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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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2 )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2 )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 K6)、300元/台(D > 6);(3 )每四台模块锅炉(D W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 V 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2) 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注:(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特种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保障特种设备检验的质量和公平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基本原则。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合法权益。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的类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检验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计费方式。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可以采取按次收费、按台收费、按容积收费、按工时收费等方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实际情况和检验工作量进行合理确定。

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特种设备的具体情况和检验工作量进行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和核实。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调整。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安全风险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调整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

六、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收费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依据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与检验工作量和质量相匹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收费。

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公示和公告。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等应当向社会公示和公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权了解和核实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公示和公告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共同遵守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促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规范、高效、公正进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检验费用的合理收取和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1. 设备基本信息核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规格等信息的确认,核查费用根据不同设备类型和规模进行标准收费。

2. 设备外观检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外观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破损、腐蚀、变形等情况,外观检查费用根据设备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3. 设备功能性检验费:对特种设备的功能性能进行检验,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的正常性等,功能性检验费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功能进行标准收费。

4. 设备安全性能测试费: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对设备的安全阀、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测,安全性能测试费用根据设备的风险等级进行标准收费。

5. 设备文件审核费:对特种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文件、使用和维护手册等,文件审核费用根据文件数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设备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确保检验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设备类型的特殊性和行业特点,避免因为收费不合理而导致特种设备检验的滞后或者不合格设备上市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理制定,可以保障检验质量和费用公平,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种设备检验是指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验,旨在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多种类型,其检验要求和标准各有不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工程及标准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注:1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平安附件。

注:1价含材料费和平安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平安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在用锅炉a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规格及收费单位:元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而检验收费标准则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标准。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原则。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规模、技术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收费标准。

同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综合考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实际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既能够保障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合理利润,又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制定。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制定应当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同时也应当充分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执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相收费。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时,应当向用户提供明细清单,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合理性。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调整。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调整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过合理程序和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确保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合理、公平、合法。

五、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监督。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监督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保障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各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注:1、D 为锅炉蒸发量(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也按蒸发量折算)。

2、热水锅炉以每 0 。

7 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 1 吨/时。

3 、 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 、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收费标准(元/台) 按产品销售价 1.0% 按产品销售价 1.2% 按产品销售价 1.4%汽(火)车槽车 按产品销售价 1 。

5%注: 1、容器类别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分类。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产品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者安装工程总费用的 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 1 。

5%收取。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 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按 3%收取,且不低于 1000 元。

(2)、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按 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 300 万以上,按 2 %收取。

2 、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 A 、B 级分别收取 3%和 4%。

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批产品总数销售价计收.收费标准(元/只) 按产品销售价 0.8% 按产品销售价 0 。

6% 按产品销售价 0 。

7%气瓶类别 焊接、无缝钢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溶解乙炔气钢瓶收费标准(元/台)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4%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2%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 1 。

0%锅炉蒸发量(吨/时)D ≤1 1<D ≤4 D >4备注 每台至少 60 元 每台至少 100 元 每台至少 150 元产品名称 一类压力容器 二类压力容器 三类压力容器注:安装(含修理改造)工程费为安装合同确定的总费用(含材料费)。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指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是指对特种设备检验所收取的费用标准,对于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标准文件。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包括检验费、材料费、出差费、鉴定费等。

其中,检验费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所收取的费用,材料费是指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所产生的费用,出差费是指检验人员因出差而产生的费用,鉴定费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鉴定所收取的费用。

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的种类、规模、复杂程度、检验周期、检验工艺、检验技术要求等因素,并根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标准文件进行制定。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执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文件执行,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支付。

五、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应当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六、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调整。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技术变革、检验工艺的改进、成本的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意义和影响。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总之,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特种设备行业的重要环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努力,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合理、公正和透明,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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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计划:未来3-5年内,对收费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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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计划:未来5年以上,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对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改革和完善,以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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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适用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分为三类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
收费标准的执行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的执行方式和流程
收费标准的执行效果和影响
解决方案:加强监管,确保收费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设备类型与规格: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规格、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检验检测项目: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具体项目,如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等,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市场调研与成本分析:通过对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同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成本分析,制定符合市场行情和行业特点的收费标准。
调研与反馈:收集相关企业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需求和问题
专家论证:组织专家对收费标准进行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公平
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和依据
动态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及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短期计划:未来1-2年内,对收费标准进行微调,以满足市场需求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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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2005〕1005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2005〕1005号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加工、贮存、搬运、使用等过程中,由于其结构、性能、用途、安全保护等特殊性质,需要经过专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检验的设备。

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则是对检验工作所需费用的规范和界定。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并依法收取检验费用。

同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发布了相关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对检验费用的收取进行了规范。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主要包括检验费、出具检验证书费、技术咨询费等项目。

其中,检验费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实地检验、试验和检测所需的费用;出具检验证书费是指安全监察机构出具特种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所需的费用;技术咨询费是指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所需的费用。

这些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确定。

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公平是指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收费时,要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和特点,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

合理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应当与实际工作量和服务成本相符合,不能过高或过低。

透明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调整机制。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对收费标准进行及时调整。

调整应当充分考虑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成本变化,同时也要充分听取相关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合理合法。

五、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执行。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1005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1005号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特种设备年检费用标准

特种设备年检费用标准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注:1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在用锅炉a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规格及收费单位:元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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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十)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

注:锅炉水质分析项目及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压力容器出厂价为容器本体价格;(2)单台监检费低于50元的按50元收取。

2.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监督检验收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的1.0%收取。

注:单台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V为压力容器设计或标定容积;(2)Ⅱ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3)Ⅲ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4)操作检验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操作检验高度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5)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V≤10 m3), 300元/台(V>10 m3 );(6)异型容器强度校核按双倍收费。

4.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1.2%收取。

(二) 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超高压容器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其产品出厂价格的1.2%收取。

注: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安装施工费的1.2%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 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收费标准的50%收取;(2)容积不足1m3按1m3收费。

(三)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1.气瓶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气瓶产品包括阀门、附件;(2)按照国外标准在国内制造并使用的气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2.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容积大于50升的,每增加1升加收1.5%的检验费。

(四)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1.氧舱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格的1%收费。

注:(1)出厂价包括舱体,供、排气系统,供、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控制台等;(2)配套压力容器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2.氧舱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的1%收取。

3.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Φ表示氧舱内径;(2)二十年综合技术鉴定包含一、三年期定期检验;(3)氧舱配套压力容器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4.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五)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格的1.0%收取。

注: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罐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强度校核按300元/台收取;(2)年度检验收费标准为全面检验的50%。

3.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年度检验收费标准为全面检验的50%。

(六)进出口压力容器、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进出口各类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按其销售价的1%收取;(3)销售价为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0%收取。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管道的公称直径;(2)检验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管道在线检验收费标准按全面检验的50%收取;(2)操作检验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操作高度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3)检验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四、电梯检验收费标准(一)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梯8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25元;载货电梯额定载荷2吨以上,每增加1吨加收5 %;(2)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m的加收10%;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不足2m按2m计)加收5%,最高不超过20%;(3)包括限速器检验。

(二)电梯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五、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0.5%收取。

(二)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2)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最高不超过5%检验费;(3)无大车行走的电动葫芦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

(三)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2)凡有副钩、副臂、双卷筒的起重机加收最高不超过5%检验费;(3)随车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

(四)塔式起重机、升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大于30m时,每增加一个标准节高度加收2%检验费,最高不超过30%;(2)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加收10%检验费;(3)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4)升降机高度大于30m时,每增加3m加收2%检验费,最高不超过30%;(5)双笼升降机加收20%检验费;(6)简易升降机减收20%检验费。

(五)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大于20个车位时,每增加1个车位加收4%检验费;(2)曳引式加收10%检验费。

(六)其他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检验费。

(七)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六、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一)游乐设施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游乐设施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价格的0.5%收取。

(二)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游乐设施的危险等级分为A 级、B 级、C 级,本标准为B 级的最高收费。

A 级加收40%;C 级减收30%;(2)考虑到游乐设施的大小、高低等参数的不同,其收费额可下浮20%;(3)需要进行无损检测时,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七、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客运索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索道斜长大于800m时,每增加100m,加收5%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2)低位客运拖牵索道减收30%检验费;(3)需要进行无损检测时,按相关标准收取检测费。

(二)索道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八、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2)螺纹连接的安全阀,按上表的50%收取校验费;(3)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安全阀校验,加收30%校验费;(4)本标准适用于工称压力Pg≤1.6 MPa的安全阀;Pg>1.6MPa的安全阀校验加收30%校验费;(5)公称通径DN>300mm的,以220元为起点,每向上增加一个通径系列,增加50元。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3)本标准适用于工称压力Pg≤1.6 MPa的阀门;(4)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阀门校验,加收30%校验费;Pg>1.6 MPa 的阀门校验加收30%校验费;(5)公称通径DN>300mm的,以300元为起点,每向上增加一个通径系列,增加50元。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进入易燃、易爆、腐蚀性介质的设备或工件内部进行专项无损检测时,加收20%检测费;操作检测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

1.射线检测。

注:(1)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2)γ源全景曝光或X射线周向中心曝光时,每张片减收20%。

2.超声波检测。

注:(1)探测件厚度小于12mm时,加收20%;(2)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3)不锈钢堆焊层,按复合钢板收费标准加收30%。

3.磁粉检测。

注:用荧光磁粉时加收30%。

4.渗透检测。

注:水洗法减收50%5.电磁检测。

6.声发射检测。

注:每增加一对探头,加收30%。

7.热像 / 红外检测。

8.内窥镜检测。

注:若需拍片,每片收50元。

9.测厚检测。

注:(1)检测DN80mm以下的管件时,加收20%;(2)使用高温探头时,检测费加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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