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锻炼一小时-某天小华到学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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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锻炼一小时-某天小华到学校时
中心学校每天锻炼一小时
漫川关镇中心学校每天锻炼一小时
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决定。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同时把加强学校课程建设,促进和谐校园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水平,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活动方案: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1、早操:每天早上7:50——8:10安排早操及冬季长跑活动,共20分钟;
2、课间操: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10:40——11:10,共30分钟;
3、阳光体育活动:每天下午第五节课后15:30——16:00,共30分钟;
4、体育课:每周低年级4节体育课,共160分钟;高年级3节体育课,共120分钟;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
建立建全组织机构
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学校分管领导
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教导处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综合教研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安全办要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课间操、体育活动课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由体育教师按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加强检查和安全管理。
学校把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纳入班级评比和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
安排、器材设施的检修、内容的选择、过程的组织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五、
七、活动器材配置
1、各班根据学校活动的课表安排可向体育器材室提前预借当日活动器材,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必须交回体育器材室,各班不准自行保管。
2、各班不能利用此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但可向学生收集适合本班学生运动的实用性运动器材,如:棋类、跳绳等。
2016年11月23日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方案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和《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结合中心校实际,特制订本
方案。
一、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为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绍斌
副组长:罗永德
成员:鲁映忠
杨继学
鲁明强
张春富
彭新富
1
段应祥
杨志富
杨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由罗永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
常事务。教导处每学年必须制订出活动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执行课程标准,按规定开展活动
按照中小学体育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将上述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认真组织实施。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挤占音、体、美课时,若违反规定,将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机制
中心校将把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阳光体育活动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随时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心校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
体育活动、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2
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学校将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不得评优评先。
中心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置相应的体育器材,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经费,体育教师的待遇问题要严格按《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落实体育教师工作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合理安排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及时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争取所缺体育教师,配齐配足体育教师。
四、完善管理,建立表彰和问责制度
为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心校将对认真组织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阳光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得到明显改善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体育活动开
展得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附:《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3
附件:
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