最大值法[10]和聚类分析,如系统聚类[7]和K-means 聚类[14]等。
在县域新型城镇化的研究中,理论分析包括新型城镇化路径[15]以及与乡村振兴的关系[16]等;实证上包括新型城镇化对其他因素间影响[17]、城镇化的时空格局[18]和新型城镇化的评价[19]等,在传统分类方法中,人为设置组限法较为常用,例如在划分县(市)主导发展类型时,常根据一、二、三产业在GDP 占【基金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湖北制造业升级路径与对策研究,编号:21ZD032;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基金课题重大项目,湖北省与广东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比较研究,编号:HBSME2019B09。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3•【字号】鄂政办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精神,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涉及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涉及人口分布、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涉及区域协调发展布局等,需要各有关方面广泛参与,深入研究论证。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按主体功能区对全省国土空间发展方向和要求进行定位,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个统筹”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重要保证,有利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制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
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研究的思路与重点
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研究的思路与重点【摘要】国家、省市的主体功能区区划方案分别将于2007年底、2008年底出台。
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之后,制定实施建设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成为构建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区域开发格局的重要保障。
加强对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的研究,是理论工作者面临的新任务。
本文对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中需要加以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需求区域政策供给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的要求,国家、省市的主体功能区区划方案分别将于2007年底、2008年底出台。
四类主体功能区划分之后,制定实施建设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是“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
据此,主体功能区建设将引发我国经济社会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加强对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的研究,是学术界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研究的基础和前提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失衡的现状,是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起点。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有着不同的认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政策重点及政策手段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目前的这种空间失衡状况,与过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设计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研究建设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首先需要对我国制定实施区域政策的历史进行认真总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探索。
“六五”计划沿用对国土空间的沿海、内陆二分区划,力求通过沿海率先发展、地区协作和国土开发整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镇—村”二级主体功能区细分思路与实践——以湖北省枝江市为例
“镇—村”二级主体功能区细分思路与实践——以湖北省枝
江市为例
毛芸;汪峰;范春城;刘元
【期刊名称】《小城镇建设》
【年(卷),期】2024(42)5
【摘要】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是国土空间实现精准施策、精细管控的重要抓手,新时期各地对主体功能区的细分进行了大量的探索。
本文以湖北省枝江市为例,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构建“镇—村”二级主体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定量的功能空间比例,细分了“镇(街道)—村(社区)”二级主体功能区,并构建了功能与指标传导和用途与项目落实的路径,以期为县级城市主体功能区细化及高水平治理提供借鉴。
【总页数】9页(P21-29)
【作者】毛芸;汪峰;范春城;刘元
【作者单位】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设计一院;枝江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调整农业思路促进农民增收--以湖北省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为例
2.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分析——以湖北省枝江市问安镇及老河口市李楼镇为例
3.创新思路谋发
展突出主体建设“三村”——永德县永康镇忙腊村“三村”工程建设4.精准扶贫视角下乡村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研究——以湖北省赤壁镇A村为例5.角色与功能: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分析——以湖北省枝江市Z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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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
?关于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分类政策设计
?1.中央和省级政府分别承担分类政策的设计和管理职责
?国家级四类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中央政府应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本着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责成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确定分类政策总的方向和要求、明确分类政策的重点和内容,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政策实施细则和条例,共同形成国家级主体功能区的分类政策体系。
?限制开发地区的政策设计重点包括:
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速度控制制度;建立规范可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办法,明确分阶段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规模、用途和调整办法;制定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强制性产业准入门槛,出台投资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投放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符合主体功能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制定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方面补助政策引导当地居民向外迁移或在当地集中生活。
2.适度突破行政区的原则
我国地区经济是一个以行政区为主导的经济体系,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分割在短时期内很难消除。目前的行政区划是综合考虑历史沿革、民族宗教、文化习俗等因素逐步形成的,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烙印,有些地区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涉及到利益分配、权利调整、民族宗教等敏感性问题,在短时期内很难及时调整。
?禁止开发地区的政策设计重点包括:
建立规范合理的财政维持养护机制,严格执行财政经费的总额保障、规范使用、控制开支等制度;明确核心区、实验区、外围区不同区域的人口容量、建筑、旅游、探险等开发活动的标准;加强法律、执法、舆论、公示、听政等监管体系建设,实行游客数量控制、人类活动超载预警制度。
主体功能分区评估调整思路探索
主体功能分区评估调整思路探索作者:李佳芯,张琼慧,黄玮来源:《甘肃科技纵横》2021年第11期摘要: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主体功能区十年建设成效显著,三大战略格局基本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提出一系列新的战略部署,部分地区现有主体功能区定位难以适应国家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要求,部分县域主体功能定位难以满足其多元性的发展需求或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其主体功能定位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存在评估调整的客观需求。
本文基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探索建立了“1+3+5”的评估调整体系与方法,构建了“3+N”主体功能分区体系,为各地开展主体功能区评估调整工作提供思路。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中图分类号:F120.4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主体功能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构建城市化、农业、生态三大战略格局。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末期,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继续发挥战略引领和政策保障作用。
1.我国主体功能区建设情况2010年1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和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