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帽中心学校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
中心学校差旅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开支,保障学校各项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培训、调研等活动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二章报销原则第三条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严禁虚报、冒领、挪用。
第三章报销范围及标准第五条报销范围: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2. 住宿费:包括出差期间住宿费用。
3. 伙食补助费:根据出差天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给予的补助。
4. 市内交通费:包括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用。
5. 其他因公出差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报销标准:1. 城市间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工具等级和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和住宿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3. 伙食补助费:根据出差天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4. 市内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七条出差人员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对《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心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用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销范围1. 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用;2. 因公出国(境)产生的差旅费用;3. 因公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产生的差旅费用;4. 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差旅费用。
三、报销程序1. 出差前,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2.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3.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将《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报销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4.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5.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报销标准1. 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报销;乘坐出租车,凭票据报销。
2. 住宿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报销。
凭住宿发票报销。
3. 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5. 通讯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凭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五、报销审核1. 出差人员提供的报销材料应真实、完整、合法。
2.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费用合理、合规。
3. 出差人员对报销材料有异议的,可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经费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参加会议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章出差审批与报备第四条教职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填写《出差审批表》。
第五条《出差审批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二)预计差旅费用;(三)出差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出差审批表》进行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向财务部门报备,填写《出差报备单》。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第八条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费:1. 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级别,可乘坐硬席、软席或高铁二等座;2. 乘坐飞机: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级别,可乘坐经济舱或公务舱;3. 乘坐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二)住宿费:1. 住宿标准根据出差地点、职务级别和住宿条件确定;2. 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伙食补助费:1.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天数和实际用餐情况确定;2. 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四)市内交通费:1. 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50元;2. 出差期间确需使用出租车、租车等,需经审批后凭据报销。
(五)通讯费:1. 通讯费实行限额报销,每人每天30元;2. 报销通讯费需提供通讯费清单,并注明用途。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流程第九条出差人员返回学校后,应及时将相关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差审批表、报销单、发票、行程单等。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出差人员。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学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二)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三)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费用明细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不符合报销条件的,退回《差旅费报销单》并说明原因。
(三)报销人员持《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报销款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销过程规范、透明。
(一)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审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计,确保报销真实、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规范和管理中心小学教职工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报销,提高报销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心小学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报销标准1.交通费:(1)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或行程单据;(2)自驾车:按照国家规定的里程补贴标准报销;(3)租车:按照实际租车费用报销,需提供租车合同和发票。
2.住宿费:(1)宾馆酒店:按照实际住宿费用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2)私人住处:按照附近宾馆酒店同等标准的住宿费用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或屋主提供的住宿证明。
3.餐饮费:按照实际餐饮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餐饮发票。
4.其他费用: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
四、报销流程1.出差计划申请:教职工准备出差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出差计划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等内容。
2.经费核准:部门领导根据出差计划申请的内容进行核准,确认出差事由和费用预算是否合理。
3.出差报销申请:教职工返回后,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出差期间的各项费用及相关票据信息。
4.审核和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对票据真实性和费用合理性。
审核无误后,由部门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
5.报销支付:财务部门根据申请表进行支付操作,将报销款项划入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卡或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1.教职工在出差期间需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和发票,确保报销申请的真实性。
2.如因私人原因产生的费用,需教职工自行承担,不可报销。
3.如教职工在出差期间有额外的出游或购物行为,相关费用也不可报销。
4.对于大额差旅费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备并进行批准。
5.如教职工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与报备的费用不符或超出预算,需事后进行调整和说明。
六、附则1.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
2.教职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财务部门进行反馈。
学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报销管理。
第三条出差报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2. 实事求是原则:报销内容真实、合理;3. 效率性原则: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4. 公开透明原则:报销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出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教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学校教职工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出差审批权限:1. 出差时间在1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 出差时间在1天以上3天(含)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审批;3. 出差时间在3天以上的,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出差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差事由;2. 出差地点;3. 出差时间;4. 出差人员;5. 预算费用;6. 出差人员签字。
第三章报销流程与标准第七条出差报销流程:1.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填写《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3. 报学校办公室审核;4. 报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第八条出差报销标准:1. 交通费用:根据出差地点和距离,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2. 住宿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实报实销;3. 伙食补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发放,包干使用;4. 公务电话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实报实销;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销工作规范、合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工作真实、合法。
第十一条学校对教职工出差报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报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差旅报销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三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及预计费用等。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出差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或校长授权人。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第六条出差交通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1. 火车:教职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硬座,如需乘坐软卧、高铁、动车等,需经审批人同意,并按实际费用报销。
2. 飞机:教职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经济舱,如需乘坐公务舱、头等舱等,需经审批人同意,并按实际费用报销。
3. 公共交通:乘坐出租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第七条出差住宿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1. 国内出差:住宿费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及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XXX元。
2. 国外出差:住宿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出差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1. 国内出差: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XXX元。
2. 国外出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九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和审批手续,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十一条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的行程、时间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2.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如票据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3. 出差人员应节约开支,不得浪费。
4. 出差报销应按时办理,逾期不予报销。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差旅报销流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同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心学校差旅报销制度范本
中心学校差旅报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学校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中心学校教职工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中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
第三条中心学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交通费1. 教职工因公出差,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报销。
2. 教职工因公出差,原则上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
3. 教职工因公出差,往返目的地之间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1. 教职工因公出差,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票据报销。
2. 教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用的报销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务员住宿标准执行。
3. 教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用的报销限额为: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
第六条伙食补助费1. 教职工因公出差,按照实际发生的伙食费用凭票据报销。
2. 教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报销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务员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3. 教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第七条市内交通费1. 教职工因公出差,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据报销。
2. 教职工因公出差,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务员市内交通费标准执行。
3. 教职工因公出差,市内交通费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八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当提前向校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九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报销差旅费。
第十条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差旅费,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中心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中心学校应当定期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差旅等报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活动的实际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活动的报销。
三、报销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报销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严禁虚报、冒领、套取差旅费。
2.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节约开支。
3. 审批权限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报销。
四、报销标准1. 交通费(1)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实际费用。
(2)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等,按实际费用报销,市内交通费用包干10元。
2. 住宿费(1)住宿费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
(2)住宿费报销范围: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产生的住宿费用。
3. 伙食补助费(1)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
(2)伙食补助费报销范围: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产生的伙食费用。
4. 市内交通费(1)市内交通费用包干10元。
(2)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范围: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产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1)通讯费标准:按实际费用报销。
(2)通讯费报销范围:因公出差、学习、培训、会务等产生的通讯费用。
五、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2. 出差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和报销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4. 报销完成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汇入出差人员银行账户。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一、差旅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出差补贴等,但不包括个人娱乐消费或超出公务需要的费用。
差旅费报销由学校进行核实和审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能得到报销。
二、报销标准1.交通费:根据不同出差方式,学校设定了不同的交通费报销标准,包括飞机、火车、汽车等,以确保教职工根据实际出行方式进行报销。
2.食宿费:学校制定了不同地区的食宿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和出差天数进行报销,确保出差期间的合理住宿和饮食费用得到报销。
3.出差补贴:学校根据不同区域的差异制定了不同的出差补贴标准,确保教职工能够得到一定的补贴以解决在外出差期间的其他杂费开支。
三、报销流程1.出差报备:教职工计划进行差旅出行前,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出差报备申请,包括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目的等,并由主管领导进行批准,确保出差行程符合学校规定。
2.出差报销单填写:出差结束后,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和支出,并附上相关的票据和发票作为凭证。
4.校内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差旅费报销单进入学校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和审批。
财务部门将仔细审核报销单上的费用并核对相关文件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报销发放: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差旅费用直接发放到教职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进行发放。
四、监督与管理为保证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流程的规范执行,需要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监督与管理:1.审批流程: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报销流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监督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销的费用真实、合规,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3.培训与宣传:学校应定期开展差旅费报销制度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职工要全面了解制度要求,确保差旅费报销的法规意识和纪律意识。
4.绩效考核:学校可以将差旅费使用情况纳入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学校旅差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合理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调研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报销标准1. 交通工具:汽车不限;火车软座、硬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2. 住宿费:中层领导(含科级)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两人一个标准间,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其他人员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两人一个标准间,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3. 餐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4. 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5. 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6. 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四、报销流程1. 教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 出差期间,需严格按照报销标准执行,并保存好相关票据。
3. 出差结束后,将《出差申请表》、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财务科。
4. 财务科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五、注意事项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有效期内的带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发票右下方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明确用途。
2. 定额发票或未填写明细项目的发票必须带有对方盖章的写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附件;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 报销5000元以上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科以便备款。
4. 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5. 随行人同上标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学校旅差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费用的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旅差费报销。
三、报销标准1. 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住宿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2. 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交通标准报销,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
3. 餐饮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餐饮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4. 公务用车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公务用车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5.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凭有效票据报销。
四、报销流程1. 出差前,教职工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差期间,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行程执行,并注意节约开支。
3. 出差结束后,及时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4. 部门负责人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法。
5. 财务部门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不予报销。
6. 经审核无误的《出差报销单》,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7.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出差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规定1. 教职工出差期间,不得报销与出差无关的费用。
2.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如实反映实际开支,不得虚报冒领。
3.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按照报销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4.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六、监督与处罚1. 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教职工出差报销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销的,取消其报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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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老师完成学校支配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需听从学校外差工作支配,学校支配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需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需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全部差旅报销必需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全部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与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平安自己负责。
11.因特别状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指对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下面将对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
其中,交通费主要包括车船费、飞机票、火车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食宿费包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包括因公出差所产生的电话费、邮电费、会议费等。
其次,针对不同出差距离和时间,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般而言,对于市内短途出差,学校规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但需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开支,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对于市外长途出差,学校规定交通费以经济舱或硬座标准为限,住宿费以三星级标准为限,伙食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此外,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也需经过合理审批和报销。
再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教职工在出差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并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出差回来后,教职工需及时将出差期间的费用报销单据和报销申请交至财务部门,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完成报销流程。
最后,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学校规定对于不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综上所述,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和报销差旅费,做到廉洁用公,精打细算,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校出差报销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报销。
第二章报销范围及标准第三条报销范围:1.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当地住宿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2. 交通费:按照出差地点及出差方式,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报销。
3. 餐饮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实际用餐人数,按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
4. 公务费:包括通讯费、打印费、复印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5. 误餐补助:根据出差天数及实际需要,按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
6. 其他费用:因公出差发生的其他费用,经审批后可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第四条报销标准:1.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当地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200元。
2. 交通费: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按实际费用报销;乘坐出租车、公务车等,按实际费用报销。
3. 餐饮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
4. 公务费:根据实际需要,按相关规定报销。
5. 误餐补助: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元。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五条出差前,申请人应填写《学校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出差期间,申请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经费,妥善保管好报销凭证。
第七条出差结束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材料,包括《学校出差报销单》、发票、车票、住宿证明等。
第八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人。
第九条报销款项应在报销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差旅费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差旅费用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学校差旅费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职教职工因公出差、调研、学习、参加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二、差旅费用报销标准1. 交通费:(1)汽车:按照实际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报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2)火车:根据出差地点和职务,分别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火车软座、硬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
(3)飞机:根据出差地点和职务,分别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飞机经济舱;- 飞机经济舱。
(4)轮船:根据出差地点和职务,分别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轮船二等舱;- 轮船三等舱;- 轮船四等舱。
2. 住宿费:(1)中层领导(含科级):- 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 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 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2)其他人员:- 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 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 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3. 餐饮费:按照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合理控制餐饮费用,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4. 公务用车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报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报销。
三、报销流程1. 教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学校差旅费报销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2. 出差结束后,教职工需将相关票据、报销单、审批单等材料提交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四、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差旅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教职工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虚报、冒领差旅费。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
学校差旅费核报规定一、概述差旅费是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
为规范差旅费的核报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差旅费的范围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 交通费:包括交通工具的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4. 通讯费: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电话费、网络费、传真费等;5. 其他合理费用:如出差期间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
三、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和流程1. 差旅费的核报标准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以合理、经济、公正为原则。
具体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向全校教职工明确通知。
2. 差旅费核报流程:a. 出差人员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出差,并提交出差审批单;b.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出具出差通知,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抄送财务部门;c. 出差人员按照出差通知的要求进行出差,出差期间的费用应按照规定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d.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出差期间的费用,并附上相关凭证和出差报告等;e. 财务部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后,进行审核核实,并及时支付相应费用;f.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核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差旅费的管理要求1. 差旅费核报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擅自决定费用;2. 出差人员应根据安排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3. 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作为差旅费核报的必要依据;4.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核报和管理制度,保证核报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准确性;5. 学校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差旅费的合理和规范使用。
五、差旅费的违规处理措施对于故意违反差旅费核报规定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违规费用的核减:对于已报销的费用中存在不合规的部分,财务部门有权核减相应费用;2. 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于故意违规的出差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3.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差旅费、虚报费用等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回相关费用并报批相关部门处理。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报销条件:
由学校安排外出学习、办公事,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研活动等。
二、报销标准:
1、在市内及旗县内出差,原则是不报销住宿费(除带领学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活动、比赛及参加培训等以外),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发票(住宿费用,市内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60元,旗县内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50元)据实报销,伙食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没吃饭的只报销路费30元。
出差有会议接待的不在补助范围。
2、到外市、县出差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发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80元),据实报销,伙食费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到外地出差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须经学校校长签批同意,乘长途客车到外地出差的,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
宿发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20元),据实报销,伙食费每人每天补助40元。
4、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不能报销,市内交通补助标准:1至3天的按每人每天10元报销,四天及以上的共给予50元的补助。
5、参加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的教师,费用开支包干的凭票报销;费用自理的按上述条款予以补助。
6、上面情况出差7天内的按上面方法报销,区外出差8天至31天的报销标准:每人每天80元住宿包干,。
学校差旅、会议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会议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产生的差旅、会议费用报销。
三、差旅报销1. 出差审批:教职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报销范围:(1)交通费: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凭票据报销,包括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2)住宿费:按照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凭住宿发票报销;(3)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餐饮发票报销;(4)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包括出租车票、公交票等;(5)通讯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3. 报销标准:(1)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工具等级及出差天数确定;(2)住宿费:按照出差地点的住宿标准确定;(3)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4)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5)通讯费:按照每人每月一定金额报销。
4. 报销流程:(1)出差人员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财务部门审核;(4)分管领导审批;(5)报销。
四、会议报销1. 会议审批:教职工参加外单位举办的会议,需提前填写《会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2. 报销范围:(1)交通费: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凭票据报销;(2)住宿费:按照会议地点的住宿标准报销,凭住宿发票报销;(3)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餐饮发票报销;(4)会议费:按照会议费用预算报销。
3. 报销标准:(1)交通费:根据会议地点、交通工具等级及会议天数确定;(2)住宿费:按照会议地点的住宿标准确定;(3)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4)会议费:根据会议费用预算报销。
4. 报销流程:(1)参加会议的教职工填写《会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财务部门审核;(4)分管领导审批;(5)报销。
学校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学校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第一条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计划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差旅计划表作为差旅费预借款或报销的依据(一般不外借公款)。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务费。
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交通费
1.一般情况下,学校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汽车(不含出租车)、轮船(不含旅游船)。
2.凭据报销往返直接路线交通费用,与出差事由无关绕道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3.在出差地点因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的,需在差旅费报销单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4.经批准私家车出行的交通费报销按照《通用技术学校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在限额内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2.由对方单位接待或住亲戚朋友家无住宿发票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第五条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按照出差自然天数计发,每人补助标准为省内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天,县内出差无伙食补助。
2.由会议主办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会议期间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六条会务费(资料费)
必须向会议主办单位索取正式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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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璋镇姐帽校区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
一、报销条件
由学校安排到外学习、办公事、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研活动等的差旅费。
二、报销标准
1、在县内(平原)出差: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除带领学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活动、比赛及参加培训等外),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80元)据实报销,伙食每天每人补助30元,伙食补助凭票报销,出差有会议伙食及接待费的不在补助范围内。
2、到县外州内出差: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100元)据实报销,伙食每天每人补助40元。
3、出差人员到州外出差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确需乘坐的,需经教育局局长签批;乘长途客车到州外出差,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120元)据实报销,伙食每天每人补助50元。
4、到昆明或省外出差:车费据实报销,住宿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2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0元。
但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不能报销,市内交通补助标准:一至三天的按每人每天10元报销,四天及以上的共给予50元的补助。
5、参加教育主管及学校组织的岗位业务培训的教师,费用开支包干的凭票报销相关培训费用,费用自理的按上述条款予以补助。
6、上面情况出差7天以内的按上面的方法报销,州内外包括到芒市出差8天至31天的报销标准:每人每天80元食宿包干,往返车票据实报销。
到昆明或省外出差8天至31天的报销标准:每人每天90元食宿包干,往返车票据实
报销。
出差31天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报销。
7、家住平原的老师到平原出差学习,只报来回车费,一律不报销伙食费和住宿费;家离平原10公里以内的教师到平原出差只报销车费和伙食费,不报销住宿费。
特殊情况除外(如带领学生到平原参加比赛、考试等)。
8、2人及2人以上外出学习培训的,车费和伙食费按以上规定报销,住宿费按以上标准折半报销,第5条除外。
一男一女单独出差按单人出差给予报销。
9、出差返校后,需在一周内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并交财务人员审核,校长签批。
超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财务人员要于一个月内给予报销。
10、出差、参加培训,上级有报销标准的要按报销标准报销。
三、报销程序
1、出差人垫付各种费用。
2、回校后出具各种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3、财务人员审核单子。
4、校长审批签字。
5、财务人员到经费管理中心报账。
6、返还出差人垫付差旅费。
备注:
1、各校点参加出差、培训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均从下达给各校的70%的公用经费中凭发生地票据报销。
2、中心学校办公室人员参加培训、出差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均从中心学校30%的集中部分凭发生地票据报销。
3、各校点或中心学校办公室人员所参加的培训必须按照以上报销标准执行,而且必须是上级安排或本校区共同组织的培训才能列为培训费报
销,报销培训费需附相关的培训通知,团体的需附签到册,凭发生地票据报销。
4、各校点或中心学校工作人员的一切差旅费必须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标准必须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凭发生地票据报销。
弄璋镇姐帽中心学校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