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犯罪侦查概述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1.经济犯罪概述:经济犯罪是指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经济活动中实
施的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等。
3.经济犯罪侦查法律基础:我国有关经济犯罪的法律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为经济犯罪侦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原则:经济犯罪侦查应坚持法治原则、实事求
是原则、依法办案原则、保护合法权益原则等。
5.经济犯罪侦查的组织方式:经济犯罪侦查可以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局等基层派出机关进行,也可以由公安部门集中办理。
6.经济犯罪的侦查方法:经济犯罪侦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勘查、调
查取证、搜查、抓捕、监视、刑事鉴定等。
7.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需要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便进行后续的法律程序。
8.经济犯罪的证据获取:经济犯罪的侦查需要依法采集、保护和固定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9.经济犯罪的处罚措施: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违法人员,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判刑等处罚措施。
10.经济犯罪的防范措施:为了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需要加强监管
机构的建设、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机制、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等。
11.经济犯罪的国际合作:由于经济犯罪跨境性强,国际合作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也非常重要,各国需要在情报交流、引渡、司法协助等方面加强合作。
12.经济犯罪侦查的技术手段:现代科技手段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DNA鉴定、网络监控、大数据分析等。
以上是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的要点,考生可以结合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进行更全面的准备。
经济犯罪侦查
经济犯罪一.概念: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利用法律所许可的经济自由,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妨害国家经济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二.学说(1)1872年,英国学者希尔(E.C.Hill)在伦敦召开的“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作了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的主题发言,第一次从犯罪学的角度提出了经济犯罪的概念,并指出了惩罚经济犯罪的重要性.(2)1939年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H.E.Sutherland)提出经济犯罪是一种“白领犯罪”的概念,他在1949年出版的《白领犯罪》一书中对白领犯罪作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白领犯罪“大体上可以定义为,体面的有社会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中实施的犯罪行为”。
三.分类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走私犯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金融诈骗犯罪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7、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职务侵占、挪用特定款物、挪用资金、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1)营利型犯罪(2)欺诈型犯罪(3)职务型犯罪(4)破坏型犯罪(5)挪用型犯罪四.特点(1)少有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2)犯罪危害后果较为抽象(3)犯罪行为同时违反多项法律、法规(4)犯罪行为人借组其特殊身份实施犯罪,逃避侦查五.现状(1)发案剧增,损失惊人,危害严重(2)犯罪种类增多,涉及面广,但以合同诈骗、涉税犯罪和职务类犯罪为主(3)犯罪主体多元化、集团化(4)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和高科技化(5)跨区域流动作案,跨国犯罪日益增多(6)案情错综复杂,查处工作难度加大(7)犯罪涉及领域广泛,并且不断向经济热点部门蔓延经济犯罪侦查一.概念:经济犯罪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侦查权力依法进行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
二.任务总任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方法,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揭露犯罪人,尽力挽回或减少犯罪活动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保卫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经济犯罪调查概论
三、纪检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调查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收集实物证据 1.收集实物证据 2.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 2.询问证人、受侵害人 3.询问被调查人 3.询问被调查人
二、经济犯罪调查的分类 依据调查主体的不同,可分为: 1.依据调查主体的不同,可分为: 侦查人员的调查、律师的调查、会计师的调查、 侦查人员的调查、律师的调查、会计师的调查、 纪检监察人员的调查、 纪检监察人员的调查、行政执法人员的调查以及其他 人员的调查; 人员的调查; 依调查程序是否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可分为: 2.依调查程序是否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可分为: 规范调查和自由调查 3.依调查主体是否公开身份以及调查是否对被调查人公 3.依调查主体是否公开身份以及调查是否对被调查人公 可分为: 开,可分为: 公开型调查和秘密型调查
(四)迅速及时、细致完备原则 迅速及时、 贯彻这一原则要求: 贯彻这一原则要求: 1、调查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调查人员具有快速反应、 2、调查人员具有快速反应、细致取证的能力 3、及时破案
第二节 经济犯罪调查种类 一、侦查人员的调查 调查活动具有如下特点: 调查活动具有如下特点: 1.调查手段的强制性 1.调查手段的强制性 2.调查活动的秘密性 2.调查活动的秘密性 3.调查方法的法定性 3.调查方法的法定性 4.调查步骤的阶段性 4.调查步骤的阶段性
贯彻协同原则要求: 贯彻协同原则要求: 1、调查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 2、调查主体的机构设立关系要理顺 以经济侦查为例:公安部有经济犯罪侦查局、 以经济侦查为例:公安部有经济犯罪侦查局、省 有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市区县有经侦支队、大队。 有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市区县有经侦支队、大队。 拓宽协同渠道、 3、拓宽协同渠道、方式 (1)情报信息共享 (2)开展协查工作 会诊“案情” (3)会诊“案情” 并案、 (4)并案、联合调查
侦查学第二章犯罪与侦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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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和国际通缉通报
ICPO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 书处、各国家中心局和顾问。 最高权利机构、议 事和执行机构、常设机构、最高行政长官等。
国际通缉通报七种。按其右上角的标记颜色分为红、 黄、绿、蓝、紫、黑、白。
依靠群众,抓住战机, 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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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
一、侦查机关(六大主体)
(一)公安机关
(二)人民检察院
(三)国家安全机关
案件侦查的具体管辖
(四)监狱
(五)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
(六)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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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侦查人员
第二章 犯罪与侦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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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犯罪概述
一、犯罪的概念 (一)侦查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等同于刑法上的
犯罪概念。
(二)特点:为侦查学特有对象的研究服务。
(三)意义:前提、打防结合、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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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活动的规律
(一)犯罪活动的复杂多样性 现象结构
罪因结构
(1)发现证据材料 (2)固定和保存证据材料 (3)检验和审查判定证据材料 (4)调取证据材料
2、查明案件事实,确认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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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或 现行犯逃避侦查
4、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侦查的性质
1、政治性和法律性 2、对立性、秘密性、时机性和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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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侦查的原则
1、依法侦查 3、实事求是 5、协同作战
经济犯罪侦查学
经济犯罪侦查学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非法手段获取财产或者以破坏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行为。
经济犯罪给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因此,经济犯罪侦查学的研究和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经济犯罪侦查学是指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通过收集、分析、研判、破案等一系列工作,揭示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和规律,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手段的学科。
经济犯罪侦查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心理学、犯罪学、犯罪侦查技术、侦查战略、证据收集与分析、犯罪分析与研判等。
其中,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分子心理特点、动机和行为规律的学科。
通过对犯罪心理的分析研究,可以帮助侦查人员准确判断嫌疑人的行为动机和可能采取的犯罪手段,从而提高侦查效果。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的成因、类型、发展规律和预防控制措施的学科。
通过对犯罪的深入研究,可以帮助侦查人员了解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行为特点,为侦查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同时,犯罪学的研究还可以为预防和控制经济犯罪提供参考依据。
犯罪侦查技术是指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和工具进行犯罪证据的收集、分析和鉴定的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侦查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例如,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如DNA鉴定、指纹识别、视频监控等,为经济犯罪侦查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侦查战略是指在经济犯罪侦查中,根据犯罪的特点和目标,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动和策略。
侦查战略的制定需要全面、准确地掌握犯罪的重点环节和关键线索,合理配置侦查资源,提高侦查效率。
证据收集与分析是犯罪侦查中的核心环节。
侦查人员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收集犯罪证据,并进行科学分析和鉴定。
证据收集与分析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结果。
犯罪分析与研判是指在经济犯罪侦查中,通过对犯罪事实和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揭示犯罪的本质和规律,为侦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犯罪分析与研判,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找出犯罪的蛛丝马迹,提高侦查效果。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是指通过搜集证据、加强管理、调查取证、审查起诉等方法,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检查调查的行为。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念是针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而提出的,它既可以包括全面侦查以及特定的研究调查。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要采取的步骤主要包括:搜集证据、加强管理、调查取证、审查起诉等。
首先,搜集证据,就是要从众多的证据材料中,把有关的资料系统的筛选出来,以便侦查的顺利进行。
其次,加强管理,指的是在进行经济犯罪调查时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安全有效地进行调查,避免出现利用侦查活动收受贿赂的行为。
第三,调查取证,就是指利用经济犯罪调查机关的职权,对犯罪事实真相和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以证实犯罪事实的行为。
最后,审查起诉,就是根据取得的证据和侦查结果,审查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选择正确的罪名和量刑。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是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方面取得成功的重要
手段,所以,必须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概念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的发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作用,以期取得有效的防治犯罪的效果。
经济犯罪侦查学
云南警官学院教学大纲《经济犯罪侦查学》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课时: 48第一部分说明一、《经济犯罪侦查学》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各种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层出不穷。
但是,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也纷至沓来。
从当前的形势分析,经济犯罪的数量居高不下,作案手法狡猾多变,大案要案突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严重影响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危及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础。
由此可见,经济犯罪侦查是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打击经济犯罪斗争需要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
经济犯罪侦查涉及到经济知识和侦查知识,属于一个边缘交叉学科,需要不断完善。
经济犯罪侦查作为一门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各种经济犯罪的侦查对策,学科的主要任务是阐述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理论,总结各种经济犯罪侦查的实践经验,概括各种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证要点、侦查途径、侦查方法,从而揭示经济犯罪的一般规律。
为满足新形势下防控经济犯罪工作对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经济犯罪侦查学》是侦查系经侦教研室为全院专科和本科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大纲讲授的内容共有十二章,涉及到伪劣商品案件、走私案件、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金融诈骗案件、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扰乱市场秩序案件、职务型经济案件、涉外经济案件侦查等内容。
与此同时,还涉及到一些工商、金融、税收、国际贸易、财会等方面的知识。
本大纲的编写,建立在我院多年经侦教学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上,同时借鉴了国内最新的经侦研究成果,使本课程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创新性相结合的特点。
通过教学,旨在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实战能力强、熟悉公安业务、掌握经济犯罪侦查的理论与方法,能在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从事经济犯罪侦查方面实际业务工作和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工作、具备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经济犯罪侦查
1.经侦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
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功能建立健全经侦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或区域内的经侦信息快速、及时地传递、利用,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破案效率的综合系统。
2.经嫌调控。
是经济犯罪嫌疑对象调查控制的简称,是指通过对经济犯罪嫌疑单位和个人的调查控制,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收集侦查线索和证据,发现、控制和制止经济犯罪活动的一种基础性秘密侦查措施。
3.商业秘密。
《刑法》第21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内幕信息。
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期货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
5.恶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1.简述经济犯罪的基本特征。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①经济犯罪产生于商品经济的基础之上②经济犯罪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之中③经济犯罪先有行政违法性,后有刑事违法性④经济犯罪是直接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
2.简答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
特点:①侦查对象的特殊性②侦查工作要求高③侦查范围广工作量大④侦查途径和工作重点较为明显。
3.简答经侦特情建设的原则。
经侦特情的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①需要与可能的原则②保障质量原则③隐蔽保密原则④严格管理原则。
4.简答骗取贷款犯罪与贷款诈骗犯罪的区别。
①主观目的不同,贷款诈骗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
骗取贷款罪对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作要求,这是两罪的最大区别。
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单位。
③贷款诈骗罪是数额犯,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就犯罪。
骗取贷款是情节犯,四个情节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100万以上;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其他严重情节。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
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
公安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时候,其实有是有着专门的部门来进行查处的,而且经济犯罪侦查要区别于其他的刑事案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一、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二、经济犯罪侦查手段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对抗性更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确保克敌制胜。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重视立案前的审查工作。
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查证犯罪事实已目前,对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研究才刚刚萌芽,上述探讨对于活跃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在侦查方法的研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案件性质的界定。
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
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
2、犯罪手段和类型。
对犯罪手段和类型进行剖析,是研究侦查方法的重要前提。
经济犯罪的智能性特点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较为复杂而且与经济业务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认真研究。
就某一类案件而言,由于犯罪发生的环节和犯罪手段不同,此类案件也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
唯有对犯罪手段和类型有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侦查方法。
经济犯罪侦查新论
1
第一章网络犯 罪侦查
2
第二章合同犯 罪侦查
3
第三章走私犯 罪侦查
4
第四章货币犯 罪侦查
5
第五章洗钱犯 罪侦查
第七章信用卡犯罪 侦查
第六章信用证犯罪 侦查
第八章证券犯罪侦 查
第九章保险犯罪侦查
第十章危害税收征管 犯罪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犯 罪侦查
第十二章商业贿赂犯 罪侦查
第一节网络犯罪概念 第二节网络犯罪的特点 第三节网络犯罪的原因 第四节网络犯罪的认定 第五节网络犯罪侦查方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犯罪概述 第二节知识产权犯罪的认定 第三节知识产权犯罪的侦认定 第三节商业贿赂案件的侦查方法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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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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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新论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分论
构成
侦查
原则
概念
侦查
情报
新论
经济犯罪
部分 方法
案件
侦查
经济犯罪
犯罪
导侦
程序
机制
证据
内容摘要
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概括解释了经济犯罪的概念、基本原则、侦查程序及工作机制。分论部分 分别论述了网络犯罪侦查、合同犯罪侦查、走私犯罪侦查、货币犯罪侦查、洗钱犯罪侦查等常见经济犯罪的构成 要件、行为认定及侦查方法。
第一节合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合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合同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 第四节合同犯罪的侦查方法
论怎样掌握运用经济犯罪侦查措施
论怎样掌握运用经济犯罪侦查措施论怎样掌握运用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文章标题:论怎样掌握运用经济犯罪侦查措施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经济犯罪现象日趋严重,一些经济犯罪分子为敛取财物,运用各种手段疯狂作案,导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
作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必须熟悉掌握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才能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分子,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笔者根据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粗浅谈谈对经济犯罪侦查措施的掌握和运用。
一、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概述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侦查措施的作用是搜集、固定有关证据,发现并捕获犯罪嫌疑人。
侦查措施的实施是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具体表现,侦查措施可大体分为一般侦查措施、特殊侦查措施、综合性质侦查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运用情报资料侦查措施和侦查协作等。
二、一般侦查措施(一)调查访问。
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
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
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三)现场勘查。
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
(四)摸底排查。
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
(五)控制销赃。
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证,查获犯罪嫌疑人。
第二章 经济犯罪侦查概述
❖ (四)司法部统管侦查,下属检察机关和警察 机关均有侦查权
❖ 如美国、法国等。
❖ (五)警检合一,共同作为侦查主体 ❖ 检察官包揽全部刑事案件的侦查,有的
检察官兼任刑警队长,直接组织、指挥侦 查破案。例如,瑞士部分地区的法律就是 这样规定的。
二、我国侦查职能划分的特点
❖ 2、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案件即 刑法第八章中的各种贪污贿赂罪以 及其他章节明确规定按贪污贿赂罪 定罪处罚的案件。
❖ 3、公安机关管辖除人民法院和检察 院管辖外的所有经济案件。
(二)地域管辖
❖ 地域管辖:指各地公安机关受理犯罪案件 范围的分工。
❖ 原则: ❖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侦查机关, 享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我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主要表现在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对国 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参与侦查, 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 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三个方面。人民检察院的侦查 权在其内部是独立的、特定的,主要是对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职务犯罪行使侦查。分别 由反贪污贿赂部门、法纪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 门行使。反贪污贿赂部门主要负责贪污、贿赂职 务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法纪检察部门和监所检 察部门主要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和渎职犯罪案件 的侦查。
知》
❖ (四)级别管辖
❖ 级别管辖指公安机关系统内部各级机关 受理经济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县级公安 机关管辖一般经济犯罪案件,重大经济 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市级公 安机关管辖一般和重大涉外经济犯罪案 件,重大集团经济犯罪案件、特大经济 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和县级公安机关 侦破有困难的案件。对管辖不明确的案 件,可由有关公安机关管辖,有争议的 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经济犯罪侦查学
云南警官学院教学大纲《经济犯罪侦查学》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课时: 48第一部分说明一、《经济犯罪侦查学》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各种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层出不穷。
但是,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也纷至沓来。
从当前的形势分析,经济犯罪的数量居高不下,作案手法狡猾多变,大案要案突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严重影响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危及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础。
由此可见,经济犯罪侦查是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打击经济犯罪斗争需要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
经济犯罪侦查涉及到经济知识和侦查知识,属于一个边缘交叉学科,需要不断完善。
经济犯罪侦查作为一门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各种经济犯罪的侦查对策,学科的主要任务是阐述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理论,总结各种经济犯罪侦查的实践经验,概括各种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证要点、侦查途径、侦查方法,从而揭示经济犯罪的一般规律。
为满足新形势下防控经济犯罪工作对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经济犯罪侦查学》是侦查系经侦教研室为全院专科和本科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大纲讲授的内容共有十二章,涉及到伪劣商品案件、走私案件、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金融诈骗案件、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扰乱市场秩序案件、职务型经济案件、涉外经济案件侦查等内容。
与此同时,还涉及到一些工商、金融、税收、国际贸易、财会等方面的知识。
本大纲的编写,建立在我院多年经侦教学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上,同时借鉴了国内最新的经侦研究成果,使本课程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创新性相结合的特点。
通过教学,旨在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实战能力强、熟悉公安业务、掌握经济犯罪侦查的理论与方法,能在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从事经济犯罪侦查方面实际业务工作和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工作、具备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经济犯罪侦查重点
经济案件侦查重点1、经济犯罪(专题一)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利用法律所许可的经济自由,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经济犯罪侦查(专题二2)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发现查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3、初查(专题二26)立案审查(初查)是经侦部门对接受或发现的经济犯罪线索、证据材料或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书面审查和调查核实。
4、查询冻结概念及其程序(专题三41)1、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概念——侦查人员根据侦查(调查)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情况的一种查证方法。
——通知上述机构、部门停止支付的存款、汇款的专门措施。
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程序1)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审批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执行3)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6个月,可继续冻结6个月4)冻结存款、汇款的解除——逾期自动撤销——依法通知解除:经查明与案件无关3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5)被冻结存款、汇款的处理——随案向人民法院移送:向人民法院移送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依法予以没收或返还被害人: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被撤销6)冻结存款、汇款的监督——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有错误时,可以依法作出决定,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改正——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向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发出法律文书,纠正下级公安机关所作的错误决定5、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有何特点(专题二2)1、侦查对象的特殊性2、侦查行动的易受干扰性3、侦查活动的广泛性4、侦查途径的特殊性5、侦查管辖的多样性6、经济犯罪侦查的具体任务(专题二2)1)查明经济犯罪事实2)收集证实经济犯罪活动证据3)缉获经济犯罪嫌疑人4)追缴赃款赃物挽回损失5)防范控制经济犯罪7、如何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发现途径)(专题三17)1、利用经济指标的变化发现经济犯罪证据2、从民刑交叉部分的事实中寻找经济犯罪证据3、从商务操作流程中发现经济犯罪证据4、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发现经济犯罪证据5、从资金流动的途径和用途入手查找6、从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处发现8、简述经侦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的内容是什么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的内容是什么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热门推荐: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死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中止聚众斗殴罪绑架罪信用卡诈骗罪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是国家十分重要的部门,主要针对反腐和贪污等与经济有关的案件进行调查,起到稳定社会经济的作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它的主要职能有那些?下面由小编您介绍。
▲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内容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其下辖的一个司局单位,正厅级。
主要职责是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
▲二、它的主要职能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等工作。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主要职责有:1、调查、汇集、研究、分析全国经济犯罪的情况、动向和规律;2、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3、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起草经济犯罪侦查的规章、条例、实施细则等,经过公安部领导审核发布实施;4、掌握全国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以及其它重大经济犯罪活动情况,检查、指导、督促侦查破案工作,必要时派人直接参与和指导某些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5、组织跨省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并案侦查和其它重大的经济犯罪侦查活动,发挥调度指挥功能,发布全国性的通缉通报,向基层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6、直接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三、经济犯罪的种类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都可以归于经济犯罪当中,主要的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走私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二)侵犯财产罪1、职务侵占罪;2、诈骗罪;3、侵占罪;4、挪用资金罪;5、挪用特定款物罪;6、故意毁坏财物罪;7、破坏生产经营罪。
经济犯罪侦查学
经济犯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学是一门研究经济犯罪案件侦破的学科。
它旨在通过研究犯罪心理学、犯罪学、法律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提高警察机关对经济犯罪的侦查能力,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领域发生的以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与传统犯罪相比,经济犯罪不仅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手段复杂的特点,而且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也更为严重。
因此,加强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需要警察机关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首先,警察应该具备犯罪心理学的知识,能够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从而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目的。
其次,警察需要掌握犯罪学的理论和方法,能够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搜集证据,找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此外,警察还需要熟悉法律法规,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犯罪行为。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搜集和分析。
警察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信息。
同时,警察还需要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其中的关联性,从而形成完整的侦查线索。
在侦查过程中,警察需要灵活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如突审、搜查、监听等,获取更多有价值的证据。
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警察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有效合作。
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到多个领域和多个层面的问题,单靠警察机关往往难以解决。
因此,警察应该主动与税务、银行、证券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成功与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提高经济犯罪侦查的能力,警察机关应该加强对警察的培训,提高警察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还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经济犯罪侦查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对于提高警察对经济犯罪的侦查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经济犯罪的研究和侦查工作,才能有效打击经济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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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犯罪侦查的 概念与特点
一、侦查的概念与分类 侦查:是指侦查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为 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缉案犯,依法进 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 称。
1、侦查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只能由 法定的侦查机关行使。
侦 国家安 查 全机关 机 关 侦 查 职 能 危害国 家安全 犯罪侦 查 公安机关 检察 机关 军队保 监狱 卫部门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指各地公安机关受理犯罪案件 范围的分工。 范围的分工。 原则: 原则: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 辖为辅; 最初受理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管辖为辅。 最初受理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管辖为辅。 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普通刑事 犯罪侦查 和经济犯 罪侦查
职务 犯罪 侦查
军事犯 狱内 罪侦查 犯罪 侦查
2、侦查是侦查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 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专门调查工作包括:勘验、检查、搜查、侦 查实验、侦查辨认、查询与冻结、询问证人、 讯问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还包括技术侦查、 刑事特情等。 3、侦查是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是查明案情, 收集证据,揭发犯罪的必经过程,也是起诉 和审判的基础。
(三)部门管辖 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对受 理经济案件范围的分工。 理经济案件范围的分工。 依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决定》 依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决定》 《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 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 知》
(四)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指公安机关系统内部各级机关 受理经济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受理经济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县级公安 机关管辖一般经济犯罪案件, 机关管辖一般经济犯罪案件,重大经济 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 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市级公 安机关管辖一般和重大涉外经济犯罪案 重大集团经济犯罪案件、 件,重大集团经济犯罪案件、特大经济 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和县级公安机关 侦破有困难的案件。 侦破有困难的案件。对管辖不明确的案 可由有关公安机关管辖, 件,可由有关公安机关管辖,有争议的 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三节 我国经济犯罪侦查体制
一、外国侦查体制简介 国外现行侦查体制的模式大致可分为五种类 型: (一)检察机关主持侦查,警察机关辅助侦查, 如在德国。 (二)警察机关为主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从事 一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并监督、控制、协助 警察机关的侦查活动 如日本、俄罗斯等国。
(三)检察机关是单独的公诉机关,警察机关 独揽侦查权 如英国警检两机关实际上是这样分工的。 (四)司法部统管侦查,下属检察机关和警察 机关均有侦查权 如美国、法国等。 (五)警检合一,共同作为侦查主体 检察官包揽全部刑事案件的侦查,有的 检察官兼任刑警队长,直接组织、指挥侦 查破案。例如,瑞士部分地区的法律就是 这样规定的。
犯罪行为方式分类
制假、售假式; 制假、售假式; 逃避监管式; 逃避监管式; 欺瞒诈骗式; 欺瞒诈骗式; 利用职务式; 利用职务式; 侵犯权益式; 侵犯权益式; 擅自作为式。 擅自作为式
1、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 、 辖更为适宜的, 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 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案件,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案件, 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 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 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经济案件,可以由有关 、对管辖不明确的经济案件, 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5、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济案件,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济案件, 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二)特点: 特点: 1、侦查对象的特殊性(视频)
侦查对象层次较高, 作案人智能水平较高 犯罪主体的活动能量大
2、侦查行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易受干扰性
3、侦查活动的广泛性
地域的广泛性; 涉及行业的广泛性; 涉及法律法规的广泛性、
4、侦查过程中涉及知识的专业性 5、侦查途径的特殊性
由案到人--由人到案
第二节 经济犯罪案件及案件的管辖
三、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
(一)职能管辖 职能管辖 指人民法院、 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受理经济 犯罪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又称立案管辖。 犯罪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又称立案管辖。 依据: 刑事诉讼法》 依据:《刑事诉讼法》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若干问 题的规定》 题的规定》
1、人民法院管辖生产、销售伪劣商 、人民法院管辖生产、 品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属于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经济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经济案件。 2、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案件即 、 刑法第八章中的各种贪污贿赂罪以 及其他章节明确规定按贪污贿赂罪 定罪处罚的案件。 定罪处罚的案件。 3、公安机关管辖除人民法院和检察 、 院管辖外的所有经济案件。 院管辖外的所有经济案件。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侦查机关, 享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我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主要表现在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对国 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参与侦查, 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 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三个方面。人民检察院的侦查 权在其内部是独立的、特定的,主要是对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职务犯罪行使侦查。分别 由反贪污贿赂部门、法纪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 门行使。反贪污贿赂部门主要负责贪污、贿赂职 务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法纪检察部门和监所检 察部门主要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 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和渎职犯罪案件 的侦查。
资本不实犯罪案件; 资本不实犯罪案件; 合同犯罪案件; 合同犯罪案件; 货币犯罪案件; 货币犯罪案件; 信贷犯罪案件; 信贷犯罪案件; 证券犯罪案件; 证券犯罪案件; 税收犯罪案件; 税收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非法交易犯罪案件; 非法交易犯罪案件; 商检犯罪案件; 商检犯罪案件; 国有资产犯罪案件。 国有资产犯罪案件。
二、经济犯罪侦查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一)概念: 经济犯罪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有侦查权 的机关对于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的商品生产、 分配、交换、消费及其管理过程中,故意违 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 序和经济关系,经过初查立案的经济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开展专门的调查工作,收集 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 性措施,通过预审核实证据材料,并决定是 否移送起诉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侦查职能划分的特点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都是侦查 机关,享有法律赋于的侦查权;军队保卫部门和 监狱也享有其所属管辖范围内的侦查权。在诉讼 制度方面实行侦诉分离。 公安机关承担《刑法》规定的320多种近80%的 犯罪案件的侦查任务,是我国主要的侦查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1983年从公安机关中分离出来的, 肩负着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行使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走私犯罪案件; 走私犯罪案件; 会计资料犯罪案件; 会计资料犯罪案件; 破产犯罪案件; 破产犯罪案件; 外汇犯罪案件; 外汇犯罪案件; 金融票证犯罪案件; 金融票证犯罪案件; 期货犯罪案件; 期货犯罪案件; 发票犯罪案件; 发票犯罪案件; 不正当竞争犯罪案件; 不正当竞争犯罪案件;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三、我国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机构的设置
(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 机构。 (二)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地市公安局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这两级经侦机构,融管理与实战职能为一 体。 (三)县(市、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基层实战的经侦机 构。 (四)同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的内设融犯罪侦查、涉税犯罪侦查、 商务犯罪案件侦查(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侦查)、公司犯罪侦查(妨 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侦查)、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等 专业侦查部门,以及情报信息、基础业务建设机构和侦查协作 机构。 (五)缉私警察队伍
一、经济犯罪案件的概念 经济犯罪案件是指作案者在商品经济的运 行过程中, 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实施了违反 国家法律规定, 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 法应受到刑事处罚行为的事件的通称。 法应受到刑事处罚行为的事件的通称。 二、经济犯罪案件的分类 按犯罪对象及领域分为20种类犯罪 (一)按犯罪对象及领域分为 种类犯罪 案件。 案件。 按犯罪行为方式分为6类犯罪案件 (二)按犯罪行为方式分为 类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