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规范与质控
介入治疗的工作制度
介入治疗的工作制度介入治疗是一种微创的治疗方法,通过导管等工具将药物、放射性物质或物理方法直接应用于病变部位,以达到治疗目的。
介入治疗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确保介入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介入治疗的操作规范、人员配备、质量控制、培训与考核等方面探讨介入治疗的工作制度。
一、介入治疗的操作规范1. 术前准备(1)患者准备: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解释介入治疗的过程、风险和预期效果,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心电图、影像学检查等。
(2)器械准备:检查导管、导丝、支架等器械的质量和完整性,确保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3)药品准备:备足抗凝、抗血小板、抗过敏等药物,以及急救药品和设备。
2. 操作过程(1)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防止感染。
(2)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呼吸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介入治疗方法,如血管内介入、非血管内介入等。
(4)合理使用对比剂,注意观察患者有无过敏反应。
(5)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3. 术后处理(1)术后平卧休息,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定期检查患者介入部位,观察有无出血、感染等并发症。
(3)根据患者病情给予抗凝、抗血小板等药物治疗,预防血栓形成。
(4)指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提高生活质量。
二、介入治疗的人员配备1. 医生(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经过介入治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3)具备急救能力和处理并发症的能力。
2. 护士(1)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
(2)经过介入治疗护理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3)具备急救能力和处理并发症的能力。
3. 技师与工程师(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具有丰富的介入治疗技术经验。
(2)经过介入治疗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3)具备急救能力和处理并发症的能力。
三、介入治疗的质控管理1. 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介入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规范与质控PPT课件
TACE前应分析造影表现,明确肿瘤部位、大小、数目及供血动脉后, 超选择插管至肝右动脉及肝左动脉分别给予灌注化疗。导管头端应越 过胆囊、胃右动脉与胃网膜动脉等血管。化疗药物应适当稀释,缓慢 注入靶血管,灌注时间不应<20 min。大多数HCC的95%以上血供来 自肝动脉,表现为供血动脉增粗、肿瘤血管丰富和肿瘤染色浓密。灌 注化疗后应进行栓塞。提倡将超液化乙碘油与化疗药物充分混合成乳 剂,用微导管超选择插入肿瘤的供血动脉支,经导管将混合物缓慢注 入靶血管。栓塞时应尽量避免栓塞剂栓塞正常肝组织或进入非靶器官 。在透视监视下依据肿瘤区碘油沉积是否浓密、瘤周是否已出现门静 脉小分支影为界限,碘油用量通常为5-20 ml,一般不>30 ml。对于 供血动脉明显增粗的肝癌患者,通常主张在碘油乳剂栓塞后加用颗粒 性栓塞剂(如明胶海绵或微球)。栓塞时应尽量栓塞肿瘤的所有供养 血管,以使肿瘤去血管化。注意勿将肝固有动脉完全闭塞,以利于再 次TACE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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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外介入治疗子宫肌瘤的状况
1998年有关子宫肌瘤的子宫动脉栓塞术(UAE) 生命体症评估和临床应用等研究。认为UAE是治 疗子宫肌瘤有效方法。
1999年对61例子宫肌瘤患者进行了UAE治疗,认 为89%的患者月经量减少,96%骨盆压迫症状得 到缓解。
2000年对286例行UAE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观察, 245例临床症状消失,17例失败。
2013年底,李光春,原发性肝癌患者,先后做2次
TACE,目前患者仍健在,一般情况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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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 同时进行肝动脉灌注化疗 (TAI)和肝动脉栓塞(TAE)治疗,以提高疗效。TACE作为一 线非根治性治疗,国内临床上最常用。TACE治疗HCC主要 是基于肝癌和正常肝组织血供的差异,即95%-99%的肝癌 血供来自肝动脉,而正常肝组织血供的70%-75%来自门静 脉,肝动脉血供仅占20%-25TACE能有效阻断肝癌的动脉 供血,同时持续释放高浓度的化疗药物打击肿瘤,使其缺血 坏死并缩小,而对正常肝组织影响较小。循证医学证据业 已表明TACE能有效控制肝癌生长,明显延长患者生存期 ,使肝癌患者获益,已成为不能手术切除的中晚期肝癌首 选和最有效的治疗方法
医院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9年版)
医院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目录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2)二、人员基本要求 (5)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5)四、培训 (7)五、其他管理要求 (10)附件: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分级目录 (12)一级手术 (12)二级手术 (12)三级手术 (13)四级手术 (14)为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穿刺途径对除颅内血管和心脏冠状血管以外的其他血管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经血管途径对肿瘤性疾病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分为四级(见附件)。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三)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有菌区、缓冲区及无菌区分界清晰,有单独的更衣洗手区域。
2.配备有数字减影功能的血管造影机,配备心电监护。
3.具备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栓塞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四)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机构基本条件。
(1)三级医院,有独立的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血管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工作5年以上,5年内累计完成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病例不少于500例,其中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15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目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33)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儿科专业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所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途径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1.心血管内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内科专业科室的技术标准。
2.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2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专业技术标准。
3.介入手术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符合心血管介入诊疗功能要求的心血管造影机,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有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设备。
(4)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有相应的器械耗材和药品的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6)开展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心律失常介入治疗还应配备符合相应手术要求的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4.重症监护室。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1)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医师①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②有3年以上内科、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Ⅰ、有5年以上内科、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Ⅱ、经卫生部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外周血管介入医师培训要求拟从事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系统培训。
①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不少于50例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其中三级以上血管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30例,并经考核合格。
②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③在境外接受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系统培训6个月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4)其他管理要求①《外周血管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实施前已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考核,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Ⅰ、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Ⅱ、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3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Ⅲ、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外周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Ⅳ、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其中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手术不少于200例,与介入诊疗操作相关严重并发症生率低于5%,死亡率低于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等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等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1.15
•【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828号
•【施行日期】2019.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诊断标准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等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
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介入诊疗技术管理,促进适宜技术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对心血管疾病介入、综合介入、外周血管介入和神经血管介入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9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1月15日。
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外周血管支架置入术(含血管狭窄、动静脉瘘介入治疗)为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医师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径路进入四肢或内脏动脉或静脉,在目标血管内释放带膜支架或裸支架,以治疗外周血管扩张性或狭窄闭塞性疾病(包括外周血管瘤样扩张、外周血管狭窄闭塞、外周动静脉瘘等疾病)的微创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应当有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医技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二)此项技术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
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的诊疗科目,有血管造影室和重症监护室。
(三)开展外周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专科床位设置不少于20张。
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专业科室技术标准。
(四)血管造影室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有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4、具备介入治疗失败时紧急开放手术的抢救能力。
(五)重症监护室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能够满足外周血管介入治疗的需要。
2、有空气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能够进行心电图、血压和血氧等项目监测,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1、有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目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33)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儿科专业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所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途径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1.心血管内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内科专业科室的技术标准。
2.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2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专业技术标准。
3.介入手术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符合心血管介入诊疗功能要求的心血管造影机,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有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设备。
(4)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有相应的器械耗材和药品的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6)开展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心律失常介入治疗还应配备符合相应手术要求的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4.重症监护室。
外周介入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外周介入开展情况主要经验1.1 多学科协作外周介入治疗是一项综合性的医疗技术,需要多学科协作。
在开展外周介入治疗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各科室的优势,包括放射科、心血管内科、外科、麻醉科等,通过团队合作,提高了治疗的成功率和效果。
1.2 临床路径管理我们建立了外周介入治疗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了患者的预约、检查、治疗、随访等流程和标准,优化了患者的就诊体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
1.3 制定规范操作流程针对不同种类的外周介入治疗,我们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每一项手术都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避免了操作失误和并发症的发生。
1.4 加强医患交流我们注重与患者的交流,详细解释治疗方案、风险和效果,使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能够放心,增强了治疗的合作度和依从性。
1.5 强化风险防范在外周介入治疗中,我们重视风险的防范,采取了严格的术前准备和术中监测措施,减少了不必要的并发症和意外事件。
1.6 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医疗工作者,我们注重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学习最新的技术和治疗理念,保持了外周介入治疗的领先水平。
二、外周介入开展情况的主要做法2.1 创新技术的引进我们积极引进国际领先的外周介入治疗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设备,提高了治疗的精准度和成功率。
2.2 临床研究的推进我们开展了多项外周介入治疗的临床研究,总结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改进治疗方案和提高治疗效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3 优化服务流程为了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我们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包括加快检查和治疗的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4 建立健全的质控体系我们建立了科学的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对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5 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外周介入治疗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患者及家属对治疗的了解和信任。
2.6 强化团队建设我们注重团队建设,通过定期的团队讨论和交流,及时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外周血管介入教学提纲
外周血管介入教学提纲外周血管介入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穿刺途径对除颅内血管和心脏冠状血管以外的其他血管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经血管途径对肿瘤性疾病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分为四级(见附件)。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三)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有菌区、缓冲区及无菌区分界清晰,有单独的更衣洗手区域。
2.配备有数字减影功能的血管造影机,配备心电监护。
3.具备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栓塞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四)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机构基本条件。
(1)三级医院,有独立的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血管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工作5年以上,5年内累计完成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病例不少于500例,其中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15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二级医院,有相对固定的医学影像科、血管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工作5年以上,5年内累计完成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病例不少于400例,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不少于1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我国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及时将取得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部备案。
附件: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7月9日附件: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穿刺途径对除颅内血管和心脏冠状血管以外的其他血管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经血管途径对肿瘤性疾病进行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分为四级(见附件)。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三)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临床介入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临床介入治疗质量控制标准临床介入治疗是一种通过血管进入患者体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方法,它广泛应用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疾病的治疗中。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的有效性,临床介入治疗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标准。
一、设备与设施标准1.1 设备质量:临床介入治疗所使用的设备,如导管、导丝、球囊、支架等,应具备良好的质量和可靠的性能,能够满足治疗的需要,并通过国家认证。
1.2 设备维护: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1.3 设备更新: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更新计划,及时更新老化,失效或无法修复的设备,保证设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1.4 设施要求:临床介入治疗的手术室应具备清洁、整齐、安全的环境,手术台、操作台和辅助设备等要满足患者安全和医生操作的需求。
二、操作规范标准2.1 医生资质:参与临床介入治疗的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和临床实践能力。
2.2 操作流程:临床介入治疗需要严格遵守标准化操作流程,包括无菌操作、局麻和全麻技术、导管植入和取出等操作环节。
2.3 风险评估和监测:在进行临床介入治疗之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4 术后护理:临床介入治疗后,患者需要得到相应的术后护理,包括观察和评估患者的病情变化,控制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
三、信息管理标准3.1 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应推广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记录临床介入治疗的相关信息,包括手术过程、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病情变化等。
3.2 数据安全:临床介入治疗涉及大量的患者数据和隐私信息,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3.3 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介入治疗的相关数据,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四、培训与教育标准4.1 医生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临床介入治疗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术会议,提升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介入诊疗质控工作制度
介入诊疗质控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介入诊疗工作的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介入诊疗活动的质控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介入诊疗专业人员组成。
2. 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介入诊疗质控工作制度,监督和指导介入诊疗质量管理工作。
3. 设立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控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1. 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介入诊疗活动进行质量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制定介入诊疗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质控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对介入诊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4.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对介入诊疗设备、药品和耗材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安全有效。
5.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对介入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负责定期向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汇报质控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进行整改。
五、工作制度1. 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介入诊疗质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介入诊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3.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对介入诊疗设备、药品和耗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安全。
4.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对介入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5. 介入诊疗质控办公室定期向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汇报质控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进行整改。
六、考核与奖惩1. 介入诊疗质控领导小组对介入诊疗质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目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33)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儿科专业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所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途径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1.心血管内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内科专业科室的技术标准。
2.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2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专业技术标准。
3.介入手术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符合心血管介入诊疗功能要求的心血管造影机,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有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设备。
(4)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有相应的器械耗材和药品的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6)开展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心律失常介入治疗还应配备符合相应手术要求的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4.重症监护室。
介入诊疗技术治理规范
沂南县人民医院介入诊疗技术治理规范为规范我院介入医学科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开展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一、医院及相关科室的大体要求(一)医院开展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厅核准记录的介入放射学的诊疗科目,有血管造影室和重症监护室。
1.介入医学科。
开展介入医学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很多于25张。
2.血管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心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和"路途"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有医学影像图像治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苏醒,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血氧检测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有寄存导管、导丝、造影剂、栓塞剂和其他物品、药品的寄存柜,有专人负责记录保管。
(5)配备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有创压力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呼吸机。
3.重症监护室。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级干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很多于10张,每病床净利用面积很多于15平方米,能够知足综合介入诊疗专业需要。
(2)有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多功能监护仪能够进行心电图、血压和血氧等项目监测。
(3)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医治。
(4)有通过专业培训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体会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4.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医学影像科能够利用多普勒超声心动诊断设备进行常规及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
(2)有运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和医学影像图像治理系统。
(三)有至少2名具有综合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本院在职医师,有通过综合介入诊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的、与开展的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务人员大体要求(一)介入诊疗医师。
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目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2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33)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儿科专业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所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途径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1.心血管内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内科专业科室的技术标准。
2.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2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专业技术标准。
3.介入手术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符合心血管介入诊疗功能要求的心血管造影机,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有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设备。
(4)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有相应的器械耗材和药品的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6)开展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心律失常介入治疗还应配备符合相应手术要求的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4.重症监护室。
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目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 年版)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 1.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 2.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 3.3附件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 年版)为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儿科专业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所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途径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或心脏大血管外科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1. 心血管内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4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内科专业科室的技术标准。
2. 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
能规范开展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床位不少于20 张,其技术水平达到心血管外科或者心胸外科专业技术标准。
3. 介入手术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符合心血管介入诊疗功能要求的心血管造影机,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 )有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 )设备。
(4 )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有相应的器械耗材和药品的管理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床介入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临床介入治疗质量控制标准为了规范临床介入治疗工作,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临床介入诊疗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一)开展临床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的临床介入治疗医师、护士办公室,诊疗室,介入手术治疗室;医疗机构要有重症监护室;开展心血管病介入治疗的医疗机构有胸外科;2、有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心导管室;临床介入治疗手术间面积最低标准为50m2,并配备手术控制室、医生办公室、器材储备间、手术准备间、料理间等。
3、临床介入治疗室要求配备有心血管造影机、具有记录功能的心电及压力监测设备、除颤器、高压注射器、供氧设备、各种介入治疗的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箱;符合放射防护条件,机房内不应有非相关家具及器物,机房X 线防护应大于毫铅当量,控制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工作及机器维护要求,周边防护应大于1 毫铅当量。
医疗机构拟开展冠心病介入治疗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配备800mA,120KV 以上并具有电动操作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最好数字化)的心血管造影机;医疗机构拟开展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心律失常介入治疗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配备八导联或以上的多导生理仪4、具有临床介入治疗技术资质的医师。
5、单独设置介入病房的医院要求至少配备病房主任1 名,负责医生1 名,经治医生1 到数名,病房主管护师1 名,护师及护士多名。
(二)新开展临床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专业技术项目准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拟开展临床介入治疗技术项目的申请报告;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开展该项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和技术条件;4、开展该项技术相应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临床介入治疗需配备一支专业的、经过培训合格的医、技、护队伍。
独立从事临床介入治疗的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具有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 3 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验;3、经过省级卫生部门认可的三级医院临床介入治疗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4、在三级医院临床介入治疗相关专业完成培训后1 年内,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继续在符合开展临床介入诊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术者至少完成与培训期间要求相同的病例数;5、经2 名具有临床介入诊疗技术资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6、所在医疗机构同意;7、在境外接受临床介入治疗系统培训6 个月或6 个月以上的医师,具有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并经相关考试、考核,可申请开展相应的临床介入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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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李光春,原发性肝癌患者,先后做2次 TACE,目前患者仍健在,一般情况尚可。
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 同时进行肝动脉灌注化疗 (TAI)和肝动脉栓塞(TAE)治疗,以提高疗效。TACE作为一 线非根治性治疗,国内临床上最常用。TACE治疗HCC主要 是基于肝癌和正常肝组织血供的差异,即95%-99%的肝癌 血供来自肝动脉,而正常肝组织血供的70%-75%来自门静 脉,肝动脉血供仅占20%-25TACE能有效阻断肝癌的动脉 供血,同时持续释放高浓度的化疗药物打击肿瘤,使其缺血 坏死并缩小,而对正常肝组织影响较小。循证医学证据业 已表明TACE能有效控制肝癌生长,明显延长患者生存期 ,使肝癌患者获益,已成为不能手术切除的中晚期肝癌首 选和最有效的治疗方法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规 范与质控
安徽省立医院 吕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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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五科2013年5月在科主任刘明伟带领和指导下开始开展外周血管 介入治疗,从单一的肿瘤灌注化疗,到目前的肿瘤栓塞,动脉留置导 管化疗,子宫肌瘤,咯血、消化道,泌尿系出血的止血治疗,股骨头 坏死等的外周血管介入治疗,由一颗小幼苗到一株茁壮成长的长青树。 这些成绩和主任的扶持,奉献,信任,同事们的配合,团结分不开。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的禁忌症
相对禁忌症
禁忌症
相对禁忌症
穿刺部感染。 妊娠或可疑妊娠者。 盆腔炎或阴道炎未治愈者。 心,肝,肾等重要脏器严整功能障碍。 急性炎症期或体温在37℃以上者。 严重动脉硬化及高龄患者。
禁忌症
妊娠。 怀疑子宫平滑肌肉瘤者。 与卵巢(附件)肿块无法鉴别。 子宫肌瘤生长迅速怀疑肉瘤变者。 带细蒂的浆膜下子宫肌瘤,阔韧带肌瘤及游 离的子宫肌瘤。 子宫动脉静脉瘘。 多种造影剂过敏史。 严重凝血机制异常。
子宫肌瘤栓塞技术
子宫肌瘤栓塞前后
栓前
栓后3月
子宫肌瘤 --- 病例
左 侧 子 宫 动 脉 栓 塞
子宫肌瘤 --- 病例
右侧子宫 动脉栓塞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的常见并发症
穿刺部血肿,多为局部压迫止血时间短或凝血 机制异常所致。 栓塞后综合症:⑴疼痛,是最常见的副作用, 常在栓塞后1小时甚至栓塞中出现,持续6-12小 时左右,长者可持续数天到数月。疼痛的原因 可能与栓塞后组织缺血水肿造成肌瘤被膜紧张 有关。⑵发热,部分患者出现术后发热,多在 37.5℃。用一疗程抗生素后好转。⑶恶心呕吐。 粘膜下或带蒂肌瘤栓塞后坏死并脱落导致剧烈 的腹痛及子宫出血。 感染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的发展史
1921年首先报道了经动脉灌注药物治于子 宫肌瘤的治疗,首次提出了子宫动脉栓塞术治疗 子宫肌瘤的新方法。之后美国及英国医生均先后 应用UAE治疗子宫肌瘤,并取得可喜疗效。在 1997年及1998年美国有较大病例报道。由此引起 各国医学家的广泛兴趣,被认为是可以替代子宫 切除的子宫肌瘤治疗方法。
治疗机制
栓塞子宫动脉可阻断肌瘤的供血血管,达到肌瘤 去血管化。由于正常的子宫肌层具有较完整的血 管交通支,在很短的时间内即有血流通过其他交 通支达到子宫组织,不会引起子宫大面积坏死。 而肌瘤的内层血管是一个独立的新生血管网,没 有储备的交通血管,血流无法通过交通支向肌瘤 供血,使肌瘤处于持续的缺血缺氧,同时肌瘤细 胞分裂活动相对活跃,对缺血缺氧的耐受力较差, 导致平滑肌细胞变性坏死,瘤体萎缩,临床症状 缓解或消失。由于肌瘤细胞的坏死,肌瘤的自分 泌现象消失,对子宫平滑肌的刺激消失,因此在 较长的时间内不会再发肌瘤。
子宫肌瘤的概述
子宫平滑肌瘤(uterine leiomyoma)临床上简称子宫肌瘤 (uterine myoma)。由平滑肌细胞和不同数量的纤维结 缔组织组成。是育龄妇女常见的良性肿瘤。多见于30-50 岁的妇女,高峰年龄为41-50岁,占54。9%,20岁组和 60岁组以上的少见。常见症状是月经过频,过多及经期延 长,使患者贫血的发生率增加,体质下降,尤其是粘膜下 子宫肌瘤最容易出血,出血率几乎达100%,而壁间肌瘤 和浆膜下肌瘤出血率分别为74%和36%。严整影响了患者 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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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的适应证
一、原发性肝癌或转移性肝癌。 二、肝癌手术前TACE治疗 三、肝癌手术后TACE治疗 四、外科手术失败或术后复发者 五、原发性肝癌癌结节破裂出血 六、控制疼痛、出血及动静脉瘘
碘化油+化疗药乳剂超选择 栓塞肿瘤供血动脉后造影:肿瘤 供血动脉阻断消失, 肿瘤病灶内碘化油沉积良好
同时进行化疗药物+碘油乳剂动脉栓塞则可使药物 在局部滞留数周,可减少血流冲刷带走化疗药物, 减缓化疗药物从肿瘤中逸出从而延长其作用时间, 瘤内高浓度化疗及肿瘤供血动脉阻断造成的肿瘤缺 血起协同作用而导致肿瘤坏死。已有证据证明,碘 油+化疗药物乳剂注入后引起的肿瘤坏死效应在肿瘤 动脉微栓塞后大大增强。
近几年国外介入治疗子宫肌瘤的状况
1998年有关子宫肌瘤的子宫动脉栓塞术(UAE) 生命体症评估和临床应用等研究。认为UAE是治 疗子宫肌瘤有效方法。 1999年对61例子宫肌瘤患者进行了UAE治疗,认 为89%的患者月经量减少,96%骨盆压迫症状得 到缓解。 2000年对286例行UAE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观察, 245例临床症状消失,17例失败。 欧美多中心联合于2007年在新英格兰杂志及美国 妇科与产科杂志发表研究结果,证实栓塞治疗安 全和有效。最终确立了栓塞治疗在子宫肌瘤治疗 手段上的地位。
明胶海绵在子宫肌瘤治疗中的作用
一种为明胶海绵粉,颗粒直径约40-60μm。 一种为新鲜明胶海绵颗粒,直径约1-3mm。 明胶海绵属非永久性栓塞剂,进入血管后 引起急性,累及血管壁全层的坏死性动脉 炎。栓塞后6天见急性炎症反应和外体反应, 伴巨细胞出现,而引起血栓形成;栓塞后721天明胶海绵吸收,栓塞后30天细胞反应 减小,栓塞后45天血管中未见明显明胶海 绵或血栓。如果用其密实填塞血管内腔, 血管闭塞将是持久的。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的手术方式
子宫动脉栓塞术。 精细子宫动脉栓塞术。 卵巢动脉栓塞术。 双髂内动脉栓塞术。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栓塞剂
永久性栓塞剂: ①PVA颗粒 ②KMG颗粒 ③碘油-平阳霉素乳剂 暂时性栓塞剂: 明胶海绵
聚乙稀醇颗粒(PVA)子宫肌瘤治疗中的作用
不能将血管内腔完全占据,血管内PVA颗粒形成 的点阵中,使血小板聚集和血栓形成,致动脉闭 塞,最终导致肌瘤间质水肿、缺血性坏死和玻璃 样变。肌瘤旁的子宫内膜仍能存活,但有炎症和 慢性水肿。PVA有150-250μm,150-500μm, 355-500μm及500-710μm等不同规格,其中以 355-500μm和500-710μm最常用。使用较大的 PVA可以减轻栓塞后症状。PVA有相互聚集成簇 的倾向,使得它的有效体积较单一颗粒时增大, 导致栓塞过程中出现靶器官血管主干提前闭塞而 影响疗效。因此使用时要加以稀释推注要慢,使 其尽可能的达到血管远端。
TACE前应分析造影表现,明确肿瘤部位、大小、数目及供血动脉后, 超选择插管至肝右动脉及肝左动脉分别给予灌注化疗。导管头端应越 过胆囊、胃右动脉与胃网膜动脉等血管。化疗药物应适当稀释,缓慢 注入靶血管,灌注时间不应<20 min。大多数HCC的95%以上血供来 自肝动脉,表现为供血动脉增粗、肿瘤血管丰富和肿瘤染色浓密。灌 注化疗后应进行栓塞。提倡将超液化乙碘油与化疗药物充分混合成乳 剂,用微导管超选择插入肿瘤的供血动脉支,经导管将混合物缓慢注 入靶血管。栓塞时应尽量避免栓塞剂栓塞正常肝组织或进入非靶器官 。在透视监视下依据肿瘤区碘油沉积是否浓密、瘤周是否已出现门静 脉小分支影为界限,碘油用量通常为5-20 ml,一般不>30 ml。对于 供血动脉明显增粗的肝癌患者,通常主张在碘油乳剂栓塞后加用颗粒 性栓塞剂(如明胶海绵或微球)。栓塞时应尽量栓塞肿瘤的所有供养 血管,以使肿瘤去血管化。注意勿将肝固有动脉完全闭塞,以利于再 次TACE治疗。
其他栓塞剂
真丝线段,真丝颗粒,钢圈,中药白芨粉 等。钢圈只适用栓塞子宫动脉主干,不适 用子宫肌瘤栓塞。
选择恰当直径的栓塞剂
栓塞的效果与肌瘤被栓塞的程度呈正比, 疗效与栓塞剂的大小成反比。
根据治疗目的选择栓塞剂
在子宫肌瘤的动脉栓塞中,治疗目的有二: ⑴子宫肌瘤的保守治疗,是目前该术的最 主要目地。栓塞剂以PVA,KMG颗粒为首 选。1-3mm新鲜GF颗粒次之。真丝线段难 以进入小动脉,同时不能造成完全栓塞, 应慎用。 ⑵巨大肌瘤手术切除前的栓塞治疗,栓塞剂 以新鲜的明胶海绵为主。
子宫肌瘤介入治疗的适应症
育龄期女性,绝经之前。 子宫肌瘤诊断明确且因之引起的经血过多及占位压迫性 症状明显。 保守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及肌瘤切除术)无效或复发者。 拒绝手术,要求保留子宫及生育能力者。 有特殊宗教信仰不能输血及手术者。 经患者同意选择栓塞治疗者 无症状性子宫肌瘤,肌瘤直径>4cm。 无症状性子宫肌瘤,肌瘤直径≤4cm,但病人心理负担 重要求治疗者。 体弱或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如糖尿病等不能耐受手术者。 巨大子宫肌瘤切除前的栓塞治疗,目的是为了减少术中 出血。
子宫肌瘤的分类
按部位分: ⑴宫体肌瘤,占大多数。 ⑵宫颈肌瘤,仅占5%。
子宫肌瘤的分类
根据与子宫各层的关系分: ⑴肌壁间肌瘤,最多见,占总数的60-70%。 ⑵浆膜下肌瘤,20-30%。 ⑶黏膜下肌瘤,10-15%。
子宫肌瘤的介入治疗
子宫动脉栓塞的目标是将栓塞材料释放到 子宫肌瘤的供血动脉,使肌瘤得不到所需 的养分,而逐渐萎缩,甚至完全消失,从 而达到治疗目的又避免了对子宫的永久性 损伤。
超选择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 就是把导管超选择插入肝肿瘤供血动脉灌注化疗 药物,并使用栓塞剂(主要是碘化油)+化疗药物对 肿瘤供血动脉进行栓塞,以达到高浓度化疗和阻断 肿瘤供血动脉使肿瘤缺血坏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