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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林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和执行的规定

XX农林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和执行的规定

XX农林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和执行的规定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本课程性质、目的、任务及教学内容、要求等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每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必须有相应的大纲,并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否则不能开设此课程。

一、制订大纲的原则(一)“大纲”要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体现改革精神,要使每门课程在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大纲”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服从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

既要明确本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也要注意与其它课程的衔接与协调,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的自身体系和自我完善。

(三)“大纲”应体现本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统一,要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大纲”要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教学重点。

(四)在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纲”应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以鼓励任课教师在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大纲的基本内容(一)“大纲”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实践性教学环节,总学时和学时数分配。

(二)“大纲”应根据培养目标需要,特别是应用能力的需要,规定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及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应明确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规定实验项目、实践内容和要求,以及学生应达到的技能水平。

(三)“大纲”应注明本课程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和适用的教学用具,并对教材的选用和主要参考书目提出建议。

(四)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大纲应明确目的、要求和总周数,并以天数为单位规定具体内容,“大纲”应提出可供选择的大型实践教学作业题目,对实践报告作出具体要求,并规定考核方式和标准。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doc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doc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一、总则1、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2、教学工作的地位。

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

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

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6、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

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

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

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8、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

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

河南大学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 为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和执行,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各专业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制(修)订,学校通过教务处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安排落实。

第二章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原则第四条修订教学计划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按照教育部指导性文件的要求,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增强适应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

第五条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强烈的爱国心和社会责任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

第六条要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增强对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第七条注意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处理好各个教学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

立足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注意知识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搞好课程之间的衔接,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八条通过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和课外、校内和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

第九条各专业教学计划格式要统一,课程名称要规范准确,符合专业设置的课程名称和要求,学时数一般为9的倍数。

小学教学计划执行制度

小学教学计划执行制度

小学教学计划执行制度一、引言为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教学计划执行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学管理,明确教学目标与要求,优化课程安排与教材选用,提升教学方法与策略,强化课堂管理与纪律维护,完善学生评估与反馈机制,加强家长沟通与参与,以及推进实践活动安排和素质教育实施。

二、教学计划制定与调整1. 学期初,各教研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2.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经教研组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3. 调整教学计划应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三、教学目标与要求1. 教学目标应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

2. 教学要求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学校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课程安排与教材选用1. 课程安排应遵循“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确保学生接受到全面、均衡的教育。

2. 教材选用应优先考虑国家审定通过的优质教材,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合理选用教辅资料。

3.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灵活运用教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教学方法与策略1. 教学方法应多样化、灵活化,注重启发式教学、情境教学和探究式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

2. 教学策略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师应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六、课堂管理与纪律维护1. 课堂管理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

2.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纪律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3. 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计划执行及修订的管理规定(修订稿)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计划执行及修订的管理规定(修订稿)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计划执行及修订的管理规定(修订稿)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有序按计划进行,现就教学计划的执行及修订、教学异动作出如下规定:一、教学计划的执行(一)教学计划的执行1、教学计划是学院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保证教学质量以及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2、每年5月30日之前,各专业应将新生的完整教学进程表输入教学管理系统,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3、教务处、各教学部门、教学督导室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和指导权利。

(二)教学异常变动1、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授课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组织教学。

2、因教学实际条件限制造成课程教学内容、授课先后顺序等异动情况,必须填写《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异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担任已任课程的教学任务时,必须填写《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学异动申请表》,各系(部)按《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的指导性意见》要求重新安排任课教师。

二、教学计划的修订1、教学计划在同一届学生中(三年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作大的改动。

为反映国家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新的要求以及教学改革的需要,可以按学年进行微调,即按学年修订各专业的执行教学计划。

2、在毕业生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三年对教学计划进行一次大的修订。

修订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直接领导,教务处协助,各系负责组织各专业的具体修订工作。

3、教学计划修订必须严格遵守由各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的程序。

4、教学计划修订的申请报告一般应包括:①修订原因;②原教学计划和修订后教学计划的对比情况(可参照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完成);③教学计划修订后对原教学计划的影响及其相应措施;④其他必要的说明等内容。

5、教学计划的微调或大的修订工作应于每年的5月10日前完成,5月20日前教务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批,其它时间一律不予授理。

国家教委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教基[1990]004号

国家教委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教基[1990]004号

国家教委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教基[1990]004号1990年3月8日)现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一、《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是指导性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包括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方案请报我委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方案,学校必须严格执行。

进行高中综合改革试验的学校,以及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考察后授予高校招生保送权的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教学计划方案。

二、《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实施可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在部分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选择一些地方,从199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

这些地方仍然使用现行教材,但在使用时应根据重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调整。

第二步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实施调整措施。

此时全国各地均开始使用修订的教材或新编的教材(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教材)。

实施调整意见要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同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实施时间。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我委基础教育司。

为了解决当前普通高中存在文理偏科,学生知识结构比例不尽合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在使学生全面打好基础的前提下,注意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能力,决定在新的高中教学计划尚未制定前,对现行高中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教学常规管理条例

教学常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工作。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三条教育机构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要求制定教学计划。

第四条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六条教育机构应严格选拔和管理教师,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依法取得相关教育资质,并定期参加教育培训。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研究要求和纪律要求参与教学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研究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行为纪律监督。

第五章教学环境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资源,保障教学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应定期进行教室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教育机构应设置校园安保和消防设施,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第六章教学质量评价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应建立科学、客观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第十六条教学质量评价应包括对教师、学生和教育机构的评估。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应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提升。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教育机构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学校规定的纪律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

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

附一: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专业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实施方案,也是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人才培养需求,特对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修订工作指导思想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要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从根本上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各专业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海西经济区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基本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的任务是培养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为: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海西经济区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具体培养目标表现在毕业生应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社会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职业资格,能适应一定范围职业岗位和社会、科技进步发展的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积极进取的职业心理素质,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文件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高等教育体系改革和教学改革的逐步深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对本科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强调要全面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从1997年开始组织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对原有的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订。

这就要求各高等学校都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相应地调整本科专业设置,并对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订。

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高等学校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适时修订教学计划,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为指导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特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教学计划的修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要努力吸取近几年来,特别是“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实施以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一系列改革成果,及时将其固化在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之中。

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科学、稳妥地进行。

2、教学计划的修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全面发展。

要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健康等方面的关系,要培养学生既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又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基本基本本领,还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教发2006 1号各院(部)、有关单位:《山东工商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1 教学计划是实现高等学校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对教育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

根据21世纪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我校总体定位与办学指导思想,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高质量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现建设山东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总结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和其他教学改革成果及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次教学计划修订提出以下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心,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为重点,突出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适应学分制管理需要,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善创新、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正确处理好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终2 身学习能力,交流与沟通能力,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以及作为合格的专业人才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综合提高。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科学地处理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要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关系,处理好基础与专业、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继承与创新、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活动的关系。

关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关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学计划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纲要;是学校培养人才、组织教学、确定教材版本以及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的基本依据。

科学、合理、适用的专业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为了加强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宏观管理,做好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基本原则1.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既要确定本专业人才的基本规格又要研究在经济、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专业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正确处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

注意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

3.以社会需求和职业岗位要求为基点,分析企业、行业现有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现代技术的使用和发展方向,人才结构、人才需求和学生的就业趋势,确定专业和课程设置体系。

4.建立以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更加突出职业技能培养的课程设置体系。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能力形成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职业技能是就业能力和适应岗位状况的关键。

因此,科学、合理地安排专业教学计划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和课程类别以及职业技能培养方向,是保证专业教学计划质量的前提。

5.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相结合,实行双证书制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专业教学计划中应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项目相衔接的课程、课时、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和取证办法,使学生毕业时除毕业证外,还能获取一证或多证,为学生就业打下基础。

6.及时吸取和变动专业发展中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使专业教学计划与时代的发展保持一致。

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

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

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1. 教学大纲的重要性教学大纲是教学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具体体现,对于确保教学质量、指导教学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大纲起着指导作用,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率,落实教学目标。

2. 教学大纲的制定(1)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大纲的制定首先要明确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的目标。

(2)确定教学内容:根据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包括基本知识、核心素养、学科特色等。

(3)制定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

3. 教学大纲的审定教学大纲的审定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会负责对教学大纲进行审定,包括教学目标的合理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学进度的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

4. 教学大纲的修订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科知识的更新,教学大纲需要不断进行修订。

教学大纲的修订应该充分考虑到教学实践的需要,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确保教学大纲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总结回顾教学大纲的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对于高质量的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在制定教学大纲时,要明确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大纲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教学大纲的审定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保证教学大纲的质量和合理性。

而教学大纲的修订则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个人观点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需要更加注重教学实践的需求,充分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推动教学大纲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变化。

通过对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的深度探讨,相信能够更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这一重要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大纲制定、审定及修订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它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改善,因此必须严格执行。

大学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大学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讲授本门课程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每门课必须讲授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规定了对教学进度和方法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做到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循原则1.明确的目的性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2.科学的前沿性大学负有培养人才与发展科学知识的双重使命,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应把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学术成果、最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

要具有科学的启迪性,注重教学方法的更新,注重本学科基本研究方法的介绍。

3.先进的思想性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立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世界观和方法论。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教学改的精神;集中反映教学改和课程建设的最新思想和内容,注意教学内容的优化和整合;4.较强的实践性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培养,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本课程与其他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5.教学的适用性教学内容及份量要力求适中,以适应不同专业的教学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做到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凡纳入教学计划的各类课程都必须具有教学大纲,且要注明课程的英文名称、课程类型、学时、适用对象、先修课程等。

三、教学大纲须经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修订),经有关专家及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执行。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四、教学大纲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课程简介。

课程简介要从知识掌握、能力培养和教学方法三个层次进行介绍。

2.课程内容的范围、深度、重点和难点。

应将课程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单元,在各单元教学内容前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按从高到低要求分为熟练掌握、掌握、理解、了解四个层次。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管理规定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管理规定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管理规定一、教学计划管理规定(一)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学生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根本性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实施性教学计划制订:按照部颁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本文所述教学计划,均指实施性教学计划);主管部、委尚未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的专业,应根据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参照同类或接近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专业(工种)的试行教学计划。

提出明确的培养目标,确定课程设置与要求,并对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做出合适的安排。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中途做重大变更要经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讨论研究决定。

(三)教学计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和专业特色,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四)教学计划制定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广西区域经济发展和用工企业需求;突出培养专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技术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坚持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五)教学计划制定的内容:专业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要求;招生对象和学制;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包括实践与技能教学);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包括校内外实习);计划实施的说明。

(六)教学计划制订的程序:进行企业用工和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调查;组织用人单位的专家、学校有关教学部门共同论证;各系(部)拟订计划草案;教务科协调汇总;主管教学副校长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学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七)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编制教学实施计划(授课计划)、对执行教学实施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教务科对实施教学计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开学前一周确定,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开学前一周各系(部)要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

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一、综述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和基础。

为保证高质量的教学工作,必须建立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有效。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计划修订与执行1.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教学大纲及指导意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编制教学计划,每年修定一次。

教学计划应充分考虑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学生课业负担、教师教学能力等因素,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2.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不能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也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增减课时。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需更改教学计划,必须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实行。

三、教学常规管理1.教学常规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大纲与教学任务等。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的要求,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

2.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进行讲解和复习,保证教学内容、进度的连贯性。

同时,教师还应及时纠正学生的学习难点和错误,及时改正教学中未能达到规范的行为。

3.学校应加强教学监督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课件及教学效果。

并及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保证教学过程中的讲授质量和规范性。

同时,学校应与家长、社会各界加强交流,及时了解社会上对学校的评价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成绩评定1.学生成绩评定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的制度,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考试成绩、实验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实行综合评估。

2.教师应根据学科名称、学科等级、课程性质等因素制定适当的评分标准,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性、公平性。

3.学生成绩在教师批阅后应及时录入,并进行教研组审核和班主任审批。

学生成绩应及时通知家长,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关心和指导。

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完善应遵循哪些原则

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完善应遵循哪些原则

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完善应遵循哪些原则教学计划是学校或教育机构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教学计划需要适时进行修订与完善。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一、以学生为中心原则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完善必须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发展为出发点。

这意味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比如,对于小学生,教学计划应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中学生,要在巩固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对于大学生,则要更加注重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支持,让每个学生都能在教学中得到充分的发展。

二、目标导向原则明确的教学目标是教学计划的核心。

在修订与完善教学计划时,要确保教学目标与教育方针、学校的办学宗旨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相契合。

教学目标应具有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和可达成性。

例如,在制定语文教学计划时,如果目标是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那么就需要明确规定学生在一定时间内能够阅读并理解何种难度和类型的文章,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来检验学生是否达到了这一目标。

此外,教学目标还应具有层次性,既要包括总体目标,也要包括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的课程目标。

这样可以使教学活动更加有针对性和连贯性,逐步引导学生实现最终的学习目标。

三、科学性原则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完善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科学原理。

这包括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以及教学方法的有效性等。

在安排教学内容时,要按照学科的知识体系和学生的认知顺序,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进行组织。

同时,要注意各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渗透,避免知识的重复和脱节。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修订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修订

一、修订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原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1. 遵循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制度合法合规;2. 突出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强化教学质量监控;3. 坚持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效能;4. 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积极性;5. 体现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三、修订内容1. 教学计划管理(1)学校应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2)教师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计划;(3)教学计划应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

2. 教学备课管理(1)教师应充分备课,确保教学内容充实、合理;(2)备课应注重教材研究、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准备;(3)备课记录应完整、规范,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反思等。

3. 教学课堂管理(1)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保证教学秩序;(2)课堂教学应注重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提高学生参与度;(3)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4)课堂教学应注重教学效果,加强教学评价。

4. 教学作业管理(1)教师应布置合理、适量的作业,注重作业质量;(2)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注重对学生作业的反馈和指导;(3)作业量应符合学生实际,避免加重学生负担。

5. 教学考试管理(1)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案,确保考试公正、公平;(2)考试内容应与教学计划相一致,注重考查学生综合素质;(3)考试评价应客观、公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

6. 教学评价管理(1)学校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评价体系,全面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2)教学评价应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教师成长;(3)教学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修订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2. 各部门、各教师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3. 学校将定期对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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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若干规定
一、教学计划应包含的内容
(一)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和规格(技能等级要求)
(三)主要课程
(四)学制及招生对象
(五)各教学环节总周数分配表
(六)教学进程表
(七)实践环节进程表
(八)知识能力结构表
(九)素质结构表
(十)必要的说明和附件
二、时间分配
专科三年总周数为151周,其中:
第一学期23周,第二学期30周
第三学期25周,第四学期30周
第五学期26周,第六学期17周
具体分配为:始业、毕业教育 2周
期末考试 5周
寒、暑假 26周
其余为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项目的时间。

社会实践原则安排在假期里进行,建议寒假安排1周,暑假安排2周。

由学生处、团委、各系具体组织实施,也可由学生自己根据条件安排实施。

完成后每位学生均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由上述责任部门组织力量评定成绩。

三、培养模式
(一)实行“双证制”(即一本专科毕业证书,一本或多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为培养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专门人才,各系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安排规定的“职业技能证书”的培训考核时间。

(二)实行公开发表的优秀专业论文或获奖设计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制度。

四、课程设置要求
(一)设置必要的政治理论课,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教育;设置体育课,开展体育活动,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处理好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

基础课程的设置应满足专业课的需要,以必须和够用为度;专业课程应突出职业岗位的要求,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所有理论教学都要加强实用内容,不刻意追求与课程相关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把理论知识的传授与能力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实践教学要把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知识应用到职业岗位上进行实践训练,使学生学会主要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

(三)课程设置既要保证高职教育的规模要求,又要充分体现本校的办学优势和实际条件,达到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一)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四大类。

(二)各专业公共基础课原则设置如下:
(三)教学时数安排
1.教学总时数
理工类定为2800-3000学时;
文史、财经、管理类定为2500-2800学时;
其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数之比不应大于6:4。

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习题课、讨论辅导课、没有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等。

实践教学包括:实习、技能训练、单独设立的实验课、考证培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2.周学时数控制
前3个学期控制在26-28学时左右,
后2个学期控制在20-24学时左右,
最后1个学期原则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时数计算,按每天6学时计。

为保证实践教学的时间和质量,原则要求:
(1)集中时间安排实习、实训、考证、培训等环节;
(2)必须列出实践教学环节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手段、地点、具体周数(或课时)、考核方法和要求等,并单独编制计划。

(四)考试考查
每学期安排1周时间进行考试,考查课程安排在考试周前完成。

一般每学期考试的课程安排3-4门,其余课程为考查课程。

六、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和审批
(一)制订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二)教学计划形成后,报院教学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三)各系各专业在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若确实需要修订时,应及时上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不得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四)批准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各系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以保证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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