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标 签】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颁布单位】云南省财政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云财企﹝2012﹞284号【发文日期】2012-09-06【实施时间】2012-09-0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 (一)继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按照《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融资担保行业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退出、日常监管、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控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着力培育100户实力强、管理规范、信誉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担保服务。
省级财政将利用现有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代偿损失、风险管理、资本金予以补助,对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给予奖励,提高融资担保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进一步发挥我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改善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务环境,积极搭建融资担保机构、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融资平台,促进多方交流与合作,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投入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
省加快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更名为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2013年起视省级财力情况和需要加大支持力度;要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省级各相关部门用于扶持产业及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的比例不低于70%,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市场开拓、节能减排、人才培养、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
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云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2010年度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直接介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科技厅二○一一年三月目录一、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1(一)项目概况1(二)评价依据2(三)评价对象3(四)评价原则3(五)评价内容4(六)评价目的4(七)评价方法5(八)评价标准5(九)工作组织6(十)工作步骤和进度6(十一)评价结果的应用8二、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8(一)指标体系制定原则8(二)指标体系框架图9(三)评价指标表9(四)评分计算方法13(五)评价结果14三、信息调查表和汇总表14(一)项目信息调查表14(二)县市级信息调查表15(三)州市级信息调查表15(四)省级信息调查表15四、评分表16五、执行情况报告编写提纲16一、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省财政厅组织委托省农科院、云南大学对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提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多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早在2003年,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并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09年,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又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09〕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1•【字号】云政办发[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提高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
在具体实施中,重大项目稽查的审计工作由政府审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审计和评价,由政府审计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重点工作督查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并组织实施;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制定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开展稽查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门应制定对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审计部门应制定对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审计的实施意见。
第四条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年度重要工作的实施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向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报送本部门实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年度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审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同级政府报告1次行政绩效管理检查评价结果。
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支持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为了评价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需要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应包括财务绩效指标、技术创新绩效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首先,财务绩效指标是评价资金使用效果的关键指标。
包括国家财政支持金额、科技中小企业自筹资金、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等指标。
通过财务绩效指标可以评估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筹措能力、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其次,技术创新绩效指标是评价科技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和进展的指标。
包括专利申请数量、科技项目合同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率等指标。
通过技术创新绩效指标可以评估资金的科技创新投入效果,以及科技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和竞争力。
另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是评价科技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的指标。
包括企业效益增长率、企业创造就业数量、企业税收贡献等指标。
通过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可以评估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科技中小企业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除了上述指标,还可以考虑评价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的其他指标,如企业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提升等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综合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和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
总之,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财务绩效指标、技术创新绩效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以全面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和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体
系,才能评估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5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55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一)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递增机制。
2009年-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2008年为基数,每年递增不低于10%。
各州(市)、县(市、区)应视财力情况,相应安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增加。
(二)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所占合同授予比例。
各级采购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每年通过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同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政府采购合同的50%。
禁止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条款或标注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门槛。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加快对中小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的认定和遴选工作,使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省内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经国家或者省级科技部门认定后,由政府或采购人进行首先采购或订购。
鼓励省内中小企业积极向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申报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认证。
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08〕9号)精神,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扶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昆明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按《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划分确定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第四条市经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共同负责对扶持项目的筛选、审核,并对扶持项目的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安排原则和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投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专项资金的扶持应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加社会就业,推进非公企业实现大提高、大跨越、大发展。
(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专项资金的扶持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市支柱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立足于持续长远发展,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专项资金的扶持应按照政府产业导向,扶优扶强,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同时,应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分类扶持。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一)昆明市辖区内重点培育的非公有制企业。
(二)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招商引资、市场开拓、培训、信息、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信用、融资担保等服务)。
201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和百年不遇特大干旱带来的重重困难,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全省经济运行呈现高开稳走态势,农业大灾之年保增长,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消费需求旺盛,对外贸易恢复强劲增长势头,金融运行良好,国民经济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发展、巩固回升向好的态势,除CPI指标外,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宏观调控主要预期目标,为云南“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7000亿元,达到7220.14亿元,同比增长12.3%。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05.81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223.93亿元,增长15.8%,其中:工业增加值2606.04亿元,增长14.7%,建筑业增加值617.89亿元,增长20.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90.40亿元,增长11.5%。
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5.3︰44.7︰40.0。
人均GDP达到15749元,比上年增长11.6%。
非公经济蓬勃发展,创造增加值2931.38亿元,占全省GDP 的比重达40.6%,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二、粮食生产大旱之年再夺丰收2010年,面对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全省上下开展了一场“抗大旱、保民生、抓春耕、促发展”的攻坚战,在小春作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650万吨,实现连续8年增产。
初步预计,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821亿元,增长5.5%,其中,农业产值896亿元,增长3%,林业产值208亿元,增长7%,牧业产值588亿元,增长8%,渔业产值45亿元,增长10%,农业服务业产值63亿元,增长5%。
农业增加值1105.81亿元,增长4.0%,对GDP的贡献为15.3%。
主要农产品生产再获丰收。
2010年全省蔬菜产量1243.24万吨,增长0.4%,烤烟产量95.99万吨,增长9.0%,油料产量37.60万,甘蔗产量1739.69万吨,茶叶19.72万吨,增长7.8%,橡胶产量32.96万吨,增长10.5%,水果产量360.33万吨,增长5.1%,鲜切花产量60.50亿枝,增长8.0%。
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附件一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项目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单位)应为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检,生产经营正常的非公企业.(二)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项目土地、环保、规划等审批手续完善.(四)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资金和国家税收,无违反《税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持续两年向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报送会计、统计报表(新建项目除外)。
(六)优先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中小企业。
(七)具体项目要求1、产业化项目.申报项目在2011年处于建设存续期,实施时间不超过两年。
除新建项目外,2010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并连续两年正常生产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获得专利新产品者、知名名牌者优先。
2、技术创新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联合创新开发或自主研发申报项目必须在2010年以后开展,研发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并获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提供支撑的技术创新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设备投入必须在200万元以上,服务对象的60%以上为昆明市辖区内企业。
3、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在2011年处于建设存续期,实施时间不超过两年;软件、硬件和其他配套设备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4、中小企业配套和提高升级项目。
(1)申报项目在2011年处于建设存续期,实施时间不超过两年;申报项目应为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省、市大集团、大企业配套的项目;申报项目设备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优先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增加就业岗位人数15%以上的技术进步项目,优先扶持为协作配套大集团、大企业而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二)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核准证明等相关资料;(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章程的复印件;(五)2010年12月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花名册(须注明姓名、职务、学历、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并认真填写企业调查表(附件四);(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建企业除外);(七)提供项目购置设备清单汇总表,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单位、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等和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制作企业2010年产品销售情况汇总表,包括:开票日期、购货单位、商品名称、金额等;(八)项目实施详细计划及已具备条件、开展工作情况;(九)申报贷款贴息扶持的项目,企业必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的复印件,并由项目所在地的工信局(经贸局)、财政局核查属实后,加盖公章.(十)有关必备证明材料。
云南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云南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目录云南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一、项目概况 ..................................................................... (3)二、评价目的 ..................................................................... (4)三、评价对象及范围 ..................................................................... .. (4)四、评价依据 ..................................................................... (4)五、评价原则 ..................................................................... (5)六、评价方法 ..................................................................... (5)七、评价内容 ..................................................................... (5)八、工作组织 ..................................................................... (6)九、工作步骤及程序 ..................................................................... .. (6)十、工作进度安排 ..................................................................... ..................................... 7 云南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8)一、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 .. (9)二、评价对象 ..................................................................... (9)三、评价体系的构成 ..................................................................... (10)四、评价结果 ..................................................................... . (13)五、附件 ..................................................................... .. (13)附件1——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村评分表 (14)附件2——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县(市、区)级评分表 18附件3——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州(市)级评分表 (20)附件4——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省级评分表 (22)附件5——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 (24)附件6——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25)1云南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06〕18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2007年度部分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云财评[2008]5号),决定对2007年度云南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云南绩效考核评估指南
云南绩效考核评估指南云南省绩效考核评估指南是一份用来评估和提高绩效的指导文件,它旨在通过明确目标、标准和指标,促进云南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绩效的提升。
以下是针对该指南的详细介绍。
一、指南的背景和意义云南省是中国的大省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
为了更好地提高绩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云南省制定了这份绩效考核评估指南。
指南旨在通过明确目标、标准和指标,建立科学、公正、可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效益。
二、指南的内容和要点1.确定目标和标准:指南明确提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职能和任务,制定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和标准。
目标要具有明确性、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标准要有权威性和可比性。
2.制定指标和权重:指南建议根据不同的领域和业务,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和权重,以评估绩效的实际情况。
指标要真实反映工作内容和效果,权重要根据工作重要性和贡献度进行适当的分配。
3.建立评估流程和周期:指南规定了评估流程,包括制定绩效目标、收集绩效数据、绩效评估和反馈等环节,并规定了评估的周期。
通过建立评估流程和周期,可以形成科学严谨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4.推行奖惩机制:指南强调要推行奖惩机制,以激励干部员工积极工作、优化绩效。
通过设立奖项和惩罚措施,对绩效优秀和低下的个体进行激励和约束,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三、指南的实施和效果云南省在实施绩效考核评估指南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以提高他们对绩效评估的理解和认同。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和整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指南中的各项内容,可以逐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绩效水平,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云南绩效考核评估指南是一份重要的管理文件,它对于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具有指导性和推动性的作用。
通过明确目标、标准和指标,建立科学严谨的绩效考核体系,可以有效地激励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云财企[2009]55号【发布部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09.02.19【实施日期】2009.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云财企[2009]55号)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全面提升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就2009年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原则及方式2009年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的安排以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科技富民强县为宗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紧密结合县(市、区)域经济特色和优势产业,以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特色产品深加工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重点,优先支持产品市场供不应求、当年投入能够形成生产能力、能对市场形成有效供给的项目和已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农业成果转化基金项目。
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
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为定额资助。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必须以申报县(市、区)的龙头企业为承担主体。
企业系在申报县(市、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转化能力,原则上企业年销售收入应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成长性较好,且对地方财税贡献大的盈利企业。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紧扣当地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前期基础工作扎实、科技含量高、有可靠的技术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项目实施后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10]33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3.17【实施日期】2010.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33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 [2009]9号)精神,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改进政府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非公有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一)在全省择优选取500户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吸纳劳动力多、税收贡献大的非公有制(中小)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重点企业的遴选,原则上为我省每年评选的5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具体标准由省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另行制定。
(二)对于每年公布的重点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帮扶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1.各级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应当对重点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带动作用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2.省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商务、工商、税务、质监和金融等部门要开辟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提供业务申请、咨询、指导、监督及投诉受理等服务。
(三)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省、州(市)、县(市,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监测统计制度。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非公经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云工信中小[2012]46号【发布部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2.01.16【实施日期】2012.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2〕46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为做好2012年省级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早考察、早推荐、早研究、早安排,规范申报程序,提高扶持项目质量,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发展后劲,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和拉动作用,根据《云南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扶持重点重点扶持产业:生物资源开发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轻工纺织、节能环保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扶持方向:支持非公(中小)企业围绕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集群发展和专业化配套,培育知名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及扩大出口、改善就业及对县域工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项目。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支持项目。
同等条件下,对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扶持。
二、扶持方式以贷款为主投资的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以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的项目,给予补助。
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可选择一种扶持方式。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企业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纸质材料申报的同时,试运行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116.52.249.87:7002/netrep)”,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项目申报工作。
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0528
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企业详细地址: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联系人及职务:
申报企业:(盖章)
报送日期:年月日
说明:1、企业所属行业按照国家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
2、本表格不便表述的内容,请附单项材料。
企业申请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资金申报书面请示;
(二)如实填写《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申报项目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2011年完税证明;
(六)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利息支付凭证;
(七)其他与申请资金内容相关的材料。
2010年度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等三个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稿)
2010年度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等三个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云财绩[2011]81号)的相关要求,对省科技厅2010年度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等三个专项(以下统称三个专项)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及其他的相关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依据三个专项经费的特点,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对2010年度三个专项项目产生的效益和管理效率进行综合性评价,反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评价工作程序三、自评项目范围1、2010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新上项目,以及2010年有省级拨款的结转项目。
2、2010年度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新上项目,以及2010年有省级拨款的结转项目。
(2011年仍有省级拨款的结转项目按照《2011年度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自评,不再参与2010年度自评)3、2010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部分新上项目,以及2010年有省级拨款的结转项目。
需要进行自评的项目,详见附件1:2010年度三个专项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四、自评工作内容1、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评项目所属专项计划在附件2、附件3、附件4中选择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是按绩效评价表设置的评价指标打分,得出自评得分和评价结果;二是填写绩效评价数据表要求的项目基础数据。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涉及的项目类型较多,项目承担单位可参考附件1自评项目清单所列的填表类别,结合项目具体研究内容,在附件4中选填适用的绩效自评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5.06•【字号】云工信中小[2011]294号•【施行日期】201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11〕294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为做好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认真考察和推荐项目结合《通知》中的支持重点,择优推荐经过实地考察并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组织申报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上网填写申报资料。
固定资产建设类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类只能申报已进入省级储备库的项目;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无须进行项目储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进行申报。
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固定资产类或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类项目,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以同时申报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和保费补助项目。
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将在各州市推荐的项目中择优上报工信部和财政部。
三、严格审核项目资料申报材料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无法正常申报。
请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指导企业申报,对照项目申报支持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通过“项目管理系统”逐项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确保无错漏情况发生。
对照支持重点审查项目类别、企业注册时间与项目类别的匹配性,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主要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审查申请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总投资和固定资产项目的匹配性(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各类项目的相关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2010年度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直接介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科技厅二○一一年三月目录一、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1)(一)项目概况 (1)(二)评价依据 (2)(三)评价对象 (3)(四)评价原则 (3)(五)评价内容 (4)(六)评价目的 (4)(七)评价方法 (5)(八)评价标准 (5)(九)工作组织 (6)(十)工作步骤和进度 (6)(十一)评价结果的应用 (8)二、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8)(一)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8)(二)指标体系框架图 (9)(三)评价指标表 (9)(四)评分计算方法 (13)(五)评价结果 (14)三、信息调查表和汇总表 (14)(一)项目信息调查表 (14)(二)县市级信息调查表 (15)(三)州市级信息调查表 (15)(四)省级信息调查表 (15)四、评分表 (16)五、执行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16)一、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省财政厅组织委托省农科院、云南大学对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提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多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早在2003年,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并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09年,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又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09〕9号)。
在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带动下,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0年,云南省财政厅安排99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我省非公经济发展。
财政资金支出分为:银行贷款贴息和补助资金6365万元1(省工信委负责)、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2000万元(省科技厅负责)、融资担保资金1500万。
本次仅对资金支出前两项进行绩效评价,融资担保资金不在本次绩效评价范围。
全省共涉及评价项目207个,其中,省工信委牵头负责的1原扶持项目140个,计划安排资金6400万元,但实施中发现(德宏州报告)梁河县健灵胶蓝茶厂项目不真实,在请示省政府批准后取消了扶持资格(原计划扶持财政资金35万元),实际下达6365万元。
项目139个,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的项目68个。
(二)评价依据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部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1〕31号);4.《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企〔2003〕238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6.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7.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发〔2006〕24号);8.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8〕353号);9.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09〕9号);10.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2008〕第1号);11.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科财发〔2008〕78号)1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0年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请示》(云工信中小〔2010〕674号);13.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企〔2010〕310号);1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0年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的通知》(云财企〔2010〕34号)15.其它相关政策文件。
(三)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是: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
(四)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
以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评价重点,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的相关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
评价由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根据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
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评价内容评价内容主要是对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标完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及满意度进行评价。
1.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是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是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评价。
3.资金管理情况。
主要是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情况,包括预算和筹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等。
4.效益情况。
主要是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和环境影响等方面。
5.满意度情况。
主要是受益企业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六)评价目的了解云南省2010年度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云南省2010年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进展和产出的效益的绩效评价,为下年度本类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七)评价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比较法等。
对具体项目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1.成本效益分析法。
针对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对付出的各种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比较,以成本最小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2.因素分析法。
通过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实现程度。
3.专家评议法。
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比较法。
通过对比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目标的完成情况,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八)评价标准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
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
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九)工作组织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牵头,财政厅企业处、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科院、云南大学数理统计学院、相关专家等参与,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工作组构成如下:组长:杨红平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处长副组长:樊黎明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副处长周正昌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副处长陆建勇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陈宏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处长史震坤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副处长成员:王丽芬、李辉、刘玲、毛蕾、李建东、陈万春、李华、肖植文、唐年胜、张锡顺、林郁、杜刚、李杰、张理、万红辉、郑宇鸣、孙燕(十)工作步骤和进度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委托省农科院、云南大学,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2.2011年4月10日前,省农科院、云南大学,收集、整理项目相关基础信息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提交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准备论证。
3.2011年4月11日至4月21日,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农科院、云南大学根据论证会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信息调查表,提交绩效管理处。
4.2011年5月,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和省科技厅向各州(市)财政、经贸和科技等部门联合下发绩效评价通知,布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5.2011年7月5日前,县(市、区)级经委(经贸委、经贸局或非公管理部门)、科技局(或非公技术创新管理部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安排所辖项目实施单位填报信息采集表和汇总表,并撰写所辖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上报州(市)工信委(经委或非公管理部门)、科技局(或非公技术创新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局。
6.2011年7月15日前,各州市工信委(经委非公管理部门)和科技局或非公技术创新管理部门)将所辖各县(市、区)及本级的信息采集表、汇总表、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装订成册,并分别撰写全州(市)的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若州(市)级有项目实施单位的,还需负责填报本级的项目信息采集表、汇总表和撰写本级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上报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和同级财政部门。
7.2011年7月25日前,省工信委和省科技厅将各全州(市)及本级的信息调查表、汇总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装订成册,并分别撰写全省的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若省级有项目实施单位的,还需负责填报本级项目实施单位的信息采集表、汇总表和撰写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并撰写省级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同时转交绩效评价第三方(云南大学)进行汇总、分析和评分。
8. 2011年8月10日前,云南大学、省农科院根据提交的相关资料,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评价和评分。
9. 2011年8月25日前,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云南大学、省农科院,按不低于30%的抽查面对州(市)、县和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出具抽查报告。
10. 2011年9月10日前,省农科院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评分结果和抽查报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组织专家对中介机构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对2010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的绩效评价,形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报送相应单位(部门),为相关部门执行本类项目决策时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