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简介_江小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简介

江 小 平

关键词 评估机构 高等教育 法国

中图分类号 G649

作者信息 女,195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副研究员,100732。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文献来源:http : www .aeres -evaluation .fr 。

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Agence d ' valuation de la r echerche et de l 'enseignement sup rieur ,AERES )是根据2006年4月18日颁布的2006-450号《法国科研规划法》,由法国高等教育与研究部部长批准成立的独立、权威的管理机构。它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成立,负责全面评估法国的科研和高等教育,包括高校及其下属的科研和教学机构以及所有的研究机构、科学合作基金会和法国研究委员会(Agence nationale de la recherche )的职能和活动;还肩负着每年撰写一份“法国研究状况年度报告”的重任。它的成立宣告了一个新的评估时代的到来,法国历史上原有的一些诸如法国评估委员会(CNE )、科技与教育委员会(MSTP )和法国科研评估委员会(CNER )等评估机构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新评估机构AERES 的特点成立AERE S 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国的科研和高等教育机构评估体制,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实现高质量的评估。其评估所干预的领域和采用的方法体现了把高等教

育机构和研究机构、教学活动与科研活动、科研院所与经济和社会领域协调整合在一起的意愿。毋庸置疑,评估是确认科研和高等教育机构质量、促进效能提高的有效方法。因此该机构坚持在全盘考虑问题的同时,兼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领域的差异与不同。为了推动国际评估标准的改进,AERE S 决定奉行独立、合法、透明、多元和重效率5项评估原则。独立的AERES

AERE S 是独立管理的权威评估机构,依据法律和法规确定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在这个领域,如果说有国家权力的存在,也是为了确保评估措施的落实和评估既定目标的实现。但是,具体的运作方式完全由AERE S 自行决定。

合法的AERES

AERES 的合法地位使得它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满足国内外各种特殊的评估需求。

它最初的合法性主要基于两点:确认了顾问委

员会成员的专业特征和教育专家的地位。法

国和其他各国的科研、大学共同体,以及所有

与研究、创新、高等教育有关的合作者,尽管各

有千秋,均应该能够相互承认这些特征。透明的AERES

把评估标准和方法公之于众是评估程序121教育

透明的首要条件。其次,无论评估的对象和

采用的方法是什么,综合评估报告只有在征

求了被评估机构的意见之后方可生效。最

后,即透明的第三个条件,AERES 的评估报

告中应包括向被评估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的

部分,并最终在AERES 网站上公示全文。

多元的AERES

多元的特点是评估活动的核心。它首先

体现在科学讨论或争论领域的广泛性上,在

这样的多元性的基础上势必推动认知的进

步;

其次体现在教育和研究形式的多种多样性上,这是社会对科学和教育的多种需求的

结果;最后体现在方法的多样性上,针对不同

的被评估对象———大学、研究单位、大学课程

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多元而“整合”

的工作方法是AERES 的新颖之处。

重效率的A ERES

无论被评估对象是谁,AERES 永远遵循

保证评估质量、透明和公开评估过程的总原

则。当法律和法规准许成立其他专项评估机

构,特别是专业人员、培训和文凭评估机构

时,AERES 不会重复它们的评估工作。相

反,会发挥自己的长处,就评估程序问题向这

些机构建言献策。

为了更好地把专业人员与机构评估紧密

联系在一起,AERE S 让专业人员(研究人员、

教师—研究人员)、评估机构的代表参与高校

和研究机构的评估。

总之,AERE S 各个部门在严格履行各自

职责的同时,又避免各行其是,强调相互配

合,协调统一,携手共进,进一步把握好高等

教育机构中研究、教育及其经济和社会环境

之间的关系,在整合评估思想的指导下,开创

更多的与各类机构共同合作的领域。AERES 的组织构成与工作流程

AERE S 由理事会、分部和评估委员会三

个部门组成。理事会共有25名理事,由国内

外知名教授、权威专家担任,每届任期4年,每两年更新半数人员。分部由三个部门构成:第一分部是负责评估大学机构的行政事务部;第二分部是负责评估科研单位的科研单位部;第三分部是负责教学和大学学位(学士、硕士和博士)资格评估的教学与文凭部。各分部的负责人均由政府任命。第一分部的工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筹备阶段,包括6项工作:(1)任命专家委员会负责人;(2)向被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全面咨询该机构的情况;(3)致函专家,告知其使命;(4)与被评估机构签署合同,对方提供自评数据与资料;专家委员会起草调查方案;(5)召开会议,明确评估目标、作用和责任;(6)确定去被评估机构访谈的日期和访谈对象。第二阶段是调查阶段,实地调查被评机构,与机构负责人见面并采访实验室主任、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和科研人员。第三阶段包括5项工作:(1)专家提交调查材料;(2)召开调查情况汇报分析会,撰写调查报告;(3)经集体讨论后起草评估报告;(4)将评估报告初稿交给被评估机构并征求其意见;(5)撰写最终评估报告并附带反馈意见。最后,将评估报告交给被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刊登在AERE S 的网站上。第二分部的工作流程同样分为筹备阶段、调查阶段和撰写评估报告三个阶段,只是具体内容有所不同。第一阶段的6项工作分别是:(1)挑选出一些联络人,负责联系被评估机构的负责人;(2)完成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其中包括任命一位负责人,招聘2~9位专家,每个人事评估机构推举一名代表;(3)明确委员会负责人的使命;(4)被评估机构提

供相关资料,即教学和科研活动总结、计划和

人员编制情况;(5)召开专家委员会信息通报

会,明确评估目标、作用和责任;(6)通知研究单位的负责人做好后勤接待工作。第二阶段的调查重点是安排与下列人员见面座谈:单位负责人、研究小组的负责人、单位董事会和122教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