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合集下载

TSG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Accreditation Critria on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2)第三章鉴定评审 (2)第四章审批与发证 (3)第五章附则 (3)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分类表 (5)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9)附件3 定期检验责任承担确认证明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核准项目(分类见附件1)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审批与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受理和鉴定评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附件2)的要求。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一)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二)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13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13
(2)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补考,考试单科合格成绩 有效期为2年
第十九条 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考试申请人参加其组织的考前辅 导
第二十条 取证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报名条件审查、考试、 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二十一条 提交以下报考资料: (一)《申请表》(1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贴上一寸、免冠、 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 (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 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测(MLF)。无损检测人员 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其中无损检 测方法中的自动检测(AUTO)项目分为Ⅰ级(初级)和Ⅱ级(中级)
RT(DR Ⅲ 持RT(DR+CR)- Ⅱ级4年以上
+CR)
Ⅱ 持RT(DR+CR)-Ⅰ级以上且同时持有RT- Ⅱ级,或者持RT- Ⅱ级2年,或者 持RT- Ⅲ级可直接报考
各种 Ⅱ
直接报考
持Ⅰ级1年
AUTO 项
持同类方法Ⅱ级的人员经过不少于16小时专门培训可免试取得资格 Ⅰ 直接报考
Ⅲ 持TOFD- Ⅱ级4年以上
TOFD
Ⅱ 持TOFD- Ⅱ级1年以上且同时持有UT- Ⅱ级,或者持UT- Ⅱ级2年,或者 持UT- Ⅲ级可直接报考
Ⅰ 持UT- Ⅰ级6个月,或者持UT- Ⅱ级可直接报考
第十一条 检测人员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 原《检测人员证》失效不超过4年的,根据原考核记录或 者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和级别的考核

TSG Z7005-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

TSG Z7005-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5-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Rules 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正文 (1)附件1 约请函 (4)附件2 现场审查通知函 (5)附件3 备忘录 (6)附件4 不符合项目通知书 (7)附件5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8)附件6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1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B级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B级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TSG Z7005-20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B1 基本条件 B1.1法人资格 申请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 B1.2管理人员 申请机构应当配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无损检测责任师等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机构负责人,具有管理相应规模机构的经历以及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业务 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或者有不少于 40学时的 无损检测相关知识的培训经历; (2)技术负责人,熟悉无损检测的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具有岗位需求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 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中无损检测项目未 设置Ⅲ级资格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II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不少于4年) (3)质量负责人,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或者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 工作经历,具有岗位无损检测人员 资格; (4)无损检测责任师,取得与所担任项目对应无损检测Ⅱ级 (不少于 4 年)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 格; 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无损检测责任师。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条件
《TSG Z7005-20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B2常规检测(CG)专项条件 B2.1无损检测人员 (1)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25人; (2)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已聘用期不少于 3个月),其中RTⅢ、UTⅢ、MTⅢ、PT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1项; (3)常规检测项目对用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RTⅡ、UTⅡ、MTⅡ、PTⅡ级无损检 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5项。

TSG Z7004-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

TSG Z7004-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4-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Accreditation Critria on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2)第三章鉴定评审 (2)第四章审批与发证 (3)第五章附则 (3)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分类表 (5)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9)附件3 定期检验责任承担确认证明 (2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核准项目(分类见附件1)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审批与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气瓶检验机构核准中的受理和鉴定评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附件2)的要求。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一)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二)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核准申请书送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附件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2015年8月1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正文的修改1. 第五条修改为:“(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A级:“1. Z≥90(见附件B);“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至少有3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年以上;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45名,其中至少有25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年以上;“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6. 被核准的无损检测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为常规项目);“7.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600万元/年;“8.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9. 取得B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年。

“(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B级:“1. Z≥80;“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至少有2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年以上;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至少有15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年以上;“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6.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400万元/年;“7.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8. 取得C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年。

“ (三)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C级:“1. 四年内(持《核准证》不满四年的,按实际持证年限计算,下同)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2.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3.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2.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删除,其它条款的序号顺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无损检测机构(一)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体,持有有效的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提供无损检测服务为主营业务(无损检测业务收入在年度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不小于60%),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无损检测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1、签有正式全职聘用合同,且聘期不少于2年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2人。

2、注册资本本金不低于50万元3、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3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类不低于20万元。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业务经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一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或者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相对应所有项目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具备在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的经历,或者担任检测责任师及技术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持有至少一个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无损检测Ⅱ级或者以上资格证,具备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经受过质量体系标准或者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持有相应项目的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当现有该项目的Ⅲ级持证人员已担任技术负责人时,此项目的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也可以由Ⅱ级持证人员担任),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技术负责人和无损检测责任师的岗位之一,应当由持有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Ⅲ级持证人员已担任。

6、持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满足以下要求: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30%,各项目与级别人员的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其中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名,与申请项目相对应的各个级别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第1页)量不得低于表4的要求。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15年8月1日前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自2005年3月1日实施以来,特别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质量与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规范行业自律与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已被社会广泛接受与认可。

近十年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成为无损检测机构资源、能力、绩效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标志,是工程招标重要条件。

期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的需要,2007年6月1日、2009年6月1日和2011年1月1日先后出台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1、2、3号修改单。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作为专门一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承担起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任。

另外,2015年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应当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根据要求,由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定工作。

2014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有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代表、无损检测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4年12月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2015年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2015年6月24日,协会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理事单位、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单位进行审议,2015年7月17日,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鉴定评审指南-适用于核准+级别评定

鉴定评审指南-适用于核准+级别评定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指南(适用于核准+级别评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15年08月01日目录1 引言 (1)2 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鉴定评审(含级别评定)基本过程 (1)5 迎审准备 (6)附录A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8)附录B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要点及说明 (17)附录C 引用的表格清单 (45)附录D 检测能力验证程序及要求 (46)附录E 工程项目现场核查程序及要求 (51)附录F 级别评定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及应当准备的材料 (54)附录G 资源条件填写说明及应当准备的材料 (69)附录H 综合管理填写说明及应当准备的材料 (71)附录I 质量管理体系填写说明及应当准备的材料 (73)附录J 检测工作质量填写说明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工程项目管理)80 附录K 整改报告格式 (82)附录L 整改报告编制要求 (87)附录M 不符合整改现场确认程序 (90)1 引言本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15,以下简称《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以下简称《体系要求》)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级别评定标准》)等制定,是实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级别评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申请机构宜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鉴定评审、级别评定的准备工作。

2 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3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4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15)2.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2.6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2.7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2.8 其它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本作业除采用《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外,还采用以下术语。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一、级别核定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A级:〔1〕Z≥90;〔Z为总得分,见本方法第三部分〕〔2〕注册资金许多于400万元;〔3〕机构本身及母体组织不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爱护保养、销售等活动;〔4〕被核准的检测项目许多于五项;〔5〕与机构签定聘期许多于三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40人,有相应类别许多于5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6〕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且使用面积许多于500m2;〔7〕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许多于100万元;〔8〕上一个核准期内年均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9〕能够主动连续地对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与改进;〔10〕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声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1〕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500万元。

2.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B级:〔1〕Z≥80;〔2〕注册资金许多于300万元;〔3〕被核准的检测项目许多于四项〔其中应当含有RT或者UT项目〕;〔4〕与机构签定聘期许多于二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25人,有相应类别许多于3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5〕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而且使用面积许多于300m2;〔6〕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许多于60万元;〔7〕年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8〕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声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300万元。

3.不满足A、B级核定条件的核定为C级。

二、评分方法〔〝〔〕〞内数字为权重〕1.规模〔0.2〕2.能力〔0.6〕3.治理水平〔0.2〕三、分值运算1.总得分Z=[1]×0.2+[2]×0.6+[3]×0.2式中[1]表示第1部分〝规模〞的得分,[2]表示第2部分〝能力〞的得分,[3]表示第3部分〝治理水平〞的得分。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鉴定评审级别核定方法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鉴定评审级别核定方法

附件5特种设备综合查验机构鉴定评审级别核定方法一、级别核定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验机构定为A 级:〔1〕机构的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至少有3名高级查验师; 〔2〕自主产权办公及检测试验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K [注]×2500m 2;〔3〕100~120人以下〔含120人〕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人均K [注]×8万元;120人以上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K [注]×960万元;〔4〕上一个核准有效期内未发生重大查验质量和安然变乱,而且常规性监督查抄、监督查抄、抽查查核结论为合格以上;〔5〕上一个核准有效期内承担了2项以上〔含2项〕与查验业务有关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科技工程;〔6〕成立了局域网,至少有30台终端入网,而且运行了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软件,实现了查验检测与安然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7〕查验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K [注]×2500万元。

〔8〕Z ≥90〔Z 为总得分,见本方法第三局部〕。

[注]:对于在特定领域、特定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按期查验的机构,K=0.8;对于质量技术监督部分设立的特种设备查验机构,K 按下式计算:214.06.0K K K +=式中:⎪⎩⎪⎨⎧<≤≤+>=0.1W 0.60.5W 0.10.5W 0.5W 11,当,当,当K⎪⎩⎪⎨⎧<≤≤+>=0.5G 0.61G 0.50.650.5)-4(G 1G 12,当,当,当KW为查验机构查验责任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密度,W=N/S,单元为台/km2;N为查验机构查验责任区域内拥有的特种设备台数〔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S为查验机构查验责任区域的平方公里数。

G为查验机构查验责任区域的人均GDP值,单元为万元人民币。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验机构定为B级:〔1〕机构的人数在60人以上〔含60人〕,至少有1名高级查验师;〔2〕自主产权办公及检测试验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 m2;〔3〕60~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机构,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人均4万元;100人以上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400万元;〔4〕上一个核准有效期未发生重大查验质量和安然变乱,而且常规性监督查抄、监督查抄、抽查查核结论为合格以上;〔5〕成立了局域网,至少有15台终端入网;〔6〕查验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1200万元。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Appraisal and Assessment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起草任务书。

2006年5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起草组,形成的草案。

2006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 8月由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

起草级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6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黄群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中心张西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葛新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孙黎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高革珍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马凌云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夏节文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杨俊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附件A特种设备许可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B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 (6)附件C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要求 (8)附件D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要求 (10)附件E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要求 (22)附件F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25)附件G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基本格式和内容说明 (2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三年八月八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附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验收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能力考试活动,保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质量,引导与加强无损检测考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规则》,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统一公布,在公布的范围内开展相应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的考试工作。

第三条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对本省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考试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公平性实施监督和监察。

第四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所挂靠的法人单位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申请机构的考试设施、考试能力、管理与控制等方面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布成为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

第五条考试机构的职责:(一)在本考试机构的网站上公布当年的考试计划并报送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二)接受报考人员的报名,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三)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和相关考试程序与要求组织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四)对考试结果进行评定、整理、统计与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将考试成绩通知报考人员;(五)接受报考人员的委托,向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提交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行政许可申请;(六)归集、整理和保存相关考试档案,负责建立和维护在本考试机构考试的无损检测人员数据库;(七)负责考试机构考试能力的建设、改进、保持和提升;(八)配合行政部门做好报考人员的投诉的调查;(九)对本地区无损检测人员的现状与需求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十)每次考试前,应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报告考试准备情况,邀请监察机构派员实施考场监督。

(十一)每年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报送工作总结。

第六条考试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考试程序和要求开展考试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日期:2006-10-19][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约请函》(附件1);(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九条所述的资料;(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本规则第五条所述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约请时,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确认上述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

无损检测机构等级划分办法

无损检测机构等级划分办法

附件6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一、级别核定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A级:(1)Z≥90;(Z为总得分,见本方法第三部分)(2)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3)机构本身及母体组织不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销售等活动;(4)被核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五项;(5)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三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40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5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6)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且使用面积不少于500m2;(7)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100万元;(8)上一个核准期内年均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9)能够主动持续地对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与改进;(10)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1)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500万元。

2.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B级:(1)Z≥80;(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3)被核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四项(其中应当含有RT或者UT项目);(4)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二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25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3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5)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而且使用面积不少于300m2;(6)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60万元;(7)年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8)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300万元。

3.不满足A、B级核定条件的核定为C级。

二、评分办法(“()”内数字为权重)1.规模()2.能力()3.管理水平()三、分值计算1.总得分Z=[1]×+[2]×+[3]×式中[1]表示第1部分“规模”的得分,[2]表示第2部分“能力”的得分,[3]表示第3部分“管理水平”的得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4—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5—
附件 A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Rating Certificate for Special Equipment Non-Destructive-Test Inspection Agency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 A 级: 1. Z≥90(见附件 B); 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6 名,其中至少有 3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45 名,其中至少有 25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级别评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级别评定。 第七条 申请级别评定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协会秘 书处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以下简称 《申请书》,见附件 C);
—2—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级别评定标准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15 年 8 月 1 日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前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自 2005 年 3 月 1 日实施以来,特别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
构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8.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 1500 平方米; 9. 取得 B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 2 年。
(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 B 级: 1. Z≥80; 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4 名,其中至少有 2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25 名,其中至少有 15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6.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 400 万元/年; 7.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 800 平方米; 8. 取得 C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 2 年。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 A 级: 1. Z≥90(见附件 B); 2.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6 名,其中至少有 3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 45 名,其中至少有 25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6. 被核准的无损检测项目不少于 2 项(其中至少 1 项为常规项目); 7.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 600 万元/年;
2014 年 4 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有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代表、无损检测专家成立
了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于 2014
年 12 月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2015 年 1 月,起草组根据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2015 年 6
月 24 日,协会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理事单位、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和
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质量与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
规范行业自律与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工作,已被社会
广泛接受与认可。近十年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成为无损检测机构资源、能力、绩效
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标志,是工程招标重要条件。期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分级及条件..................................................................................................................................... 1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 ........................................................................................................ 2 第四章 审批................................................................................................................................................. 3 第六章 附 则............................................................................................................................................. 4 附件 A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 5 附件 B 综合评定分(Z)评定方法.............................................................................................................. 6 附件 C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 ...................................................................................... 16 附件 D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约请函 ...................................................................................... 17 附件 E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现场级别评定通知函............................................................................... 18 附件 F 级别评定情况汇总表....................................................................................................................... 19 附件 G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报告 .......................................................................................... 20 附件 H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 .......................................................................................... 23 附件 IC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 ..................................................................................... 24 附件 J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不予评定通知书........................................................................ 25 附件 K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承担的无损检测工程项目备案表 .......................................................... 26
—- 2 -—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 行业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标准。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级别评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级别评定。 第七条 申请级别评定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协会秘 书处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以下简称 《申请书》,见附件 C);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核准证》(复印件)。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的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协会秘书处应当在《申请书》上填写受理意见(有效期 12 个月),并将其返回申请机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协会秘书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 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机构未达到本标准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或有其它影响级别评定因素的,不予受 理。 第九条 申请机构约请时,应当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2—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级别评定标准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15 年 8 月 1 日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
前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自 2005 年 3 月 1 日实施以来,特别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
构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任。另外,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无损
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协会“应当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行
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根据要求,由特种设备
无损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定工作。
步的需要,2007 年 6 月 1 日、2009 年 6 月 1 日和 2011 年 1 月 1 日先后出台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核准规则》第 1、2、3 号修改单。
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作为专
门一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承担起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副主任单位进行审议,2015 年 7 月 17 日,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5 年 8 月 1
日,本标准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批准颁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沈 钢 姜国锋 仇道太 靳玉庆
天津石化装备研究院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蒋仕良
中石化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核准规则》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 下简称《核准证》)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无损检测机构”)的级别评 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