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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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定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方法标准
危险废物的鉴定方法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质成分分析: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物质成分分析,包括元素成分、有机物分析、浸出物分析等,以确定废物的成分及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

2. 物理性质检测:包括密度、溶解性、燃点、蒸气压、闪点等指标的测定,用于评估废物的物理性质是否具有危险性。

3. 生物学检测: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生物学检测,如细菌检测、细胞毒性检测等,评估其对生物体的危害程度。

4. 化学反应性检测:通过进行各种化学反应,观察废物的反应性质和结果,判断其是否具有危险性。

5. 毒理学检测: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生物毒性测试和毒理学评估,确定其对生物体的毒性作用和危害潜力。

以上是常见的危险废物鉴定方法,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进行确定。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检测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检测

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检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我国对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鉴别,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的前提是属于固体废物,如果一个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它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近年来,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危险废物的严厉监管,有意将本属于固体废物的物质认为属于中间产品,而不属于固体废物,从而出现国内固体废物属性的鉴别需求。

2.4固体废物鉴别情况从2001年开始,固体废物所承担了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至今完成了数百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案例(见图2),促进了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为环保部门监管危险废物及口岸监管和执法机构控制境外固体废物走私和违规进口起到了重要技术支持作用,促进了海关总署打击废物走私和违法进口专项行动的开展。

图2固体废物所每年完成的鉴别案例情况2.5固体废物鉴别案例分析对固体废物所已完成的部分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案例(共319例)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其中71例鉴别案例的鉴别结论为不属于固体废物,248例鉴别结论为属于固体废物。

在鉴别结论属于固体废物的案例中,其中218例属于根据物质的产生源分析得出鉴别结论的原始固体废物,30例属于固体废物经过再加工之后仍然属于固体废物的加工过程固体废物。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活
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窒息性、致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废的鉴定工作对于正确
处理和处置危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了危废鉴定标准,以便对
危废进行准确的鉴定和分类。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应包括危废的分类和鉴别要点。

对于不同
类型的危废,应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例如按照废物的来源、性质、
危害程度等进行分类。

在鉴别要点方面,应包括危废的外观、化学
成分、毒性等特征,以便进行准确的鉴别和判定。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应明确危废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根据不同
类型的危废,应有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要求,包括封存、运输、处置
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应包括对危废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措
施和环保要求,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应包括危废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对于危
废的监测和检测,应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监测指标等方面的要求,以便对危废进行及时的监测和检测。

最后,危废鉴定标准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制定
危废鉴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危
废鉴定标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便对危废进行规范的管理和处置。

综上所述,危废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危废具有重要意义,应包括危废的分类和鉴别要点、处理和处置要求、监测和检测
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废鉴定
标准,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实现危废的规范管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产生于工业生产、社会生活等活动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的废物。

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观鉴别。

首先,通过对危险废物的外观进行鉴别,可以初步判断其性质。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明显的腐蚀性,可能会导致容器腐蚀或产生气体,有些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可能会有刺鼻的气味等。

因此,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害性质。

二、化学成分鉴别。

其次,通过化学成分的分析,可以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

比如,通过对危险废物样品进行化学试剂的检测,可以得知其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

根据化学成分的鉴别结果,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三、危害特性鉴别。

最后,需要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可能会传播疾病;有些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畸性,可能会对人体的遗传基因产生影响。

因此,需要通过专业的检测手段,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通过外观鉴别、化学成分鉴别和危害特性鉴别等手段,准确判断其种类和性质。

只有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鉴别,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测和管理,以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或其他有害性质,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了规范危废的鉴定工作,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危废鉴定标准。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需要明确的是危险废物的分类。

按照《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危险废物分为废水、废液、废渣、废气、废油、废酸、废碱、废盐、废催化剂、污泥、过期药品、废电池等多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危废具有不同的危害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和分类处理。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鉴定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化学分析、物理性质测试、毒理学实验等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的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规定,对危险废物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危害性质进行了详细的标准和评价指标,以便进行准确的鉴定和分类。

最后,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结果的处理和利用。

根据鉴定结果,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储存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同时,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对危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和再生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危废鉴定标准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鉴定和处理。

只有做好危废的鉴定工作,才能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危废鉴定工作,加强管理,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危废的鉴定

危废的鉴定

危废的鉴定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由于其性质、数量、浓度或包装方式等特殊因素,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和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危险废物的鉴定过程:
1.生成源头的识别:了解废物的产生源头,包括生产工艺、实验室活动、工业过程等。

对废物的起源进行追溯是鉴定的第一步。

2.废物的性质分析:进行废物的性质分析,包括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等。

这有助于确定废物是否具有危险性质。

3.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特性等,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易燃废物等。

4.鉴定标准的应用:应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如《危险废物名录》进行鉴定。

这些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种危险废物的鉴定要点。

5.监测和检测:进行废物的监测和检测,使用各种仪器和方法来验证鉴定结果。

这包括对废物中有害成分的定量分析。

6.风险评估:进行危险废物的风险评估,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程度。

危险废物的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

严格的鉴定有助于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的处理和管理,从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时,建议依据当地法规和相关标准,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是评估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鉴别标准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废鉴定标准: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是评估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鉴别标准和程序。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可以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几大类。

这些特性可以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别。

2. 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通则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要求,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预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及如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腐蚀性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鉴别
毒性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毒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易燃性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易燃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常见的危废鉴定标准,它们为评估和管理危险废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危废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1.外观鉴别法:通过观察废物的颜色、形状、质地、气味等外在特征,可以初步判断废物的危险性质。

如黄色废物可能是有机溶剂或重金属废物,褐色废物可能是含有酸性或碱性物质。

2.荧光试剂鉴别法:该方法通过将特定荧光试剂与废物发生反应,观
察产生的荧光颜色和强度来判断废物的危害程度。

常用的荧光试剂有焦亮唑、眩光素等,不同废物对这些试剂有不同的反应。

3.pH试纸鉴别法:将废物溶液滴在pH试纸上,根据试纸颜色变化来
判断废物的酸碱性质。

酸性废物使试纸变红,碱性废物使试纸变蓝,中性
废物试纸颜色保持不变。

4.燃烧鉴别法:将废物进行燃烧,观察其燃烧的颜色、状况和产生的
气味。

有机废物燃烧时,一般会产生黑色烟雾和焦油味;金属废物燃烧时,一般会有明亮火焰和火花飞溅。

5.仪器分析法: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对废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如红
外光谱仪、质谱仪、光电离质谱仪等。

通过分析废物的成分和结构,可以
准确判定废物的危险程度。

6.毒性检测法:使用生物检测方法对废物的毒性进行评估。

常用的有
急性毒性试验(如小白鼠急性毒性试验)、微生物毒性检测(如动植物的
细胞毒性试验)等。

以上是几种常用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不同的鉴别方法可以互相支持
和验证,以提高鉴别结果的准确性。

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时,应尽量多方
面综合考量,确保废物的鉴别结果准确可靠,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
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
这些废物至关重要。

以下是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

在鉴定
过程中,需要进行详细的实验和分析,以确定废物的具体特性。

其次,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国家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应当遵循国际
上通行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同的生产过程可能会导致废物的特性有所不同,因此在鉴定过程中
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另外,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包括对废物的包装和运输的
要求。

在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包装和运输措施,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最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包括对废物处理和处置的要求。

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这些方法进行详细的规定。

总之,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这些废物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和处理,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社会的危害。

因此,各国家和地区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以推动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工作。

新化学物质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

新化学物质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指标体系研究: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HW引起危害主要是由于具有危险特性,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险特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险特性: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

HW可以包括固态(如残渣)、半固态(如乳化液废物)、液体(如废酸废碱)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固体废物、HW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4]。

据统计,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t,比上年增加20%,工业HW产生量963万t[5],并且每年还有数十万t医疗废物产生,另外商业服务活动和居民生活也产生大量的HW。

因此对HW进行有效管理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目前,中国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HW鉴别标准,但是由于研究基础过于薄弱,已经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实施的具体情况表明,存在各种缺陷,可操作性较差,远远无法满足HW环境管理的需要。

1国外毒性鉴别指标1.1《巴塞尔公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中国为签署国之一。

公约内容包括管理对象、范围、定义和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HW越境转移的管理、非法运输的管制、缔约方的合作和解决争端的办法等。

《巴塞尔公约》在附件一、二中规定了HW 类别,在附件三“危险特性的等级”中规定了14类不同性质的HW特性,如爆炸物、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反应性、毒性、传染性、腐蚀性、生态毒性等,并对各种特性进行了定义,除规定易燃性液态废物闪点外,对毒性、腐蚀性特性等没有制定鉴别指标[6]。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危废的鉴定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身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危废鉴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危废的鉴定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法规的要求进行危废鉴定,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危废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等方面的特征。

物理性质包括颜色、形态、密度、溶解度等;化学性质包括PH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等;毒性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鉴定,可以全面了解危废的危害程度,为后续的处理和处置提供依据。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危废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不同的产生过程会导致危废的成分和性质有所不同,因此在鉴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比如,化工企业产生的危废可能含有大量的有机溶剂,而医疗机构产生的危废可能含有大量的感染性物质,因此在鉴定时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

最后,危废鉴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危废的处置方式和环境风险。

根据危废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应当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比如固化、焚烧、填埋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危废对环境的潜在风险,比如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

因此,在鉴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因素,确保危废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危废鉴定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身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鉴定,综合考虑危废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来源和产生过程、处置方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保危废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后续的处理和处置提供可靠依据。

有色金属冶炼残渣鉴定_危险废物鉴别

有色金属冶炼残渣鉴定_危险废物鉴别

有色金属冶炼残渣鉴定_危险废物鉴别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腐蚀性鉴别固体废物的腐蚀性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废物和浓度溶液,其溶液或固体、半固体浸出液的pH小于等于2或大于等于12.5。

直接用pH计测定溶液或固体、半固体浸出液的pH,根据其pH判断。

(二)急性毒性初筛1.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是经过统计学方法得出的一种物质的单一含量,是可以使青年白鼠口服后,在14d内死亡一半的物质剂量。

固体LD50≤200mg/kg,液体LD50≤500mg/kg时属于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实验方法———灌胃法①样品的制备浸出液制备: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比为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h,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②实验动物的选择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200~300g的大白鼠做实验动物。

若是外购白鼠,必须在本单位饲养条件下饲养7~10d,选择活泼健康者做实验。

实验前8~12h和观察期间禁食。

③灌胃工具选用1mL或5mL的医用注射器,采用9号或12号针头,去针头,磨光,弯曲成新月形。

④灌胃方法对各组动物用经口灌胃法一次染毒。

各剂量组的灌胃体积应相同,小鼠常用剂量为20mL/kg体重,大鼠常用剂量为10mL/kg体重。

若一次给予剂量太大,也可在24h内分2~3次染毒(每次间隔4~6h),但合并作为一次剂量计算。

染毒后继续禁食3~4h。

若采用分批多次染毒,根据染毒间隔长短,必要时可给动物一定量的食物和水。

灌胃时用左手捉住小白鼠,使之尽量成垂直体位,右手持已吸取浸出液的注射器,将注射器缓慢插入小白鼠口内,推动注射器使浸出液徐徐进入小白鼠胃内。

如图7-6所示。

⑤结果观察观察期限一般不超过14d,但观察时间并非一成不变,要视动物中毒反应的严重程度、症状出现快慢和恢复期长短而定。

危险废物检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检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检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安全环保部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

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固体废物→否↓是2危险废物名录→是↓否危险特性鉴别标准→是↓否权威机构组织认定→是↓否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固体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即将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

一般工业、矿业等废物所含的化学成分会形成环境污染,人畜粪便和有机垃圾是各种病原微生物的孽生地和繁殖场,形成病原体型污染。

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途经一般有以下几种: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污染水体不少国家把固体废物直接倾倒于河流、湖泊、海洋,甚至以海洋投弃作为一种处置方法。

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不仅减少江湖面积,而且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投弃在海洋的废物会在一定海域造成生物的死区。

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二危险废物的污染途径3•大气污染固体灰渣中的细粒、粉末受风吹日晒产生扬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物理、生物等特性,以及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性质,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制定了一系列的鉴定标准,以便对废物进行准确的分类和处理。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要求。

首先,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废物的产生过程、废物的性质、废物的危害程度、废物的处理方法等。

其中,废物的产生过程包括废物的来源、产生方式、产生量等;废物的性质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生物性质等;废物的危害程度包括对环境的影响、对人体的影响等;废物的处理方法包括处置方式、处置条件、处置设施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鉴定,可以准确判断废物的危险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和处理措施。

其次,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包括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在收集环节,需要对废物进行准确的分类和标识,以便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在储存环节,需要选择合适的储存设施,确保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在运输环节,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意外。

在处理环节,需要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确保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最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和管理要求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只有通过准确的鉴定和科学的管理,才能有效地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的鉴定和管理,确保废物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总之,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和管理要求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大家对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认识,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贡献。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鉴定相关机构与职责(一)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委托鉴别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包括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其他单位、个人。

(二)鉴别机构,是指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从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

鉴别机构采取名录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筛选并更新公布。

承担鉴别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品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

二、鉴定流程(一)工作委托委托方向鉴别机构提交危险废物鉴定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1.委托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资质的单位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工作合同。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确定该项目样品鉴别方案。

(二)鉴别方案编制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2.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特性鉴别。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一、危险废物鉴定的前期准备。

1.1 了解废物来源。

咱得先搞清楚这废物是从哪来的呀。

是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呢,还是医院医疗垃圾之类的。

就像破案似的,得知道这“嫌犯”的出处。

如果是工厂的,那是化工工厂,还是机械加工工厂,这差别可大了去了。

这就好比你要找一个人,你得先知道他大概在哪个城市,哪个区域活动一样。

1.2 收集基本信息。

接下来就是收集废物的基本信息。

这包括废物的物理性质,像颜色啊、形状啊、是固体还是液体之类的。

还有化学性质,有没有腐蚀性,是不是易燃易爆。

这就像给一个人画像,你得把他的外貌特征、性格特点都搞清楚。

这时候可不能马虎大意,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

二、危险废物鉴定的检测过程。

2.1 采样环节。

采样可是个技术活。

咱不能随便从废物堆里拿一点就了事。

要保证采的样能够代表整个废物的情况。

这就像你去果园摘苹果,你不能只摘最大的或者最小的,得随机摘,这样才能知道这一园子苹果的平均质量。

采样的时候得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不然这检测结果就不可靠了。

2.2 实验室检测。

把采好的样送到实验室,这里面的检测项目可不少。

比如说检测重金属含量,铅啊、汞啊这些重金属要是超标,那这废物可就危险了。

还有检测有机物的含量,有些有机物那是有毒的,就像毒药一样,一点点就能要人命。

实验室里的设备那都是很精密的,操作人员也得是专业的,就像老中医看病,得有真本事才行。

2.3 综合分析。

检测完了各项指标,就得进行综合分析了。

不能只看一个指标超标就判定是危险废物,得把所有的检测结果放在一起看。

这就好比一个人可能有某个小毛病,但不影响整体健康,但是如果很多小毛病加在一起,那就成大问题了。

要全面、客观地分析这些数据,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三、危险废物鉴定的结果判定与后续工作。

3.1 结果判定。

根据前面的分析,就可以判定这废物是不是危险废物了。

如果是,那就得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来处理。

这就像给人定罪一样,证据确凿,就得依法办事。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特性,或者具有以上特性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性,而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了相应的危废鉴定标准。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需要考虑危险废物的特性。

这些特性包括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废物进行实验室分析,以确定其具体的特性,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不同的产生过程可能导致废物具有不同的危险特性,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废物的处理方式。

不同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改变废物的危险特性,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废物的处理方式对其危险特性的影响。

在进行危废鉴定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首先,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危废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的遵守。

其次,需要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危废鉴定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危废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因此在进行鉴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只有通过严格的鉴定标准和程序,才能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准确鉴定,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综上所述,危废鉴定标准需要考虑废物的特性、来源和产生过程,以及处理方式。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鉴定标准和程序,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是指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和处理的过程。

危废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识别和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

下面将就危废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等。

这些标准对危险废物的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要求等都有详细规定,企业在进行危废鉴定时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识别、性质鉴定、危险特性评估等方面。

在进行危废鉴定时,首先需要对废物进行识别,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其次需要对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等进行鉴定;最后需要进行危险特性评估,确定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从而确定其处理方式和处置要求。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的实施需要依托专业的检测设备和资质鉴定机构。

企业在进行危废鉴定时,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合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危废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保护。

总之,危废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进行危废鉴定时,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操作,依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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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固体废物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前言
自80年代末期,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究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焦点之一。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涉及到诸如清洁生产工艺的推广、、废物交换、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等一系列与管理有关的内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一个完整的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体系,比单纯的技术开发研究更为重要。

我国已于1996年4月颁布并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中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行了特别规定。

这部法律
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长期无法可依的状况。

由于我国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认识和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起步较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的国家战略方案研究,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改善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自1998年1月始,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与丹麦科威公司合作,在世界银行的资助下开展了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国家战略方案研究,并于1999年底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验收。

本文即是对该项目主要成果的总结。

2制订战略方案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该战略方案制订中所用的方法是“两级方法”。

在认真研究国家级的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并找出了差距的基础上,建议国家战略方案主要在改进“软学科”方面,例如立法、执法等作为手段的一部分,建议以江苏省为示范来研究地方立法与法规的内涵,同时为制定一个全面的危险废物管理系统树立模板。

两级相互作用可为将来提供一系列详细的行动,同时也能为国家战略的调整与改进提供有益的帮助。

该方法可用图1来表示。

我国的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法律法规大致有: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年6月
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第7号,全国人大2003年8月
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于2003年1月1
日实施,2012年2月29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2008﹞第4号,2008年8月29
日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54号,
2006年3月29日(2006年6月1日实施);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8日;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号,2005年5
月10日;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2011﹞591号;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6月22日令,1999年
10月1日实施;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12)《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9号令,2005年8月1日实施;
(13)《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
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14)《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大厅,环办﹝2006﹞34号;
(15)《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60号;(16)《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2013)3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7)《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
﹞129号),环境保护局。

2.2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2006
年4月1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涉及地区: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定、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定、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定、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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