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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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纪律_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一节作息时间第四条医院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非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岗,应提前向值班负责人请假。

第二节工作态度第七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不得收受患者或家属的馈赠。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第三节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不得私自收受治疗费、检查费。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不得私自到药房换药。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不得在职职工私开诊所,不得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

第三章违纪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第一条、第二条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至第十五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八条违纪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知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知

一、通知背景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上班纪律(1)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聊天、打牌等。

2. 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医嘱,对患者进行耐心、细致、周到的医疗服务。

(3)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4)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患者合理要求。

3. 财务纪律(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医院财物。

(2)严禁私自收受患者礼品、红包等不正当利益。

(3)遵守药品、器械采购、验收、使用等规定,确保医疗质量。

4. 考勤纪律(1)医院实行考勤制度,职工应按时参加考勤。

(2)请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3)病假、事假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5. 活动纪律(1)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遵守活动纪律,不得违反活动规定。

三、处罚措施1.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2. 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受到处分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执行与监督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劳动纪律负责。

3.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举报。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敬请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办公室年月日。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工作行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2. 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1.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外出,应提前向上级请示,并填写请假表。

2.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和请假记录,不得擅自修改或伪造考勤记录。

3. 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除相应工资和扣除奖金等。

三、工作安全与职业道德1. 所有员工应遵守相关的工作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防护设备、正确使用劳动工具等,切实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不得擅自私自转让、调换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对患者不负责任。

3.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员工应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进行非法使用。

四、工作纪律1.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

2. 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旷工或旷课,如有违反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3.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上网、玩游戏等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表彰信等。

2. 对于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扣除工资、停职调查、警告或辞退等。

3. 对于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1. 医院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运行。

2. 监督和检查机构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3. 监督和检查机构将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并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观念和工作质量。

七、附则1. 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

2. 所有员工在入职时应进行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确保按时上班,并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 在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必须保持专注、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私自离开岗位,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玩手机等。

3.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着装要求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戴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饰品等。

4. 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品,保持工作区域的整齐、清洁。

5. 医务人员应保护医院内的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或擅自带出医院的设备、药品等物品。

6.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行。

7.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参加各类工作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8.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对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院内部的管理制度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9. 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拒绝或推迟工作任务,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

10. 对于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时间:-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加强骨外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科室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本办法合用于骨外科全体职工。

骨外科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骨外科利益,严守骨外科商业及技术机密。

职工上班应服从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医院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者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赋予处理。

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或者工伤者必须有骨外科证明。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不许擅自请人代班或者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允许,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歇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 50 元。

3、2 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天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 10 分钟以内罚款 20 元,11—20 分钟罚款 40 元, 21—30 分钟罚款 60 元, 31—40 分钟罚款 80 元, 4l 一 60 分钟罚款 100 元。

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 200 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者事后请假,或者请霸王假,或者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 1 小时按 1 天计算, 2 小时以上按 3 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

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

(四)医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增强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ﻫ各科室要重视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要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本规定并做好学习记录,注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坚决予以处罚。

医院纪委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全院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二、劳动纪律的具体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2.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ﻫ3。

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语言文明、态度亲和、举止端庄,工作认真、积极负责.不准吃零食、打闹嬉笑、聚众聊天、上班带小孩;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ﻫ4。

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炒股、淘宝、买彩票、玩游戏、干私活、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ﻫ5.公共场所禁止抽烟,禁止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嘴、骂人、酗酒和打架斗殴等。

6.认真执行请假、休假制度,各类请假、休假(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建议),超过3天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科室和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院人事科备案,否则无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未满一天按一天计算):(1)未请假而不上班者;(2)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3)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者;(4)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ﻫ(5)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被查实者;ﻫ(6)不服从分配、不上班或限期不到指定科室上班者.ﻫ8。

各科室必须每月向经管办汇报考勤情况,考勤必须如实反映职工每月的上班情况,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隐情不报者(如不按照排班表值班或其它违规情况),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9。

各科室和个人不准私自收费,下列行为属私收费行为:(1)私自收取现金的(除医院财务人员和经院领导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个人或小集体在工作中收取病人的现金据为己有或私设小金库);(2)私自诊治病人的(凡未进入医院正常医疗程序,利用医院的设备、设施及其他条件私自诊治病人或私自卖药获利);(3)私自介绍病人转诊的(凡在工作中介绍病人(注:指在我院就诊、我院有诊治条件且有住院病床的病人)到其他医院诊治,牟取个人利益).10.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准收受、索要“红包”,医务人员一旦收到“红包",应退还给患者,因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退还的,应上交医院纪检部门(党委办),由纪检部门在5日内告知并退还患者,如仍不能退还的,将作为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充交。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公正公平、奖惩分明、促进发展原则。

第四条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劳动纪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五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维护医院形象。

第七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脱岗。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按照医院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着装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和患者的秘密。

第十一条职工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偷窃医院财物。

第十二条职工应遵守医院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和活动。

第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环境卫生规定,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第十五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交通规定,确保医院交通秩序。

第三章奖惩规定第十六条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医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形象,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医院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第五条医院职工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串岗。

如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医院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聊天、打牌等。

第七条医院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医院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章工作秩序第九条医院职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

第十一条医院职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齐,言行举止文明。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实行考勤制度,职工应按照规定打卡签到,不得代打卡、代签。

第十四条医院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考核,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医院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医院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七条职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旨在规范职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希望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为我院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骨外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骨外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骨外科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骨外科科室,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骨外科科室是医院的重要临床科室,主要负责骨骼系统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第三条骨外科科室的管理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四条骨外科科室的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好的管理能力,负责科室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五条骨外科科室应根据医院的需求和规模合理确定科室的设置和岗位设置,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骨外科科室的医护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好医疗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科室组织机构第七条骨外科科室的组织机构包括科室长、副科室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和技术人员等。

第八条科室长负责科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定期评估工作。

第九条副科室长协助科室长管理科室,负责科室的后勤保障和医疗卫生工作。

第十条主治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指导住院医师和护士的工作。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负责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和病情观察,遵守医院制定的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协助医生完成医疗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负责科室的技术检查和手术操作,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三章科室工作流程第十四条骨外科科室依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制定治疗方案和手术计划,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第十五条患者入院后,应接受医生的诊断和治疗,确保及时指导以及规范操作。

第十六条手术患者需要提前进行手术准备和检查,在手术前按照规定完成手术风险评估和同意书签署。

第十七条手术后患者需要进行密切观察和护理,保证伤口的清洁和愈合,避免感染和并发症发生。

第十八条出院患者应进行病情复查和术后随访,确保患者在家康复顺利。

第四章科室质量管理第十九条骨外科科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医疗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二十条科室应每月定期召开科室例会,对科室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的劳动纪律,加强医院员工的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确保每个员工遵守纪律,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离退休人员以及外包和派遣人员,也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的主要纪律内容包括:工作纪律、例假纪律、考勤纪律、安全纪律、请假纪律、工资待遇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守时纪律等。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医院员工应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上下班打卡准时,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将被扣除绩效评分。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医院的工作安排和分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证任务的完成质量。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得与他人闲聊,不得看书看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医院规定的工作服和工作证,并保持整洁。

不得私自更改或私自使用他人的工作服和工作证,如有违纪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例假纪律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医院制定的例假制度,如需请假,应提前3天申请,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除外,但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休假。

第九条例假期间,员工不得私自离岗,不得与工作有任何联系,不得利用例假时间从事违法违纪、影响医院形象的活动。

如发生上述情况,将从严追究责任。

第十条离岗前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注明离岗时间,离岗后不得私自返岗,须按照规定时间返回。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十一条员工须按照医院规定的考勤制度,每天按时上班,下班打卡。

不得因私事而迟到、早退或不签到、不打卡,如发生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考勤纪律,不得私自调整或篡改自己的考勤记录,不得代签或代打卡,如发生上述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员工工作期间的迟到、早退、不签到、不打卡等违纪行为,将被计入绩效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安全纪律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制度和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从事危及患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行为。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违反本制度,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医院员工应按照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出勤管理第四条医院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时间不能早于规定时间,不能迟到。

如因故不能如期上班,应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或早退,如需提前离开医院应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

第六条考勤登记为医院员工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员工应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如有违规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未经请假或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工作岗位,不得旷工,否则将按照医院规定的处罚力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作表现第八条医院员工应尽职尽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积极性,为医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流程。

第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不得将个人行为,尤其是私人利益放在工作之前。

第十一条员工应时刻牢记医院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应以热情、礼貌的态度对待病人和患者家属。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护医院的财产和设备,倡导勤俭节约,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十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范,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工作秩序。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应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如法律法规、章程和规定等。

第十五条医院员工应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六条医院员工应相互尊重和团结合作,不得互相诽谤、攻击和散布谣言。

第十七条医院员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贿赂、偷盗等。

第十八条医院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妨碍医院的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医院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仪表。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劳动行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职责第二条医院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不得擅自离岗、漫游、闲聊。

第三条医院职工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按规定完成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玩忽职守。

第四条医院职工应当尊重患者和家属,保护患者隐私,严禁泄露患者信息。

第五条医院职工应当爱岗敬业,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岗位上使用网络、手机等娱乐工具。

第三章员工奖惩第六条医院将建立员工奖惩制度,以激励良好的工作表现和惩罚违规行为。

第七条对于表现优秀的职工,医院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第八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九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职工,医院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条医院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职工应按时签到和签退,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健全任务分配制度,确保工作的合理分配和完成。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制度,记录每个职工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

第十三条医院将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职工。

第十六条职工对于医院在执行本制度中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规定,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医院管理层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工作人员可对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医院管理层应积极采纳并解决。

第六条医院将对遵守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第七条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量进行安排,应严格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致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和考勤制度进行打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经营个人生意,不得进行手机游戏、社交媒体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单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但需要提前进行假期安排,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索要红包和接受贿赂。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决策,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职责。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洁,不得将个人物品随意摆放,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和乱扔垃圾。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合适的服装,不得在办公室内穿拖鞋。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

第四章安全纪律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严守安全纪律,重视工作安全,不得擅自休息或离岗,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和自身的生命安全。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应与职工劳动合同、行政法规和其他本单位制度相协调,同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院员工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劳动纪律,不得有以下违纪行为:1.无故缺勤;2.迟到早退现象;3.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4.擅离职守;5.逃避工作责任;6.玩忽职守,不认真工作;7.故意损坏工作设备、仪器设备等;8.对患者进行不正当行为,如侵犯患者隐私等;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0.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制度,监督员工的劳动纪律,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积极、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进出医院的劳动纪律第七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和签退。

第八条医院员工在签到时,应注意工作时间的准确,不得擅自签到或修改签到时间。

第九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按规定通过门禁系统,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十条医院员工在进出医院时,应穿着整齐、得体,不得穿着违反医院规定的服装。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院员工应按照科室、岗位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携带私人物品、工作外设备及娱乐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仔细听取、记录和执行医生的医嘱,做好病情观察和护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护医保机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医院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范围。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准时上下班:要求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服从指挥:要求医务人员服从上级领导和工作指导,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拒绝工作任务。

3. 禁止迟到早退: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

4. 禁止喧哗吵闹: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环境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以不影响患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5. 禁止私自带客: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医院工作区域。

6. 禁止滥用职权:要求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以个人利益为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 服从排班安排:要求医务人员按照排班表上的安排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班或交换班次。

8. 禁止擅离职守: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专心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要积极响应,并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抢救或处理。

9. 保护患者隐私:要求医务人员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得谈论患者的病情或治疗相关信息。

10. 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遵守医疗职业道德,不得随意给予错误或危险的医疗建议或治疗方法。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促进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骨外科管理制度

骨外科管理制度

骨外科管理制度一、绪论骨外科是医院的重要临床科室之一,承担着骨折、关节置换、软组织损伤等基础性及重大科研课题及医疗工作的科室。

科室内的医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科室管理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

本文将从科室管理的目的、内容、基本原则和执行过程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科室管理的目的科室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科室工作的有序进行。

通过科室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形象。

三、科室管理制度的内容科室管理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科室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作纪律、激励措施、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方面的内容。

1.科室的组织结构科室的组织结构应该合理。

在骨外科内,一般应该设立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岗位。

在手术室、病房等方面也需要相应的岗位设置。

此外,科室内部还需要设立一些管理岗位,如院长助理、主任助理、护士长等。

2.工作人员的职责对于科室内的工作人员,应该明确其职责。

比如,主治医师需要负责会诊、手术等工作;助理医师需要协助主治医师进行各种医疗技术操作;护士需要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手术室护士需要负责手术室内患者的护理等。

3.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工作纪律主要包括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着装规定、言行规范、患者隐私保护等。

4.激励措施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的形式有多种,例如薪酬、晋升、表彰等。

5.责任制度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因为工作失误导致患者受伤,医务人员无疑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考核制度科室内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临床工作业绩、学术研究成果、患者满意度等。

四、科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科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医疗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引言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秩序,加强对医疗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人员。

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2. 工作时间及考勤2.1 工作时间:* 医疗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 工作时间应专注于工作任务,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2 考勤:* 医疗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考勤规定签到和签退。

*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3. 工作纪律3.1 服从指挥:* 医疗人员应服从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和领导的指挥。

* 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内容或工作时间。

3.2 保密工作:* 医疗人员应保护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和病患信息安全。

* 不得擅自泄露医疗机构的机密信息。

3.3 业务技能:* 医疗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 不得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敷衍患者。

4. 行为规范4.1 仪容仪表:* 医疗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卫生。

* 不得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或佩戴不适当的饰品。

4.2 语言行为:* 医疗人员应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与他人交流。

* 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言语攻击他人。

4.3 个人行为:* 医疗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保持良好道德操守。

* 不得参与非法活动或有违伦理道德的行为。

5. 惩罚措施5.1 违纪处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疗人员,医疗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 对于严重违纪者,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或法律追责。

5.2 申诉机制:* 医疗人员对于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按照医疗机构的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6. 结束语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规范医疗人员的行为。

医疗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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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外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加强骨外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科室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骨外科全体职工。

三、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章劳动纪律第一条骨外科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骨外科利益,严守骨外科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职工上班应服从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医院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或工伤者必须有骨外科证明。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50元。

3、2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天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1—20分钟罚款40元,21—30分钟罚款60元,31—40分钟罚款80元,4l一60分钟罚款100元。

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200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后请假,或请霸王假,或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按1天计算,2小时以上按3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

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各科室做到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擅自换班各罚款50元。

4、当班时间做私事、打毛线每次罚款50元。

5、按医院规定要求着装、挂牌上岗,衣着整洁6、接诊病人、查房、开医嘱时不许嚼口香糖、戴MP3,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凡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借故拖延推诿或“踢皮球”的,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严禁本院职工对医疗纠纷私自发表议论或暗通情况,唆使病人或家属到骨外科中吵闹,扩大事态,制造事端,一经发现,在职职工扣发2000元,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下岗待聘3个月,招聘人员立即辞退。

9、因科室无人上班导致病人投诉的对当班工作人员按旷工处理。

10、骨外科职工应参加骨外科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或替他人代签到者,每次罚款20元。

开会时讲小话,扰乱会场秩序每次罚款50—200元。

11、严格实行层次管理,维护骨外科统一政令畅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骨外科决定和安排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罚款。

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2、严禁私自在骨外科电脑系统中装入其它软件,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工作人员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就诊购药者(本院无药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扣除当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未经院领导同意私自卖药或卖物、私自免费给病人检查、擅自减免病人费用或仪器检查费用,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关责任。

14、科室人员未经骨外科同意私自到院外所发生的一切诊疗活动由本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与我院无关,对骨外科造成负面影响的扣罚一个月工资,取消当月奖金。

15、在我院具备收住和治疗条件的,医务人员擅自拒收、拒治病人的,发现和投诉一经核实每次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7、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证明、假报告、假病历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18、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务必做到操作轻、说话轻、行走轻。

护理部配液时禁止安瓿撞击配液台,避免药品损坏,噪音增大。

如发现一次罚款30元。

第二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树立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形象。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病人就诊、住院,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不准顶撞、讽刺、挖苦、刺激病人。

凡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病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

2、凡因患者或本院工作人员投诉科室的工作,经督查核实后,对被投诉的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

3、骨外科工作人员之间在工作时间吵架,无论谁是谁非,各罚款100元,经核实后,主要责任人加罚100元。

4、骨外科工作人员与病人吵架,经核实后,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予以100元处罚。

5、同事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意见,不得当众谩骂、诽谤对方,否则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

对骨外科做出的决定不服,与领导大吵大闹者罚款200元。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病人或与骨外科有业务交往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属违法违纪行为,凡2000元以上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7、严格按收费费标准收费,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病人收取现金或红包,违者按所收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工作人员在病人面前不准搬弄是非或对兄弟科室转来的病人在处理上说三道四,而应热情接待,否则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擅自截留、调换病人药品或记病人的帐作检查者,给予当事人两倍的处罚。

10、因紧急情况,有关人员拒绝参加或不按时参加救援工作的,给予当事人500元的处罚。

11、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12、科室需急诊出诊时,值班负责人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备齐药品及时出诊。

同时安排好科室值守人员。

13、因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导致病人退费、退诊或转院,经查实每次罚款200元。

14、值班1.总值班:从当日点至次日点为值班时间,处理值班期间内的各事务,负责检查科室的考勤和工作质量(晚上必须在值班室睡觉)。

2.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排班表要上墙、上报院办。

换班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如发现病人到处找值班医生或护士,不在岗者,按旷工论处。

15、加班管理:1.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可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指定人员加班或轮值夜班,被指定或应轮班的人员,除因特殊情况经所属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上级指挥论处;2.加班或轮值夜班按《值班、加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于补贴;3.如有在加班或轮值夜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给于补贴以外,并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罚;第三章请假制度1. 病假请病假者由本院院长指定专家、教授开据病假条,病假三天之内不扣工资及奖金,四天至七天发80%工资,奖金发50%;七天至十五天发70%工资,不发当月奖金;半月至一个月发60%工资,不发当月奖金;一个月至两个月发50%工资,不发当月奖金;超过两个月者不计发工资奖金且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若系癌症病人可享受6个月最低社保工资每月460元。

2.事假请假半天由科主任批准登记,并报院办公室备案,请假1—2天须经分管院长批准,请假3—7天由院长批准,请假7天以上者由董事长批准,事假2天以上者(含当月累计)不计发请假期工资,3—4天奖金按50%发放,5天以上不发当月奖金。

3. 婚假: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凡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者,增加2天婚假。

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4.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5. 产假:女员工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男员工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有不满6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引产者,给予20天的产假。

6.请假:①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重要工作岗位须提前三天以上)填写“请假单”,先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报院办备案。

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确因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理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②请假人请假后,科室负责人应提前安排他人替代其工作;③请假人应按审批获准期限准时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④请假期满如没有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⑤如发现请假人请假事由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⑥请病假必须按以上第三章第1条之规定开据病假证明。

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⑦病假期满或经院领导特别批准的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骨外科另行安排工作的,骨外科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⑧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

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

第四章会议制度1.遵守开会时间、按时赴会。

凡是迟到、早退者按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在会议中服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需要发言时应示意告之,经主持人同意。

3.会未结束,不可任意离席,若有紧急事务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才能离开,擅自离会者视为矿工处理。

4.开会途中,一般应关闭移动电话或调整到振动功能,必须回话时,在不影响他人开会的地方给对方复电。

有关紧急会议或特别会议等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5.按照会议议程,预先将有关材料与意见整理好,以便随时有系统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带笔记本做好记录,会后要传达。

6.各科室每周必须开一次科务会,做好会议记录。

7.会议期间不允许抽烟,交头接耳开小会。

第五章奖惩制度奖励:行政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奖”如下四类: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①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工作任务;②拾物不昧者(价值在1000元以上);③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本院获得殊荣者;④任劳任怨,不怕艰苦,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突出者;⑤服务周到,热情耐心,经常受到患者或服务对象表扬者;⑥主动举报、指正违章违规行为,经查属实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①医疗、医护技术或管理上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②节约物料或利用物料降低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显著成效者;③遇有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④检举、指证、揭发违章违纪或损害医院利益者;⑤发现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损失发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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