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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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表

3
4
考勤费 20元/月。 职务补贴 副教 工人 工人 工人 工人 教授 讲师 助教 员级 授 (高) (中) (初) (普) 45 41 40 34 30 24 20 17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补贴一 5 补贴二 49 41 130 216 34 115 189 29 105 169 24 20 50 45 40 35 30 25
科员 20 17
办事 员 20 15
见习
20 15
20 15
20 15
70
20 15
65
20 15
65
15
65/70
补贴三 145 合计 244
95 85 77 70 130 110 95 77 70 80 114 105 115 第二项职务补贴: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每满十年增加4元
13
取暖 正省级3800、副省级3200、厅局级2200、处级1700、科级1300、一般人员1100、高级1700、中级1300、初级1100。 补贴 补贴 特级教师80/月、市劳模60/月、省劳模80/月、全国劳模100/月 节日 全年5000:春节2000、国庆、“五、一”、元旦个1000 补贴
7
8
见习 110
120 230
9
1015 840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700 625
10
副教 工人 工人 工人 工人 讲师 助教 员级 授 (高) (中) (初) (普) 928 700 576 532 621 576 532 532
见习
427
10 11 12
统一 1265 1093 928 809 补贴 交通 50元(离退休人员无) 补贴 从1987.10起执行10% 住房 工资全额的25% 补贴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团体和其他单位设立的,以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为主要目的的组织。

这种单位的员工享受一定的工资待遇,但具体的工资薪级和工资标准会因不同岗位而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公平和透明,各类人员的工资薪级和工资标准需要在套改表中得以明确。

一、人员分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分为三类:1.内勤类人员:负责事业单位内部的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

2.技术类人员:拥有专业技能,从事技术性工作,如工程师、医生等。

3.职能类人员:负责事业单位特定职能的人员,如保洁员、保安等。

二、岗位工资薪级每类人员的工资薪级按照所属职务、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等级。

以下为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表:2.1 内勤类人员等级工资薪级初级3-5中级6-8高级9-12骨干13-15管理16-18高层19-222.2 技术类人员等级工资薪级初级3-6中级7-10高级11-14骨干15-18管理19-22高层23-262.3 职能类人员等级工资薪级初级1-3中级4-6高级7-9骨干10-12管理13-15高层16-18三、工资标准工资薪级只是决定了人员的级别,而具体的工资标准则根据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为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表:3.1 内勤类人员等级工资标准(元)初级3000-4000中级4000-6000高级6000-8000骨干8000-10000管理10000-15000高层15000及以上3.2 技术类人员等级工资标准(元)初级4000-5000中级5000-7000高级7000-10000骨干10000-12000管理12000-18000高层18000及以上3.3 职能类人员等级工资标准(元)初级2000-3000中级3000-4000高级4000-5000骨干5000-6000管理6000-8000高层8000及以上备注:以上工资标准为参考范围,具体工资标准以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国各地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他们通过多年的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享受了一系列的优待政策和福利待遇。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介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情况。

首先,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且按月发放。

同时,养老金的发放有一定的调整机制,每年都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跟随经济的发展而提高。

其次,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还享受着医疗保障的优待政策。

根据规定,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和医疗补贴。

在医疗保险方面,离退休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报销政策。

同时,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定期体检和门诊费用的报销。

在医疗补贴方面,离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医疗费用的补贴,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总之,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情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他们通过多年的辛勤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享受这些福利待遇是社会对他们的一种回报。

当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问题的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希望国家和社会能够加大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保障力度,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和幸福。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讲座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讲座
(2)公务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现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 这段话的意思概括为“滚动升级”,做法只是针对公务员的职级工资序列,它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后不再按《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进行套改,必须严格按照晋升职务增加级别工资和累计5年考核称职以上晋升级别的办法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福利政策解读
讲座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机关工资制度 二、退休 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假期及待遇规定 四、机关事业单位优抚制度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 六、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聘用 七、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基本要求
(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行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任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进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标准。
5、丧假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省劳动人事厅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法律规定丧假的带薪假期只限于父母、兄妹、子女这样的直系亲属。 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6、探亲假: 一是实施范围: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是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O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于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全额工资和福利待遇;年休假、丧假、探亲假及法定的节假日,休假期间也执行全额工资及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组成的公共管理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享有一定的津贴和补贴待遇,以下是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事业单位的津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基本工资是指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性质确定的工资,薪级工资是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和职称等确定的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

这些津贴的标准一般由国家规定,各地区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其次,事业单位的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通讯补贴等。

住房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支付的补贴,一般根据当地的住房租金水平确定补贴标准;交通补贴是为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而支付的补贴,一般根据职工的工作地点和交通工具确定补贴标准;餐饮补贴是为解决职工工作期间的餐饮费用而支付的补贴,一般根据单位的食堂情况和职工的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通讯补贴是为解决职工通讯费用而支付的补贴,一般根据职工的通讯需求确定补贴标准。

这些补贴的标准一般由单位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并在职工入职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最后,事业单位的津贴和补贴标准一般是经过单位和工会代表协商确定的,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

在确定津贴和补贴标准时,单位需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和生活水平,合理确定标准,并及时调整以适应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的津贴和补贴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是单位和职工之间的一种约定和保障。

希望各单位能够合理确定津贴和补贴标准,真正为职工谋福利,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可分为三等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可分为三等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可分为三等(报考公务员前一定(yīdìng)要了解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就机关分类来讲可以分三等:一等为部分事业单位: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的人员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为管钱的部门: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2000元左右三等为普通党政机关: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序列部门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大约1000元左右。

按地区来分,以普通党政机关,本科学历,公务员科员,工龄3年以内为标准一等: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这些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二等:辽宁、海南、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青海、陕西、湖北这些经济较发达省或者国家给边疆补贴、西部开发补贴的省份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800元左右三等: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四等:山东、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

山东省经济勉强还可以,但如果没有国家拨款自立更生很困难,国家的增资政策兑现比较难,但是自己吹牛太大,国家不给拨款,因此,就成了工资小省。

安徽、贵州尽管国家拨款,但经济太差,自己财力苦难。

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以下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

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

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因此,我就把他们全列进来了。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是指国家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具体规定和安排。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保障了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当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按照规定的薪水等级和工作年限进行相应的升职加薪。

这种制度保证了工作人员的基本经济生活水平,并且给予了他们合理的职业发展机会。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提供了广泛的福利待遇。

除了基本工资以外,机关事业单位还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多种福利待遇,如年终奖金、绩效奖金、职务津贴等。

这些福利待遇不仅能够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能够增强他们对于单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再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注重公平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根据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层级,不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是有所区别的,这种差别化的待遇制度,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和职业发展动力。

同时,政策还规定了具体的晋升和薪酬调整机制,使得工作人员有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生涯的提升。

最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除了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外,政策还规定了相应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违纪处分制度。

这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既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能够约束他们的行为规范,保持组织的良好秩序和工作效能。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是对于工作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具体规定和安排。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还能够提供广泛的福利待遇,建立起公平和激励机制,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和发展。

同时,政策还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保持组织的良好秩序和工作态势。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还体现了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注。

政策规定了一系列的补贴和保障,如加班补助、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这些措施旨在解决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同时也给予了工作人员的家庭一定的安排和保障,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大学毕业,全国几百万的毕业生投入找工作的行列,想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竞争又大。

尽管如此,每年依然有无数的大学生奔向“考公”,“考事”的浪潮。

为了就是有一份稳定,福利待遇优厚的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究竟是怎样的呢,今天就让赢了网的小编来为大家做个详细介绍吧。

一、工时制度1995年3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国务院第174号令)和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32号)明确规定。

1、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职工;2、从1995年5月1日起执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3、在特殊条件下因工作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人事部批准。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的其它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后应给职工安排相应的补休。

二、节假日制度法定节假日是国家为统一全国的年节及纪念日放假作出的规定。

1949年12月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99年9月国务院第270号令第一次修订,2017年12月国务院第513号令第二次修订。

法定节假日包括四类: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现行规定放假11天。

分别为: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农历清明节当日放假1天)、五一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端午节(农历端午节当日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中秋节当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特殊津补贴工资福利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特殊津补贴工资福利科

(二)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现行休假制 度主要有 6种,具体是: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探亲假、病事假、婚丧 假、产假、女职工哺乳假。
1、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法定的节假日全年共11天:即元旦、清明、五一、端 午、中秋各1天,国庆、春节各3天。
法 定 节 假 日 规 定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 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半天,建 军节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 按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4.二七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 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均不放假。
2007年2 月14日《 国务院关 于修改﹙ 全国年节 及纪念日 放假办法 ﹚的决定 》第二次 修订。
全体公民 放假的节 日,如果 适逢星期 六、日, 应当在工 作日补休 假。部分 公民放假 的节日, 如果适逢 星期六、 日,则不 予补假。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每四年一次20天
5.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包括学校的教职 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
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 照本人的标准高工资发给工资。
4、病事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病 假 工 资 发 放 规 定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 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 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5.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保持 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各部门批准,可以按本人 标准工资的10%到15%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人的标准工资。 事假制度国家一直没有作过统一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待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待遇

各种假期待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假期待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和探亲假,还有一些其他的假期。

(一)病假病假是国家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心养病,早日恢复健康身体,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假的待遇问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主要文件依据1981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1.病假的概念: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公成疾,经医务部门检查、出具证明并获得本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病假期限:持有医疗单位病假证明书,经领导批准的实际病休时间。

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称为短期病假,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称为长期病假。

2.计算工作人员病假工资时,以什么做基数: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以本人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现标准:(1)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事业编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3.不同时间参加工作的人员,病假待遇计算标准不同。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发病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对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该本人工资的80%;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4.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应当相应延长。

5.病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病假时间要连续计算。

(二)事假事假是指非由本人处理不可的,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休事假,原则是当年不超过十五天。

因事请假要从严掌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事假一周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的填写“工作人员请假单”报组织处批准。

部门领导请假两天以上者,由主管校长批准。

全年事假超过十五天,从第十六天起扣发工资。

(三)职工因私出境的假期国务院侨办、劳人部、财政部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1983]侨政会字007号文件中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的要申请事假,其事假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

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

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机关工勤人员是指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从事一般性办公室工作、后勤服务、保洁、安保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机关单位的基础力量,为单位的正常运转提供了重要支持。

因此,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对于激励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勤人员的工作内容。

工勤人员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人员、保洁人员、安保人员等。

他们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文件整理、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保洁、单位设施设备维护、安全巡逻等。

这些工作虽然不如其他职业那样高大上,但却是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工勤人员的工作环境。

工勤人员通常工作在办公室、楼宇大厦、室外等环境中,工作环境相对较为单一,但也存在一定的工作压力和风险。

例如,保洁人员需要长时间站立、弯腰、擦拭,办公室文员需要长时间坐姿工作,这些都对工勤人员的身体健康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考虑,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应该合理反映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具体而言,我们建议制定以下工资标准:1. 基本工资,根据工勤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建议设定一个合理的基本工资标准,以保障工勤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2. 绩效工资,对于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可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绩效工资奖励,以激励其更加努力地工作。

3. 加班工资,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工勤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4. 岗位津贴,针对特殊岗位或特殊工作环境的工勤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其在特殊环境下的工作风险。

5. 职业培训补贴,对于愿意接受职业培训的工勤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以鼓励其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总之,机关工勤人员是机关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对于单位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保障工勤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激励其更加积极地工作,对于提高单位整体效益,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相关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地方机关、公共机构、事业单位等。

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

国家对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职务、不同级别和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工资水平。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视和关爱。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是经过科学计算和合理调整的。

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国家会考虑通货膨胀率、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以及相关社会因素,确保工资水平能够与时俱进,能够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这样一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也能够更好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再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执行是严格监督的。

国家对于工资标准的执行有明确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地防止工资标准的滥用和变相降低,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是经过严格、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的,旨在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工资标准的执行也得到了严格的监督,确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

这样一来,能够更好地激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应支付员工一定的报酬,其中包括了工资与福利。

工资是以货币的方式进行发放,而福利可以以保险、实物等方式进行发放。

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呢?赢了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事业单位员工工资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具体表现为:1、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岗位工资分为13个等级,薪级工资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

2、绩效工资:体现事业单位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

3、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二、事业单位员工福利待遇1、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日工作制。

全年法定节假日10天,其中:元旦休假1天,春节休假3天,“五.一”休假3天,“十.一”休假3天。

延长工作时间的,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加班的天数可由单位内部实行调休。

2、各类假期及待遇(一)年休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事业单位(不包括已享受寒暑假的学校等)的正式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探亲假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作人员,配偶之间、单身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工作人员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期: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及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节选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及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节选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及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节选一、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工作人员请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三)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四)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五)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二、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公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四)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篇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区别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区别进入2022年以来,不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推进,而且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也成为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广泛关注和探讨的热点话题。

从长远来看,未来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将更加规范高效,广大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个人收入有望提高,这两大公职类岗位的优势依然明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近年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人数略有减少,但报名人数并未因此大量减少,竞争反而比往年更加激烈。

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

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

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另外,还有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其工作人员事业行政事业编制,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将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将纳入公务员序列。

二、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区别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机关事业工资调整方案

机关事业工资调整方案

机关事业工资调整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成本的上升,人民群众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激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我们制定了本工资调整方案。

二、调整目标1.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满足工作人员的合理需求;2.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工作满意度;3.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工资公平、公正。

三、调整方案内容本调整方案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工资调整,二是绩效工资调整。

1. 基本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基本工资水平,并确保工作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发展需求,我们决定进行如下调整: - 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层次与基本工资挂钩,根据岗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基本工资档次; - 对于工作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将适当提高其基本工资待遇; - 采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活成本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绩效工资是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激励工作人员,并能够充分反映其工作成绩,我们决定进行如下调整: - 根据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成果评定其绩效等级; - 对于绩效评定较好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 建立绩效考核与工资调整相结合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绩效成为工资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调整方案的实施本调整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成立工资调整方案实施小组,负责具体方案的推行和监督; 2. 向相关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解释和宣传,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 3. 加强对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4.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投诉和申诉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人员的问题和疑虑。

五、调整方案的评估和调整调整方案实施后,将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假期待遇和抚恤待遇

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假期待遇和抚恤待遇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假期待遇和抚恤待遇。

(一)假期待遇建国以来,我国的各类假期制度是以国家制定法规的形式建立,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假期目前主要有:①探亲假,②公休假,③婚假,④丧假,⑤产假,⑥病假,⑦事假。

1、探亲假(依据:国发[1981]36号)⑴探亲条件:参加工作满一年已转正的固定职工,与父母(现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都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未婚职工每年探望一次父母;已婚职工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

但是,如果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不能享受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⑵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一次,假期二十天(如两年合并使用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职工四年一次,假期二十天。

路程假另给。

⑶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三十天。

路程假另给。

注:假期含公休假(星期六、星期天)、法定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⑷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照发。

⑸探亲路费:工作人员探望配偶和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过30%的,其超过部分由单位报销。

2、公休假⑴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②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③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④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⑤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⑦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⑵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①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②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③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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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福利制度一、假期制度(一)探亲假为了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安心地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立了职工探亲假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探配偶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职工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

已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的,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3、路费报销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4、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1)“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4)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①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

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②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③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④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

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⑤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

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5)职工探亲住宿费开支标准:①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②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参考文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浙人字(81)052号,浙人字(81)080号、(81)财预字第265号、浙人薪[1997]163号(二)产假、哺乳假假期及待遇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的规定。

具体如下: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1)产假假期:①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 0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②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2、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3、女职工哺乳假假期待遇(1)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2)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3)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参考文号:浙政[1988]31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三)病假为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务院干1981年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通知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工资待遇,事业单位人员可参照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1、病假假期及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但对请假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5)病假期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问题:(1)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准,可以提高(10%-15%)。

(2)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3)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4)半日休养半日工作的,工资原则上可以照发。

但要严格审批手续。

(5)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7)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参考文号:国发[1981]52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四)事假为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我省于1995年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具体办法如下:1、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由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

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或上级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予以辞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工资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扣发: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十职务(岗位)津贴十省直补贴十地方职务岗位津贴]÷21,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3、事业单位已制定事假工资待遇规定的,也可按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和事假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

参考文号:浙人薪[1995]79号、浙人薪[1997]163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五)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财政厅浙劳人除(87)257号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一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埋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二、死亡抚恤制度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心工作,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有关抚恤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

(一)丧葬费1、丧葬费标准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其家属2000元的丧葬补助费。

2、丧葬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原单位发放。

参考文号:浙人薪[1998]233号、浙财行[1998]150号(二)一次性抚恤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及基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革命烈士:本人生前的40个月的工资;因公死亡:本人生前的20个月的工资;因病死亡:本人生前的10个月的工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1)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和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保留津贴150元之和。

(2)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包括教龄、护龄津贴、中小学特级教师补贴费。

参考文号:民优函[1994]212号[浙民优字(1994)207号、(1994财行160号转发)];人薪发[1994]48号[浙人薪(1994)146号文转发];浙民优(1992)1114号、(92)财行550号,民优发(1991)12号、民优发(1992)32号,(86)财文字第762号,浙人薪[1999]211号、浙民优字(1999)219号、浙财社(1999)121号(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其遗属的基本生活,1988年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2001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现行遗属困难补助人员的条件及标准如下:1、享受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条件(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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