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医院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
二、劳动合同
1. 医院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险、社会保障等条款。
三、工资福利
1. 医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2. 医院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劳动时间和休假
1. 医院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2. 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提前请假并经批准方可休假。
五、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
1. 医院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
人身安全。
2. 医院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和健康体检,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 员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旷工、迟到等违纪行为。
2. 医院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者相应的处罚。
七、违纪和申诉
1. 如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医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确保员工的申诉权利。
2. 员工对于医院的管理决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八、法律责任
医院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规范劳动管理,
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希望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共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骨伤科科室规章制度
骨伤科科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遵守医德,维护医疗纪律,竭诚为患者服务
第三条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科室管理
第四条科室领导班子由科主任、副主任和科室护士长组成,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医疗工作
第五条科主任负责科室的统筹管理,制定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第七条科室护士长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水平,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九条医务人员要恪守医疗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机密
第十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临床水平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要珍惜工作机会,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安排,为患者负责
第四章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患者是科室的宗旨,要以关爱之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知情,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有权选择,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
第十五条患者有权安全,医务人员应当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第五章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设备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操作流程,确保手术安全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医疗纪律,不得随意更改医嘱或治疗方案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要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时上报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科室财务要做到开源节流,合理控制成本,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应与职工劳动合同、行政法规和其他本单位制度相协调,同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院员工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劳动纪律,不得有以下违纪行为:
1.无故缺勤;
2.迟到早退现象;
3.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
4.擅离职守;
5.逃避工作责任;
6.玩忽职守,不认真工作;
7.故意损坏工作设备、仪器设备等;
8.对患者进行不正当行为,如侵犯患者隐私等;
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0.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制度,监督员工的劳动纪律,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积极、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进出医院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和签退。
第八条医院员工在签到时,应注意工作时间的准确,不得擅自签到或修改签到时间。
第九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按规定通过门禁系统,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十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穿着整齐、得体,不得穿着违反医院规定的服装。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医院员工应按照科室、岗位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使医院的工作正常运转,使医院管理步入正规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内:
(一)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允许做私活,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或打瞌睡。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不得穿拖鞋.背心上班,不得在办公室化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三)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办公桌上保持整洁。上班时间不得在医院办公电脑上玩电子游戏,违者一次罚款10元。不准穿工作服帽进入食堂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经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早上好”“需要我帮忙您吗”“.麻烦您”.“谢谢”“您走好”.“请稍等”,等文明语言。对来访的宾客做到热情迎接,主动交流,耐心服务。对讲粗话.脏话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领导之间.领导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诚相待,不得因小事争吵,更不得在病人面前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不允许在员工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诽谤辱骂他人,领导要关心下属,体察民情。对下属出现的差错,以教育为主,不允许辱骂.体罚下属,经查证属实者对其职务进行调整并处罚款50元。
(六)热情服务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凡是泄露患者隐私的一经查实,医院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待患者态度恶劣,接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辞退处理。保洁员因卫生搞不好被工作人员和病人投诉的查实一次扣款10元。
(七)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无特殊原因而推诿或拖延时间导致工作问题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能否完成,进度怎样,都要互相沟通,不能影响工作。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 工作时间:
-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4. 假期休假:
-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 休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系,如有紧急情况需随时回岗。
5. 纪律监督:
- 医院设立纪律监督部门,负责对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
-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销职务等。
6. 奖惩制度:
- 医院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与荣誉。
- 违反劳动纪律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降低职级、停职或解雇等。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促使医务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同时,也为医院提供了一种法律依据,便于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管理。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科室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科室内部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科室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科室内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科室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科室领导有权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员工有义务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密切配合领导安排工作。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
第六条科室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确保准时到岗。
第八条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员工应事先向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工作时间内的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早退、迟到或擅自离岗。
第十条若员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三章工作内容管理
第十一条科室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超范围从事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或私自查看患者病历等资料。
第十三条科室员工应积极配合科室内部其他部门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第十四条科室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做好办公桌面整理、病房清洁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态度管理
第十五条科室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中使用手机、玩游戏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和同事,遵守组织规定,不得有不尊重、不礼貌的行为。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工作行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2. 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
1.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外出,应提前向上级请示,并填写请假表。
2.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和请假记录,不得擅自修改或伪造考勤记录。
3. 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除相应工资和扣除奖金等。
三、工作安全与职业道德
1. 所有员工应遵守相关的工作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防护设备、正确使用劳动工具等,切实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不得擅自私自转让、调换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对患者不负责任。
3.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员工应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进行非法使用。
四、工作纪律
1.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
2. 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旷工或旷课,如有违反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3.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上网、玩游戏等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五、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表彰信等。
2. 对于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扣除工资、停职调查、警告或辞退等。
3. 对于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
1. 医院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运行。
骨外科2013-11护理质量管理总结
骨外科2013-11护理质量管理总结
第一篇:骨外科2013-11护理质量管理总结
外二科2013年11月份护理质量管理总结
根据岑巩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管理工作的精神,在院领导的科学领导以及我科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0月份共收治住院病人93人次,出院63人次,手术46人,成功完成危重病人抢救18人次,导尿病人10人次,对手术、导尿、危重病人护理安全隐患因素,有可能发生坠床、跌倒、褥疮,院内感染等危险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了100﹪的目标监测并实施了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各项工作开展如下:
一、时刻坚持护理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以优质服务为己任,工作中要求对病人热心,关心,细心,耐心,治疗护理精心,与病人及家属良好地沟通,实现了病人零投诉。本月随机抽查10人次,满意率99%。
二、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坚持治疗护理、处置前、中、后进行查对,严格组织大查对医嘱;严格执行查对-签字-执行-再查对签字负责制、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大手术,重危,昏迷,特殊病人勤巡视;班与班执行严格交接(书面交接、床头交接、口头交接);严格临床用血查对制度。周三行政大查对:查药库药品、卫材、器材有无过期、失效,抢救器械处于急救应急状态,实现各环节宏观及微观质量控制。
三、加强护理环节质量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危重病人(基础)护理环节质控组:本月随机随机抽查10个班次,共15个病人,其合格率为100%。存在的问题:病人床单上有血迹未及时进行更换,整改措施: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人并进行1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勤勉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条医院员工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
第五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排班制度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换班次或擅离职守。
第七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加班或提前下班。
第八条医院员工应做好工作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病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医院员工应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哨或打闹。
第十一条医院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医嘱或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应保护医院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占用医院的物品。
第十三条医院员工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外透露医院的内部消息。
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待患者和同事要尊重礼貌,不得恶语相向或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纪律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医院秩序良好。
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加强骨外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科室的劳动组织纪
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
觉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本办法合用于骨外科全体职工。
骨外科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
章制度,维护骨外科利益,严守骨外科商业及技术机密。
职工上班应服从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
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医院有权不
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
玩手机或者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
不佩戴胸卡者赋予处理。
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
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病假或者工伤者必须有骨外科证明。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不许擅自请人代班或者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允许,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歇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 50 元。
3、2 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天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 10 分钟以内罚款 20 元,11—20 分钟罚款 40 元, 21—30 分钟罚款 60 元, 31—40 分钟罚款 80 元, 4l 一 60 分钟罚款 100 元。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 200 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者事后请假,或者请霸王假,或者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 1 小时按 1 天计算, 2 小时以上按 3 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各科室做到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擅自换班各罚款 50 元。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
(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
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
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
(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
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
(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
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一、加强院所劳
动纪律
为加强院所劳动纪律,严肃院规,经院务会通过,特做如下规定:
1、凡院所在职职工,均应按岗位指着,按时上下班。
2、在职职工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一律由个人承担。
3、对于无故不到且又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对待,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甚者,强行办理停薪留职或辞退。
4、不定期抽查各科室考勤管理,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要在全院行政会上宣布,并扣除全科奖金的10%。
5、在职职工要以院内本职工作做为首任,不得兼职从事与医院利益相违背的工作,如查证落实或对反映较大的个别人,一律强行办理停薪留职或辞退。
6、在职职工请病假需出示保健科(诊断建议书),由本人所在科室领导签字后上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以旷工对待。
7、在职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本人所在科室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将个人申请经科主任批准后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 人事科备案,方可有效。
8、休假:享受放射假、干部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的职工要在当年休完,不得累计计算。
9、院所各科室中层干部请假:
(1)24小时内往返外出的,科主任需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员所
在科室对诊断提出疑议时,须在我院相关科室进行复诊。
(3)需住院治疗的,办理销假手续时要提供住院病历。
(4)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须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理。
(5)病假时间连续2个月和病假时间?年内累计满6个月的,如病假人员所在科室对继续休假提出疑异的,可将疑异提交人事科、预防保健科等相关科室进行审定后,方可续假。
(6)病假超过2个月者,复岗前需在我院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复岗,费用自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漠河县人民医院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职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科室主任及医务科、护理部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牌,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按漠河县人民医院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七条职工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科主任与当班负责人同意。否则,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八条违反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1、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1—20分钟罚款40元,21—30分钟罚款60元,31—40分钟罚款80元,4l一60分钟罚款100元。
2、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罚款200元,同时按旷工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上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更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医院外科规章制度
医院外科规章制度
医院外科规章制度
篇一: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和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科室医疗业务水平,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强化和确保医疗安全,充分调动全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服务于广大患者,结合本科实际做出以下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及医德医风监督
1、无故迟到、早退、溜岗、私自调班、不按时交接班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间工作不在状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扎堆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20元。
3、无故不服从科主任、护士长排班或工作调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秩序,以及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一次扣50元。
4、无故未假不参加科务会和科室相关的业务学习、培训等一次扣50元。
5、着装必须整洁,未按统一规范穿戴工作服(帽、鞋),未佩戴胸牌(上岗证)发现一次扣20元。
6、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差,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甚至纠纷,以及因医德医风问题被投诉的经核实每次扣50元。
二、医疗业务管理
1、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医疗核心制度》的行为经查实一次扣50元。具体包括如下:
(1)接诊病人时,未按首诊负责制进行及时合理处治,存在明显责
任性失误或过错,或是存在推诿病人的现象。
(2)未认真履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或交接班时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
(3)不按规定查房和参加查房,或未及时写好查房记录。
(4)未及时组织或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治疗,未及时做好抢救记录。
(5)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点评时存在问题及发现门诊登记不全。
(6)存在住院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的,对月底拖欠出院病历每份另扣20元。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现就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各科室要指定一名原则性强、办事公正、工作认真的同志负责科室考勤工作(考勤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每月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考勤员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在科室负责人的带领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各科室考勤员必须在每周五前报送下周科室值班人员排班表,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及有关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报送医院办公室汇总存查,并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若逾期不报,将影响到所在科室工资、津贴及绩效的发放。
二、劳动纪律
凡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
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正点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除做好不良记录外,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医院办公室,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纠纷、差错、事故的,除医院处罚和承担所有责任外,并酌情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职工的劳动纪律,确保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医院形象,保证医院正常运作。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
二、制度制定程序
2.1 确定制定机构:由医院管理部门确定制定机构。
2.2 成立制定组:由制定机构成立制定组。
2.3 起草制度:制定组起草制度。
2.4 研讨修改:制定组将起草的制度提交给医院相关部门研讨和修改。
2.5 审批发布:经过研讨修改后,由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并正式发布。
三、规定内容
3.1 勤勉工作
3.1.1 全职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到岗上班,并完成交办工作和领导安排的任务。
3.1.2 岗位职责较轻的人员应当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来适应新形势、新技术、新标准的需要和医院改革重点的需要。
3.1.3 同一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鉴定,否则不得调动。
3.2 遵守纪律
3.2.1 守时,不迟到、早退、旷工。
3.2.2 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不得打卡代替他人,不得串班。
3.2.3 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3.2.4 私下接受患者礼物、红包等婉拒并上交医院,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3.2.5 保守医疗秘密,严禁泄露患者隐私。
3.3 工作行为
3.3.1 紧急情况下,必须参加急救医疗等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推卸责任。
3.3.2 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物的研究工作时,必须遵循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操作,不得擅自调换药品或改变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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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外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加强骨外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科室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骨外科全体职工。
三、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骨外科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
章制度,维护骨外科利益,严守骨外科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职工上班应服从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医院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
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病假或工伤者必须有骨外科证明。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50元。
3、2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天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1—20分钟罚款40元,21—30分钟罚款60元,31—40分钟罚款80元,4l一60分钟罚款100元。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200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后请假,或请霸王假,或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按1天计算,2小时以上按3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各科室做到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擅自换班各罚款50元。
4、当班时间做私事、打毛线每次罚款50元。
5、按医院规定要求着装、挂牌上岗,衣着整洁
6、接诊病人、查房、开医嘱时不许嚼口香糖、戴MP3,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凡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借故拖延推诿或“踢皮球”的,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严禁本院职工对医疗纠纷私自发表议论或暗通情况,唆使病人或家属到骨外科中吵闹,扩大事态,制造事端,一经发现,在职职工扣发2000元,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下岗待聘3个月,招聘人员立即辞退。
9、因科室无人上班导致病人投诉的对当班工作人员按旷工处理。
10、骨外科职工应参加骨外科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或替他人代签到者,每次罚款20元。开会时讲小话,扰乱会场秩序每次罚款50—200元。
11、严格实行层次管理,维护骨外科统一政令畅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骨外科决定和安排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2、严禁私自在骨外科电脑系统中装入其它软件,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工作人员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就诊购药者(本院无
药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扣除当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未经院领导同意私自卖药或卖物、私自免费给病人检查、擅自减免病人费用或仪器检查费用,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关责任。
14、科室人员未经骨外科同意私自到院外所发生的一切诊疗活动由本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与我院无关,对骨外科造成负面影响的扣罚一个月工资,取消当月奖金。
15、在我院具备收住和治疗条件的,医务人员擅自拒收、拒治病人的,发现和投诉一经核实每次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7、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证明、假报告、假病历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18、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务必做到操作轻、说话轻、行走轻。护理部配液时禁止安瓿撞击配液台,避免药品损坏,噪音增大。如发现一次罚款30元。
第二章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树立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形象。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病人就诊、住院,工作人员
要主动、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不准顶撞、讽刺、挖苦、刺激病人。凡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病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
2、凡因患者或本院工作人员投诉科室的工作,经督查核实后,对被投诉的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
3、骨外科工作人员之间在工作时间吵架,无论谁是谁非,各罚款100元,经核实后,主要责任人加罚100元。
4、骨外科工作人员与病人吵架,经核实后,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予以100元处罚。
5、同事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意见,不得当众谩骂、诽谤对方,否则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对骨外科做出的决定不服,与领导大吵大闹者罚款200元。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病人或与骨外科有业务交往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属违法违纪行为,凡2000元以上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7、严格按收费费标准收费,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病人收取现金或红包,违者按所收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工作人员在病人面前不准搬弄是非或对兄弟科室转来的病人在处理上说三道四,而应热情接待,否则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擅自截留、调换病人药品或记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