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Z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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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 8 月 8 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上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测中心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TSGZ7003-2004是制定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管理、检测、检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

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的下列文件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其所有条款均作为本标准的条款。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三、术语和定义3.1 特种设备指在使用过程中,为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列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范围的设备。

3.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指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包括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站、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等。

3.3 质量管理体系指用于组织实施和管理质量的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职责、计划、程序、过程、资源、记录、评价和持续改进等。

3.4 评价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

四、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1 组织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作保障。

4.2 管理体系文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规范、技术文件等。

4.3 计划和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计划和程序进行质量管理活动的实施,并及时记录并评价实施效果。

4.4 资源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和管理充足的人力、设备、工具和环境资源,并保障这些资源符合技术要求。

tsg z7003-2004 pdf

tsg z7003-2004 pdf

TSG Z7003-2004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此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确保其行为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该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等。

TSG Z7003-2004中明确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其按照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或咨询相关人员。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TSG-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引言为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特定制了本标准,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3. 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文件控制、财务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

3.1 组织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统一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执行职责和监督职责。

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2 管理职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检验检测工作的特殊性质,实行严格的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

3.3 文件控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文件控制程序,保证文件有效、准确、可靠的传递和使用。

3.4 财务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证财务管理规范、公正和透明。

收支情况应及时、准确的进行记录,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3.5 持续改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不断推动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组织绩效。

4. 管理要求的具体内容4.1 服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且要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合法性。

4.2 资质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且应当进行相应的资质认定。

4.3 设备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证设备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备的使用状态应符合相关要求。

4.4 技术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聚焦核心业务,优化和提高技术能力,推广先进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5 过程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保证活动的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

5.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行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工作。

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

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

新版TSG 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检测行业的发展,特检机构作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检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检测质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发布了新版的TSG 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

新版手册针对特检机构的工作特点,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手册强调了以顾客为中心,以满足顾客需求为首要目标,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同时,手册还对特检机构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检测方法、数据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人员管理方面,新版手册要求特检机构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手册还强调了人员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的培养,以确保检测活动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在设备管理方面,新版手册对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特检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在检测方法方面,新版手册要求特检机构采用经批准或公认的检测方法,并定期进行方法验证和比对试验,以确保检测方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手册还鼓励特检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和研究,提高检测水平。

在数据报告方面,新版手册对检测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报告进行了详细规定。

特检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手册还要求特检机构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总之,新版TSG 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特检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检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

特检机构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手册的要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同时,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特检机构的监督和评价,共同推动特检行业的健康发展。

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质量体系标准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质量体系标准
6 材料(零、部件)控制
(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制定有关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的规定,包括材料(零、部件)的采购控制、材料的使用与管理等;
(2)制定材料(零、部件)采购时对供方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规定,明确对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并根据满足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建立供方的评价报告和质量记录以及合格供方名录,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供方,应当明确规定供方应当持有相关的许可证书;
1.3职责、权限
在管理层中任命一名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许可项目专业知识的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规定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以及需要独立行使与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且规定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之间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
(4)建立适应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具有独立行使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管理职责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
(5)任命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其中包括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
(6)结合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设置相应的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质量控制系统包括控制环节、控制点,并对各质量控制系统的适用范围、控制内容、控制程序、质量记录进行规定;
1.4管理评审
每年至少对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满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保存评审记录。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根据所申请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文件、质量记录表(卡)等。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但是至少应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素,并且还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田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张建华
(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二)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_安装_改造_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_安装_改造_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摹本要求第—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一)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服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二)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TSG_Z7003-2004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_Z7003-2004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TSGZ0004-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

TSGZ0004-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
●对锅炉制造厂提供的锅炉或锅炉元、部件进行检验验收的规定。
●对焊材和原材料进行保管的规定;
●对原材料库房及采取措施存放的规定;
●对材料发放、领用的管理规定;
●对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包括安装工序过程中的标识移植和余料处理的规定。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评审要点备注 Nhomakorabea2.
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件
企业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件),并贯彻实施。
2.7材料代用制度内容应包括:
●材料代用的办法及程序规定;
●材料代用的审批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
2.8施工检验验收制度内容应包括: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规定,无损检测分包时,应对分包进行控制的规定;
●检验管理的规定,包括:检验管理人员的权责、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检验报告的存档和质量证明书管理等。
●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教育、防护、事故处理等规定。
2.14用户服务与意见处理制度内容应包括:
●对监检机构及客户发现并提出的安装质量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规定。
2.15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制度内容应包括:
●对产品的质量信息进行反馈、分析研究的规定;
●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规定。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2.
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件
企业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件),并贯彻实施。
2.1应当至少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以下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件):
a)图样资料审查制度
b)变更设计图样联系制度
建议:增加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合同评审、采购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人员培训、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控制程序。

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十条本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要求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颁布前,其他有关特种设备的规范、文件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的要求同时废止。
附件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1 管理职责
1.1质量方针和目标
(3)工装、模具的管理,包括工装、模具的设计、制作及检验,工装、模具的建档、标识、保管、定期检验、维修及报废等。
8 焊接控制
焊接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焊接人员管理,包括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持证焊接人员的合格项目,持证焊接人员的标识,焊接人员的档案及其考核记录等;
(2)焊接材料控制,包括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等;
(2)记录的保管和保存期限等。
(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有效版本的规定。
4 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包括执行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并且形成评审记录并且保存;
(2)合同签订、修改、会签程序等。
5 设计控制
(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控制,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工艺评定施焊记录以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的保存;
(4)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覆盖特种设备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
(5)焊接过程控制,包括焊接工艺、产品施焊记录、焊接设备、焊接质量统计以及统计数据分析;
(6)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控制,包括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焊缝返修次数和焊缝返修审批、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重新检验检测等;

TSGZ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4

TSGZ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nts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System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责任,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二)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条件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飞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TSG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第四章管理职责 (3)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
对于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分包时,应当制定分包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资格认可、评价、活动的监督、记录、报告的审查确认等要求。
第七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定期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管理评审,并且做好评审记录。
第八条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按规定程序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必要时对质量保证手册进行再版。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实施: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第五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等。质量保证手册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
第六条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

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

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在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中,对于特检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旨在提高特检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手册明确了特检机构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特检机构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特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其次,手册详细规定了特检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特检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各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协同合作,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特检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再次,手册规定了特检机构的质量管理程序和文件控制要求。

特检机构应当建立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编写、审查、批准和控制流程,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检机构还应当建立质量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手册强调了特检机构的持续改进和客户满意度评价。

特检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质量管理评审,分析评审结果,找出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特检机构还应当定期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评价,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总之,新版tsgz7001-2021特检机构质量手册对特检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规范和详细说明,旨在提高特检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特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手册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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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的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该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第六条文件要求(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1.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注:总体目标应该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该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2.质量手册;3.本要求所规定的程序文件;4.检验检测机构为确保其检验检测过程的有效组织、实施和控制所需的文件,例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记录表格等;注:指导书一般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核查规程、仪器设备自校准规定等。

5.与检验检测有关的外来文件,例如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政府相关部门的文函通知以及客户图纸、资料等。

注: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或者类型的媒体。

(二)质量手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应该包括(但不限于):1.体系的适用范围;2.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概述;3.检验检测范围;4.检验检测机构对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和服务的承诺;5.组织机构图;6.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体系各质量要素的原则性描述及其之间相互关系的描述;8.引用的程序文件。

(三)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质量要素的具体阐述,与质量手册一起共同构成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

程序文件的范围应该覆盖本要求,其框架层次以及简繁程度应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规模和工作范围而确定。

(四)文件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控制本要求所覆盖的所有文件(内部或者外部的),诸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使用的软件等。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当依据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文件的控制程序,以确保:1.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查并且得到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2.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且再次批准。

如果可行,更改的或者新的内容应该在文件或者相应的附件中予以标明;3.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状态应该得到识别,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以防止非预期使用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4.检验检测机构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够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5.文件应当保持清晰、易于识别;6.外来文件应该得到识别,并且控制其发放;7.对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的控制也应该达到以上要求。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管理承诺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该通过以下活动,体现其检验检测服务满足本要求的承诺:(一)在检验检测机构内传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满足政府与客户要求的重要性;(二)完成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并且自觉接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三)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且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五)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六)按照规定实施管理评审;(七)确保检验检测活动获得必要的资源(见)。

第八条以政府和客户为关注焦点最高管理者应该以增强政府和客户的满意度为管理目标,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为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质量方针最高管理者应该确保质量方针:(一)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宗旨与性质相适应;(二)涵盖对满足政府和客户的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三)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得到沟通和理解;(四)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第十条策划(一)质量目标最高管理者应该确保在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并提供评价方法。

质量目标应当是可考核的,并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最高管理者应该确保:1.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的要求;2.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应该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职责、权限与沟通(一)职责和权限最高管理者应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内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1.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2.配备技术负责人,并且规定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全面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运作;注:可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规模,技术负责人可以设置为技术管理层;在若干专业技术领域可以设立不同的授权技术负责人。

3.配备质量负责人,并且规定明确的责任和权力,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并且应该有直接渠道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注: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可以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对规模较小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

4.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二)内部沟通最高管理者应该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建立各层次和职能间有效沟通的途径,确保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信息;政府和客户要求信息;体系运行信息;检验检测质量和安全信息等能够得到有效的沟通。

注:沟通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例如质量和安全例会、简报、布告、内部刊物、联网等。

第十二条管理评审(一)最高管理者应该按预定的时间间隔和程序,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活动,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该包括评价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注:管理评审通常一年进行一次。

应当保持管理评审中发现问题和由此采取措施的记录。

(二)评审输入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1.质量方针、目标的适宜性和体系文件的适用性;2.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以及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满足程度;3.近期审核(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的结果;4.客户反馈以及投诉;5.工作业绩和检验检测服务的质量;6.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7.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8.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9.改进的建议;10.管理人员的报告;11.其他相关信息。

(三)评审输出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该包括与以下有关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其改进措施;2.与政府和客户要求有关的检验检测的改进;3.资源需求。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应该保障履行检验检测服务,建立、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所需的资源,以不断增强政府和客户的满意程度。

注:本要求所提及的资源主要指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环境、拥有的法规标准、信息和财务资源等。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一)建立文件化的人员培训和管理程序,以确保所有与检验检测质量有关人员的能力。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根据检验检测服务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工程技术和持证检验检测人员。

(三)从事管理和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当是办理了合法聘用手续的签约人员。

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

(四)应当根据有关人员的岗位能力、资格和经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该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为每个签约人员规定必要的培训,包括:1.岗前培训;2.岗位培训,在理论和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人员监督、指导下工作;3.在整个受聘期间的继续培训,以便与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变更及技术发展同步。

(五)检验检测人员应该经过执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熟知检验检测服务的要求,并且具备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

注:检验检测人员出具报告的资格还需要遵守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该编制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

注: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一般应该规定以下内容:—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方面的职责;—出具综合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或者对报告/证书结果评价(审核、审批)方面的职责;—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求;—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

(七)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临时借用的技术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时,应当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受到监督的,并且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工作。

(八)检验检测人员的报酬不应该单纯依据实施检验检测的数量,更不能依据检验检测的结果。

(九)应该保持所有检验检测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教育、培训和资格、技能、经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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