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中国矿业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序号
社会工作
优秀
良好
合格
1 校、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党支部书记、班长、
12
10
5
2 校、院研究生会各部长、干事,班委委员、支部委员
10
8
2
备注:
1) 凡任期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干部均需参加考核,考核分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 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计分;班级干部在班级内部进行测评,研究生会成
检索日期也应为奖学金评定当年 8 月 31 日前(以检索证明为准)。 7) 除表中以外的其它期刊(有出版刊号),仅在 2016-2017 学年奖学金评定时第一作
者计 5 分,以后不再计分。 8) 如作者在同一个学术会议被收录多篇会议论文,只按一篇计分。 2. 专利
研究生获得与学院学科相关的专利,评分标准见下表。
等级
比例
一等
30%
二等
70%
额度(万元) 1.8 1.2
附件二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 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情况和学术行
为等方面,由研究生所在班级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取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1) 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 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3) 上一学年度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二、 学习成绩 取各门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为计分分值。 三、 创新能力
2) 省部级奖排名前七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七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对应等
级的 50%计分;
3) 一级行业协会和厅局级排名前五并有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五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
按对应等级的 50%计分;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1)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修订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8月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
一、参评对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秀,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5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活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3)考试作弊者;(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5)考核期内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三、评选办法1.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评审推荐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2.计算机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算机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组织、审核及推荐等工作。
3.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以该研究生层次身份在上一学年期间(去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之间)的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情况方面进行评定。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矿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指针对在校研究生设立的一种奖励和资助学生的制度,旨在鼓励和扶持优秀的研究生,提高其学习和科研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研究创新。
下面将就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奖学金类别及金额矿大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分为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院(系)奖学金三个层次。
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分别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级,奖金金额不等。
国家奖学金一般是在一万元至二万元之间,校内奖学金通常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而院(系)奖学金也在此范围内。
二、评定标准及程序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
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一般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够保持优秀的学业表现,如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无通过考核项目,受过纪律处分的等。
科研成果方面,要求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奖学金评定程序通常分为提名和评审两个环节。
学校和院系会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提名,并提交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一般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教师组成的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奖学金资助形式对于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奖金可以以一次性发放或者分期发放的形式资助给学生。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一般会以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而院(系)奖学金可能会以分期发放形式。
四、奖学金管理及使用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要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如奖学金使用的用途一般要求用于学习和科研相关的开支,如购买书籍、参加学术会议、开展科研实验等。
学校和研究生院也会对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学金得到合理使用。
五、奖学金的影响和意义研究生奖学金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奖学金的设立激励了学生们在学术和科研方面的表现,也鼓励了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
奖学金资助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让学生更加专心地投入到学业和科研中。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指针对矿业大学研究生而设立的奖学金政策和规定。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学业成绩、促进科研创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具有积极意义。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种类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四种,分别对应着研究生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方面的不同表现。
1. 一等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享受最高的奖学金待遇。
2. 二等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业成绩较好、在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的研究生,享受中等水平的奖学金待遇。
3. 三等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业成绩合格、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享受较低的奖学金待遇。
4. 优秀奖学金:主要鼓励在专业技能比赛、学术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作为额外的奖励措施。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奖学金的核发与学生的学业成绩息息相关,研究生需要在考试、论文、实验以及其他学业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方可获得奖学金的资助。
2. 科研创新:对于专业技能比赛、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有所成果的研究生给予较高的评定,以鼓励他们在科学研究方面的不懈努力。
3.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综合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学校也会对这些方面有所评定,并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参考之一。
三、奖学金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材料,并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格。
2. 学校评定: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和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3. 奖学金公示:学校将公示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并公布具体的奖学金金额。
四、奖学金管理和使用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当认真履行奖学金管理规定,并合理合法地使用奖学金资金。
学校对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要求获奖学生在学业、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继续保持优秀表现。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指在矿业大学进行研究生学习的学生,根据其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获得的一种资助性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实施,促进了研究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和科研能力,帮助优秀学子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和才华,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培养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和学术论文的评价都会被考虑在内。
通过考核合格并且成绩优秀者,有望获得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二)科研能力:研究生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评定标准是科研能力。
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是评定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科研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者,有望优先获得奖学金。
(三)综合素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道德、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对于具有综合素质的研究生,学校也会根据其表现给予奖学金的资助。
二、奖学金类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多种类型。
国家奖学金是最高级别的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并由学校负责择优推荐和评定。
院系奖学金是各个学院或科研单位为了奖励和资助优秀的研究生而设立的奖学金,资金来源一般由学院自行安排。
校内奖学金是学校根据自身情况设立的奖学金,是对学校内部优秀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
三、奖学金资助标准奖学金的资助标准根据资金情况、学校政策、具体评定标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会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情况分为一、二、三等奖。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资助标准也有所差异。
院系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一般由各学院或学校自行规定,并根据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和发放。
四、奖学金的评定流程奖学金的评定流程一般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提交、初审、复审、公示、评定等环节。
研究生需要符合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然后,学校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复审和面试。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及《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国矿业大学二OO九年三月二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及《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具体设置如下:第三章奖学金评定第五条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
评定时重点考察研究生在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潜在的科研素质等。
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考生。
第六条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一)学院评定。
学院结合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以及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在学校确定的奖学金比例范围内,研究确定获得各类学业奖学金的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核准。
研究生院根据学业奖学金的总比例和额度,核准最终获得各类学业奖学金的名单,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
第七条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每年9月份进行。
主要依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
第八条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应根据学院制定的具体评定细则,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二)学院评审。
在参考导师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学院认真审核研究生的个人申请,综合评定并形成考核意见。
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关于<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手册(2009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计实量化,为研究生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案,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
1.指标权重研究生奖学金评价内容和权重2.详细标准2.1 学习成绩基础类必修及选修课,专业类和公共类必修课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分。
注:学习课程出现不及格者,下一年定为三等奖学金2.2 科研素质指导教师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进行打分。
主要考核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2.3 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主要以学术论文、课外作品竞赛、专利发明以及科研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上限为100分(1)学术论文研究生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为第一作者,每年只计入1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按照以下规则计分:硕士研究生:①在国内机械类、仪表工业类核心期刊,综合性科学技术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 40分/篇,在其它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2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核心期刊,每年只计入1篇),在一般刊物发表论文10分/篇;②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为80分/篇;③在EI源刊发表论文8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EI源刊论文40分/篇);④在SCI源刊在线版发表论文60分/篇,在SCI源刊发表论文100分/篇;⑤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为50分/篇,国内学术会议论文为10分/篇;如论文被EI收录在原有基础上加20分/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力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第四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组成。
其中主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二章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按学校规定执行。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类别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特等5% 学费+6000元 一等 15% 学费+4000元 二等 45% 学费+2000元 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三等35% 50%学费 一等 10% 学费+4000元 二等 30% 学费+2000元 专业学位硕士 (应用型)三等60% 50%学费 一等 30% 学费+12000元 博士研究生二等70%学费+8000元第三章 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 力建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
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
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硕士研究生:(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专业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
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学校规定比例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2016年11月)经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制定《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如下: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成绩及社会活动等四项内容。
具体评分参照标准如下:一、思想品德(10分)1、有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等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计0-1分。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计0-1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计0-1分。
4、履行学生义务,及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计0-1分。
5、及时签到、履行请假、销假制度,计0-1分。
6、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环境卫生情况,计0-1分。
7、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计0-1分。
8、遵守学习室、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时打扫卫生,保持环境的干净和整洁,爱护学习室桌椅、门窗以及科研设备和实验用品等所有公物,计0-1分。
9、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态度,计0-1分。
10、具有良好的科研合作意识,计0-1分。
此项得分在研究生办公室的认真组织下,由班级成员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民主互评打分,并经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后产生。
二、课程成绩(20分)课程成绩=[Σ(课程成绩×学分)/Σ学分]×0.2。
三、科研成绩(70分)1、奖学金申请者正式发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获批国家专利、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励等,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导师须为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农业机械学报》硕士生可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发表1篇A 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或获批发明专利1项(导师可为第一发明人),或在B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导师可为第一发明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前九名)方可参评。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矿业大学为激励和支持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具有丰富的内涵和详细的规定,下文将从奖学金的背景意义、申请条件、奖励标准等方面详细介绍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背景意义研究生教育一直是矿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优秀的研究生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
为了激励研究生们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矿业大学特别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二、申请条件矿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业成绩优异,平均绩点在一定范围内;二是科研成果丰硕,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三是综合素质突出,在学校各项活动或者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等。
三、奖励标准奖学金的标准主要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等奖主要针对那些在学业成绩、科研项目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研究生,奖金数额较高。
二等奖主要针对综合成绩中上,科研项目有一定成果的研究生,奖金数额适中。
三等奖主要针对学业成绩合格,但在科研项目和综合素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的研究生,奖金数额较低。
四、评定程序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严格、公开、公正。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
评分主要考虑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确保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公正客观。
五、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奖学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学校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学校将进行相关资金的发放,并对其在学业和科研项目上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学校对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奖金的使用是合理、规范和透明的。
在矿大研究生奖学金的制度下,研究生将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科研,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同时也将为学校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对提高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矿业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康、稳定地发展,保护好广大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2009]2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建议》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定组织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院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正副主任、各研究所所长及研究生教学秘书为委员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其中研究生教学秘书兼任该委员会秘书,其常设地点为学院研究生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评定流程先采用自评和学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即研究生在接到通知后到学院网站下载相应的表格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表格和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研究生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在院奖学金评定会议上向评定委员进行通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决定其获得的奖学金等级。
三、评定范围2009年及以后年份录取的在册全日制博士、硕士及专业学位硕士。
其中以下研究生不在奖学金的评定范围: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②档案未调入学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③外单位委托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④煤矿单招硕士研究生;⑤其他学校录取与我校联合培养全日制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⑥论文博士生;⑦超过基本学制未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
本校教职工考取的各类研究生,其学业奖学金等级和给予与否,由学校人事处和研究生院共同制定政策,也不在评定范围。
各类少数民族计划研究生属单列项,不讨论学业奖学金。
四、评定办法采取分类评定的方法进行,即: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三种类型依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比例进行评定,其中第二、第三学年度不分学科专业只按类型进行评定。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研字[2016]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一)申请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在职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三)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4.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事实的。
二、奖励标准(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三、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拨指标,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具体名额。
四、成绩计算方法(一)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潜在的科研素质。
后期调剂、破格复试、定向就业的学生不参评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0.4。
当分数相同时,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硕士研究二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内)的公共学位课(研究生学位外语不计入公共学位课)和学科学位课成绩,要求及格以上,且通过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
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学分*成绩)/∑学分。
当分数相同时,以公共学位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二年级期间的科研成绩及综合表现。
中国矿业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中矿大研字〔2014〕10号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3月24日第一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2014年5月4日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印发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导师投入,建立动态的、以提高培养质量为出发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体系,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稿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四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组成。
具体分工:主任委员: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委员:管理学院主管其他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2-3人第二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设置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见表1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表备注: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的普通奖学金标准按每年学校对各年级学业奖学金拨款总额扣除实际获得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总额后按各年级学业奖学金参评总人数平均分配。
第三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五条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
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
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优先给予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
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版)
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版)第一章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额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含学术型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发放;高出当年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达一定分数以上的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二等奖学金发放(含专业型推免生);其余研究生按三等奖学金发放。
第二章二年级研究生奖学金额评定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采用直接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确定。
二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年度不能有违法行为以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符合第二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直接认定获得一等奖学金:(一)课程学习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硕士生的8门课程(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上述统计的课程中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外语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和成绩分别取两个学期的平均数。
(二)科研能力(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被选拔为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人选。
2. 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由教育部门主办的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第1)以上。
3. 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等。
4. 论文被SCI、SCIE、SSCI、EI等索引收录(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导师。
下同)。
5. 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6. 在EI/SCI检录国外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7. 论文被ISTP收录或者被《新华文摘》摘要转载。
8.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者在一般外文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
9. 在《人民日报》等同级报纸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文章。
10. 艺术类研究生发表的作品或美术、设计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排名第一)奖励。
11. 科研成果中有特别突出的,可另外提出申请,由评定小组讨论确定。
机电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规定
机电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规定1. 背景介绍机电工程研究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杰出研究生的学术机构,旨在激励研究生成为优秀创新人才。
为了鼓励学术优秀、激发创新潜能,机电工程研究院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并制定了评奖规定,以确保评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是机电工程研究院对在学术表现上取得杰出成就的研究生予以奖励的一种制度。
3. 奖学金评选条件为了确保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机电工程研究院制定了以下评选条件:•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研究生需在各门课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成为学术模范。
•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情况:研究生需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的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
•学术活动参与情况:研究生需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做学术报告等。
•师德表现:研究生需具备良好师德,与导师和同学建立良好的关系,积极参与团队合作。
4. 奖学金评选流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4.1 提名阶段•机电工程研究院将公开向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征集奖学金候选人的提名。
•每位教师和研究生可以提名一个或多个研究生进行评选,提名需包括被提名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和评选理由。
4.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机电工程研究院的教授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提名研究生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参与情况和师德表现,综合评定每位提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4.3 决定阶段•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机电工程研究院将确定获奖研究生的名单,并公示于院内公告栏。
•获奖研究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并受到机电工程研究院的表彰和奖励。
5. 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机电工程研究院评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时,将综合评估参评研究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5.1 学习成绩•考核成绩:研究生需在每门课程的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成为学术模范。
•平时表现:研究生在学术学习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表现也将纳入考量范围。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随着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规模逐渐提高,而奖学金制度也变得愈发重要。
矿大(中国矿业大学)一直致力于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因此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在学校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矿大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奖学金种类、申请条件、评定标准等方面。
一、奖学金种类矿大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三种。
国家奖学金由教育部设立,旨在奖励在学业和科研方面表现杰出的研究生;院系奖学金由学校自行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业表现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的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则是由企业资助,用于奖励在与企业合作研究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研究生。
这三种奖学金共同构成了矿大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的完整性,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研究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奖学金支持。
二、申请条件研究生想要获得奖学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要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杰出成绩,同时要求学业成绩优异;申请院系奖学金的研究生需要在学术研究、学业表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显著表现,同时要求学业成绩优秀;申请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要在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中有突出的成绩,并且对企业有实质性的贡献。
研究生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学风和品德,没有违反学术规范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评定标准为了公平、公正地评定奖学金,矿大根据一定的标准对研究生进行评定。
对于国家奖学金,学校将从学术研究成果、学业成绩、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于院系奖学金,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术研究、学业表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企业奖学金,学校将结合企业合作项目的成果以及学生对企业发展的贡献进行评定。
这些评定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也考虑了研究生在学校及社会中的全面表现,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客观性。
四、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管理是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机电学院奖学金评比操作办法【模板】
机电学院奖学金评比操作办法一、评比时间:新学年开学初前4周二、评比单位:以年级内专业为单位,如:机自05级。
三、评比流程:A.组成评比小组:每小班可民主推选3人(推荐会至少班级人数过半数参加),再加上每班班长和团支书共同组成本年级本专业奖学金评比小组。
除班长和团支书外的测评小组同学每人思想道德素质在最终换算分的基础上加0.1分。
B、提交证明材料:每位同学都要在评比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比小组递交相关加分证明,过期视为没有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不加分。
C、评比小组按照如下办法主持计算本年级本专业每位同学思想道德素质分数,并将结果汇总报本专业各位班主任、本年级辅导员确认,之后将每位同学分数和加分依据公示。
思想道德素质分数计算办法:(一)思想道德道德素质基础分为75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1.大力支持校院(系)的各项工作,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5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加10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加15分;如军训先进个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级迎新先进个人等(与上学年奖学金评定同时产生的荣誉称号不在此列)。
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或者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经学生工作部老师认可确认并得以公示的先进个人各年级辅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着情加1-3分。
2.学生干部考核等级加分标准见下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加分=学工办考核等级分*0.5+学生会内各部互评*0.2+对口班团委民主测评*0.3;班团干部加分=团总支学生会对班级对口工作考核评定等级分*0.3+班主任评定等级分*0.2+班内民主评议等级分*0.5。
(民主评议中超过半数的等级即为评定等级),身兼数职的评定后取最高等级,获得大于等于两个优的另加2分。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受校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表彰的加5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10分;如各级文明学生等。
4.在宿舍卫生评比活动中获得文明宿舍、免检宿舍的每人加1分;优秀寝室长、文明标兵的加2分;宿舍文化中获一、二、三奖的依次加3分、2分、1分。
机电学院11-12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机电学院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细则(试行)》及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无异议二、参评对象个人奖的参评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10级在校硕士生,全日制09级博士生、10级博士生以及学制内的07级、08级直博生,08级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生。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的评选不包含委培、定向生。
各类奖学金(优研除外)的评定按照2010版《研究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评选条件执行;08级之前的博士生申请优秀研究生按照2007版《研究生手册》;优秀研究生参评对象仅限于07级直博生。
2011级博士生中原属于10级硕士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上一学年硕士所在班级评选,占硕士所在班级的名额指标。
集体奖参评对象是9个研究生班级(机电学院10级硕士7个班+09级、10级博士班)、暑期社会实践各团队。
三、奖项种类及名额分配(一)个人奖(1)优秀研究生(仅限08级以前博士生,符合条件方可申报,不限名额);(2)智瑾奖学金(符合条件方可申报,全校20名);(3)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班级人数不高于10%);(4)三好研究生(按班级人数不高于15%);(5)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全院推荐1~2名);(6)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不接受个人申报)。
智瑾奖学金评选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等同,对论文有着严格的要求,08级以前的博士生按优秀研究生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智瑾奖学金申请,由学院初审并征得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进一步审核后确定。
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在综合考察各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及成员表现的基础上确定初步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二)集体奖(1)校先进班集体3个;(2)社会实践工作优秀集体奖(由学校研工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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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关于<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手册(2009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计实量化,为研究生素质测评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案,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
1.指标权重
研究生奖学金评价内容和权重
2.详细标准
2.1 学习成绩
基础类必修及选修课,专业类和公共类必修课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分。
注:学习课程出现不及格者,下一年定为三等奖学金
2.2 科研素质
指导教师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进行打分。
主要考核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
2.3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主要以学术论文、课外作品竞赛、专利发明以及科研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上限为100分
(1)学术论文
研究生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为第一作者,每年只计入1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按照以下规则计分:硕士研究生:
①在国内机械类、仪表工业类核心期刊,综合性科学技术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 40
分/篇,在其它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2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核心期刊,每年只计入1篇),在一般刊物发表论文10分/篇;
②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为80分/篇;
③在EI源刊发表论文8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EI源刊论文40分/篇);
④在SCI源刊在线版发表论文60分/篇,在SCI源刊发表论文100分/篇;
⑤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为50分/篇,国内学术会议论文为10分/篇;如论文被EI收录在原有基础上加20分/篇。
博士研究生:
①在国内机械类、仪表工业类核心期刊,综合性科学技术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20分/篇,在其它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为1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核心期刊,每年只计入1篇);
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为30分/篇,如论文被EI收录则在原有基础上加20分/篇;
③国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为60分/篇;
④在EI源刊发表论文60分/篇(矿业工程类、煤矿开采类EI源刊论文30分/篇);
⑤在SCI源刊在线版发表论文60分/篇,SCI源刊发表论文100分/篇。
注:
①研究生需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
②EI收录论文、SCI源刊必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③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为准;
④1篇论文按最高分值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课外作品竞赛
①参加高水平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等国家各部委、国际权威学术机构主办)并获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人员取前3名,第1名100%计分,第2名60%计分,第3名40%计分;
②参加其他国家级竞赛(由全国学联、中国科协、国家级协会及教指委主办)并获奖,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5分,人员取前3名,第1名100%计分,第2名60%计分,第3名40%计分;
③参加省级竞赛(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学联、国家级学会、省科协主办)并获奖,一等奖4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人员前3名,第1名100%计分,第2名60%计分,第3名40%计分。
注:若奖项按名次评奖,则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至五名对应三等奖。
一项竞赛活动由多人参加并获奖的,排名不分先后,均按相应级别加分(3)专利发明
公开发明专利60分/项,获得发明专利10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加50分/项。
发明人前3名,只计入研究生排名第1者,总排名第1名100%计分,第2名60%计分,第3名40%计分。
专利权人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按100%计分,第二单位按60%计分,专利权人为个人不加分。
(4)科研获奖
①获得国家级奖(有证书),省级(含教育部)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直接推荐一等奖学金;
②获得省部级(含教育部)奖,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的:
一等奖100分,第6名100%计分,第7名80%计分,第8名60%计分,第9名40%计分;
二等奖80分,第4名100%计分,第5名80%计分,第6名60%计分,第7名40%计分;
三等奖60分,第3名100%计分,第4名80%计分,第5名60%计分;
③获得行业协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科技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的:
一等奖80分,第1名100%计分,第2名80%计分,第3名60%计分,第4名40%计分,第5名20%计分;
二等奖50分,第1名100%计分,第2名80%计分,第3名60%计分;
三等奖30分,第1名100%计分,第2名80%计分。
2.4其它工作
其它工作计分主要以参加集体活动、文体活动获奖和社会工作累计计分,总分上限为100分
(1)参加集体活动
上限50分,一次不参加扣10分,扣完此项为止。
(2)文体活动获奖
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①考核对象:凡任期一年以上,工作中无重大疏漏的班级学生干部,采取班级民主测评确定考评等级;
②由于学院、班级组织调整需要,工作不满一年的,实际考核加分为班级民主测评等级乘0.5;
③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工作不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不参与考核加分;
④担任校级各类职务,必须出具校相关部门聘任证书及该职务工作考核评价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