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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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节前言 (2)
第二节公司简介 (2)
第三节公司发展战略 (3)
第四节公司治理 (4)
第五节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6)
第六节展望 (1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一节前言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建设美丽中国是当今社会的趋势与潮流。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紧跟时代发展,以“争创一流、追求卓越、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自然环境,推动社会发展,在改革中稳步前进,努力创造和谐共生的社会效益。
2014年,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以最饱满的热情投入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实现和谐发展的社会责任梦。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以及突出公司的企业特点和行业特色而编制,详细介绍了2014年公司积极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的活动及表现,真实、客观、透明地记录了公司报告期内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
本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与年报有出入,以财务报告为准。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作为计量币种,特别说明的除外。
第二节公司简介
公司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简称“鼎球实业”,股票代码为“600078”。2000年12月,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
公司股票简称于2001年3月13日起由“鼎球实业”变更为“澄星股份”,股票代码不变,为“600078”。
公司为国内精细磷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和经营黄磷、磷酸以及各种磷酸盐产品等,品种规格齐全,有工业级、食品级、药用级、试剂级、电子级等各种规格的产品。公司是国内磷化工行业内实行矿、电、磷一体化的先行者和推动者,已基本形成“矿山(磷矿、煤矿)→电力→黄磷→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磷化工产品物流配送”一体化产业链。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市场基础扎实,商业信誉卓著。“澄星”牌系列产品已得到国际上许多跨国公司的认证,被认定为中国定点供应商。经过多年的业务往来,已经与这些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品牌及产品有较高的信任度和商誉优势。
随着磷化工行业的整合,未来国内磷化工产业将逐步向具备比较竞争优势的几个大型磷化工企业集中。公司凭借产业链整合优势、人才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综合竞争力优势将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第三节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磷为主、同心多圆、环状发展、向高向深、两头延伸。
公司的发展规划以磷为主,以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为中心目标,不断完善和强化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优势,并通过尝试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工艺、新产品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深化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整合水电、火电和磷矿等资源,实现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资源利用率、深化成本优势、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全球化经营;最终实现科技
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资源配置合理、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世界知名精细磷化工企业的战略目标。
第四节公司治理
201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严格履行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董事会及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层积极组织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认真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公司治理各方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制衡,运转高效,实现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序运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法人治理水平获得了监管机构及市场的广泛认可。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还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二、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三、董事和董事会: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畅通的内部信息传递渠道,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14年,公司按时在指定的媒体上披露定期报告4次,发布临时公告17次,无补充或更正情况发生。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公司着重在媒体跟踪、投资者问题分析、投资者调研、上证E网互动平台等方面深化,及时掌握媒体、投资者对公司关注的重点,以便及时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对于投资者的电话、上证E网互动问询,及时予以解答,定期进行分析,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回答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为防止投资者来电无人接听情况发生,公司证券部已将投资者来电设置转接功能,如电话连续响四声无人接听,则自动转接到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