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种类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票据的基本概念1.票据的分类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②汇票的分类: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③付款日期: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1.支票①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②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③支票类型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⑤支票的付款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银行本票①概念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③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3.银行汇票①概念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④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⑤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⑥退款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的;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同时提交到银行申请人因缺少解讫通知书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五.商业汇票1.票据行为①形式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②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注:商业汇票、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2.商业汇票的出票①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②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③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④商业承兑汇票可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⑤签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⑥记载事项的类型必须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任意记载事项未记载;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⑦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3.商业汇票的背书①背书的种类转让背书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未发生票据权利的转让;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未发生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质押背书:以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②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背书人名称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③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④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具体来说;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⑤附条件的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⑥部分背书、多头背书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2个人以上的背书无效⑦限制背书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⑧期后背书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⑨背书的效力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4.商业汇票的承兑①提示承兑期限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③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④记载事项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5.商业汇票的保证①保证人②记载事项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③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清查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付款人是承兑人远期商业汇票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之日起10日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收到付款通知后;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若在接到通知的次日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付款人承诺付款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7.商业汇票的贴现①贴现的概念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之前;为提前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背书转让”行为;即持票人以贴息为代价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银行;以提前获得现金②贴现条件在银行开立账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提供单据复印件③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期④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⑤贴现按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8.追索权①追索权的行使条件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背书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行使到期前追索被拒绝承兑;死亡逃匿;依法宣告破产;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②被追索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追索金额首次追索权被拒付的汇票金额+金额从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其至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证明和相关通知书的费用再追索权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和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④程序取得相关证明→发出追索通知3日1.票据权利的概念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和追索权第二次权利①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被背书人②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2.票据权利的取得①取得方式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②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以欺诈、偷盗或胁迫取得;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3.票据权利的补救①挂失止付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才可以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地位并不是票据丧失后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不再承担止付责任②公示催告指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的;则权利失效程序申请最后持票人→受理立案之日起3日内→公示催告自公告发布的60日内;最长不超过90日→判决宣告之日起1年内可起诉③普通诉讼以失票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者出票人”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起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4.票据责任①票据债务人应承担票据义务的情形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义务;支票的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②对人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的除外。
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
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引言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在资金交易中,通过发行、承兑、贴现等方式进行票据交易的一种业务。
票据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的发展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业务的主要内容、市场监管以及展望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1. 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以纸质或电子形式,载明金额可以无条件支付一定货币的书面或者电子形式的债权凭证。
票据通常具有以下要素:出票人、承兑人、收款人、金额、付款期限等。
常见的票据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贴现等。
其中,汇票是由出票人向收款人开立的、以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本票是出票人本人为自己开立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以其在银行的存款为依据,向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自己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一定金额的资金。
二、票据业务的主要内容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主要包括票据的发行、承兑、贴现和回购等环节。
1. 票据的发行金融机构作为票据的发行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发行票据,并在票据上载明相关要素,如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金额、付款期限等。
票据承兑是指被收款人签署并予以批准,表示愿意在票据到期时按票据上的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承兑的目的是提高票据的可流通性和支付保证,使票据能够在市场上流通。
3. 票据的贴现持票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贴现率对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利率主要取决于票据的期限和市场利率等因素。
4. 票据的回购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回购交易获得短期资金支持。
回购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票据出售给其他机构,并在一定期限后回购回来,以获取流动性资金的一种方式。
三、市场监管为了确保票据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对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进行了监管。
票据业务知识简介
票据业务知识简介票据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票据交换、贴现、承兑等服务,并通过票据业务开展信贷业务的一类金融业务。
票据业务具有流动性强、安全性高、凭证性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贸易、投资、融资等领域。
票据业务的种类繁多,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支票、传票、借据等。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商业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对汇票的支付承担责任;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业企业对汇票的支付承担责任。
银行本票是商业银行开出,对持票人不记名的无条件付款承诺;商业本票是出票人对持票人不记名的无条件付款承诺。
支票是出票人的书面指示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票据。
传票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向票据持有人承兑或支付汇款的凭证。
借据是借款人向出借人签发的书面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票据业务的核心是票据贴现,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利率将客户持有的票据提前到期回笼,以提供流动性或进行再投资的一种金融业务。
贴现利率主要取决于票据的种类、金额、期限以及客户信用等因素。
贴现的过程中,银行会根据票据的抵押价值和风险程度对票据进行评估,然后决定是否贴现以及贴现金额。
商业银行通过票据业务可以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企业可以通过将尚未到期的票据贴现给银行来获得流动资金,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贴现票据获取利润。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承兑汇票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障,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
对于个人客户来说,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业务也可以帮助他们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票据业务的开展对商业银行和企业来说都有一定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要进行风险评估,避免出现不良资产。
企业在贴现票据时要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风险。
票据业务在国内外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国内贸易中,企业可以通过承兑汇票对商品进行支付,减少货款支付的现金流压力。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用证对国际贸易中的支付风险进行控制,为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中间服务,简化了贸易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85年8月1日首次颁布实施,是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
作为一项专门规定票据问题的法律,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票据受益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和金融交易的健康发展,规范票据市场的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1.基本概念票据是指依法发出的、载有金钱权利、有权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工具。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具有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二是支付金额的确定;三是付款人的签名或盖章。
2.票据的种类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债券、期票等多种类型。
汇票是一种以汇款为目的的票据,本票是一种将票据权利和负债合并在一起的票据。
支票是一种指定付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债券则是借款人发放给债权人的一种证明,期票则是定期收款或支付的票据性质证明。
3.票据的流转票据的流转指的是票据的所有权可以通过买卖等方式进行转移的过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只有在持票人以背书或声明转让方式将票据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才会被转移给其他人。
此外,票据还可以通过质押、保证等方式进行转让。
4.票据的背书票据背书指的是持票人在票据上签名并签发陈述,有权转让该票据给他人的一种行为。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背书可以是任何法定转让方式的说明,但必须是在票据上进行签名或陈述,并在票据上确认。
5.票据的保证票据保证是指票据持有人同意在票据的承兑、支付或解付时承担责任的一种行为。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保证可以是直接保证或间接保证。
同时,票据持有人也可以选择无条件保证或有条件保证。
6.票据的抗辩和追索权票据的抗辩指的是票据付款人可以用一些合法的理由拒绝履行票据承诺。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付款人有有效理由对付款申请提出反对的情况下,此时票据权利人无权要求票据付款人承担支付责任。
此外,追索权是指票据权利人在票据到期后,有权依据票据支付要求权,向票据付款人要求支付该票据的一种权利。
票据种类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票据种类票据种类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结算。
我们就上述结算方式作一简单介绍。
一、支票1、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特点:(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2)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到期日为节假日时则依次顺延;(4)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5)可以挂失。
3、适用範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準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
4、使用方式签发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缺少以上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所需款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或支付密码,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煺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票据的正确填写方法
票据的正确填写方法一、概述票据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确填写票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票据的正确填写方法。
二、基本要素票据的基本要素包括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等。
在填写票据时,这些要素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
三、票据种类常见的票据种类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和借记凭证等。
每种票据有其独特的填写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四、支票的填写方法1. 出票人名称和地址:在支票上方空白处,按照“出票人名称+地址”的格式填写。
2. 收款人名称:在“收款人”一栏中,按照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进行填写。
3. 付款金额:在“金额”一栏中,按照大写数字进行填写,并用斜杠将小数点隔开,并在小数点后面加上两位数字。
4. 付款日期:在“日期”一栏中,按照年月日格式进行填写。
5. 签名:出票人必须在支票底部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汇票的填写方法1. 出票人名称和地址:在汇票上方空白处,按照“出票人名称+地址”的格式填写。
2. 收款人名称:在“付款人”一栏中,按照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进行填写。
3. 付款金额:在“金额”一栏中,按照大写数字进行填写,并用斜杠将小数点隔开,并在小数点后面加上两位数字。
4. 付款日期:在“日期”一栏中,按照年月日格式进行填写。
5. 汇票到期日:在“到期日”一栏中,按照年月日格式进行填写。
6. 签名:出票人必须在汇票底部签名,并注明日期。
六、本票的填写方法1. 出票人名称和地址:在本票上方空白处,按照“出票人名称+地址”的格式填写。
2. 收款人名称:在“收款人”一栏中,按照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进行填写。
3. 付款金额:在“金额”一栏中,按照大写数字进行填写,并用斜杠将小数点隔开,并在小数点后面加上两位数字。
4. 付款日期:在“日期”一栏中,按照年月日格式进行填写。
5. 本票到期日:在“到期日”一栏中,按照年月日格式进行填写。
6. 签名:出票人必须在本票底部签名,并注明日期。
票据的种类及行为
票据的种类(一)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我国现有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叫做银行汇票。
其中,用于转帐结算的叫“转帐汇票”,用于支取现金的称为“现金汇票”2.商业汇票。
即受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本票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1)银行本票,即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我国的银行本票有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其中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一百元;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为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和一万元。
(2)商业本票。
即商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签发的到期由自己付款的本票。
我国票据法仅指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
(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银行结算办法》把支票分为不定额支票和定额支票两种。
(1)不定额支票。
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受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交付给受款人的票据。
其中,只能办理资金结算转帐而不能支取现金的是“转帐支票”;能够支取现金也能用于转帐的是“现金支票”。
(2)定额支票。
指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交其用于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的款项的票据。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
银行票据业务的操作与管理要点
银行票据业务的操作与管理要点银行票据业务是银行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银行来说,正确的操作和有效的管理是确保业务顺利进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票据的种类、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论述银行票据业务的操作与管理要点。
一、票据的种类票据是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债权凭证,常见的票据有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不同的票据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使用场景,银行在进行票据业务操作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票据种类。
二、操作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票据业务申请,包括开具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票据等。
2. 材料审核:银行对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票据本身的真实性、背书情况、申请人的信用状况等。
3. 风险评估:银行对票据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票据的流通性、背书风险、市场风险等。
4. 票据操作:根据客户需求和银行政策,进行票据的开具、贴现、承兑等操作。
5. 结算与清算:银行根据票据的支付要求,进行结算与清算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流转。
6. 监控与管理:银行对票据业务进行监控和管理,包括票据的到期日管理、背书管理、风险控制等。
三、风险管理票据业务涉及的风险较多,银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1. 信用风险:银行在进行票据业务操作时,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客户能够按时兑付票据。
2. 流动性风险:票据的流动性是银行进行票据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银行需要合理评估票据的流动性,确保能够及时变现。
3. 市场风险:票据市场的波动性较大,银行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票据业务的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4. 操作风险:银行在进行票据业务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背书风险:银行在承兑票据时,需要对票据的背书情况进行审查,避免背书人信用不良或无法兑付的风险。
四、合规要求银行在进行票据业务操作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1. 内部控制: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业务审批、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确保票据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票据的种类PPT课件
• 汇票 • 支票 • 本票 • 票据的作用与使用
第一节 汇票
一、定义
• 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
• 英国票据法: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 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 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乡来人无条件支付 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支票的特点: 支票是一种特殊的汇票,因此,它在许多方面
都同汇票类似。如都是无条件的付款命令,都有三 个基本关系人,主要条款的规定也较类似。但与汇
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2、支票为见票即付。 3、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 人可以是银行、企业或个人。 4、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 但保付支票除外,它的主债务人为保付银行。
• 商业汇票——由公司、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汇票,付款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或 银行。
2、根据承兑人划分——商业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和付款人均为公司、
企业或个人
3、根据付款期限划分 • 即期汇票——见票或提示汇票时立即付款 • 远期汇票——在一定日期或特定日期付款
4、根据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划分 • 光票 • 跟单汇票 5、根据汇票基本当事人关系划分 • 一般汇票 • 变式汇票
第二节 支票
一、含义 •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
• 《英国票据法》的定义:支票是以银行为 付款人的即期汇票。这个定义简单、明确。
• 我国《票据法》的定义是:支票是出票人 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持票人的票据。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票据的种类
票据的种类————————————————————————————————作者: ————————————————————————————————日期:票据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的定金额的有价证劵。
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特征:票据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如果持票人一旦丧失所持的票据,那么失票人虽说仍是该票据的真实权利人,却处于既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也不能转让票据。
一、汇票概念: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分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由银行签发的汇票为银行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单位等签发的汇票为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相关规定: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2)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3)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
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
比如签发日为3月5日,则付款期到4月5日止。
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
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方式。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我国票据行为的种类
票据行为的种类并比较我国与外国法律规定的不同1.票据的种类(一)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我国现有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叫做银行汇票。
其中,用于转帐结算的叫“转帐汇票”,用于支取现金的称为“现金汇票”2.商业汇票。
即受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指由受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本票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1)银行本票,即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我国的银行本票有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其中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一百元;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为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和一万元。
(2)商业本票。
即商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签发的到期由自己付款的本票。
我国票据法仅指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
(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银行结算办法》把支票分为不定额支票和定额支票两种。
(1)不定额支票。
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受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交付给受款人的票据。
其中,只能办理资金结算转帐而不能支取现金的是“转帐支票”;能够支取现金也能用于转帐的是“现金支票”。
(2)定额支票。
指收购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交其用于农户支付收购农副产品的款项的票据。
2.我国银行结算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 已经形成了一些习惯做法和成功经验, 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票据介绍——精选推荐
票据介绍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下面就票据的三个种类进行介绍。
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我们常用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作为承兑汇票,承兑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
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
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下面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图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一个名词—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它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汇票区别于本票与支票的几点:与本票、支票的不同(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专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
第三章 票据种类1
思考: 思考:判断下列汇票中的文句是否构成票据的 无条件支付命令 货与合同相符即付款10 10万美元 ① 货与合同相符即付款10万美元 从一号账户付1 ② 从一号账户付1万美元 付购设备款10 10万美元 ③ 付购设备款10万美元 20万美元并记入一号账户 ④ 付20万美元并记入一号账户 请于某人结婚当日付30 30万美元 ⑤ 请于某人结婚当日付30万美元 请于某人去世当日付30 30万美元 ⑥ 请于某人去世当日付30万美元
二、汇票的内容
国际结算中使用的汇票,属国外汇票,多用英文, 国际结算中使用的汇票,属国外汇票,多用英文, 英文 格式是横条式 。
BILL OF EXCHANGE No. FOR At uppaid) pay to sigh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being or order the sum of
Drawn under L/C No To: (signature) dated
汇票的标准格式
Drawn under_____1____ L/C No:_____2____dated____3____. Payable with interest____4________% per annum No:___5___Exchange for____6____Shanghai,China. Date___7___. At_______8_______days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______________9____________. The sum of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_____. To__ature of drawer_____12_____.
票据的初步整理方法
票据的初步整理方法票据的初步整理方法票据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支付工具。
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是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票据的初步整理方法。
一、理顺票据的种类票据的种类有很多,包括支票、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等。
首先需要理顺所持有的票据种类,将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以便后续的管理和处理。
二、验证票据的真实性在整理票据时,需要验证票据的真实性。
首先,查看票据的背书是否规范,背书人是否有权背书。
其次,检查票据前后两次背书之间的转让合同和交易记录是否完整和合法。
最后,验证票据上的金额、日期、单位等是否与交易记录相符。
三、核对票据的基本信息对于每张票据,都要核对其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包括票据的编号、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金额等。
如果发现任何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与相关方联系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归档票据的目录及文件夹为方便管理和查找,对票据进行归档是很重要的。
可以根据票据的种类、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等进行分类,然后在每个分类目录下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将相关的票据整理在一起。
五、建立票据的台账为了更好地追踪和记录票据的整理情况,建立票据的台账是必要的。
可以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建立台账,记录每张票据的基本信息、整理日期、归档位置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六、建立票据的备份为了防止票据的丢失或损坏,建立票据的备份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将票据的扫描件保存在电子设备或云端存储中,确保备份的安全和可靠性。
七、定期检查票据的完整性为了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定期检查票据的完整性是必要的。
应该定期查验票据的是否遗失、损坏或过期,同时与相关方进行核实,及时处理问题票据。
八、制定票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票据的管理,制定票据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包括票据的申领、使用、整理、归档等方面的规定,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票据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九、加强知识更新与培训随着商业交易的不断变化和创新,票据的种类和使用方式也在不断更新。
票据的种类
票据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的定金额的有价证劵。
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特征:票据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如果持票人一旦丧失所持的票据,那么失票人虽说仍是该票据的真实权利人,却处于既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也不能转让票据。
一、汇票概念: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分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由银行签发的汇票为银行汇票,由以外的、单位等签发的汇票为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相关规定: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2)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3)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
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止的一个月。
比如签发日为,则付款期到止。
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
逾期的汇票,银行将不予办理。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方式。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
票据管理规范
票据管理规范一、引言票据管理是指企业对票据的收发、保管、使用和结算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良好的票据管理规范能够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运作效率,防范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票据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票据种类、收发管理、保管措施、使用规定和结算程序等。
二、票据种类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支票、汇票、本票、债券、存折、存单、收据、发票等。
企业在进行票据管理时,需要根据不同种类的票据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三、票据收发管理1. 收票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收票登记制度,对收到的票据进行登记,包括票据种类、金额、出票人、收票日期等信息。
同时,应对票据进行核对和验真,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发票管理:企业应制定发票开具的管理规定,包括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开票人员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发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具,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票据保管措施1. 票据存放: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票据存放区域或者库房,并制定相应的票据存放管理制度。
票据应按照种类、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
2. 票据保密:企业应加强对票据的保密工作,确保票据不被盗窃、遗失或者泄露。
惟独授权人员才干接触和处理票据,并严格限制票据的复印和传递。
3. 票据防伪: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票据被伪造和篡改,如使用防伪印章、水印、红色背景等安全措施,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票据使用规定1. 支付凭证:企业应建立支付凭证的制度,确保支付的凭证合规、准确和完整。
支付凭证应包括票据种类、金额、收款人、支付日期等信息,并由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 收款凭证:企业应建立收款凭证的制度,确保收款的凭证合规、准确和完整。
收款凭证应包括票据种类、金额、付款人、收款日期等信息,并由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六、票据结算程序1. 结算方式: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票据结算方式,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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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类
1.
(六)增值税税率(2014年新大纲变化)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
(1)应税货物: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二甲醚;
【理解】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记忆提示】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注意】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2)应税服务:
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11%
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七)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014年新大纲变化)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
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计税依据: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