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危险源范围内的物料生产、使用、贮运等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GB18218-2000》标准规定,我厂现确定煤气柜、液氨储槽、甲醇、甲醛储槽存放区域为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划分

1、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主体属危险源所在车间,即气柜的责任主体为造气车间,液氨槽、甲醇槽、甲醛槽的责任主体为合成车间。

2、设备科负责对氨贮槽、气柜、甲醇槽、甲醛槽的建档、定期检测检验和评价工作。

3、生产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际运行中的各项工艺指标进行制定并监督执行。

4、安检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设施、防护器材的配置和监督检查,并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5、有重大危险源的车间要成立监控领导组,由车间主任任组长,相关管理人员为领导组成员。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监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做好监控记录。操作人员每小时至少巡检一次,车间领导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各相关科室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备案。

2、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岗位的应急抢救相关知识,同时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3、重大危险源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认的规定,杜绝操作监护不分现象。未取得作业证人员不得担任主操。

4、重大危险源场所严禁明火,若必须动火时要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定的动火要求。

5、重大危险源场所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当班人员对进入场所的闲杂人员有责任进行盘问、检查,对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和保卫部门。

6、重大危险源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定期检验,有毒有害介质不得随意排放。

7、重大危险源储槽的实际充装容量控制在总容量的80%以下,严禁超量充装现象的发生。

8、重大危险源的标志标识要清晰明了,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要有明显的公示标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